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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狐狸先森莫轻狂-第172部分

小说: 狐狸先森莫轻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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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怂了。

    一直以来,面对那么多的尔虞我诈,我坚定,面对王家的逼婚,我拒绝,面对老太太给予的压力,我忽视,我只有一个目标啊,有了那个目标,即便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也是开心的,即便进了ICU病房,我也是有精神支柱的,然而这时候,看到她有了新的生活,我怂了。

    我愤怒的想给自己一巴掌,做了这么多有什么用呢?她已经开始了她新的人生,你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曾子谦!

    刘局给我打了两个电话,第二个电话之后,我去洗手间洗了冷水脸,我把责任归咎于外界的因素,面色平静的出了房门。

    应酬到十点钟,我和助理返回酒店,饭桌上我没少喝酒,明明四肢已经不受大脑控制,可思路却是无比清晰的。我清晰的记得她的房号,却犹豫着要不要过去。

    看孩子的年龄……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

    梁文浩之所以没给我回邮件,一定是给我吃了安心丸……可是我凭什么怪他呢?她若是不愿意……

    两厢情愿的想法,我有什么资格评判。

    可是,我爱她。

    晚上十一点钟,双腿不受控制的来到了她的房间,我慌张的按了门铃,好一会,看到了她冒出来的一张脸。

    我鼓足勇气去试探,然而试探来的,却是那个肯定的答案。我气,可是却舍不得跟她置气,我明知道她想要着安定幸福的生活,理智告诉我不能责备任何人,然而心口的怒火却在燃烧,我找到了梁文浩的号码,给他拨了过去。

    “梁文浩?”

    “怎么?”他声音淡定,料定了我会给他打过去。

    “你……”我酝酿着言语,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去骂他,“你怎么能让他们母子两单独出门,你知不知道抱孩子也是体力活!”

    “曾先生,这好像是我们的家事。”

    “家事”两个字被梁文浩咬重了发音,我吸了口气,直接挂断了电话。

    他妈的,老子就爱管闲事。

    ps:晚上还有一更,前面的坑差不多填完了,还有哪些不明白的给我留言,准备准备写大结局了。

曾先生的小故事27() 
梁文浩的一个电话让我失眠了整整一夜,而睡眠的过程中,我不断的反省自己这两年来的所作所为,我知道,人家现在是一对小夫妻,拖家带口的,我肯定没有资格去当这个无耻的第三者,毕竟,还有个孩子。

    我不甘心。眼看着利用这么长时间铺下大网就要水到渠成了,蓦然停步,才恍然发现,支撑自己的精神世界,忽然间崩塌了。

    我走不出自己的这个世界,最坏的打算是——我帮别人养儿子。

    我还想要跟她在一起,我想亲口告诉她其实分开的这段时间里只要有一丝空闲,我都在勾勒着我们能够团聚的场景,我想亲口告诉她,我这辈子,没别的奢求了,不跟她在一起,就没有心了。

    陷入这样一个死角之中,整整一夜,我抽掉了大半包的烟,可我心底没有答案,站在道德的角度,我有什么资格再去靠近这个女人?可是,我放不下。

    我跟自己打了个赌,倘若我抽掉的烟头是单数,我就认了,倘若是双数,就让我厚颜无耻的再试一试……数完了地上的烟头,我庆幸的吸了口气,并且自我安慰着,这是上帝的意思,继而上了电梯,等到我鼓起勇气按下那扇门的门铃时,却无人来应。

    我气馁的站在门口,这才知道,原来她不在屋内。

    这一瞬间,我从情感的冲动中走了出来,暗自庆幸她不在,沮丧的返回房间。

    刘局大约是看出了我的犹豫,给我打了电话,我知道,他是想确认我是否已经下定决心与他合作。毕竟此事重大,又是由我挑起,所以我换了身衣服便出了门。

    我承认,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脑海里确实蹦出了自暴自弃的心思来,我琢磨着,她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我做再多的努力都是无用的,我甚至想把我这一年多的计划都告诉她,我想看着她回头。

