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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万国侯传-第12部分

小说: 万国侯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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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弥留之际的幻觉吧,伤感而颓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不仁社却过度解读了。

    “实际上,与其说不仁社是在找莫礼逊,不如说是在找琥珀宫。而此时的莫礼逊也已身染顽疾,他知道自己好心反而得罪了人。所以他去世前,交待长子科顿重新设计琥珀宫,将其分为八个部分,然后小心拆卸,装入箱中,再沉入海底。”

    “沉入海底?”韩诺惟心痛地说,“那都是绝世真品啊,就这么丢了?”

    莫傲骨哑然失笑:“沉入海底就一定是丢了吗?当然不是。莫礼逊这么做,只是要让这些东西远离自己的家人,以免招来祸患。对外的说法是,科顿安排将琥珀运回英国的途中,不幸遭遇暴风雨,船上的琥珀和运送的工人都因此葬身鱼腹。”

    韩诺惟点点头:“瞒天过海。”他此刻已经暂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幸,而全身心沉浸在莫傲骨的故事中了。他的脸上洋溢着一种年轻人所特有的好奇的神采,“这个莫礼逊真厉害,不仅设计骗过了不仁社,还掌握了不仁社的情报”。

    莫傲骨微微一笑,“先不说有没有骗过不仁社,你怎么知道他掌握了对方的情报?”

    韩诺惟自信满满地说:“他不是知道了那位藏家临终前写的那个什么?”

    “俳句。”

    “对,他怎么会知道呢?日本人又没有死在他眼前。”

    莫傲骨点点头,又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说对了一半。莫礼逊确实掌握了不少敌人的信息。因为,就算换成是你,莫名被人当成仇敌追杀,也要多几个心眼吧,何况是他。可是,想骗过不仁社,哪有那么容易。不仁社的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寻找琥珀的下落。在莫礼逊和科顿相继去世后,科顿的儿子埃德蒙主事。埃德蒙将公司重组为若干家小型的轮船公司和贸易公司,同时也将一些贸易公司开办在了缅甸的邻国,中国。”

    “转移财产。”韩诺惟说。

    莫傲骨赞许地点点头,接着说:“后来,莫礼逊的家族逐渐衰弱,而不仁社则成为日本规模数一数二的军工企业。

    “1950年,这个家族的后人几经迁徙,来到了中国。这一代的家主名为奥古斯特,他来到中国后,隐姓埋名,又娶了中国女子为妻,决心守住家族的秘密。”

    这时,韩诺惟已经猜到了什么,他很想开口询问,但又强忍住了。莫傲骨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便笑了笑:“是的,我就是奥古斯特。莫傲骨不过是个掩人耳目的称谓。”

    韩诺惟震惊地看着他:“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莫傲骨慢慢起身走到窗边,凝望着小窗外那抹灰暗的天色,片刻,才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因为你。”

    “我?”韩诺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跟我有什么关系?”

    莫傲骨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说:“我到韩城后,为了避人耳目,没有再做琥珀生意,而是开了个很小的杂货店,毕竟我在这里是异邦人。

    “好在韩城地处边疆,少数民族非常多。不时也有缅甸密支那、曼德勒等地的商人过来做生意,加上我能说一口流利的韩城方言,故而很多人都以为我是混血或者少数民族,倒也相安无事。

    “我的妻子是本地的农民,她非常贤惠,人缘又好,所以十年浩劫我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后来,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给他起名叫蔺枢。”

    莫傲骨转过身来,他的表情温柔了许多,目光中也有了一点暖意,似乎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十分甜蜜。

    韩诺惟心里有一千个疑问,但他看到莫傲骨的表情,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贸然开口。

    但这种温柔的表情并没有持续多久。莫傲骨眼里的火花又渐渐暗淡下去,他抿了抿嘴,转脸看向窗外。

    韩诺惟顺着莫傲骨的视线,也看向窗外。只见后者一抬手,他还没有看清,莫傲骨已经从窗口抓住了什么东西。

    莫傲骨慢慢将手缩回来,他捏着那东西的脚爪,然后慢慢张开手,原来是一只小鸟。

    韩诺惟好奇地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这只小鸟的身长跟手指差不多,灰白色的头颈,红红的嘴儿,翅膀和尾巴都像是被墨水染过一般墨黑墨黑的,而其余的地方均为灰色。

