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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星河虫皇-第10部分

小说: 星河虫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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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现在不过是数百万点生命能量的投入,在未来,每天却可以高达千万点的收益,这简直就是再合算不过的买卖。几乎是一次性投入,以后就可以坐着收钱了。杨思齐的数学还是学得相当不错的,至少不是体育老师教的。

    在这里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里,杨思齐想过离开,到人类的世界去(羊人并不惊奇杨思齐的人类外表,证明这个异星球也是有人类存在的)。不过,再想深一层,到人类的世界去他又能够做得到什么呢?现在他语言不通,什么都不会说,就算到人类世界去也不过是异类,与其到人类世界去,倒不如在这个偏僻的角落里慢慢在适应下来,到几年之后,生命能量的收入稳定之后,自己也掌握到一定的语言知识之后,这再去也不迟,反正自己的生命长得很。

    杨思齐在大学毕业之后并选择在城市里打拼,而是回到老家去,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家里不缺钱,不需要为五斗米而折腰,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他的性格使然,他并不适合跟其他人勾心斗角。他自己曾自嘲自己是一个怪人,一个不太合群的人,面对与他人发生利益冲突之时,他往往会选择避让,只要不接触到他的底线,他并不想轻易地跟他人结怨。

    因此,他的性格决定了让他选择继续留下来,这里的生活虽然是清苦,几乎是什么都没有,但这些羊人很淳朴,待人真诚,有这样的人做邻居,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十二、想通了() 
十二、想通了

    在蛇群开始慢慢壮大的时候,蜂群也开始壮大了。比起养蛇的花费,进化蜂王的生命能量实在是不多。将蜂王进化到十级也不过是花费了二十多万点生命能量而已,这样的消耗对他目前来说没有压力。

    进化到十级的蜂王可是变得相当惊人。当然,这个惊人不是指蜂王的体积变大得离谱,而是指蜂王的产卵量极多,所产下的下一代蜜蜂也强壮了好几倍。这些蜜蜂强壮了,就能够飞到更远的地方去采花。

    在进化到十级之后的十五天时间内,杨思齐所拥有的蜜蜂群就已经达到五十多群了。而在这牧区之内,其他的不多,野花的数量极多,自然不用担心养不起这些蜜蜂。

    到开始产蜜了。杨思齐可是自小就养蜂的人,一窝蜜蜂的年产蜜量也就在六十到八十斤左右,如果年份好,百斤一群也有过。但现在一采收,却是吓了他一跳。

    蜜蜂强壮了,飞得快,飞得远,采花多,产蜜自然也就多,一箱蜂的产蜜高达一百五十多斤,并且,蜜的质量远要比地球的好。

    当然,因为其他的分群还没有多少天,现在所采的也只是正开始的那三四箱蜂,饶是如此,却也有五百多斤蜂蜜。

    看到如此之多的蜂蜜,一众羊人全部都傻眼了。杨思齐不知道这里的蜂蜜价格,而他们却是知道的。

    老羊人知道杨思齐是哑巴,也知道杨思齐可能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因此,只怕不清楚物价,于是,拉过一头牛,再从杨思齐的手里接过大约三斤蜂蜜。

    糖是奢侈品了,蜂蜜更是比糖的价值高得多,一般的野生蜂蜜的价格在这里至少也得值三枚金币一斤。杨思齐所采收的这些蜂蜜比野生蜂蜜好得多,至少也得值五枚金币一斤。五百多斤蜂蜜,计算下来,至少也得值二三千枚金币。

    二三千金币是什么概念啊?

    一匹普通的马也就十枚金币,一头牛不过是八枚金币。一枚金币可以买到一千斤粮食。

    二三千金币,足可以让杨思齐变成一个小有钱人了。更何况,这只是一个开始,当五十多箱蜂同时产蜜的时候,一年的收益绝对不会少于二万五千枚金币。我的天啊,这得是多少钱啊!