    庆幸的是,我没用那么做。

    晚上十点钟酒店前台给我打来电话,说是她从外面回来了,我从饭局里急急忙忙的抽身,这一次,我毫不犹豫的敲了她的房门。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手忙脚乱的照顾孩子,这种在我未来蓝图里比较虚妄的生活场景,这一刻真实的表现在我的面前,面对这个可爱的孩子,我讨厌不起来,用一句老话来说,我是爱屋及乌吧,因为深爱着这个女人,所以,愿意去接受这个孩子。

    我不敢轻易试探这个女人此刻心中是否还有我的存在,道德的枷锁无形中捆绑着我,我只能默默的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然而,指尖的微微触碰,那么细微的一个接触,却点燃了我内心的火苗。

    她对我的诱惑丝毫未减。

    我想上她。从一个男人的角度上看,我想征服这个女人,此时此刻。但是我不敢啊,我生怕我这么做了,只会迎来这个女人的一巴掌。

    我不想破坏我在这个女人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我走出了房门。

    欲望驱使着我靠近这个女人,可理智却劝告我,不要去做对不起一个家庭的事儿,我为我的“善解人意”感到骄傲,却恨自己不够无耻。

    我内心无数次的处在煎熬之中,十一点半,我在房间里开了一瓶酒,喝了两大杯之后,非但没有任何睡意,意识反而愈加清晰了,我跨不出内心里的那道坎,偏偏劝慰自己说,我喝醉了,面对一个酒鬼,所有人的宽容度都会宽大几分,对吗?

    午夜时分,我一个人深处在陌生的城市,望着马路对面灯火霓虹,内心万分的孤独,正如她说的那样,一个男人最大的梦想,无非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子女快乐,我承认,这是我此刻,最大的心愿。

    前提是,得先有个女人,跟我组成一个家。

    我忍不住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条信息。内心崩腾的千言万语在酒精的作用下涌上心头,我想跟她讲那个故事,可是等了好一会,手机都是毫无动静。

    我们之间经历了太多,从最初的时候的信任危机,到之后的相互谅解,从我默默的面对死亡,到她下定决心相守,我知道,错过了这个女人,将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错过了她,我已经没有心思再去爱上这个世界。

    我太想念她了。

    带着一股子的冲动,我还是敲了她的门,午夜的走廊上安静的仿佛能听到我的心跳,我就这么站在门口,默默地看着她。

    一秒,漫长的一秒。

    只是这一秒,我就告诉自己,让那些所谓的道德见鬼去吧,我只想抱一抱我喜欢的女人,仅此而已。

    我将她按在了门后,顾忌到室内还有个小家伙,我的动作幅度不是太大,她的眸子里也是一份紧张,我们相互看了对方一眼,千言无语,都在这双眸子里。我克制了,可是我又克制不了。

    当我的双唇贴到了她的双唇时,那种初见时的恋爱感觉又回归了,我感觉身上的血液都在沸腾了,我想占有这个女人的全部,我拼命地嗅着她那熟悉发香,我放肆的吸允着她的舌尖,我的理智已经脱了缰绳,继而,我的手伸到了她的衣服里。我察觉到了她的惊愕,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没有感受到她的排斥,相反的,我居然感受到了她的期待。

    我们再一次对视了一秒,我将她抵在门上,掀开她的衣领,毫不犹豫的吻了下去,那顺滑的肌肤刺激着我每一寸肌肤,我的身体不由自主靠近,我要上了她。

    床上孩子的梦话惊醒了我,这一秒,我恨不得直接甩给自己两巴掌,然而,我还是想喊她一句亲爱的。

    我知道,有一种爱情,即便中间隔了时间的阻碍,在相遇的这一刻,依然是存在的。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仅仅是两日,我的精神就遭受了从未有过的折磨,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这只是梁文浩跟我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正如他所说,你所遭受的这些折磨,都不及一个女人用她珍贵的青春时光,去抚养你们之间这个爱情的结晶来的艰辛。

    我承认,梁文浩说的是正确的,当我看到她肚子上的那条刀疤时,我的心都是颤抖的,我不知道在我们没有见面之前,这个女人到底因为我受了多少苦,我觉得我们遇见的太迟了,我都没有来得及见证这个爱情结晶的成长,不知道乐乐在她的腹中经历了什么样的一个过程,我没有像一个父亲一样给乐乐讲过一次胎教的小故事,没有陪乐乐听过一次胎教音乐,我没有在彩超图上见证他是怎样一点一点长成一个小男孩,我只能从她的口中,听说我儿子的故事。

