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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无聊斋志异-第52部分

小说: 无聊斋志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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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车神在上保佑我们风调雨顺,年景丰盈!”

    我听到那些村民在大声地祷告着,用瓢舀起地上的雨水,扬起来,又泼回沟渠。

    水车神?

    我看着沟渠间吱呀作响的水车,忽然明悟了一个道理,不由得哑然失笑。小满祭三车神,是乡间一直传承至今的习俗。三车,指的是水车、丝车和油车,因为小满时节通常赶上雨季、缫丝季和榨油季,所以才会祭这三车的车神。其中水车神传说是一条白龙,会在这个时节兴云布雨。人们通常会在小满这天手握一杯白水,扬洒于田垄之间,祈求车神保佑风调雨顺。

    难道,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一天,由于丽卿的一个顽皮的举动,而使世上多了一个流传千年的习俗吗?

    雨水还在畅快淋漓地泼洒着,而白衫的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却已出现在丽卿的身后。

    “你想做什么?”男子的声音像是在斥责,但语气却是淡淡的,听不出是喜是嗔。

    “哎,这些人真是蠢,竟然把大杀四方的战神大人当作水车神来拜了”说到这里,丽卿自己竟忍俊不禁,格格娇笑得前仰后合。

    男子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只用一双明澈若秋水的眼眸淡然地望着她。

    丽卿笑了一阵,笑声忽地低了下去,轻声地问“你生气了么”。

第一零一章 半山() 
男子摇了摇头,道:“嗔为毒,为不善根,我为何要嗔怒?”

    丽卿倒是忽地柳眉倒竖起来,嗔道:“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生气,你这样子,与一块木头疙瘩有什么分别?你若是觉得人类有趣,怎的不看他们的喜怒哀乐?”

    男子丝毫未受她话语的影响,只注视着她说:“你这样,会堕入魔神道。”

    丽卿道:“做妖也好,魔神也好,于我又有什么分别?我就知道,做什么都该是痛痛快快的!什么小满,什么小得盈满,都是屁话!我若心里系着什么,便要赌上性命,什么都赌上,也要求得大圆满。即便是赌输了,又能如何,总归不至于枉活一世。”

    男子不说话,丽卿过了那股气愤的劲儿,语气却忽地又软了下来,眼神也变得躲闪。

    “我激了你去降雨,可这本是雨神的事,不会犯了天条,给你招来麻烦吧?”

    她的模样变得怯怯的,又忽然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姑娘。

    男子依旧是那么静静的,答道:“不会,警示已经够了,龙族本来就可以司**。我不会因为你的话做不该做的事。”

    “那你显了身形呢?”

    男子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说:“以后不要了。”

    丽卿把一根拇指塞进唇齿之间,轻轻地咬噬着。她也有一阵子没作声,我却很奇异地能够体察她此刻的心情。

    她的心里,有着淡淡的担忧——男子虽然没责备她,但他说的“以后不要了”,就证明她一时冲动的胡闹确实给他带来了麻烦。可是,她的心里又是欢喜的,因为他说的是“以后不要了”,就说明,还有以后,他并没有那么的排斥她。

    丽卿迈了细碎的几小步,凑近了他,小声问道:“你……为何要如此在意人类?”

    男子想了想,道:“人类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很弱小,可是总能做到出乎意料的事情。你是妖,你的性命久长,所以数千年的记忆都可以在你的脑海。可他们不一样,他们的性命太短,所以人人都拼上命想活得,又拼上命地想要把自己的记忆留给后人。人类是唯一懂得传承的种族,你瞧瞧,今天的人类,一样拥有几千年的记忆,那都是他们的祖上想尽了方法传下来的,就像这些。”

    说着,男子摊开手掌,掌心出现了一丛绿色的草。

    这种草的形态很熟悉,连我都认识——这是野地里最常见的东西——苦菜。

    哦,是小满,小满食苦菜,似乎已经成了民间的一种习惯。这个时节,已经到了阳气的鼎盛时期,以至于部分先天不足的细弱的草植会因为承受不住阳气的极盛而死亡,就是小满三候中所称的“靡草死”。在阳气太过充盈的时节,湿邪也容易上身,人容易生病,据说食苦菜可以祛湿邪,是民间去病强身的法宝。

    这都是从祖宗那里传下来,还将传承下去的东西。

    我发现,这个白衫的男子一直以来说话都是淡漠的,极其理性的,只有在说关于人类的事情时,语句里似乎添上了那么一丝丝的感**彩,所以他整个人仿佛一下子生动起来。

    胡丽卿怔怔地望着他,似乎有点痴住了。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可我觉得,人类最好的东西根本就不是这个!”

