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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歧门古篆-第34部分

小说: 歧门古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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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子怕他跑了,端起手里的枪就准备打,我赶紧对胖子说,打断他的缰绳,别让他跑了就行,“啪”的一声枪响,老二手里的缰绳应声而断,吓得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回过头来看屋顶上的人。

    我对他大喊:“老二,你老东家说了,你要是不想死就赶紧想办法就我们,要不然下一枪就是你的脑袋。”

    老二连连点头,示意自己不跑了。但他的双脚已经不听使唤了,根本就别谈救我们了,胖子看了一眼老二对李国华说:“李老板,您这是在那个山寨里找来的保镖,就这胆量你也敢请啊?”

    我又在四周找了找,因为风沙将停的原因,视野也要好得多,我却没有看到达春的身影,这老家伙莫不是已经跑了吧,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二十几峰骆驼都在那儿,他就算要跑也应该骑上一匹骆驼,凭他那双脚在沙漠里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我又对老二大喊一声:“老二,你东家说了,让你先去找达春。。。。”话刚说完,就看到驼群中一直骆驼突然一抬头,晃了两下又安静了下来。看到这一幕我又笑了,因为风沙的缘故,城墙露出来的不分已经不多了,刚好够半个人高,达春第一个跑出了破堡想解开骆驼自己先溜,可没想到老二紧随而至,他不得不躲到了墙后面,刚刚胖子放的那一枪,他也看在了眼里,只不过没敢吱声。

    这老东西,真他娘的狡猾,以为躲在墙后面我就拿你没办法了,我估摸着这时候那几批骆驼至少有五六匹的缰绳被揭开了,要不是因为头驼没动,仅刚刚李国华那一梭子弹,它们早该跑了。

    破堡下面布满了沙漠黑蝎,我们暂时下不去,但不表示我们没有办法,真要是到了那一步先开枪打死那老狐狸。突然我们脚下的古堡一阵剧烈的抖动,围拢上来的黑蝎都往四周退开了,众人站立不稳,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一只羔羊大小长着六对翅膀的大家伙突然就破土而出,沙漠黑蝎都纷纷的往后退开,大家伙半径五米的范围之内见不到一只黑蝎,我带着疑问转头看向李梅,李梅这时候脸色惨白的盯着那只大家伙,我知道这家伙又是个难缠的主。

    的脸色也非常的难看:“是沙漠行军蚁的蚁后,糟了。。。”

    这蚂蚁虽大,却只有一只,怎么看也不像她说的那么糟糕:“也就一只,小胖,考验你枪法的时候到了,一枪爆头,干掉它。”

    压下胖子的枪口说:“蚁后出来了,后面肯定还会有一堆兵蚁,先别急,让它们打上一架,打得差不多了我们再趁机跑。”

    胖子说:“这还打个屁啊,母蚂蚁一露头,蝎子全跑了。”

    李梅听了的话,惨白的脸色稍稍有了些好转:“不急,蝎皇还没出来,沙漠黑蝎和行军蚁的习性不同,黑蝎不喜欢迁徙,白天沙漠温度高,把自己埋在沙底下躲避高温,晚上出来活动,白天要是有人入侵领地,它们会毫不犹豫的出来反击,行军蚁则完全相反,水火不容。”

    就像中国古代的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一样,游牧民族就像行军蚁一样,逐水草而居,哪里有肉就往哪里跑,所到之处洗劫一空,寸草不留,沙漠黑蝎就好比那南方农耕民族,死守着自己的那点儿地方。

    李梅话刚落地,从蚁后出来的地方涌出了一大群拳头大小的行军蚁,破堡也跟着剧烈的抖动了一下,一只比蚁后要大上一圈的黑蝎从破堡里,窜墙而出,带起了一阵沙尘。两方一见面就排开了阵势,而我们所在的破堡顶正好处在两方对峙的中间。只要任何一方发起率先发起进攻,我们都将变成炮灰。

    见了两方这种声势,破堡上人人脸上变色,喊道:“擒贼先擒王,快开枪干掉它们俩,我们趁乱跑。”

    我拍了拍和胖子手里的自动步枪,对说:“你们要是一枪干不掉,我们这些人就成了砧板上的肉,只等着下锅了。”话虽这么说,胖子和还是一人一边放了几枪,果然不出我所料,两方在看到领头的受伤之后立刻就对我们发起了进攻。

    慌忙之下,我从包里掏出了固体燃料、酒所有的易燃物品,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当作燃烧弹砸了出去。

