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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部分

乡野小春医-第299部分

小说: 乡野小春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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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角度来讲,他并不比梁德富更高尚多少。

    郑云苓在厨房做饭,见他回来点了点头,神情冰冷,这就让他更加的心虚了。

    走进堂屋,还没看见周沛芹人影,梁小月就跑过来,一脸委屈的说:“娘把蛋糕放进了冰箱,说是下午放学才能吃。”

    萧晋弯腰把她抱起来,亲了亲苹果一样的脸蛋,小声说:“那待会儿等你娘出去了,咱们偷偷拿出来吃一点,回头她要是问起来,你就说是爹爹吃了。”

    梁小月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然后不知怎的小脸一红,就轻推着他的肩膀说:“爹你你放我下去吧。”

    萧晋一呆,然后心里就默叹了口气。。。

    自从初潮过后,小丫头就像是吃了伊甸园的苹果一样,莫名的就突然有了男女之别的意识,与他已经不怎么像以前那样亲昵了。

    他每次都会很失落,但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孩子总要长大,父母不可能把他们抱在怀里一辈子。

    摇摇头甩去那些不合时宜的思绪,他把小丫头放下,宠溺的捏捏她的小脸,就抬步进了卧室。

    周沛芹正在收拾床铺上女儿的被子。萧晋出门的时候,小月会来陪她睡,现在萧晋回来了,闺女自然就得腾地方。

    被人从后面温柔的拥住,她就顺势放下了手里的东西,闭眼惬意的靠在自己最熟悉的怀里。

    “这几天有没有想我?”

    “嗯。”

    “哪里想了?”

    周沛芹脸色微红,不说话,双手却摸到萧晋环住自己腰肢的手上,用力的握住。

    她就是这样,像一汪温泉,你永远都不会在她身上感受到澎湃的热情,却能给你最适合你的温度。

    有些女人适合做女朋友,例如董初瑶和田新桐有些女人适合做情人,就像赵彩云和梁玉香有些女人适合金屋藏娇,比如苏巧沁而周沛芹,却是天生的妻子人选。

    男人遇到这样的女人,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用最快的速度娶回家。

    萧晋不是傻子,但他现在还无法谈论“娶”字,只能用别的方式来补偿,比如一枚钻戒。

    当他拿出来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怀里的女人身体僵住了。

    周沛芹虽然文化水平不高,见识也不多,但钻戒对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她还是知道的。所以,当看到那颗光华夺目的硕大钻石时,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喜悦的接受,而是惊恐的拒绝。

    她离开萧晋的怀抱,后退一步,摇头说:“萧,这个我我不能要。”

    萧晋倒有点傻了,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要?”

    周沛芹低下头,幽幽地说:“虽然你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但我能猜得出来,你肯定不是来自一般的家庭。所有人都知道,大家里规矩多,就算是普通人家都不会轻易接受一个结过婚有孩子的女人,更何况大家?而且我还比你大那么多岁,我们我们不合适的。”

第606章 萧门周氏() 
“萧,你能这么看重我,我很开心。”说到这里,周沛芹重新依偎进萧晋的怀里,闭着眼说,“但我真的不需要那么多,只要你将来能给我和小月一个安身之地,如果还能像现在这样疼爱我们的话,我就知足了。”

    萧晋很感动,还有点莫名的生气,拿起戒指,抓住她的左手往无名指上一套,就蛮横道:“你的男人不是什么好鸟,从小就是被爷爷骂着不孝和逆子长大的,所以,在娶谁当老婆这件问题上,他也管不了我。

    你放宽心的把它戴上,这不是我随便买来哄你开心的,而是一个承诺:总有一天,你会变成萧门周氏,梁小月也会改名叫萧小月。”

    “萧门周氏”这四个字一出来,就像是一柄大锤一样狠狠砸在了周沛芹的心上。

    她猛地抬起头,抓着萧晋胳膊的手用力到了极点,双眼死死的盯着他,颤抖着声音说:“萧,我求你,你别那这种事开玩笑,要不然,我我会死的。”

    “你就放一千一万个心吧!”捧住女人的脸蛋重重亲了一口,萧晋笑着说,“我就算是再混蛋,也不会拿这种事来哄骗你的。”

    周沛芹的眼泪瞬间就成决堤之势,但似乎是怕被外面的人听见,将脸深深的埋进他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这一哭,就足足哭了近半个小时,哭的身体都软了,萧晋只能用力抱着她,防止她摔倒。

    他知道,周沛芹之所以会哭成这样,其实是因为她一直都缺乏真正的安全感,或者说,她一直都认为自己不可能永远都能呆在他的身边。

    年龄大、离异和带着一个快要十一岁的女儿,这三种情况即便放在城里的女人身上,在普罗大众的眼里,也会掉价很多,更何况思想更加封建的农村?

