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我的娇美大小姐 >

第393部分

我的娇美大小姐-第393部分

小说: 我的娇美大小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严护士说我恢复得特别快。”

    “她那是解你心宽呢,你可千万别当真的听。”林奇细心地帮她掖了掖被子,道着:“俗话说得好,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虽然没有伤到筋骨,但是是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受的伤,理应比普通的患者多治疗一段时间。”

    “那好吧,我都听你的还不行吗?”郭可馨知道,林奇的医术并不比大医院里的医师逊色,所以他说的话,那就一定有道理。

    “老婆真乖。”林奇笑着摸摸她的脑袋,感慨道:“辰辰要是也有你这么听话就好了。”

    “人家是董事长,做大事的人,怎么可能听你的,我现在都是妇道人家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喽。”

    “那我是鸡还是狗?”

    “嘿嘿,你是牛,只知道耕地的公牛。”

    “咿呀,专门耕你这块地。”林奇脸色一变,色眯眯地看着病床上的女孩,大手顺着被缝钻了进去,顺利抢占高峰,笑着道:“我摸摸,变小了没。”

    “讨厌讨厌,你才变小了呢。”被林奇抚摸到敏感地带,郭可馨脸一红,慌忙拍打着他:“你就不能注意点场合吗,这里是医院,万一被来给我换药的护士看到怎么办?”

    “大半夜的换什么药。”林奇一语戳破,更加变本加厉,手掌顺着内衣滑了进去,握着一团坏笑着:“嘿嘿,跟原来一样。”

    “好啦,你个大色狼就知道欺负我,人家都躺在病床上了你还不放过我。”林奇越摸,郭可馨的心跳也就越快,她赶紧拍掉林奇的咸猪手,问着:“老公,我养病的这段时间里,你不会因为寂寞去找别的女人吧?”

    “说什么呢你,我是那样的人嘛。”林奇一拍胸脯:“你也不打听打听,我跟柳下惠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

    “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呗。”林奇挠挠头,又说:“不过不用在意这些细节,忍耐力我肯定是有的。”

    “我不信。”郭可馨摇摇头,她想起了同居时林奇的色狼行径,有时候正在淘米做饭呢,这家伙都能冲进来从背后抱住她又亲又摸,直到把她弄得浴。火焚身,最后在厨房里大搞特搞起来,一搞就得个把钟头,把所有能驾驭的体位全都来一遍,直到收养了小白鸽以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所以说他是一头喜欢耕地的公牛一点都不为过。

    “爱信不信。”林奇感觉在这件事上,媳妇确实小瞧他了,以前他执行潜伏任务的时候,为了不暴露身份,连续三四个月不近女色都很正常。

    “好啦好啦,我不跟你争了,反正你又不止我一个女人,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我都跟董事长差着一大截呢。”在郭可馨的心里,已经默认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并不在乎林奇跟董事长的关系如何,那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别提你家董事长了,我跟她在一块一年多,接吻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更别提赤诚相见了。”林奇懊恼地摇着头,发现自己挺失败的。

    “不会吧?董事长很矜持吗?”郭可馨有点惊讶,对于性的理解,她虽然也很矜持,但也不至于矜持到同居一年不发生关系,这恐怕就不能叫矜持了吧,应该叫压抑才对。

    “不是一般的矜持,我在别墅里有自己的卧室,从来没上过她的床。”林奇说到这里,顿时觉得有点可悲,每天他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不止一次都在幻想大老婆娇媚欲滴的玉体,但也仅仅只是幻想,他虽然不掩饰自己的狼性本色,但绝对不会强迫女人做任何事情,哪怕是精神上的强迫也不会。

    “你不着急吗?”郭可馨莫名问着,到底是过来人。

    “着急呀,我一着急就来找你。”林奇脱口而出,气的郭可馨一抬手,要赏他两下,结果被林奇一把攥住,贴在脸上笑嘻嘻道:“开个玩笑嘛,你真舍得打我呀?”