    蚁后和蝎皇都被砸了个正着,这时候风虽然小了,干燥的沙漠里也足够将火吹起来,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两个巨大的火球瞬间就在地上翻滚起来,越滚火烧得越大。酒精和压缩燃料混在一起,至少能烧上十几分钟,两方的阵营里瞬间都炸了锅,周围的小兵小将都奋不顾身的往头领身上爬,希望凭着数量,将火扑灭。

    我见机会来了,对大伙一招手,带上装备当先跳下了破堡,胖子背上李梅,老三断后,沿着双方对峙的空档冲了出去。

    达春不知道什么时候牵着骆驼冒出来,大伙都爬上了骆驼,催动着驼队往外跑,身边不时的有野兽蹿出,这些平时都是你死我活的家伙,这时候谁也顾不上谁,都拼了命的奔逃,并不是任何人都能看到黄羊、沙狼在一个团队里逃命,互不干扰的。

    驼队奔出了数百米,在回头看去,古城破堡的遗迹已经看不见了,只有两团黑烟还在证明着我们到过那儿。无数的行军蚁、沙漠黑蝎,这时候就像翻滚的浪潮一般,不断的往我们的方向蜂拥而至。只不过离得有些远了,暂时对我们构不成什么威胁。两个习性截然不同的物种,此刻因为我们的到来却搞到了一起,实属不易,说不定我们到来会让它们今后就此和平相处了也说不定。

    达春见没有危险了,又拿出佛珠嘴里不停地念叨这阿弥陀佛,解释说他先出去,是因为我们这么多人又有这么多好的装备,一定能够对付得了这些小昆虫,但是骆驼不行啊,被拴在那儿跑也跑不掉,要是被肯成了骨头,我们谁也跑不掉了,并不是自己要逃命。

第四十九章:焉耆古都——渠城() 
老二见有人这么解释,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赶紧附和,说他也是这么想的,没想到被胖子一枪打过来吓坏了,根本就没来得及解释。

    胖子要是信了那就真傻了,拍了拍老二的肩膀:“你呢,就甭跟我说这个了,有什么跟你东家说,你东家信了,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有看向正在闭目念经的达春:“老头,你他娘的别装了,胖爷的枪法你也见识了,说实话,爷的枪法不是每次都这么准的,说不准就会打到你哪儿去了。”

    打仗的时候,经过专业化训练的部队都有逃兵出现,更何况我们是一个临时组建的小团队,观音菩萨费那么大劲建立了西天取经的团队,猪八戒不也动不动就要散伙回高老庄。老二是李国华的人,自有他来教训,达春是我们这次沙漠里的向导,我也不想在这时候和他闹翻了,越是拦住胖子,让他不要说了。

    我对达春说:“咱们进沙漠有凤凰蛋指引方向,有逃脱了沙漠黑蝎和行军蚁的围攻,我觉得这肯定是佛祖在冥冥之中保佑我们。佛祖尚且有割肉喂鹰的故事,你说佛祖要是看到保佑的这么一群人里有些心思不好,临阵脱逃,弃队友于为难不顾的人,会不会要单独考验他了?”

    达春连忙说:“这种人佛祖当然要考验他嘛,但是我们这里肯定不会有这样的人嘛,佛祖也一定会继续保佑我们的嘛。”

    有惊无险的一段插曲,胖子一路走一路在可惜凤凰蛋和那块石台,则在和古通讨论着为什么那古堡里会出现那么多没有脑袋的尸骨,气氛也要显得轻松了许多。眼看着渠城不远了,谁知道那儿还会有什么诡异危险的麻烦在等着我们,想个办法组织他们继续走下去,或者怂恿达春绕开危险才是正理。

    我们离渠城还有不到半日的脚程,风已经停了,火红的太阳高悬在头顶,就像一个火炉在追着我们炙烤。沙漠行路最重要的是水份,顶着大太阳在白天赶路本是大忌,我们携带的水份充足,到了渠城找到底下水脉就可以补充水份,这半日的行程虽说艰难,却也无妨。

    白天,才真正让人体会了一下,什么叫做大漠戈壁,茫茫的沙漠,炎炎烈日,我们一行二十几峰大骆驼显得非常的渺小。望不到边的沙漠要是没有水,人进了这里真叫生不如死。无边无际的沙漠,全是高低起伏一样的沙丘,要不是因为骆驼在身后留下了一串长长的足迹,翻过了这么多沙丘,我都会以为我们是在原地打转。古代人却要在这样一个没有水源、树林的地方生活一辈子,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想想也就够了,我们这样的人,最终还是得回归到自来水、电灯泡的现代生活中去。

