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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穿越之歌坛传奇-第94部分

小说: 穿越之歌坛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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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致远和杨蕾刚才跟我说她们没有必要上《打歌》了,现在正是关注最多的时候,我们想趁热打铁定下来,如果你不想现在发的话,我们就先上,以免浪费得之不易的关注,当然啦,如果你想现在发——现在正是好时候,你回去瞄一眼天网就知道现在大家都在谈论你和你的歌——如果你想现在发,我们可能稍晚一点,避过你的风头,”她耸了耸肩,“毕竟我们是歌修嘛,人气值什么的。”

慕君默默颔首,她当然明白人气对歌修的重要性,和巡演避过其他歌修一个道理,她思忖着慢慢说,“我是想马上发新歌的,但是我还没想好要发什么,”她可选择的歌曲实在太多了,一般歌手对不同类型歌曲的壁垒望而生叹,她能直接踩碎了走过去,“我今天晚上回去想一想,明天早上给你答复。”

“好,”何灵满口答应,殷勤地把她送到房门口,挥手道,“常来坐啊。”

慕君噗嗤一下笑出来,何灵才讪讪收回了手,摆了摆,目送她离开。

天网上的谈论,慕君回到自己房间,好奇地打开天网玉符,尽管她不是一个新出道的小歌手了,但每每看到别人对自己的好评,总会开心一整天。

#慕君是什么人?#

#慕君的三首歌#

#慕君在华区#

#慕君#

……

她几乎占领了欧区天网话题排行榜!

“哇哦,”她自言自语般笑道,“好久不见。”

好像得到糖果的小孩,她迫不及待地戳进一个关于自己的话题,“刷”地一下,页面刷出一篇又一篇长留言。

“慕君,我见过最有天赋,最会唱歌的歌手,”在页面最上方,署名亚当斯的一篇留言这么写道,“以一首《theshow》亮相欧区,我原以为……”

第113章 溢美之词

“我原以为,她又是另一个安,靠自己独树一帜的清新风格上位,或许她能稳稳地坐好二线歌手的席位,我这么想,然后便不再刻意关注她,毕竟从华区来的另外两个人似乎比她更有特色,杨的美艳外表与嘶哑的摇滚金属构成一股独特的魅力,她正是欧区乐坛所缺少的那种歌手,宁的暗黑系歌曲无比贴近他自己,他是天赋型的歌手,只要做好自己,他独一无二。不过得知第一位上《打歌》节目的歌手是慕之后,我升起了一丝好奇心,为什么三人之中她会是第一个正式出现在欧区的歌手?华区人讲求尊长,不管是按年龄,还是按资历,慕都不该是最先出现的,所以当家人打开《打歌》的直播页面时,我也凑上去听了一耳朵。”

jolin:我才不会说我也是这样想的lol。

ah:当时其实没人看好她,我也是其中一个

brad:我错过了好多的样子!

“第一位歌手是瑞加娜,她是二线歌手,以叙述自己失恋经历而走红,但近年来有沉寂滑落的趋势,毕竟她已经三年没失恋过了:),状态下滑难以避免,果然,她的第三首歌曲依然没有突破,在场内歌手们的围剿中惊慌失措,我认为,她已经不适合走失恋的路线,再过一两年还不能转型或者突破自己,她迟早会滑落二线。”瑞加娜的经纪人慢悠悠地读着,在他耳边,瑞加娜的哭声仿佛背景音乐般响起。

william:瑞加娜的确下滑得很厉害,当年她红的时候满大街都是她的歌,现在她上打歌都没有几个帮她加油的了。

duke:没办法,歌坛的竞争本来就很激烈嘛:)弱肉强食。

mamie:我一直觉得她嗓音没有特色,唱歌太用力,看的人有些怕怕,不符合我的美学~(≧▽≦)/~“第二位打歌歌手就是慕,”新成为慕君粉丝的艾达十分不舍地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主持人说她在华区擅长高音和舞曲,高音和舞曲!老实说,我十分吃惊,高音和舞曲完全不同,就拿最简单的体型来说,飙高音的一般都比较胖,因为高音比其它歌曲更消耗体能,所以都会提前开始储备。时间一长,很多高音歌手就养成了多吃的习惯,还能保持身材不走样的歌手其实很少。再者,胖一点的人,身体的共鸣腔体比较大,发出的声音也好听。舞曲不一样,想想便可知,激烈的舞蹈动作会消耗人体的脂肪和热量,唱舞曲的——尽管我们区域没有专门的舞曲歌手——应该比较瘦弱才是,所以当卓拉说慕君擅长舞曲和高音时,我是完全不信的,一定是认错人了,我这么想。但慕君她居然满口承认下来,没错,她擅长高音和舞曲,what?我的心情和你们一样,还没及时反应过来,就听到她所唱的三首歌,风格不同的三首歌,灵魂、爵士和舞曲,这一刻,我觉得她简直就是来搞笑的,她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她是不是华区的路走得太顺,有些忘乎所以了?…”

