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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部分

都市超级狂医-第711部分

小说: 都市超级狂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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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隐藏在暗处的约翰,开始一直跟踪这个陆风。

    果然,在千面贵妇死了没有多久之后,通讯里面通知了所有的人,将华夏这个黄皮猴子的危险等级提升了。

    可让约翰兴奋全身上下都发抖的是,这个实力明明弱小到离谱的黄皮猴子,竟然将危险程度提升到了s级!

    那也就是说,这是一个s级别的任务。

    皇家骑士团近十年来,发生在英国伦敦本土内的s级任务屈指可数,然而这个任务就被约翰接到了!

    而且这个人就在前面不远处的地方,更让约翰忍不住想要笑出声的是,情报组的那帮混蛋竟然跟丢了这个黄皮猴子。

    那么就是说,这个美丽可爱的小东西,现在属于约翰独享了!

第1005章 变态约翰() 
约翰认为,自己终于等到了证明实力的时候。

    跟随着陆风的约翰,看到陆风走进了游行的人群之间,几经穿梭,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竟然变换了一套,戴着一顶帽子,发型也是乱糟糟的,脸上憔悴的如同一个流浪汉一样。

    如果不是约翰的眼睛一直盯着这个华夏人,又在他身上闻到了“千面贵妇”的血腥味,约翰甚至觉得自己,也可能也会跟丢这个华夏人。

    这个华夏人的伪装技巧,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

    约翰跟着这个伪装过的黄皮猴子上了公交车,又换乘了一路,穿过两个街道,走进一家便利店,最后进入到一个地铁站里。

    英国伦敦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和美国纽约一样,破败而又荒凉,在过完夜里九点钟之后,地铁站就成了流浪汉的栖息地。

    今天是星期三,现在是上午十点钟,伦敦地铁四号线的这个站点罕有人至,因为在往下走是工业区!

    所以这个地铁站内空无一人,除了刚刚进来的两个人。

    已经换了一身打扮的陆风,将头上的帽子给摘下。

    这个帽子,是陆风从别人头顶上偷来的,而那个帽子被偷的人,虽然发现自己的帽子忽然之间就没了,但是并没有发现到底是谁偷走了他的帽子。

    陆风身上的这件衣服也是,陆风近乎是用神鬼莫测的盗窃手段,从一个流浪汉身上悄然拔下这件衣服,而那个在打瞌睡的流浪汉,竟然毫无知觉。

    至于陆风头顶上的那一顶假发,则是从一个女士的皮包里面偷出来的。

    将伪装全部卸下的陆风,站在地铁站跟前,双手插在裤兜里面,陆风在流浪汉的衣服里摸到一个口香糖。于是,掏出了一个口香糖放在嘴里嚼着。

    陆风对身后的人说道:“怎么,跟踪我那么长时间,特意将你带来这个无人的地方,你还不打算动手吗?”

    陆风早就发现了身后有人。

    约翰嘴上勾出了一抹残忍到了极点的微笑,他其实知道陆风已经发现了他,那么近距离的跟踪,反侦察手段如此之高的黄种人,不可能没发现自己。

    可是双方就像是有着默契一样,谁都没有说破,而是来到了这个废弃的地铁站。

    “血腥约翰”将耳朵内的耳塞给扔到了地上,耳塞内每隔几分钟就会重复一个信息,“禁止单独追踪陆风,违令者军法处置!”

    扭了扭脖子的约翰,脖子上发出了咔吧咔吧的声响,随着约翰的动作,他脸上的每一根青筋都根根暴露了出来,显得十分的可怖。

    “你很好,将我引来这个地方,所以在将你凌迟处死的时候,我会对待你温柔一点,不会让你看到自己的身体到变成什么样。”

    约翰狞笑着,一步一步朝着陆风逼近。

    还披着那件流浪汉皮衣的陆风,对约翰问道:“你就那么肯定可以拿下我?”

    约翰狰狞道:“no,no,no,我不是肯定而是自信。你知道吗,我一直对白种人以外的人种都没有什么好感。可是在皇家骑士团当一名骑士,你要保持那些可笑的骑士精神,来装腔作势,证明自己是一个高尚的人。”

    约翰走到陆风的旁边停下,双方的距离,只有手臂伸直了的距离。

    约翰用手呈一个爪状,像是要捏什么东西,将他们捏碎,也像是演讲,又对陆风接着说:“人权,平等,自由,被我们的政客挂在嘴边。可我讨厌极了这虚伪的一套,因为我觉得除了白种人,其他低贱的种族根本就不该活在世上,也不配活在世上,上帝一定搞错了什么?”