    男子望着她,眼神中流出一丝问询的意思。

    丽卿的美眸忽地又闪亮起来,笑着说:“你想知道么?那,你愿不愿意跟我来?我带你去”

    场景再一次变换,黄土、田园、雷电、雨水,全都不见了,眼前出现的是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

    应该说,那和刚才的情景根本就不是一个季节。

    这应该是小满时节,是初夏,可是眼前出现的,却是一片白茫茫的雪景。远远近近,层峦叠嶂,而山峰的顶端,都被皑皑白雪所覆盖。

    原来,这是在一座极高的山峦的半山处。

    如果俯视的话,透过脚下漫漫的白雾,可以隐约看见远处的山下似乎有一抹淡淡的绿。

    “你相信,有人会愿意舍弃了人世的一切繁华,甘愿跑到这种严寒的峰峦之上来居住吗?”耳畔响起的,是丽卿的声音。

    我看到,他们的身形出现在白雪掩映的峰峦之间,依旧是一白一绿。男子的一袭白衣似乎要融化于洁净的冰雪。

    男子道:“世上的人各不相同,心中的想法也不一样,想必什么样的人都是有的。”

    “那你猜,他又是什么呢?”

    随着丽卿的声音,我看到那半山之中,果然有一处天然形成的极深的洞穴。这座山想必是非常之高,半山的洞穴周围,都被冰雪所覆盖。而在洞穴的旁边,一直通向山下,似乎已经被什么人硬生生地凿出一条可供攀援的路来。

    看来,是有什么人居住在这个山洞里。可是,这半山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供人生存所需,所以这位隐居者还必须定期下山,去获取食物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山下正是初夏时节,是一年最具生机和活力的季节,比起寒冷的冬天,喜欢夏天的人更多。可是这个人,偏偏要在这个时节,还要特意跑到这种最寒冷、最贫瘠的地方居住,到底又是什么呢?

    这就是丽卿所说的——“人类最好的东西”吗?

    我感觉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从山洞里走出一个人来,走到洞外的山崖边,手搭起凉棚向远处眺望,不知在观察着什么。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大概有四十岁上下年纪,长发在头顶绾成发髻,显然是古代的装束。他身上穿的都是粗布衣裤,非常简单朴素,外罩一件兽皮袄,脚蹬兽皮靴,可见这里确实相当寒冷。

    按理说,这人独居在这不毛之地,模样该是十分落魄,可是他并没有。他的衣装都非常整齐,发须也梳理得十分整齐,显得颇为不俗。

    我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是什么原因,会让他选择生活在这里呢?

    一些猜测不自觉地在心头浮现。

    他喜欢寒冷,不能忍耐入夏的燥热?

    他厌倦尘俗,不愿与山下的世人为伍?

    他热衷修行,期待有一天能坐化飞升?

    但是随着视角的变化,深入他所居住的洞穴,探查他的日常生活时,眼前出现的场景一下就把我惊住了。

    我看见了……一具尸体?!(。)

    。。。

第一零二章 永远有多远() 
这可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

    中年男子居住的山洞,如此之寒冷,以至于山洞的四壁都是亮晶晶的坚冰。他就像是生活在一个彻头彻尾的冰窟窿里。梦境中的我是无法感知冷暖的,可仅仅是视觉,也已经让我的后脊发寒,鸡皮疙瘩都有些起来了。

    洞中燃着烛火,借着烛光,我可以看到山洞的深处横放着一块巨大的冰,像一口透明的水晶棺材。

    而那块坚冰之中,睡着一个人!