    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男人,在她早产的那个时刻,我居然没有在产房里陪伴着这一对脆弱的母子,我错过了太多,甚至错过了乐乐一岁以前的每一个成长的小日子。

    我看到她的手上有个小小的痘疮,我看到她的肚子上有道长长的刀疤,我知道她的眼角处有一块细小的疤痕,这些,在我们相遇最初,都是没有的。

    这个女人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一句感恩,一句谢谢一句对不起都无法清晰的表达我的内心,如果说之前我对她是珍惜是宠爱,那么从我们相遇的这一刻起,我对她,是敬重。

    我敬佩这个女人,也深爱这个女人。而且我知道,没有她,我的这辈子,绝对是缺憾的,不完整的。

    袁小洁,谢谢你带给我一个,不一样的世界。等乐乐长大,我会跟他说我们的当年,到时候,我一定要认认真真的告诉他,他拥有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一个妈妈。

    ps:最后一句话,是上一次跟夫妻两见面时听到那个男人亲口说的,不管如何,我为此深深感动着。这一章字数不够,后面补吧,明天写正文,晚上来看。我要恢复主人公角色,明天见。

梁文浩:可惜不是我,陪你到最后() 
四月的尼泊尔还有这干季特有的燥热,却已经进入了雨季,在这样一个两季分明的城市里,我住在地帕特刚的一家酒店里,躺在一张一米五宽的大床上,默默地听着窗外传来的声音。

    这座城市比想象中更为神奇,住下来整整一个星期后,我的心绪才微微平静了些。午后的阳光顺着窗口投进来,我起身走了过去,一抬眼,就看到了对面那座熟悉的小酒店。

    为什么说熟悉呢?因为上一次来这里时,我们就住在那里。

    没错,我说的是我们,我和她,那个叫做袁小洁姑娘,我知道这个时间称她为姑娘不大合适,毕竟她已经是已婚女人,毕竟她的儿子即满两岁,但是,在我心底,她依然是个姑娘。

    细细一想,初遇时,她不过二十五六岁,那时候,还真是个小姑娘。

    时光流转,五年后的那一天,也就是在上个月,我亲眼目睹了这个姑娘嫁人了。姑娘长得真是好看,我们认识五年,岁月好像没再她的脸上留下一丝痕迹,她穿着大红色的中式婚纱在我的面前走过,低着头,一双眼睛里,都溢满了欣喜。

    我知道,那个我想捧在手心里的姑娘,终于要嫁人了,可惜的是,她嫁的那个人,不是我。

    算是逃避吧,我一路飞奔到西安,顺着我们曾经走过的那条路线,一口气飞奔到了尼泊尔,然而,到了地点之后我就怂了,一种叫做失落的苦涩溢满了心口,我承认,我是难过的。

    这种难过,叫做遗憾。

    我想当个好人,所以我微笑着参加了他们的婚礼,然而这种好人,在听到她亲口喊着那个男人“老公”时,忽然间,我又没有那么大气了。

    我不想他们看到我的小气,或者说,我不想她看到我的小气,所以我选择当一个逃兵,从A市,逃到了西安,再逃跑到这里,这一路上,我都在想一个问题——假使人生有一次重来,关于当初的某些选择,我还会坚持吗?

    想要假如的人,一定是有遗憾的,比如我。

    急着逃跑的人,都是懦弱的,同样,也是骄傲的,比如我。

    躺在这里的一个星期里,我基本上每天睡前都会看一眼那本影集,那是上一次我们同来时留下的一些回忆,那是我准备送给她最特别的礼物之一,可惜,没能送出去。

    她一定不知道她的笑容是多么具有感染力,当然,她不是仗着自己相貌长得出众而深感骄傲的女孩,她不知道自己的笑容多么具有杀伤力,以至于在医院里遇见她的第一眼,我的心便情不自禁的颤了颤。

    没有浓妆艳抹,却是清新脱俗,好像夏日荷塘里绽放的莲花,清雅而不失可爱。只是一眼,便砰然心动。

    男人喜欢用眼睛恋爱,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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