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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部分

末世小馆-第139部分

小说: 末世小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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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祇将两只死狗拎在手里,擦了擦脸上被溅到的鲜血,认真的对林老板说道,

    “老板,这是我打的猎物,要归我。”

    “。。。”

    大胸姐看了一眼缩在一旁舔舐着伤口的四爪,

    “跟我来,小狗狗。”

    四爪抬头,看向已经混战成一团的六爪和满地的四爪尸体,

    “嗷。。。汪!”

    一瘸一拐的跟着大胸姐向椰树小屋走去,就这,还不忘带上自己的猎物鼹鼠。

    林愁喳喳嘴,“小四啊,小心被大胸姐炖了吃掉哦!”

    “嗷嗷嗷啊!”

    。。。

    最终的胜利者是一只体型格外庞大的六爪,它浑身满是鲜血和伤口,半蹲在地上足有两米半高,颈子已经生出了狮子一般的鬃毛,看起来极其雄壮。

    它嘴里咬着一只体型最大的六爪的尸体,缓缓走到一直在旁从容观战的白毛哈士奇旁边,放下战利品。

    “嗷!”

    六爪伸出骨甲覆盖的镰刀状前肢,似乎要轻拍白哈士奇的肩膀或是什么。

    小雪瞳孔微缩。

    林愁的真视使他能够清晰的看到,小雪的眼中有着某种冷冽的光,就像看到一只猫在向自己求爱。

    它根本就没把这种长着六只骨爪的怪物当成自己的同类!

    “砰!”

    一声巨响,六爪半颗头颅飞出数十米远。

    白毛哈士奇施施然走上山来,绕着篱笆转了一圈,然后发出“嗷呜嗷呜”的吼声——撒了一泡尿。

    它绕着林愁走了一圈,然后不屑的转头。

    小心翼翼的避开满地的鲜血,生怕那些颜色沾染到自己洁白的毛发。

    最终,她选定了相对凉快一些的树屋银杉作为暂居地,转了转,躺下了。

    那里有毛球用猪笼草叶子捣鼓出来的草窝,干燥又舒适。

    “哞!哞!”

    “嗷呜!”

    随后就是毛牛急促的惨叫。

    林愁感觉胸前口袋一轻,笑着摇摇头,

    “天真。”

    no zo no die ,y yo try?

    当他走进小馆时,一朵灰色的蘑菇云从银杉脚下爆发开来。

    毛球好歹算是彼此留了个面子日后好相见,只是将小雪抽飞数百米,饶了它一命。

    毛牛得意的哼哼着,粉红色的大舌头殷勤的给自家老大清理着浑身菌丝,直到毛球变得湿漉漉时,尾巴团成螺旋状将毛球推了上去。

    午睡时间,到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杏仁脑花(上)() 


    一片狼藉的院子被林愁和大胸姐打扫干净,将那些哈同学的尸体收进冷库吊起来保存。

    离地悬挂时,狗体内多余的血水会由伤口沁出,而一部分血液也会缓缓的进入到肉质中,类似于牛排的干式熟成,这样狗肉的肉质不会随着它们死去的时间而变老,相反,相比于刚刚宰杀时的肉质,是另一种程度上的鲜嫩。

    处理完这些,林愁忽然有点放松。

    貌似自己已经很久没有闲下来,专门为自己做上一顿美餐了吧?