    这个人安静地躺在冰里,被冻得结结实实,显然不可能是一个活人了。所以,这个奇怪的男人,居然在他自己生活的洞穴里,藏了一具尸体!

    我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他要住在这与世隔绝的半山。一个人,为什么一年四季都需要绝对的寒冷?在没有冰箱,没有冷柜的古代,这就是原因!

    只有这里,可以让他留住一个人的躯体,长久不腐。

    晶莹的冰块中躺着的,是一位女性,看上去很年轻,很美丽,也很安静。冰晶形成的棺椁使她的面容变得有一些模糊,但是这模糊,更让她看上去不像是毫无生机的亡者,倒像是陷入了平静的睡眠。

    山洞里的日常用品一应俱全,有床,有桌椅,甚至有书柜,真不知这些都是怎么搬到这山上来的。洞穴的一隅堆着一些柴米,还有猎获的野味,炉灶支在接近洞口的位置,离冰棺极远,显然是担心生火的热度对冰棺产生不利的影响。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这样,与冰棺中的女子一起,过着极其简单、什么物质追求都没有的生活。就从视野移入洞穴的那一刻起,洞内的情景就不再是静止的,无数个生活的小小片段就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浮现。

    他端着一只碗,坐在冰棺旁边吃饭的情景,捧着一本书,在冰棺旁念出声的情景,吹熄蜡烛前,还要到冰棺前再看她一眼的情景,伏案写着什么,却总是回头,对她笑一笑的情景,全都交织在一起。画面的碎片中,有时他的容颜看上去比现在还要年轻得多,所以,这些记忆中的片段也不知诉说的是多少岁月。也许,他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十年?二十年?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人可以忍耐得了这样的寂寞吗?

    我差不多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概是这个男人的爱人不幸故去了,而他,不能承受与爱人天人永隔的事实,所以,就以这样的方法把她留住,与自己共同度过余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要能看到她,就觉得仍然是好的,每天在寒冷的地方栖居也没有关系,就仿佛她没有离开过。

    以我这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眼前这位古代男子日夜守着一具尸体的行为应该被划入“变态”的行列了。可是,看着这个人十分真挚,甚至显得有些虔诚的眼神,又觉得对他厌恶不起来。

    “只有人类,才会这样吧?可以因为这种奇怪的感觉,什么都抛弃,什么都不要,一生一世,至死不渝。”胡丽卿的声音低低的,好像浓郁的酒。

    白龙战神沉吟了片刻,说:“求不得,又放不下,是苦痛的根源。”

    “我倒觉得这是人类最有意思的地方!”丽卿嘟着嘴说,“明明只有那么短的性命,却可以因为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放弃自己的一辈子。”

    虽然她的话像是在讥讽和抱怨,可是她脸上的神情,却带着一丝莫名的向往。

    “也许他们还觉得,一辈子那么长,那么长呢!”丽卿想了想,忽然噗地一声笑了,“你说,这些人类的情情爱爱真的可以永远不变吗?我见过那么多人类,一生一世一双人,若是一个死了,另一个寻死觅活的有,状如槁木的有,发痴发颠的也有,哪怕人不死,心也死在那一刻。可是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类的性命太短吗?若是给了他们久长的性命,又将如何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恋慕,能保存多么长?一百年?两百年?三千年?”

    人类最好的东西是情。爱,我看懂了,丽卿把白龙带到这里来,是想对他说这个吧?

    但是,爱情的保质期到底能有多长呢?她大概是在疑惑着这个。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真的想说,丽卿姐,你实在是高看了人类。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手段的兴盛,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也变得花样繁多。世界热闹了,可爱情的保质期早已变得越来越短,甚至有的长不过一夜。

    像眼前这个搬到冰山之上,与爱人的尸体起居于一处的男人,像他一样的痴情的男男女女,也是只有古代才多见,到了我们的时代,都已经快要绝种了。

    人生苦短,我们根本就不相信来世。

    所以,不要说三千年,连我们一生这短短的几十年,能够坚定不移的话,都已经算作是一个奇迹了。

    我虽然没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可是稍一想象,便可以想象得出。怀抱着思念和失去的痛苦孤独地生活,那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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