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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部分

乡野小春医-第436部分

小说: 乡野小春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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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

    “连我的话都敢不听,你们是不是想造反?”

    见没人动,邵文彦怒火更盛,大骂一句之后,便指着其中一人道:“刘斌,你先来,给你这帮傻兄弟做个榜样!告诉你,这秋语儿最大的本事不是唱歌,叫起床来那才叫好听,赶紧的,别愣着了,快上!

    其他人都给老子听好了,秋语儿的那个保镖要是敢动一下,你们就直接给老子废了他!”

    “老板,”那个被他指名的刘斌站出来,为难道,“这……这是不是不大合适啊?要不,我们还是把那娘们儿的脸给花了得了。”

    邵文彦眼睛一眯,寒声道:“不合适?以前跟我去玩儿那些嫩模小明星的时候,你怎么不觉得不合适啊?秋语儿不过是名气大一点罢了,这就怂了?”

    刘斌的脸登时就成了猪肝色,一双小眼睛也滴溜溜的转了起来,显然已经有些动心。

    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军人之所以可敬,是因为部队的严格纪律,这并不代表他们本身就一定是道德高洁的圣人,更不代表他们离开军队之后依然还会秉持一颗守护人民的心。

    刘斌就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小人。在部队里,他可能会坚决服从命令、刻苦训练,但在现实中,他同样也有私欲,而女人,就是他最大的欲。。。

    秋语儿无疑是美丽的,还有天后巨星的光环加持,再加上如今她身上那股子不食人间烟火般的仙气儿,都是足以挑动男人神经的绝佳因素。

    “去吧!”邵文彦继续蛊惑道,“你别看她瘦了吧唧好像没有几两肉的样子,其实是因为骨架小,不信你过去摸一摸,任何一个该有肉的地方、该软的地方、该热的地方、该湿的地方,都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刘斌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望着秋语儿的眼睛也开始一点点的泛红,就像是一条饿了几天突然看到了骨头的野狗。

    秋语儿终于开始恐惧,她咬住下唇,努力不让自己的表情显露出来。“邵文彦,我确实没有看错你,你真的只是一个肮脏至极的垃圾!”

    邵文彦看都不看她,只是对刘斌大声道:“还不快上!”

    魏天豹如临大敌,刘斌则发出了一声低吼。

    然而,就在他身形向前急冲的同时,空旷的地下二层中忽然响起了一声枪响,他应声倒地,并因为惯性滑出了老远。

    :祝大家愉快!!

第889章 真正的沈格格() 
刘斌没有死,中枪的部位只是一条小腿,躺在地上大声惨叫,却没人顾得上管他。

    天子脚下有太多的所谓“千金之子”,治安环境绝对是华夏最好的,尤其是对各种违禁品的查处力度更是严格到了极点,哪怕是悍匪,轻易也不敢在这里搞事。

    邵文彦有一家安保押运公司,枪支什么的,保险库里也有几十把,可他出来办事,从来都只会带人,那玩意儿连想都不敢想。

    可想而知,当那声枪响过后,他和他的一众手下会有多么的震惊。

    秋语儿和魏天豹也很震惊,不过紧接着,秋语儿的震惊中就多了惊喜。

    这时,不远处的一根柱子后面走出一个男人来。他头戴鸭舌帽,身上穿了一套简单的黑色保暖休闲服,右手中握着一把手枪,枪口向下。

    因为大楼还没有建好,照明设备不足,邵文彦他们那边有车灯亮着,枪手所处的位置相对较暗,所以他的整张脸都隐在帽檐的阴影下面,看不清长什么样子,这无疑更加增添了他身上的危险气息。

    魏天豹第一时间改变方向,想要将秋语儿遮住,可秋语儿却一把推开他,向那人跑了过去。

    “先生,是你吗?”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难以抑制的喜悦,魏天豹也被她这一句话给整懵了,没有第一时间追上去。

    然而,在跑到那人身前约五米处的时候,秋语儿忽然停下了,看着那人露出来的半个下巴,嘴角翘起一抹自嘲的笑,眼里却是满满的失望。

    身材很像,却不是心中的那个人。

    枪手看了她一眼,歪头对领口的通话器说:“确定目标安全,刚才事出紧急,我开了枪。”

    不知通话器的另一边回了什么,枪手听完就对秋语儿道:“秋小姐,请你耐心等待,很快就会有人来接你的。”。。

    这时,魏天豹终于再次跑到了秋语儿身前,满脸戒备的看着枪手。

    那一边,邵文彦的眼珠子正在滴溜溜乱转。不管对方是不怕死的亡命徒,还是背景强大到可以配枪出门,既然人家敢开枪,那今天就不可能再达到什么目的了,与其待在这里受辱,倒不如先走为上,回头弄清楚了对方的来历,再想对策也不迟。

    瞬间想通这些,他转身就走,却不料身后又传来了那枪手的声音:“邵先生,请留步,我家小姐要见你。”

    邵文彦回过头,见人家手里的枪口已经遥遥对准了自己,脸色就白了,干咽口唾沫,问道:“贵府小姐是?”