    现在,正是值得庆祝的时候。

    上古时代的人们常用“渴饮其血、生啖其肉”来形容对一个人的痛恨,说起来是有点抽象和小暴力的。

    当然这种行为转移到鼹鼠身上时,就变得如此顺理成章。

    看着一排码放的整整齐齐的白尾鼹鼠,林愁嘴角露出冷笑。

    这些鼹鼠都是从死去的鼹鼠堆里挑出来的,个个膘肥体壮,首尾长达二十厘米左右,总共是一百只。

    鼹鼠的处理方法非常简单,小尖刀刺喉,开出一厘米长的小口,烧一大锅水,水温达到85度时停火,放入鼹鼠

    浸泡。

    三分钟后,锅内的水已经被鼹鼠脖子上开出伤口中流出的血液浸染变成淡红色,浸泡后的鼹鼠取出用手一抹,体表的毛发就会立刻褪掉,露出白白胖胖的表皮。

    一百只鼹鼠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林愁和赤祇忙了一个小时才将它们清理完成。

    去除体毛的鼹鼠看起来就可爱了许多,又白又嫩。

    用小刀沿下颚开口一直割到两条后腿中间,顺便挑掉大胸姐所谓的“累赘”,恩,大约有半颗米粒大小的玩意。

    掏出所有内脏丢进饲料桶,稍后可以给植物们加餐。

    再次一只只的清洗干净后斩掉鼠头,放旁备用。

    鼠头才是林愁要用到的材料,而鼠躯也不会被浪费。

    用两根竹签由前后肢横向贯穿,支撑起鼹鼠的躯干,让其摊开,不得不说,这样的造型有点像风筝。

    在后院点燃一堆干稻草,之所以选用干稻草,是因为干稻草燃烧出来的火焰是“黄火”,温度稍低,正适合熏烤鼹鼠。

    一只只将鼹鼠烤到表皮发黄沁出油脂后,用绳子串成一大串,挂在房檐下。

    一个半月后,这些鼹鼠就可以变成美味细腻的腊鼹鼠。

    。。。。

    而林愁今天要做的菜,还在案板上等待着他。

    这是属于一个厨师才有的奢侈,因为林愁要用这整整一百只鼹鼠做成一道菜——那些腊鼹鼠跟林愁要做的菜比起来,只能算是边角料了。

    细说起来,上古时代某些地方的人们也有着食用鼹鼠的习惯,甚至很有一些餐馆打出的招牌就是鼹鼠制作的菜肴。

    这些餐馆每天要用掉大量的鼹鼠,而鼹鼠的脑袋上着实没有什么可以食用的地方,看起来也不那么美观。。。咳咳,事实上剥了皮露出森森白牙白骨和肌肉的鼠头看起来会让绝大多数人倒尽胃口,大多数的餐馆会选择将其丢掉。

    那时的鼹鼠大多是十厘米左右的小鼹鼠,没有大灾变后鼹鼠这样巨大的体型。

    但那个镇上就有一家餐馆的老板是个十足的小心眼,心想,鼹鼠都是论斤买来的,丢掉脑袋不就平白多了一份损失?

    于是他就琢磨了这么一个办法,取鼠脑后以水煮脑花(多用猪脑)的方法烹饪。

    烹出的鼠脑花大小如杏仁,别具香味,客人品尝之后赞不绝口,当地镇上“杏仁脑花”的名气便传了出去。

    因处理方法繁复且极耗时间,想要吃杏仁脑花的客人每日里排起长龙,这道菜也因此身价倍增,颇有些反客为主的意思。

    。。。

    鼹鼠的头约有半只拳头大小,林愁沿尖鼻靠近眉心的地方避过鼠脑切开,在脑后硬骨的地方切上一刀,轻敲几下,稍一用力,就能将鼹鼠的脑袋分成两瓣。

    小心翼翼的取出鼠脑,放进盘子里。

    鼠脑约有常见瓷勺去掉勺柄一般大小,形状也比较相似。

    林愁示意了两次之后,大胸姐立刻学会,于是两人一同处理鼠头。

    取出鼠脑后,还要撕去鼠脑表面的淡红色筋膜,这种筋膜腥味很重且会影响调味料与脑本身的互相渗透,必须小心又仔细的全部撕掉,稍不注意,脆弱的大脑就会变成碎块。

    撕去筋膜的全部鼠脑用冰水过几遍,洗去残余的血水即可。

    取一块林愁之前做好保存在恒温箱中的花生小豆腐划成两厘米的方块,焯盐水后放在一边晾凉备用。

    花生小豆腐林愁做的极嫩,即使焯了盐水,在稍后烹饪的过程中也会有所破碎,不过这正合林愁的意。

    新鲜魔鬼椒和老姜切碎末装在一个碗中,蒜切末,顺便采几根青蒜苗切小段,干辣椒切段。

    热锅冷油,干花椒炝锅后加入姜末和魔鬼椒,翻炒几下出香,加入少量猪骨高汤。

    高汤不必过多,能够浸没食材即可。

    烧沸后点入几滴酱油和香油,拔出并巩固脑花的鲜味。

    在汤中渐次加入盐,胡椒粉,极少一点的糖,勾入水淀粉打一个薄芡。

    勾芡在这道菜的制作中尤为重要,脑花极易受热变老,而勾芡会加重汤的浓度,当汤汁的密度大于脑花表层密度时,脑花中含有的水份和汁液就不会被析出,从而保证了脑花的鲜嫩。

    随后将脑花和豆腐轻轻滑入锅中,以防破碎,一边用勺子圆润的部分轻推锅中的脑花豆腐,一边轻掂炒锅。

    改微小火,煮三分钟,脑花即熟。

    出锅装入碗中,一小把青蒜苗堆在脑花豆腐表面。

    再另起一锅,倒入一大勺清油,油开始冒青烟时放入干青花椒爆出香味,加入蒜蓉和芝麻不停搅动防止糊锅。

    油温再次升到一百七十度以上时,加入干辣椒段炒出辣味,当辣椒表面开始出现微焦,起锅泼在脑花豆腐上。

    “呲啦!”