“…薇薇安是一线歌手,她也是有名的灵魂歌手,但在慕君面前,她就像一个没发育好的小女孩,拿着话筒假装大人唱歌,我不想说得那么毒,但这真的是我那一刻的感想,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用我妹妹的话来说,她和慕之间隔了几十个一线歌手,”薇薇安看到这里,苦笑一声,“真是太不给我面子了。”

sandra:其实薇薇安还好啦,亚当斯老师说得好像换个人上去就不会被碾压的样子。

emily:都没提那个二线歌手,唔,'微笑'

paula:那个唱灵魂的二线歌手叫什么来着?

“当她唱完,我立刻乘坐飞行坐骑来到现场,正好赶上爱丽丝和安的挑战,她们都是一线歌手,也是以爵士而闻名的歌手,从前我认为她们是新生代的骄傲,是天之骄女,是我们的希望,事实也如此,她们的表演无可挑剔,怪只怪她们的对手太强,把她们硬生生地打到悬崖底下。”爱丽丝飞快地扫过这几行字,喝了杯水评价道,“看来亚当斯先生还留了几分余地。”

“……人声爵士,就好像把人声当乐器一样,它的难度之高超出我们所有人的想象,慕君就像一架有感情的乐器,她如此精密,每个音都在她的掌控之中,她不像在演唱一首歌,而是在像我们展示人声可以达到什么程度,她的歌声好像飘在云间,给处在悬崖的我们指来方向,这首歌,甚至不能成为一首歌,注定不是迎合普通观众的歌曲,或许极少有人喜欢,但对歌坛,对歌手的意义超越了歌曲本身,它是会流传百年、千年的歌曲,它是值得记载在教科书里一代代往后传承的歌曲,哪怕你们听不懂。”

“似乎意识到自己飘得太高,第三首歌她有意识地调整自己更加接近普罗大众,失恋,大多数普通人都会碰到的事,在歌坛一直是经久不息的歌曲类型,凯瑟琳、修、林恩、瑞加娜……几乎所有歌手都唱过关于自己恋情的歌曲,但没有歌手能达到慕的效果,没有任何歌手能一开口就惹得观众流泪,慕的声音其实偏软甜,她还年轻,还不到二十岁,她似乎不像唱悲伤情歌的歌手,毕竟这个年龄的华区歌手能有怎样撕心裂肺的痛苦情史呢,但她毫不撕心裂肺,毫不,她只是把你们的伤口——你们原以为复原好的伤口——狠狠地撕裂开来,暴露在她的视线里,她毫不仁慈,每一句都在撕裂你的情伤,每一句都在刺激你的过往,那些你以为早已忘却的过往,被她残忍地挖掘出来,但你不会讨厌她,因为你们之间有情感的共鸣,她把伤口撕裂,然后又用歌声轻轻安慰,尽管那安慰毫无用处,丝毫不能弥补你的伤心痛苦,但它毕竟是一些安慰。”

“三首歌,任何一首单拿出来,都足以早就一名超一线的顶尖歌手,而这三首歌全出于她的口中,让人不得不惊叹,她简直是造物主的宠儿,她对歌曲的敏感度和表现度不是我们所能及的,她是全帝国所有区域的瑰宝,我真庆幸生在她的时代。”

“太夸张了呢,小林君,”远在日区,一位老人将投影放下,“这位慕,慕什么?她花了多少钱让亚当斯为她写下这些文字的?”