    “你不觉得那些黑种人的肌肤很好笑吗?他们形容自己说是像巧克力一样的颜色,这让我辈子都不会吃巧克力这种恶心的东西了!因为我看到巧克力,我就会将这些东西和这些肮脏又愚蠢的黑猪,联想在一起,我仿佛就能闻到这些黑人身上的腋臭味,这让我作呕!”

    约翰在陆风面前走来回走了两步,脸上愈来愈兴奋,“其实我很喜欢黄种人,你们是进化很先进的人种,身上没有那种讨厌的味道,皮肤还很细腻,对很细腻!”

    “我找那些妓女练习凌迟的时候,就喜欢找黄种人,尤其是华夏人!她们的肌肤光滑的向水一样,摸上去那种柔软,完全不是那些皮肤粗糙的白种女人可以比拟的。而且……”

    约翰笑着愈发的癫狂,

    “她们都很有意思,并不是单纯为了出卖**换取货币才出来做妓女的,她们和那些**为了吸毒的白种女人不同,这些黄种人大多数都是大学生,哈哈哈,做妓女是为了挣取学费和生活费!”

    “哈,你知道吗,凌迟处死这些女人多么有成就感?”

    “我在玩完她们的时候,躺在床上的她们会告诉我,自己大学毕业之后就再也不做这种事情了。她们在说这种话的时候,脸上会带着一种奇异的光辉,那是憧憬未来的神采。”

    “你知道吗,她们都是名校毕业的,未来前途无量,只是当下穷困,然后我就会……我就会……”

    约翰忽然大声张狂的笑了起来,好像那种事情已经让他的灵魂都感到舒爽,“我就会让她们保持清醒,再将她们身上肉一块一块地割下来,哈哈哈哈,她们的眼泪实在是让我感到舒爽和愉悦呢,那种摧毁一个人梦想的感觉,对我非常有成就感可言!”

    说完之后,约翰指着陆风,收起了那种癫狂,“你应该去试试。”

    陆风的表情让人看不出他内心到底在想什么,陆风一直静静地听着约翰将他的话给说完。

    当约翰说完“你应该去试试”的时候。

    陆风拔枪,抬手,瞄准,开枪。

    改造过的沙漠之鹰巨大的枪响,让整个地铁站都震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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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6章 艰难的战斗() 
陆风这一切的动作都做得很快,陆风的手上甚至带出了一阵阵幻影,这是陆风丢失了内力之后,最快的一次拔枪,可见陆风的心里并不如表面那般波澜平静。

    极快的一枪,站在陆风旁边的约翰动了一下,像一旁扭去,随后约翰又如同一个不倒翁一样站了起来,陆风当下状态最快的一枪,如此轻易地就被约翰躲了过去。

    “你应该更快一点。”

    笑容癫狂的约翰脚一抬,动若闪电的一脚踹中了陆风的腹部,陆风如同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被踹飞了出去,砸在地铁轨道的墙壁上。

    陆风腹部剧痛难忍,肠子仿佛也被踢断了一样,只是陆风在被踢到墙面上的时候,陆风忍着痛如同一只蜘蛛,整个身体挂在了墙上,手脚并用在墙上快速地行走着。

    “血腥约翰”的手中忽然出现了两杆散弹枪,这两杆散弹枪身巨大,也不知道约翰到底是如何装进身体里面的。

    在一脚将陆风踢飞的时候,约翰拿着散弹枪就如同拿着两把轻盈的手枪,一连串地子弹朝着陆风发射而去。

    在墙面上动若蜘蛛的陆风,在子弹将至身体的时候,都在堪堪之间躲闪过了子弹,快速地朝着地面上的约翰逼近过去。

    一个呼吸间就将所有子弹打空的约翰,将两把散弹枪随手扔到了地上。

    陆风已经攀着墙壁来到了约翰的头顶,他手中沙漠之鹰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着约翰。

    约翰抬头,看着在自己头顶的陆风露处一个笑容,约翰的手摸向自己的腰间,一杆左轮手枪猛然出现在了约翰手中。

    约翰的拔枪速度至少要比陆风快上两个档次,陆风还没按下扳机,就觉得眉心一阵剧痛。

    危险的征兆!