    “请邵先生稍安勿躁,很快你就知道了。”

    说罢,枪手持枪的手臂便再次放了下去,可邵文彦却没有胆量再向前走出半步。

    “我家小姐”这四个字让秋语儿脸上露出讶异的表情,她以前的生活重心除了唱歌就是邵文彦,虽说在京城也有权势子弟喜欢她的作品,但对于手下敢配枪开枪的“小姐”,却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位先生,谢谢你救了我,我想……”

    话未说完,不远处的通道中忽然响起一阵引擎的咆哮声,仅仅半分钟后,便有一辆明黄色的跑车驶了进来,在众人面前的空地上“嘎吱”一声刹停。

    跑车的后面还跟了两辆黑色的全尺寸大越野,停住之后呼啦啦的下来七八个同样身穿黑色西装的汉子,人数虽然比邵文彦那边少,但气势却充满了一股蛮不讲理的碾压感。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中还有一个穿着贵气的中年妇女,发丝凌乱,表情如丧考妣,显然是被押过来的。

    邵文彦见状瞳孔急缩,因为那中年妇女不是别人,正是他如今一切财富和地位的来源——他的发妻韩庄雅。

    黄色跑车车门打开,一个扎着清爽马尾辫的靓丽女孩儿走了下来。只见她头顶着一副蛤蟆镜,脸上化着精致的浓妆,樱桃一般的嘴唇鲜红。上身吊带背心外罩黑色短款毛领皮衣,下穿紧身皮裤,脚蹬一双亮闪闪的黑色长筒高跟皮靴,看上去酷劲儿十足。

    如果萧晋在场,一定会忍不住摇头叹息。因为这女孩儿的骨子里显然还是那个刁蛮任**玩儿的大小姐,所有的温柔、所有的淑女,都是因为太爱他而刻意压抑本性的结果。

    没错,这女孩儿正是名闻京城的沈格格,沈甜。

    看都不看邵文彦那边一眼,她下了车直奔秋语儿,先是不客气的上下打量一番,然后便蛮横的问道:“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尽管她并没有明说这个“他”是谁,但秋语儿还是瞬间就听明白了,深深的看着沈甜的脸庞,微笑说:“这位小姐,很抱歉!我并不清楚自己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沈甜柳眉一挑,寒声道:“说明白点儿。”

    “怎么说呢?”秋语儿歪头想了想,道,“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应该是想把我调教成奴仆的,但很可惜,他的心肠还不够硬,所以就导致了现在这种我和他朋友不是朋友,雇佣又不算雇佣的糊涂关系。

    不过,如果小姐你问的是那方面的话,那我倒是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们不是那种关系,至少……他现在应该还看不上我。”

    沈甜似乎有点不信,又问:“那他为什么那么紧张,大过年的还让我跑出来满京城的找你?”

    秋语儿双眼蓦地亮了起来:“他真的很紧张吗?”

    沈甜一怔,随即便明白了什么,大眼睛一眯,抬手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傲慢道:“秋小姐,你的歌不错,我很喜欢,但是,身为戏子,就该有戏子的觉悟,有些事、有些人,是你没资格琢磨的,懂吗?”

