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大刁民 >

第992部分

大刁民-第992部分

小说: 大刁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潘凌风陡然皱眉:“潘三也是你能叫的?”

    这在京城辈份奇高的女子看着潘家大少:“难不成潘三是什么阿猫阿狗的名字,我叫不得?”

    潘凌风勃然大怒,刚刚对这女子涌出一丝好感消失得一干二净:“给我掌嘴!”

    他下令,负责执行的自然是那称被江湖称为“金六指”的老者。

    只是好金六指刚刚把目标从李云道转向古可人,就听到一声让人心头发寒的笑声传来:“金六指,你再往前走一步,信不信我把你的六根手指头像当初拔你的脚趾头一样,一根一根地给你拔出来?”

    一个儒雅的中年人从那别墅里走了出来,多年过去,容颜跟在昆仑山初见,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中年人身后,站着一个身材不高,但清丽脱俗的女子,看到古可人身边的李云道,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你又是谁?”潘凌风突然有些后悔要在这长安俱乐部约见那死胖子了,尤其是这变态的顶级贵宾,从里面随便走出来一个人,似乎一个比一个底气足。

    金六指原本的确打算执行潘家大少的命令,可是当听到那男子的声音时候,他身子便猛地一颤,再听到那“一根一根拔出来的”描述,他几乎全身颤抖,望向那唇上两撇八字胡的中年男子时,眼神中恐惧、愤怒、惊讶交织成异常复杂的情绪。

    “我他妈问你是谁!”潘凌风怒吼道。

    又两年未见的蔡家小叔冲李云道笑了笑:“丫头又走了?”

    李云道点头:“说是部队那边还有安排,探亲假很短。”

    蔡修戈遗憾道:“到底还是长大了,女大不中留啊!我是许久未见那丫头了,本来想好好与她聊一聊,都结婚成家的人了,放着孩子不管,成天风里来雨里去的……”

    李云道笑道:“她放不下的,其实是边境上的孩子们。”

    蔡修戈叹了口气:“我早就跟老爷子说过,女孩子家家,从小就不要灌输太多的爱国主义教育,现在好了,老人家想看看外孙子还得打视频电视……”

    潘凌风见对方完全无视自己的存在,也意识在这个陌生的长安俱乐部,自己一方封疆大吏独子的身份似乎并不能溅起多大的水花,相反,跟着乐胖子来的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倒是值得琢磨的。

    终于,蔡修戈的目光落在潘凌风的身上:“你是潘老三的儿子?”

    潘凌风很敏感地捕捉到了眼前的中年男子在说出“潘老三”三个字时的玩味和不屑,他正想说些什么,却听那中年男子轻叹一声道:“潘老大倒是一代人杰,一手文章算得上是鬼斧神工,潘老二得阮老太太提携勉勉强强算个人才,至于你爹潘老三……不提也罢!既然潘老三教不好儿子,今儿我就替你大伯好好教教你这个侄子,不枉费当年在京大的数面之缘。玲珑,你教教他,在这京城里,如何做一个礼貌的后辈。”

    他身后身材娇小的女子点点头,缓缓出列。

    那金六指欲动,蔡修戈若有若无地看了他一眼,他便不再敢动强半分。

    金六指知道这蔡修戈是何方神圣,但那两熊大熊二两人清楚,却那被称为“玲珑”的姣小女子往潘凌风走去,虽然刚刚被金六指击出了重伤,但还是想表现出忠心护主的一面,强撑着拦在那女子前进的路上。

    “站住!”熊大指着夷玲珑。

    熊二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到那女子陡然欺近,一股柔绵之力击在自己的胸口,而后兄弟二人再度如断线风筝一般跌落出去后颓然落地。

    潘凌风看得目瞪口呆,一个才到自己胸口的一米六的女子,竟然有如此大的爆发力,而她下一个目标是自己。潘凌风终于还是有些害怕了,但他也知道擒贼先擒王,瞬间从后腰掏出一把枪,对准了离自己最近的乐胖子。

    “不要过来,你过来一枪打死他!”潘凌风恶狠狠地看着周围的人。

    乐天苦着脸:“为啥是我?”