“如果完全不在乎的话,”在他下首,年轻人保持低头鞠躬的姿势说,“是不会拿这篇文章来请教熊谷先生的,事实上,我个人毫不认为他写得夸张,如果——冒犯了——您听过她的歌曲的话,就明白亚当斯先生所说的事实了呢,本届红白歌会邀请她实在是个太过危险的举动,我是这么认为的,所有参加红白歌会的日区歌手都会沦为她的陪衬,那就太可惜了熊谷先生,很抱歉,虽然这样子的确很任性,但我希望您能阻止他们。”

熊谷哈哈一笑,“小林君,所有日区歌手都会沦为她的陪衬?你未免太小瞧日区歌手嘛,再说,邀请她是红白歌会组委会一致通过的决议哟,我纵然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将他们发出去的邀请函收回来,如果小林实在担心这位慕桑,可以悄悄给她使一些绊子。”

“这样真的大丈夫吗?”尽管小林两眼放光,但他仍谦卑地低头请示。

“当然,我是这样认为的呢,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阻止的话,”熊谷的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两下,沉吟道,“给她找一些优秀的对手,最优秀的对手,也是一个好主意嘛,或者,给她一个陌生的主题?我想,这样子,纵使这位慕桑再厉害,也不会让我们日区歌手丢光脸的,你说对吗?”

小林若有所思地点头道,“嗨!前者的话没有问题!后者,后者的话,据说她擅长许多风格的歌曲呢,不知道她对什么主题陌生……”

“这就是你要调查的事了哟,小、林、君,”熊谷先生耸了耸肩,“不过,我想她再擅长别的风格,总不会包括我们日区独有的岛歌吧?她可从来没来过日区呢,对吧?小林君。”

“嗨!”小林这声应答一改刚才的心虚,真心实意,中气十足。

心满意足地看完所有的好评,选择性地忽略掉一些捣乱的差评,慕君高高兴兴地准备上床睡觉。

然而临睡前想起何灵的话和自己的承诺,她又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开始一首一首地想歌曲。

爵士,pass!

灵魂,pass!

统统pass!

她又突然想起了那位造型师的话语。

“king好像也要去米区。”

king?

擅长rap的king?

wow!

慕君有了一个好主意。

她想起了一首歌。

这首歌的话,她的呼吸急促,脸颊染上微红,双眼亮得吓人,唇角扬起一抹志在必得的浅笑。

well~

第114章 Letitgo?

“什么?”慕君的两条秀眉紧紧蹙起,“king已经走了?”

“是……是的呢!”king的经纪人擦了擦头上冒出来的一颗颗汗珠,“他昨晚就登上去米区的船了。”

慕君隐秘地翻了个白眼,“好吧,好吧。”计划受挫,她肩膀耷拉下来,心情顿时变得很糟糕,正要挂断通讯,便听对方试探性地问,“慕,慕你,唔,我听说你不反对和男歌手合作。”

有的歌手,特别是有名望的歌手,不太喜欢与陌生的歌手合作,但有的歌手认为和陌生的歌手合作能激发他们对歌曲的理解和想象,尽管经纪人明白king和慕君不是一个层次的歌手,但有机会总要试试嘛。

“是,我不反对,”慕君已经猜到他想说什么,似笑非笑般趴在桌子上托腮问,“king想跟我合作?”

那也未尝不可。

她找king本来是想讨教一下rap的技术,与种族天赋的黑人不同,她当初虽然也会些,但毕竟不是专业的rap歌手,大段的rap要准备很久,还很容易露馅,而她所考虑到的那首歌,有一大段rap。

可惜,king居然连夜离开了。

“谁不想跟您合作呢?”经纪人小小地捧了她一下,方谨慎地组织语言,说,“我们都知道,rap歌手是很适合合作的,king提前去米区,除了避开您的风头,”他又小小地捧了一下,“主要是他有一场演唱会即将在半个月后开始,从米区到欧区需要十天,加上排练,现在不去就迟了,如果您有意进入米区歌坛,我想,或许king的演唱会还缺一名嘉宾。”

真是——

慕君险些没笑出来,她努力抑制自己愉悦的情绪,装作局外人般“wow”了一声,“那为什么他会订在半个月后呢?时间未免也太紧了。”

有戏!经纪人眼睛一亮,他也努力收敛自己兴奋的心情,深深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不过也是有原因的——本来这场演唱会订在一个月后,但我们突然收到消息,一位米区一线歌手也将演唱会订在了那个时间,而且双方都没有向外发布,当我们知道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下下个月又会有两名一线歌手发新曲,你知道,我们毕竟是外来人,人家米区群众当然会首先支持自己家的歌手,所以便只能调到半个月后了。”

慕君点头应是,“没错,去别人的地盘的确要小心谨慎一些。”

“当然啦,”经纪人讪讪地赔笑道,“到了慕君你这样超一线歌手的层次,想什么时候去就能什么时候去,不过,我们king的演唱会也会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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