    我们这一行人没有一个是真正进入过沙漠的,除了和李梅,从没有人想过会在沙漠里遇到这种毒虫,边走边七嘴八舌的问他们关于沙漠黑蝎和行军蚁的事情,没有见过这东西,他爷爷曾今在新疆当过兵,亲眼见到过一个大活人被沙漠行军蚁活生生的啃成了白骨,被黑蝎蜇了一下没几分钟就归西了。

    沙漠行军蚁和沙漠黑蝎,可谓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习性,蚂蚁本身就是一种纪律性极高的昆虫,沙漠行军蚁也不例外,区别就在于行军蚁没有固定的居所,四处移动,破坏能力、生命力极强,根本不是普通的蚂蚁能比的。沙漠黑蝎则完全不同,不论是破坏能力、生命力、纪律性都不如行军蚁,但毒性极强。

    边走边说,脚下的的路忽上忽下,起伏之密集前所未有,胖子说没什么稀奇的,流动沙漠就是这样。达春则摇了摇头说这下面都是古代城市,被黄沙吞没之后才会形成这样密集的沙丘。走了没多远就上了一座最高大的沙山,拿着手里的指北针看了看,西南方向的一大片破旧的城墙、城堡、建筑,那就是我们的第一站古焉耆国都城渠城。

    我拿着望远镜,向西南方向看去,到处都是破旧的城堡建筑,中心腹地有一片绿洲,就像在黄金大盘中装点的宝石,显得格外的扎眼。渠城相对来说是保存的比较完好的,毕竟城市的中心还有一片绿洲,人民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只不过五代十国天下大乱,李唐天下已经是自身难保,哪里还管的上这丝绸之路上的一个小国,整个西域三十六国大部分都毁于这场战火。

    千年的岁月,风沙的侵蚀,这里只剩下这座破旧的空城了。沙漠空城中的绿洲,证明了这里的地下有着一年四季都不曾干涸的地下水脉,也成了沙漠旅途中重要的一个补给点。

    驼队下了沙山,缓缓地向绿洲靠近,和达春说,我们在这里多休息几天在进沙漠深处,那地方进去了很难在回头了,这些天别说是人,骆驼们带着大量的物资,也需要休息,得养好了脚力在出发才会事半功倍。

    这话正合我意,我巴不得多歇几天,也好找个借口劝他们打道回府,别找什么古图秘宝了,这地方本来就是个古城,下面肯定埋了不少价值连城的宝物,到时候我们在底下挖点儿回去,也不虚此行了。要不然再往沙漠深处走,早晚得出事,到时候,就不一定会像现在这么走运了。

    我们是这么定了,但最后还得问问大东家李国华,催动着骆驼向李国华靠了过去:“李老板,咱们进了渠城,先休息个三五天在出发怎么样?和达春都说这骆驼拉着这么多的物资装备,都累坏了,它们要不歇够了,咱们就得走回去了。”

    李国华看了看李梅,别人的话他可以不信,生物专家的话也不容他怀疑,李梅见李国华看着她,立刻就明白了意思,点了点头说骆驼也得休息,之前为了躲避黑风沙都跑得口吐白沫了,后来又受了惊吓,再不让他们休息,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得罢工不干了。

    说完趁着李国华不注意,冲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我心想看来没有白救这妮子。李国华又和私底下窃窃私语了几句,然后转头对我说,我们就先在这儿休息吧,也想考察一下这座古城。

    哎。。。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是个富二代呢。从沙山上看去,绿洲始终都在我们的视线之内,却足足走了两三个小时。渠城作为距今两千年左右的古城,城墙都是用夯土堆砌起来的,有些地方风化得比较严重,有些还保存得比较的完好,夯土层下的泥土、稻草都依稀可见,足以看出两千年前的建筑智慧。

    绿洲位于主城当中,在沙漠中有水源的地方,一定会有生物的存在,不论是石油勘探工人、探险队、地质勘探队,路过此地都会在这里留宿。当然也不乏一些具有攻击性的食肉动物狼,早些年内蒙、新疆、西藏等地的草原上兴起了打狼运动,草原上的狼群为了生存逐步的想大漠迁徙,气候的原因饿死、渴死了很多,如今的大沙漠中依然有不少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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