    “你闭嘴,今天的事情都因你而起!”潘凌风怒道。

    “我……”

    还不等乐天开口,蔡修戈轻笑道:“你开枪吧,我不认识他。”

    乐胖子差点儿被这句话给呛死,无辜地看向李云道,后者冲他摇了摇头,表示不要害怕。

    没人被枪指着还会脸不红心不跳,乐胖子也不是公安,纪委查案跟公安查案有很大的不同,至少枪这种东西,他是从来都没有碰过的。

    “这京城还真不是个谁都能好好待的地方。”乐胖子作出一脸慷慨就义的样子,微微闭上眼睛,“开枪吧!”

    潘凌风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时候这胆小的胖子也变得如此临危不惧了。只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抹寒光“嗖”地一声,插进了他的手腕。

    潘凌风哎哟一声惨呼,手枪落地,瞬间被那叫玲珑的女子踢进远处的草从,而后那女子陡然逼近,左右开弓,扇了这自命不凡的潘家大少足足十记耳光,抽得潘凌风两眼直冒金星。

    “好了,差不多就可以了。”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从众人上方传来,李云道也抬头往那上空看上去,居然是一个胡子邋遢的男子,大冬天里只穿着一件睡袍,手里还握着一个酒壶一样的事物,仿佛从头到尾,他都一直坐在那儿,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过他的存在。绿植园里有很多参天巨树,谁也不会想到,这树上会藏着人。

    但蔡修戈皱了皱眉,以他的底子,居然了没有发现这人一直在那树上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那邋遢男子坐在树梢上,仰头往口中倒了一大口酒道:“我跟潘老大有些交情,要不这事儿就算了吧?”他说着话,目光的尽头,不是蔡修戈,也不是古可人,而李云道。

    “你……你是什么时候坐在这树上的?”潘凌风不感激,而反握着受伤的手腕,面目狰狞地看着这帮自己说情的邋遢男子。

    “我啊?这几天一直在。”邋遢男子挖了挖耳朵,神情有些忧伤,“这么多年没回京城,如今的京城,唉,不一样咧!”

    (嗯,番外《徽猷传》在公众号“仲星羽”上更新,结合起来看更精彩!)

第一千五百三十六章 长安俱乐部风波(四)() 
    (嗯,今日的第三更,这章是被书友盛开的蔷薇、我是冷风、小寶他爹、天皓阿爸、程妖妖、嘴里叼根烟和书友54335388再度用月票爆出来的!兄弟们,月中大爆发,一起来风骚!另外,最近的章节请结合公众号“仲星羽”上的番外《徽猷传》阅读,你才更会恍然大悟!)

    “你……你都听到我们说的话了?”潘凌风面色狰狞,但眼神中却掠过一丝慌乱。

    邋遢男子笑道:“嗯,你想勾引姓梅的小丫头上炕,对啊,我都听到了!”

    “你……”一旁的梅灼曦俏脸瞬间通红,但如今的形势早就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那披着皮风衣的高挑女子,那儒雅的中年男人,包括乐天带来的那个文弱得像大学讲师却身手不凡的年轻人,似乎这京城的卧虎藏龙的一面今儿被自己给实实在在挖掘了一遍。

    看到这邋遢男子时,蔡修戈一开始是疑惑,而后眼前猛地地一亮。

    眼睛更高的是李云道,此时李大刁民苦笑不已:“大叔,一别二十年,徽猷一直很惦念您!”

    那邋遢男子从树上跳了下来,众人这才发现,他的身高极高,几乎接近两米,身材魁梧得如同一座人形铁塔。

    他花白的长头发直接用一根不知从哪里随手取的皮筋扎在脑后,全身上下就一件睡袍,袍子上还写着“长安俱乐部”的字样,显然,这几日他应该是一直住在这里。

    他刚刚没撒谎,这三日他日日在这大树上喝酒,就如同当年刚刚创建这长安俱乐部的时候那样。他下意识地看向另外一株大树,轻轻叹息一声:“一转眼便三十多年喽!”

    那树上,当年与创建这长安俱乐部的兄弟,会须一饮三百杯,在泉下可也有兄弟与尔共消万古愁?

    李云道说一别二十多年,蔡修戈说一别三十多年,古可人有些不解,但看他们的表情,定然应该是不会认错的。

    蔡修戈踏前一步:“秦大哥?”

    那邋遢大叔终于从回忆中抽身,看向他微微皱眉:“你是……小戈?”