    “怎么不舍得,你都把我当什么了。”郭可馨委屈地噘着嘴,敢情他火气大是因为在董事长哪儿欲求不满。

    “瞎想什么呢你。”

    “就瞎想,谁叫你欺负我!”郭可馨想起了一年前的自己,那个时候的她,虽然称不上青春美少女,但也可以叫都市白领丽人,可是现在呢,每天在家做饭洗衣服带孩子,整个一家庭妇女的模范代表。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她爱的这个男人,但她一点都不后悔,因为这是一个女人的本分,至少对于她来说是这样的。

    “行行行,好男不跟女斗,那你打吧。”林奇心一横,眼一闭,把脸凑到女孩跟前,皱着眉:“轻点啊老婆,打两下解解气就行了,别真打,你别忘了你老公我,可是咱家颜值的主要担当。”

    “噗。”女孩看到他的囧样,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看着眼前这张俊朗的脸庞,许是常年奔波在外,皮肤并不细腻,甚至有点粗糙,她能够看到,那上面有放荡不羁的痕迹。

    预想中的巴掌并没有降临,等待之际,脸颊突然贴上来两片温润的唇瓣,像小鸟似得轻轻啄了两口。

    他睁开眼睛,看到女孩眼眸含笑,俯身上去,居高临下:“快点把伤养好,我还等着耕地呢。”

    “说你是牛,真把自己当牛啦?”郭可馨笑盈盈地看着他,伸手拭去残留在他脸上的唇液。

    林奇一扬手,握住了她的手,越压越低,两人近的,能呼吸到彼此的鼻息。结果是林奇还在观望,郭可馨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两条柔软的舌头一见面就激烈地缠绵在一块,忘情地吸允起来。

    安静的病房里,只剩下相互接吻的声音,皎洁的月光透过薄薄的窗纱,投射在光滑的地板上。小床上的小萝莉,悄悄睁开水汪汪的眸子,一眨不眨看着眼前这一幕。她知道爸爸又在欺负妈妈了,但她并不打算阻止,因为她看得出来,妈妈被欺负的时候并不痛苦,似乎还很享受被爸爸这样欺负,这大概就是大人们常说的儿童不宜吧?

    (本章完)

第486章 陪情人是天大的事!() 
对于梁天来说,生活就像是一把经典不衰的54式警用手枪,弹容10发,有效射程100米,虽然不及沙鹰那般风靡全球,但对于警察来说,能够拥有一把专属的配枪,却已经足够气派。他甚至还能回忆起来,第一次在警校训练场上摸枪的怂样,右手一个劲儿的发抖,生怕被传说中的后坐力震到。可真等到扣动扳机的那一刻,却发现绝然不是那么回事儿。惊人的射击天赋使得他在入学第一年,就获得了全校移动拔枪快射第一名的好成绩。曾经的指导员笑着跟他说,这小子行,要是生在战争年代,是块当将军的好材料。

    结果是将军没当上,却在和平年代穿上了在那个特殊时期令无数同龄人羡慕不已的警装。他的人生要是回忆起来,简直就是一本超长篇小说,不说跌宕起伏吧,最起码称得上险象环生。五次个人三等功,一次团队二等功,一次团队一等功,曾经最辉煌的战绩,是在城关派出所当大队长的时候,率部铲除素有城关区地头蛇之称的蜈蚣帮,要知道在那之前,连续几任大队长的撤职或者降级,都跟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恶势力团伙有关。

    直到现在,他还能想起来当时的场面,警匪之间打到白热化的时候,甚至触发了一场势均力敌的巷战。结果是他冒死绕后,一枪打爆了蜈蚣帮帮主的大秃脑袋,那是他第一次杀人,杀完人的第二天,就被当时的指导员拉着送到了心理疏导小组。不送不行,晚上睡觉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是那个黑老大倒地惨死的画面。尽管他知道,那是坏人,专门坑害老百姓的,但即便是坏人,还是整整休养了十天,才从杀人的阴影中缓过来。

    从那以后,这位孤胆英豪就开启了他顺风顺水的仕途之路,从大队长到中队长到支队长,从一三毛到两毛一再到两毛三,从派出所到分局再到市局,他只用了十年的时间,这几乎可以堪称是一部教科书级的官场攻略。

    “老梁,这张照片,你还留着呢?”孙德龙坐在病床一旁,翻看着梁天床头柜上摆放的小木箱,里面的物件很简单,一把老枪,膛线都磨没了,一张泛黄的入党申请书,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几个淘汰不用的证件,外加几个收藏起来的肩章,从警司到警督的都有,如果取出来摆成一排,恰好是从低到高。