    韩诺惟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小鸟,温热的羽毛让他无端端生出一股忧伤来:“前辈,放了它吧。”

    莫傲骨将小鸟送到窗口,松开手,小鸟立刻头也不回地扑打着翅膀飞远了。

    “这鸟叫做丝光椋,很聪明的,听到什么声音,很快就能学会。人们觉得好玩,便捉来养在笼子里,像八哥一样养着。然而,丝光椋一旦进了笼子,就再也不肯模仿外界的声音了。”

    莫傲骨笑了笑,但这笑意并没有抵达眼底,“蔺枢很喜欢丝光椋,小时候闹着养了好几只,但有一天,他把鸟全都放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还是让它们在野外吧,自由自在地,想学谁,就学谁;不想学,就不学。”

    “蔺枢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只是有点太自信。他一天天长大后,发现自己喜欢琥珀,你也知道在韩城是不太可能不接触到琥珀的。后来他遇见一个做琥珀生意的女孩子,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了家。这时,蔺枢告诉我,他打算和他老婆开一家琥珀店,他认为,只要生意不做大,就不会引起不仁社的注意。我怎么都劝阻不了,只好随他。那时,不仁社的人已经有许多年未曾出现过了。我自恃隐藏得极深,他们也绝对想不到我会藏身在距离缅甸这么近的地方。时间一长,我也就麻痹大意了起来。”

    说到这里,莫傲骨深深叹了一口气。

    “蔺枢的店面虽然不大,但生意很好。因为他眼光不错,在琥珀鉴定上很有天赋,渐渐地,他的店在韩城有了名气。这时,店面仅靠他们小两口来打理,已经有些费力了。于是,1977年的时候,蔺枢物色了一名工人来打下手。这工人是韩城本地人,与蔺枢的脾气和性格都很相投。”

    韩诺惟屏气凝神地听着,莫傲骨却突然停下来,看他一眼。

    韩诺惟等了一会,见莫傲骨没有再说,忍不住问道:“前辈,您请继续。”

    “我以为你已经猜出来了呢。”莫傲骨说道。

    “猜出来什么?”

    “这名工人,就是陶无法。”

    韩诺惟“啊”地一声,“可是陶无法不是出身富裕家庭吗,怎么会去做工?”

    莫傲骨看着惊讶的韩诺惟,平静地说:“不,陶无法家里很穷。他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却很有能力,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蔺枢因此更信赖他。而我是笃信防人之心不可无,常常提醒蔺枢不要轻信他人,蔺枢却总觉得我多此一举。”

    莫傲骨又喝了一口水,接着说,“蔺枢二十八岁的时候,做父亲了,他有了一对龙凤胎宝宝。在我看来,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莫傲骨说到这儿,不自觉地笑了笑。

    “蔺枢开心的不得了,一心要给孩子弄两块上好的琥珀作长命锁,可是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料子。最后,他突发奇想,想到了祖上的珍藏。

    “是的,琥珀宫殿被沉入了海底,但仍然有一些零散的琥珀被保留了下来,代代相传。而我曾经叮嘱过他,祖上的珍藏是万万不可动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并不缺钱,没有必要让自己一夜暴富,引人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那些琥珀都世所罕见,一旦流入市场,就有可能招来不仁社的人。

    “蔺枢也很听话,从来没有动过那包东西。但是这次,或许是他太爱孩子了,竟背着我偷偷从里面取出了两块。”

    莫傲骨的眉头紧缩了起来,“1985年3月5日,农历惊蛰,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蔺枢陪着他老婆回娘家给他老丈人庆生,因为两个宝宝中有一个发烧了,便托我代为照顾,并交待说他们很快回来。但我一直等到夜里也没见他们回来,也没有人给我带来任何口信。

    “我知道出事了,立刻抱着我的孙儿连夜离开,前往缅甸的纳邦——我曾经和蔺枢约定,如果有什么不测,就在纳邦的红河路边第一家茶馆见面。

第十三章 命中注定() 
“但是,在纳邦,我等了一整天,蔺枢都没有出现。我感到大事不妙,但又不便带着那么小的孩子行动,思前想后,我一咬牙将孩子托付给了茶店的夫妇,再奉上重金,求他们代为照顾。我承诺一定尽快赶回去接孩子,届时会再给他们多一倍的报酬。

    “纳邦我去过好几次,每次我都会去那家茶馆喝茶,所以那对夫妇我也算认识。他们都是老实憨厚的人,而且没有生养,对于我的请求,他们高兴地答应了。

    “而当我再度潜回韩城时,却发现家里已经全是日本人,主事的人,竟是陶无法!”