    儒魔蔡修戈何时被人称为小戈还能一脸欣喜飞快点头,这回就连古可人也瞪圆了眼睛:这邋里邋遢的家伙,究竟是谁?但听到秦大哥三个字的时候,她也微微猜到了一些。

    蔡修戈强抑住心头的欢喜:“真的是你?丫头这次去西边是……”

    邋遢大叔点头,轻叹一声:“老了,连小家伙都长这么大了。”他冲蔡修戈点点头,“咱们待会儿再说!”

    说着,他又转向李云道,“都说虎父无犬子,你跟你父亲当年的差距,太大了!”他似乎有些失望,但最终还叹了口气:“不过这也不能怪你,天生体弱,噶玛拔希用密宗秘术硬是把你的命拉了回来,能活到如今,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李云道挠头苦笑:“大叔,你当年知道我是谁?”

    那在昆仑山林间教了徽猷十年如何用枪的大叔,竟然认得自己的父亲王抗美,这让李云道越来越觉得人生如戏这句话并非说说而已。

    到此时,原本应该是这场会面主角的梅灼曦和乐天,似乎都成了这场中的配角,一个又一个大人物的出现,让乐天发懵,更让梅灼曦心惊——这乐胖子在京城究竟交了一群什么样的人?

    大叔竟摇了摇头:“都是缘份呐!”

    李云道想起了什么,转向乐天道:“要不要找个地方,让你和她单独聊一聊?”

    乐天点头。

    古可人冲梅灼曦招了招手:“你们俩跟我来。”

    场中只剩下刚刚被玲珑几巴掌扇得双颊红肿的潘凌第一张脸都记住,他日好把今天受的这一切,十倍百倍地报复回去。

    那邋遢大叔走了过去,从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递了过去:“嚼碎了敷在伤口上,然后内服,早中晚各一次,应该没有大碍。”说着,又淡淡道,“下次想作威作福了,就回蜀中去,你们老潘家的那点儿底子,经不起在京城消耗的。”

    潘凌风并没有伸手接那瓷瓶,而是恨恨道:“山不转水转,有机会再较量!”

    邋遢大叔指了指蔡修戈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摇头。

    他又指了指李云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再度摇头。

    邋遢大叔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像你这样地方上的公子哥,当年我跟抗美加在一起踩死踩残的没有上百也有大几十吧,回去吧,京城水深,容易淹死人。今天如若不是我欠过你大伯的人情,或许我今天也会让你后悔出现在这里。”

    潘凌风见他说得轻松,也没有往心里去,对他来说,抗美这个名字是陌生的。只是他没有看到,不远处的蔡修戈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神情激动,贴着裤缝的双手几乎在颤抖——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时代,那是一个为了国家和人民甘愿奉献一切的时代,那是一个不讲个人荣辱只顾民族大义的时代。

    而那一切,都与那个叫王抗美的男子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邋遢大叔见潘凌风还一脸忿忿,笑着道:“你回去告诉潘国良,以后你就不要轻易出蜀中了,嗯,你就说,是当然一脚将他踹进京大未明湖的那位说的,你看看他究竟什么反应。”他笑得风轻云淡,这些年看得多了,见得多了,有些事情,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潘凌风几乎是夺路而走,那金六指也想走,却听李云道轻声道:“金万清,你等一下。”

    潘凌风脚步顿了顿,但之后没有丝毫凝滞,不再管这金六指的死活。

    金六指看向李云道,勉强笑了笑:“还有何指教?”

    李云道倒不是想为难他,而探出那三刃刀,问道:“你知道这刀的来历?”

    金六指摇了摇头:“只是在很小的时候,很我师父说过。解放前,他看到过一位密宗喇嘛用过这把刀子,嗯,杀的是日本人,出刀必见血。”

    李云道追问道:“你师父他……”

    金六指苦笑一声:“师父他上世纪八十代年代就已经因病去世了。”

    李云道点了点头:“你可以走了。”

    金六指诧异地张了张嘴,他原以为这年轻人是要找自己的麻烦,却没料到只是问那刀的来历。

    等金六指带着那熊大熊二两人离去,那邋遢大叔指了指不远处的某个地方,对蔡修戈道:“喝一杯?”

    蔡修戈激动点头:“好!”带着那夷玲珑快步跟上邋遢大叔的步伐。

    不一会儿,原本热闹非常的绿植园里居然只剩下若有所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