    长得好看什么的,她只当是可以暂时拴住萧晋心的一根绳子,想着等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闺女肯定也已经长大成人,那时即便被抛弃,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所以,此时此刻,当她真正看到了萧晋的心,那种守得云开见明月的喜悦和幸福感一下子冲进她的胸膛,闷的她呼吸都开始困难,必须狠狠地大哭一场宣泄一下才行。

    愧疚于事无补,所以萧晋能做的,也只有忍着腰酸背痛半扶半抱着她站在那里。

    半个小时后,当梁小月进来喊他们吃饭的时候,就看见自己爹正趴在床上,而她娘则跪在旁边给他捶腰。

    “娘,爹他咋了?”小萝莉茫然的问。

    周沛芹的表情有些讪讪,不知该怎么回答,还是萧晋会撒谎,说:“没事儿,刚刚不小心扭了一下。”

    梁小月懵懵懂懂,又问:“为啥会扭到啊?”

    萧晋脸上就装出一副沧桑的样子来,叹息着说:“闺女啊!爹是年龄大了,这人一老,骨头就会变脆,稍微动作大点儿,就容易扭到伤到。”

    梁小月眨了眨眼,就走上前,握住他的手,神色怜惜的说:“爹你别担心!有小月呢,小月长大了会养活你的。”

    “哈!有闺女这句话,爹这腰不要也值!”萧晋噌的一下从床上跳下来,拉住小丫头的手,说,“走,咱们去吃饭。”

    周沛芹满脸都是温馨和满足的笑。

    等他们父女出去,她才抬起左手,目光迷醉的看着那颗璀璨夺目的钻石,良久才深吸口气,将戒指摘下来,仔仔细细的藏进床头木柜的最下面。

    村里人天天干活,可不敢戴着那么贵重的东西乱跑,要是不小心弄丢了,她非气的跳河不可。

    吃饭时,萧晋发现她没有戴戒指,猜到是因为什么,便也没有多问。

    他不在的这几天,帮他代课的是秋语儿。大明星的文凭见识虽说不如陆熙柔,但教几天小学生,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饭后,他干脆又把秋语儿赶去上课,而他则在看过贺兰艳敏的身体之后,走进了只有他和郑云苓才能使用的配药小屋。

    屋子里,郑云苓正在给毛球丢下的那只吉娃娃灌药,可怜的小狗已经虚弱的不能动了,只能任由她摆布。

    萧晋挑挑眉,走过去问:“云苓你还懂兽医?”

    郑云苓抬起眼皮看看他,再没什么反应,直到半碗药全给吉娃娃灌进去,才起身擦擦腿上滴到的药汁,拿起手机打字道:“不懂,但我摸着它好像断了根肋骨,我给它喝的是愈合人骨头的药,至于还有没有其它的内伤,就听天由命了。”

    萧晋满头黑线,看看可怜的吉娃娃,心说但愿你命够大,如果真能好,老子家里也不缺你一口吃的。

    这时,郑云苓换上一双旧鞋,拿起衣帽架上的外套穿在身上。萧晋看的奇怪,就问:“你要去哪儿?”

    郑云苓指指东边,又用手比划了个拱形,萧晋看懂了,她是要去种草药的大棚转转。

    “我跟你一起去吧!”他说。

    郑云苓不置可否,转身出了门。

    南方的冬天天气阴冷,山里人口少,又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挡风,温度要更低一些,寒风也更加的凛冽,所以刚出院门没多久,郑云苓的小脸就被吹得红彤彤的。

    萧晋见了一拍脑袋,说声“你等我一下”,就飞奔回家。

    郑云苓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他奔跑的背影,忽然很想知道,他只是习惯性的对人好,还是自己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没多久,萧晋跑了回来,手里多了一条围巾。。。

    帮她围上后,他说:“一直都忘了问你喜欢什么颜色,所以我就做主买了白色,要是不喜欢的话,告诉我,我下次给你换别的。”

    郑云苓感受着脖子和脸上的温暖,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掏出手机打字道:“这个很贵吧?!你已经给我买过很多东西了,以后不要买了。”

    “我钱多烧得慌,不花就浑身刺挠。”萧晋咧开大嘴笑着说,“你是医者,救治病患是你的天职,所以,我的郑大神医,以后但凡我买的东西,你该拿就拿,该要就要,权当是在做善事吧!”