    莫傲骨说着,拿杯子的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韩诺惟见状,赶忙问道:“前辈,要不要休息一下?”

    莫傲骨摇摇头,他将杯子放回桌上,接着说:“我不知道陶无法究竟是怎么跟不仁社勾结上的,我也没时间去查他。我当时想的就是赶快找到蔺枢他们。

    “但我没花多少时间就在亲家的家中找到了他们的尸体。”莫傲骨转向韩诺惟,脸色惨白如纸,“你能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情吗?那是我唯一的儿子啊!他才二十多岁,聪明又英俊,初为人父,竟被人砍去了头颅!而我的好儿媳,光着身体躺在血泊中!然后我看到了我那才两个多月大的孙女!”莫傲骨高高地昂起头颅,眼神愤怒得像冰冷的刀刃一样,如果目光可以杀人,那么他的眼前一定是血海汪洋,遍布死尸。

    “我们汉诺威家族世代传承,正直勇敢,为何要遭受这样的命运!”

    不知为什么,韩诺惟吓了一跳,在这静默的监室中,他只觉得莫傲骨苍白悲愤,犹如鬼魅。

    韩诺惟曾听大人们说起过,很多年前,韩城发生过灭门惨案,一夜之间,凶手夺去了一家老小的性命。这个案子在小县城轰动一时,到现在也没有破案。很长一段时间内,大人们都会拿这件事吓唬不听话的小孩,“你再皮,小心夜里被人盯上!”再淘气的小孩,听了这话也会被吓住。

    莫傲骨大喘了一口气,接着说,“亲家一家也都遭了毒手。那天夜里的雨没命地下,我在亲家的后院里,挖了几个坑,安葬了他们。没有葬礼,没有鲜花,只有我一个老头子,给他们送行!

    “安置好他们,我立刻赶回了家里。可是,我杀光了家里的日本人,也没有找到陶无法,不知道他逃到哪里去了。

    “从此,我开始追查惊蛰那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同时,也在寻找丢失的钥匙——也就是你在密室中看到的核雕。”韩诺惟听到核雕二字,脑袋里嗡的一声像是要炸开。莫傲骨看了一眼韩诺惟,接着说:“蔺枢十八岁生日当天,我将核雕交给他保管,虽然我没有告诉他核雕的用处,但他接手后,从未离身。

    “然而,令我沮丧的不仅是核雕下落不明——三个月后,我回到纳邦,发现茶馆人去楼空,那对夫妇搬走了,还带走了我的孙儿!

    “我又惊又怒,只得到处寻找。谁知那对夫妇隐藏得极好,我花了七年时间都没有找到。好不容易打听到一点线索,那对夫妇竟然辗转搬到了韩城,我只好再度返回。但这一次我却大意了,犯了个低级错误,卷入一件间谍案,被抓了起来。”

    莫傲骨说到这里,似乎有些疲倦,“这些不说也罢,总之,我进了阴阳关,大牢一坐,就是十二年。”

    韩诺惟小心翼翼地问:“前辈,您先前不是说坐牢与我有关?”

    莫傲骨点点头:“不错。我要不是回到韩城寻找你,也不会卷入案子,落到这牢里。”

    韩诺惟一头雾水:“找我?”

    莫傲骨的表情突然变得异常严肃:“孩子,我一直在找你。你是我们家族惟一的血脉啊。”

    韩诺惟只觉得五雷轰顶:“前辈,您别开玩笑了,这一点也不好笑。”

    莫傲骨一把抓住韩诺惟的小腿,提了起来:“你进来这监室后,还不曾脱下袜子,我如何得知你脚上的印记?你没有说过你的生辰八字,我怎能知道的那么清楚?我还知道,你的养父母都很矮小,你的养母皮肤黝黑,脸上有斑;你的养父性格温和,厨艺很好。这些,我说的对不对?”

    韩诺惟听得心惊肉跳:“您怎么都知道?”

    莫傲骨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悲戚:“因为,十八年前,是我亲手将你交给了他们。就连你的名字,都是我按照家族姓氏的谐音,给你取的。孩子,我是你在这世上惟一的亲人。”

    “不可能!”韩诺惟挣开老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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