    随着一声轻响,馥郁的浓香瞬间溢满了整个厨房,杏仁脑花,大功告成。

    林愁发誓,此时此刻,这样的声音足以媲美世界上最动听的乐章。

第二百五十章 杏仁脑花(下)() 
林愁吸了吸鼻子,口水开始大量分泌,肚子也迫不及的发出抗议,

    “那个谁,大胸姐,饭焖好了么?”

    大胸姐端着一整盆米饭咣当一声顿在饭厅桌子上,嘴角扯了扯,终究还是打算回避掉任何可能增加“刑期”的发言,

    “好了。”

    每人盛了满满一碗米饭坐在桌前。

    米是上好的青稻米,米粒狭长饱满,颜色微微呈淡青色,表面泛着光,米香浓郁又不失富有矿物质的清香。

    面前装着水煮脑花的大碗闪耀着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颜色红油透亮,豆腐白皙,脑花细嫩,蒜苗翠绿。

    白嫩的豆腐和脑花表面浸透了红油,微微沉浮在浓稠的汤汁上方,每一块豆腐、每一朵脑花都在汤表面露出最标准的三分之一体积,这代表着芡汁的浓度掌握得非常到位。

    辣椒与花椒或许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意想不到也是最顺理成章的组合,大开大阖的刺激性植物芳香,麻辣的口感,完全可以从最深处调动起每一个嗅觉细胞的激情。

    花椒与辣椒同属于“触觉”范畴,人体抗敏细胞的排异反应在大脑中合成出类似于灼烧般的刺痛,便有了“辣”

    而麻,则更为不可思议,花椒中的花椒麻素有选择性的的刺激人感知纤维中某些特定的部分,感知纤维会以高达每秒五十次周期性频率在舌尖震颤,并将这种感觉反馈给大脑,这就是所谓的“麻”。

    食材与食材、味道与味道的碰撞如此鬼斧神工,但殊途同归,它们所带给人类的体验是无与伦比的美妙。

    红油浓烈辛香,那是能够刺入骨髓震撼灵魂的味道,鲜嫩的青蒜苗带来的清新又恰到好处,麻、辣、鲜、香,说的就是脑花豆腐这样的菜肴。

    一朵脑花,在筷间颤抖,让人无比担忧它会在顷刻间融化、烟消云散,又似乎真的要盛开绽放一般。

    可盛开之后,难道不是凋零吗?

    怀着这种奇怪的感情,将脑花轻轻放入口中,红油带来爆炸般的麻辣感觉顷刻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一股酥麻从脖颈兵分两路,一路直抵后脑,一路涌入胸膛,沸反盈天。

    轻轻咀嚼,脑花质感绵密,异常鲜嫩,既有肉的肥美,又更富含脑花特有的磷质醇香。

    入口滚烫,口感厚重回味绵长。

    林愁深深呼出一口气,眉毛却蹙了起来。

    再看赤祇,连头都不太,大口扒饭大口吃菜,双唇红艳艳的似要滴血,额头沁出几滴热汗,双颊透粉。

    林愁想道,到底是没有关键的红油豆瓣来提香提味,虽然味道还过得去,但以他的舌头,瞬间就能感觉到其中的差距。

    一味调料之差,完全就是两道菜!

    大灾变,到底断送了多少人类记忆中的味道。

    勉强吃了几口,叹了口气,放下筷子。

    赤祇把脸从饭碗里拉扯出来,含混不清的说,

    “老板,你咋了?不吃了?”

    林愁表情很惆怅,这道菜勾起了属于厨子的愤怒,你让本帅怎么还吃得下去?

    说道,

    “这是身为厨师吹毛求疵的忧伤,你不懂!”

    “哦那我就都吃了。”

    赤祇端着杏仁豆腐的大碗转身就走,生怕林愁跟她抢一般。

    哎?!

    想不到你原来是这样的大胸姐!

    赤祇还不知道她已经被黑心老板惦记上了,等待着她的,将是刑期的无限期延长,回到椰树小屋尽情享受美食。

    林愁拎起饲料桶,打算给植物们来一顿加餐。

    刚走出后院,就看到一块腊肉躺在地上,应该是被风从屋檐上吹掉的。

    捡起来准备洗洗挂回去,却感觉手中的重量不对,好大一块腊肉,怎么没个二两重?

    翻过来一看,腊肉的另一面已经空了,成了凹槽,几只白蚁正在里面浑汗如雨。

    “”

    再一看地面,一条细细的白蚁形成的长龙一直延伸到蘑菇屋的台阶。

    沿着这条白蚁长龙走下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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