    “哦,这是85年,我从省警校毕业时的全家福,能看出来哪个是我吗?”梁天瞥了眼,眯起来笑道。

    “考我?”孙德龙还之一笑,端详片刻,指了指照片第一排第五个咧着大白牙傻笑的少年。

    “哟,真神了,怪不得圈里都说你孙处是火眼金睛,搁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炼出来的。”梁天有点不相信了,三十年前,他还不知道省厅的门朝哪儿开呢,那个时候的孙处,估计跟他一样,也是差不多的孩子,刚进基层派出所没两年,能把治安条例背下来就算阿弥陀佛咯。

    “我认识太上老君他老人家,可他老人家不认识我呐。”孙德龙打着哈哈,又道:“老梁,我怎么觉得你这反应有点假呢,你在刑侦上干了二十多年,光侦破的特大命案都有十多起,要说别人看走了眼我信,可你这个老狐狸不应该啊,这是最基础的推理题。”

    “我老了,不中用了。”梁天一缩脖子,脸上写满无辜。

    “你少装孙子,我听说三十年前,你在省警校念书的时候,不光是班长,还是教官助理,这毕业照,你理应坐在第一排,而且最可能坐在老校长的身边,他身边左右就俩人,右边这个我认识,刘桦,94年进的省厅二处当保卫干事,抗洪抢险的时候牺牲了,我亲自给他家人报的丧。剩下这个不是你是谁,别人也没这么白的牙呀,我还知道当时条件挺艰苦的,全班就你一个人有一管牙膏,对不对?”

    “哪儿有你说的这么惨,条件是艰苦了点,但还不至于连牙膏都买不起。”梁天想忍住不笑,结果还是笑了,接话题回忆道:“不过当时的伙食确实差了点,还不如现在看守所里提供的饭菜呢,一天到晚冬瓜炖南瓜,黄瓜炒丝瓜,吃得人脸都发绿了。我还记得有一天,同宿舍的孙胜奎从他老爹哪儿偷来一瓶茅台,说是专供给中央首长喝的,原本打算送礼用,结果礼没送成,就给压箱子里了。你想,哥几个穷呀,别说下酒菜了,最普通的两毛钱一碟的咸花生米都买不起。结果是我出了个馊主意,三更半夜带着兄弟们翻墙溜到校外,偷了人家老乡一只下蛋的母鸡,找个没人的旮旯里生火烤着吃了,孙胜奎嫌吃着没味,又翻回学校的炊事班里顺了点佐料,你是不知道,那个香嗳,我现在想起来还咽口水呢。”

    “然后呢,东窗事发了吧?”听到梁天讲述起他少年时代的光辉往事,孙德龙就忍不住想笑,他看过梁天警籍上的所有资料,包括他的在校经历,所以他才能快速推理出照片上梁天的位置。

    “被你说着了,好吃难消化,第二天老乡发现鸡丢了,就带着全家人到处找,结果在警校外面的墙根底下,发现了没有收拾干净的鸡毛和鸡骨头,人当时就不干了,挣命似得,拖家带口找到我们校领导,一把鼻涕一把泪哭上了,说那老母鸡是他们全家人的宝贝疙瘩,还等着下蛋拿到集市上换钱呢。我们校长也够倒霉的,先是跟人赔礼道歉,又叫着老师给人做心理辅导,说什么鸡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当时我还纳闷呢,就一只鸡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嘛。最后实在没辙,只好由学校承担责任,从公费里赔给人五十块钱,五十块钱呐,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当时的羊肉才两块钱一斤,五十块钱够买半拉活羊了。你想啊,没招谁没惹谁,白白赔了五十块钱,把我们老校长给气的,心脏病差点发作,当天就叫来几个技侦组成了专案组,誓要揪出残害老母鸡的凶手。”

    “结果呢?”孙德龙似笑非笑,听得倒是津津有味。

    “结果,那自然是全军覆没,人根本就没费什么功夫,采集了鞋样标本,男生宿舍一个挨一个的传唤,传唤到我的时候,我一瞅死撑下去不是办法,就提前给招了,没准还能落个从轻发落呢,老校长知道鸡是我偷的,二话没说,就叫我卷铺盖卷滚蛋回老家去。当时我都给吓傻了都,上了三年警校,眼瞅就该毕业分配工作了,那几乎就是对我的人生宣判了死刑。我急的眼泪吧嗒吧嗒的掉,去求老师,求跟我关系最好的教官,能求的人都求遍了,也不敢给家里打电话,最后只好去求丢鸡的老乡,人知道我是偷鸡贼,连门都没让我进。我只好坐在老乡的家门口,半夜里下起了大雨,那时候都快立冬了,冷风嗖嗖,刀子一样,冻得我差点没晕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