    陆风毫不犹豫在空中一个翻身,用脚在墙壁上借力一蹬,如同一道离弦之箭一样,脱离了约翰的射击范围。

    约翰的一枪放了一个空,随后约翰的左轮手枪,瞬间又锁定住了陆风,陆风觉得眉心,胸口,脖子,肺部,大腿位置都传来了刺痛的感觉。

    约翰近乎违反了射击的所有常理,他似乎能在一秒钟之内将左轮弹夹的五发子弹全部打光,并且都能锁定住陆风的要害。

    陆风的枪完全跟不上约翰的锁定速度,这并不是陆风太差了,只是陆风接触枪械其实也仅仅是在一天时间而已,他更多的有的是理论知识。

    然而约翰,这个皇家骑士团的精英骑士,他的快枪在世界内,约翰认为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知道自己比拼速度完全不会是约翰对手的陆风,人在空中胡乱的开枪,沙漠之鹰每一次开枪都带着一股雷鸣一般的咆哮,巨大的后座力道将陆风带着在空中无规则的乱飞,再加上陆风本身的小幅度抖动,约翰忽然发现自己竟然锁定不住陆风了。

    可是这并不难得倒约翰,约翰的手中拿出了一颗手雷,手雷扔到了空中,约翰一枪打在了手雷身上,覆盖面积极为广泛的手雷带着一阵鲜红色的火浪,朝着陆风吞噬而去。

    陆风被这股手雷的气浪,带着又朝轨道内飞去。

    约翰朝着气浪内连开四枪,将手中的左轮子弹给打完。

    约翰病不相信自己的预判,一发都中不了陆风。

    当火浪散去的时候就是陆风的死期,约翰这么想到。

    人算终究不如天算,在呜咽声中,地铁转动着齿轮,从隧道内滚滚而来。

    在手雷的火浪消失的刹那,陆风随着而来的地铁消失了踪影。

    约翰脸上的狞笑失去了踪影,脸上变得更加的阴沉。

    约翰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就是能嗅到别人身上的味道,骑士团的队长威尔逊被人叫做最忠诚的狗,但是威尔逊这条狗可没有这个能力。

    陆风的味道就在地铁里面,约翰已经闻到了这个黄皮猴子的血腥味道,这也证明了一件事情,陆风已经中枪了!

    拿着左轮枪的约翰走进了地铁里面,这并没有引发多大的骚乱,因为伦敦的地铁向来很少有人,四号线的又是一个偏僻的航线,所以大多数车厢空空如也,就算是有人也不过是还在睡觉的流浪汉。

    花上几英镑可以在地铁内随意睡觉还有空调享受,这对于流浪汉们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待遇。

    脸上带着残忍笑容的约翰,拿着手枪一辆辆车厢地检查了过去。

    有些流浪汉看着约翰手中的枪械会有点害怕的神色,大多数流浪汉则表情淡然的多了。

    在允许枪支的国家里面,拿着枪出现并不稀奇,更别说在四号线这种地方。

    更有几个流浪汉盯着约翰神情不善,他们上上下下打量着穿着一身名牌服饰的约翰,在寻思着在这个倒霉鬼手里到底可以抢劫出多少钱!

    即便这个人手里有枪,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来说,他们也不在乎。

    在美利坚和英国留过学的留学生们,都养成了早睡的好习惯,因为夜色下的伦敦就是犯罪者的天堂,外来移民已经将这座浪漫的城市毁了。

    这些居无定所的流浪汉,游荡在街头伺机而动,相比老牌地下势力,他们没有任何原则可言,学生就是他们的钱包,所以留学生们最怕夜晚出门,也最怕遇到流浪汉。

    更怕的是遇到一个毒瘾犯了的流浪汉,这种流浪汉在毒瘾发作的时候,如果你身上没有钱,他们任何事情都做得出来。

    如果学生们晚上一定要出门,那么他们在口袋里面通常会装上20英镑,这些英镑是买路钱,如果真不幸被人抢劫了,这点钱足够让那些瘾君子们买上一袋鸦片。

    地铁已经在缓缓地开动了。

    当列车门关闭的那一刹那,地铁内饿了一天,又有两天没有吸食过毒品的流浪汉,将眼睛放在了约翰身上,如同一头头饥不择食的狗!

    一个流浪汉朝着约翰走去,只是这个流浪汉人还没靠近的时候,约翰的左轮手枪,已经指在了流浪汉的脑门上。

    流浪汉的脸上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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