    说完,也不等秋语儿回应,她便掏出手机走到了一边。

    “萧哥哥,人找到啦!我是不是超厉害的?还不快夸我……”

    看着瞬间从酷劲儿十足的大小姐变成娇憨少女的沈甜,秋语儿眨了眨眼,神情就慢慢黯淡了下去。

    萧晋的背景之深,远超想象,或许……人家说的没错,有些事,自己真的没资格去琢磨。

第890章 群众里面有坏人() 
不知道从萧晋那儿得到了什么样的夸奖,挂掉电话之后的沈甜脸上写满了得意,瞅瞅鸭舌帽枪手,大咧咧的说:“别担心,回去就说我非要抢你的枪玩儿,你不敢不给,这才消耗了一发子弹。”

    枪手愣了愣:“小姐……”。。

    “就按照我说的做。”抬手不容置疑的制止了手下,沈甜便向着邵文彦走去。

    女孩儿身高大概一米七出头的样子,在女性中算是非常高挑的身材了,但在一帮黑衣大汉的映衬下,依然显得十分娇小,像是一只漂亮的小鹿行走在一群熊罴之间。

    然而,熊罴们低头收脖畏畏缩缩,小鹿却昂首阔步气场高傲,满满的公主范儿,格格之名,实至名归。

    来到邵文彦身前,沈甜打量了他几眼,便撇嘴道:“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怪不得能成为韩家的女婿。”

    邵文彦今年已经三十八岁了,足足大了沈甜二十岁,平日里经常会被一些来京城办事跑关系的各级小领导巴结的他,此时被一个看上去才刚刚成年的小丫头如此评价,一张充满儒雅气质的脸庞登时就涨成了猪肝色。

    可是,他却不敢有丝毫还嘴的意思,甚至连抬眼正视沈甜一下的胆量都没有。

    凤凰男的又一大标志,就是平时对不如他们的人有多高傲,在面对强力人士时就会有多卑微。归根到底,还是太自卑了。

    “庄雅姐。”

    沈甜回头喊了一声,站在她手下那帮汉子中间的贵妇立刻一溜小跑过来,弯着腰谄媚道:“格格,您说。”

    指指邵文彦,沈甜斜着眼问:“这大过年的,你老公不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把人家一个女明星给掳到这儿来,想干嘛?听私人演唱会啊!你知道这事儿不?”

    大冷的天,韩庄雅鼻孔里喷着白气,额头却有汗水不停的渗出,几缕头发黏在脸上,让她本就丑陋的长相越发狼狈起来。

    沈家是悬在大家族头顶上的刀,韩家家主在沈甜面前顶多也就只能倚老卖老的摆摆长辈架子,她韩庄雅在家族里本就没什么地位,哪里敢得罪蛮横出了名的沈格格?这大过年的,要是让家里长辈知道了,跪祠堂台阶都是轻的。

    该死的邵文彦,真没用,一点小事都办不好,还招惹到了沈家人,回头看老娘不弄死你!

    心里暗暗对丈夫发着狠,她摇头如拨浪鼓,一脸无辜道:“不知道。”

    “不知道啊?!”沈甜嘴角冷冷一翘,老气横秋道:“那你丫这个老公可得好好管管,一条穷山沟沟里钻出来的泥鳅,农民阶级的勤劳善良一点儿没留住,城里无良纨绔招猫逗狗的招术倒是学了个门儿清,往好听了说,这叫有上进心,可说难听点儿,就是人品有问题啊!

    有句话儿怎么讲的来着?对了,群众里面也是有坏人的呀!庄雅姐,以后你可要擦亮眼睛哦,穷和善,是不能直接划等号的。”

    “是是是,”韩庄雅根本就不管她说的是啥,只顾着点头,“格格不愧是格格,这么有水平的话,我可说不出来,这么多年算是白活了。”

    至于邵文彦,此时此刻却是双目赤红,双拳紧握,身体也微微的颤抖起来。

    他跟韩庄雅结婚已经十五年,也摆脱了那个噩梦般的山村十五年,甚至早已忘记了父母乡亲的模样。然而,当沈甜口中说出“泥鳅”、“穷”、“农民”这些字眼时,努力遗忘的一切瞬间就重新占据了他的脑海。

    冬冷夏热最怕下雨的茅屋,需要走几十里山路才能喝上一口的水源,烈阳下贫瘠的土地,以及父母那犹如梯田一般满是沟壑皱纹的黝黑脸庞……全都回来了。

    他的心很疼,不是因为愧疚或忏悔,而是因为羞辱,十五年前的所有人生对他而言都是无法启齿的耻辱,如今被人当面揭露出来,就像是直接扒光了他的衣服、把他当作一只牲口在评头论足一样。

    他恨,恨老天的不公!沈甜这样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就因为家里有权,便可以肆无忌惮的将他踩入尘埃,而他却要靠自己勤奋拼搏忍辱负重才能稍稍更改一点命运。

    凭什么?这不公平!

    一个胖的像猪、脸上流汗犹如流油的丑女人的马屁,让沈甜感觉有点恶心,咧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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