第607章 两个孩子() 
郑云苓看了萧晋片刻,点点头,一边继续向前走,一边在手机上打字问:“为什么你每次送我的东西都是白色?记得你给我的第一**玉颜金肌霜就是白色的。”

    “呃”萧晋不好意思道,“原因听起来挺尴尬的,这会儿要是情绪激动的时候也就罢了,平淡聊天的状态说出来,总感觉尴尬癌都能犯了。”

    郑云苓突然又停下脚步,转过身认真的看着他,大眼睛里清清楚楚的写着三个字我要听。

    难得一向安静乖巧如兰花一般的小哑巴能露出这样娇嗔一般的表情,别说只是尴尬癌,就是会得真癌,萧晋也不在乎。

    “那个”他抓抓头发,说,“我、我就是觉得你是我长这么大所见过的最纯洁、最干净、最善良、最与世无争的人,这样的你,其实无色的透明才最合适,但现实中无色透明的大部分都是液体,任何固体都是有杂质的。

    所以我想来想去,就选了白色,因为只有它是颜料调不出来的颜色,最本真,最像你。”

    说完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起了一片又一片的鸡皮疙瘩,老脸也有点儿泛红,忍不住接着道:“你先感动一会儿,我去那边揉揉胳膊,实在受不了了。”

    郑云苓无声的笑了,笑着笑着,眼睛里就开始变得波光粼粼。。。

    原来,在他的心里,我是这个样子的,应该算是独一无二吧

    等萧晋终于犯完了尴尬病,她低头在手机上输入道:“我原来喜欢的颜色是褐色,就是大部分草药干枯后的颜色,但从现在开始,我喜欢白色了,而且最喜欢!”

    萧晋挑挑眉,吐槽道:“这么容易就更改爱好,不觉得太随便了吗?”

    郑云苓抿唇一笑,寒风中娇艳欲滴。

    这三个月里,村里闲着的几个男人已经盖好了五个大棚,里面也都种上了草药,不光是金肌草,其它一些必须的名贵药材也有。至于家里院子,早就重新平整成了平地,只在一个角落留了个小药圃,当作平时两人试验药性和做种的试验田。

    第六座大棚已经垒好了墙面,上面的支架也快要架设完了,房文哲跟在梁建国的屁股后面,手里拿着个小本本不知道在记着什么,看到他们过来,远远的招了下手,就继续忙碌起来。

    虽然是冬天,但几十天的户外活动下来,原本那个嚣张跋扈的傻逼少年变得黑了许多,也健壮了许多,人也沉稳了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崇拜让梁建国在村子里很是趾高气昂了一把,原本老实到三巴掌打不出个屁的废物男人,如今却让城里的少爷甘心拜师学艺,这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可以称得上光宗耀祖了。

    梁胜利就很红眼,因为房文哲对他的瓦匠活没兴趣,而另外那个臭小子又是萧晋的徒弟,打死他也不敢上去抢。

    萧晋直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一个曾立志将来要拿几十个球大满贯奖杯的都市小子,为什么会对木匠活那么痴迷,以至于连午饭都要跟着梁建国在工地上吃。

    没错,他没跟房韦茹说实话,房文哲真正喜欢的是木匠活,所谓木雕只是学木匠活打家具时的练手而已。

    不过,他已经想好如果房韦茹发现真相后发火该怎么说了孩子当不了木刻艺术家,可以培养他学设计嘛!将来不也一样可以成为顶级的家具设计师?起码不用担心当艺术家会饿死。

    走进一个大棚,寒风立刻就被挡在了外面,温暖的感觉扑面而来,空气中满满的都是药香。当然,不喜欢中药味的,会觉得很臭。

    大棚另一边的尽头蹲着两个小小的身影,一个拿着小锄头正在锄杂草,一个挎着一个小篮子跟在后面捡。两个人个头一般大,但明显前面拿锄头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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