    这还是羊人不懂养蜂,他们更不知道蜂几乎一年可以采收两次蜂蜜,地球上的蜂群,一般都有夏蜜和冬蜜之说,就算冬蜜的产量不如夏蜜高,但也有夏蜜的七成左右的产量,因此,这个总收益应该还要加上七成。因此,这五十多箱蜂的总收益绝对高超过四万三千金币。

    二万五千金币就足可以让无数人眼红了,四万多金币,绝对会惹来一大堆眼红至极的目光,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杨思齐对此自然是一无所知,他并没有研究过古代的食货志等史书,虽然知道蜂蜜这玩意的价格会贵一些,但到底有多贵却不太清楚,所以,搞出一个大麻烦了。

    杨思齐明白了,三斤蜂蜜换一头牛,这个价格也实在是太贵了。不过,这个羊人村落太小了,一下子多出这么一笔财富,其后果呢?

    他老子******自小就教他:“狂妄招灾,财多惹贼。”就算是太平盛世,如果财富过多,也很容易会惹来为财而亡命的亡命之徒。更不用在这个异星球,怎么看都似是中世纪的社会时代,这样的时代,盗贼这一类的亡命徒是少不了的,这么一个小村庄突然多出一大笔财富,只要露了白,不惹来盗贼才是怪事。

    杨思齐的本意是想为村庄添些财富,让一众羊人的日子能过得好些,却不想为他们惹来杀身之祸。那就违背了他的初衷了。只不过,现在语言不通,要如何才能够让众羊人明白,这笔钱不能暴露呢?

    杨思齐从一名羊人手中取过一把刀(众羊人不明所以),再将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装出一拉的样子。

    众羊人至少还没有傻得彻底,老羊人作为村长,所谓人老精,鬼老灵,见多识广自然更明白人心的险恶。他立即就看出杨思齐的意思了,立即就说出一大堆话出来,说到众羊人连连点头。

    杨思齐看到众羊人明白他的意思了,就不再多加理会了,反正他已经尽到自己最大能力了,如果已经点醒了都还不知道如何做的话,那不倒立即就将这些惹窝的蜜蜂毁去,这样倒免去众羊人的杀身之祸。

    羊人们如何去处理,杨思齐这个听不懂语言的家伙自然是不知道,但从村落里突然多出一些羊人,并且,还有一批羊人拖家带口的来到这村里定居,他也基本上猜得出一二来了。

    在中国古代,当某一条村落里的人丁多了,周边的环境已经无法容纳更多的人口了,就会将一部分的子孙打发出去,迁移到外地创业,发展属于自己的基业。而在异星球之里也是一样的,因此,这个村落虽然只是一个小村落,但也有很多在当年曾经外迁出去的族人。

    当年是因为没饭吃而不得不装族人打发出去另创基业,但现在却不同了,有一个可以积累财富的机会,一年四五万金币啊,如果用于购买粮食的话,就算从人类世界中运输过来,一金币只能购买三百斤粮食都好,四万多金币,至少也可以购买五六千吨粮食啊,这够多少人吃呢?省一点,养活一万人绝对不成问题。

    因此,这村落就已经有发展成为一个小镇的潜力了,无他,他的经济出产可以养活那么多人口,而人口,就代表着实力。只要组织起一支卫队来,那么,就没有那些小毛贼敢来打坏主意。

    可以肯定,在未来的半年内,这村落会增加很多人口,保守点估计,三五千人绝对是少不了的。甚至,一万人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对于村子的变化,杨思齐并没有放在心上,反正村子也不会少了他一口吃的,现在就他一个人会养蜂,这可是这些羊人的财源,羊人们就算是再短视也不会视钱财如粪土的。

    不过,自己就这样渡过数十年吗?在无所事事之余,杨思齐的脑子不可避免的就想起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未来出路又在何方呢?修炼神虫典是九死一生,不修炼也是九死一生,怎么着都无法逃避这一个命运,那么,自己是要逆难而上还是就这样默默无闻地过一辈子呢?

    “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这可是太祖的诗,杨思齐啊,枉你还自认为自己最崇拜太祖,但却是连太祖的名言都不记得了,你就真的只有这么的一点胆子吗?”杨思齐这一晚自叹了一声。

    杨思齐一生之中,他自认为自己最崇拜(或者不能说是崇拜,只能说是最尊重)的有三个人。其一是开国太祖,开国太祖的雄才伟略那自不必说了,就算不能称为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但也绝对是前五的伟人。不过,杨思齐最崇拜他的并不是雄才伟略,而是他老人家的大无畏精神。

    纵观太祖一生,遇到的艰难挫折数不胜数,曾几起几落,但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难,再强的敌人,他都毫无畏惧,遇难而上,有困难,怕什么呢?拼尽全力,上。敌人,再强的敌人都是纸老虎。用一句文艺点的话来说就是:充满革命的大无畏乐观主义精神。

    无畏,无惧,战天斗地,纵其一生,从未退缩过。这就是杨思齐最佩服太祖的地方,曾几何时,他认为,如果换了是自己,自己有这样的胆子吗?现在,他只能苦笑,自己只怕连太祖他老人家一成的胆量都没有,相比之下,自己实在是差劲得要命啊。

    他第二位最佩服的就是总理。总理一生,才华绝世那是没说的,以才华而论,中华数千年难有其右。但杨思齐最佩服总理的就是他老人家的德行。讲到才华,或许中华还有于其右者,但讲到德行,却应该是无出其右。

    大德出自无私,无私则无欲,无欲则刚,刚则无畏。总理一生,虽然在无畏之上并不显露得如太祖明显,但却也不在太祖之下。

    这两位老人家的一生,就算在人生最低潮的时候,都是充满了乐观精神,从来就没有困难而退缩过,更没有因为困难而失去对自己的信心。这样的精神,够他杨思齐学一辈子了。

    “只不过,自己真的学到了两位老人家的万一了吗?”杨思齐自己问自己,或许,前面有困难,甚至,自己会死,但是,相比之下,当年无数年在战场之上,多少次经历险死还生呢?多少次游走于死亡边缘呢?两位老人家可曾退缩过?可曾对自己丧失过信心?可曾畏难不前?可曾因此而放弃?

    没有,全部都没有,正因如此,他们打下了一个大大的江山,建设出一个相当强大的中华,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我现在遇到困难,或者有性命之忧,但是,人生自古谁无死呢?死亡,是任何生命都会经历到的,自古以来,包括神话传说中,谁是永恒的呢?就算是强如开天辟地的盘古,也不一样最终身陨吗?就算是再强的人,也绝对不是永恒的。死,是很可怕,但杨思齐,这就是你要退缩的理由吗?”

    自己问自己,自己给自己一个答案。所谓骗人容易骗己难,尤其是骗自己的心更难,因为,只要发自自己灵魂的答案才是真正的答案,口中说得再多,如果不是出自真心,也不过是甜言蜜语。只要是出自真心,最平凡的话都会让人感动的。

    现在也一样,自己就真的是那么怕死吗?在跟加德斯与死相拼的时候,尽管时间极短,尽管那没有真的死成,但自己就真的怕死吗?那一次,自己既然已经决定了要以死来消灭加德斯,可以说是必死无疑,但自己都没有退缩,可现在呢?自己难道就害怕这九死一生的天雷洗身了吗?

    “千古艰难唯一死,我当日都能够不怕死,现在就怕死了?是因为当时我已经没有后路了还是因为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太平了,惜命了呢?”

    “杨思齐,你真是没种啊,大丈夫死则死矣,有什么好怕的呢?除死无大害,既然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值得你好怕的呢?还有什么困难能够让你退缩呢?”杨思齐一个晚上都在自己问自己,都在拷问着自己的灵魂。

    最终,他的眼神变得坚定:“我不怕死,我什么都不怕,我还要生存下去,我还要想办法回到地球去,我还希望能够见到父母。加德斯,你阻挡不了我,天雷,不就是两道闪电吗?你也一样挡不住我,你要不了我的命。”

    杨思齐觉得,自己终于想通了。

十三、铸身() 
十三、铸身

    一念已定,杨思齐感觉到自己的眼前一片光明,尽管自己还不知道如何去做,但至少,自己的目标已经明确。当然,如果有修行者看到杨思齐的话,当会感觉到杨思齐的元神境界已经提升了一大截。

    达摩祖师于少室山面壁九年,这才忽然想通了,他这一想通才有后世的禅宗一脉。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都没有人想通呢?能够想通的,或者他们未必有大成就,但至少,他们会按自己的目标前进,不会有迟疑,也不会偏差,他们至少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简单点说就是至少活得像一个人,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现在,已经进入初秋时节了,小铁和小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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