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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篮球之黄金时代-第14部分

小说: 篮球之黄金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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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国阳和甘国辉在这个周末回到了旧金山的甘家菜馆,甘国阳好好吃了一顿爸爸做的菜。然后晚上又和甘国辉、陈星一起去电影院看了斯皮尔伯格新拍的电影《夺宝奇兵》。
这部电影后来获得了1982年奥斯卡多项大奖,是一部经典电影。甘国阳当然看过,可是他总不能说“这部电影我早在电脑上看过了”,所以只能进电影院再看了一次。
看完电影后,甘国辉迫于妈妈钱慧的压力,回家做功课去了,陈星自然也回去了。三个人约好了,明天星期天去奥克兰体育馆看金州勇士和圣地亚哥快艇的季前赛。
甘国阳则一个人去了福尔松路的大内特烧烤,拜访了内特瑟蒙德先生,就有了上面的谈话。
“回去吧,带上你的篮球。记住,永远不要停止前进的脚步。”
甘国阳带着自己的篮球和前辈的教诲离开了烧烤餐厅,正如瑟蒙德说的,他从未停下自己的脚步。现在不论到哪里,即使出去看电影,他也要带着自己的篮球一路运球一路走过去。
在一个多月的训练中,他的表现越来越出sè,越来越成熟。他在篮下要位的凶横程度,已经超出了一般高中球员防守所能承受的地步。关键他的动作非常干净,没有小动作和犯规的迹象。
在防守端,他对篮板球有着超乎寻常的敏锐嗅觉,和近乎贪婪的篮板攫取yù望。当有他的存在时,后场篮板几乎是完全不需要担心的问题。
在进攻端,他的篮下进攻技术还有待进一步雕琢,但他柔和的手感,出sè的中距离投篮,却被贝尔曼教练认为是一大利器,能够大大丰富球队的进攻战术。
现在甘国阳作为一个高中球员,最缺少的一个是比赛的经验,这是没有办法教的,另一个就是对战术的理解,这是建立在前一个问题基础上的。这两样都需要时间的积累。
甘国阳运着球,走在旧金山的街道上,脑中还想着球队的战术跑位,这玩意对他来说真的挺难的,毕竟自己站在球场上打,和玩拥有上帝视角的游戏,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已经知道,自己应该是获得了NBAlive2004游戏人员创造的天赋,只是需要不断的练习和学习才能开发出来。可是,NBAlive球员能力信息里面也没有“篮球智商”这一项啊!
所以他知道,这些只能靠自己的脑子去学了,是用不了金手指了。
就这样一路运球,一路想,甘国阳竟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联合广场。
这里是甘国阳篮球梦最最初始的地方,那次斗牛不仅给了他选择篮球的信心,还给了他两个非常非常好的朋友。
想着三个人在这里斗牛的时光,甘国阳不禁走向了那个小篮球场。
甘国阳想来自己也有一段时间没来了,自从自己的水平提高了许多后,好像这片小场地已经容不下自己了。
他拿着球,再次站到了篮筐下,借着路边的灯光,抬头仰望着曾经在他心中高不可及的篮筐。
他轻轻跃起,在没有助跑的情况下,把球灌进了篮筐。
现在是他能够征服篮筐的时候了。
甘国阳拿着球,开始在小球场上做起了投篮练习。他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只会投篮的软蛋,但他知道,只会投篮不行,但不会投篮更是万万不可以。
作为一个中锋,翻身跳投几乎是必备的技能,除非你只想做一个安心防守的蓝领。而事实上,NBA任何一个蓝领,在高中时期都是万众瞩目的明星。
甘国阳想象着背后站着的是高大年轻的内特?瑟蒙德,他要躲开他的弹跳和长臂,用翻身跳投来终结他。
可是,越想甘国阳越觉得不太可能。无论他用什么样的假动作,他都感觉到瑟蒙德无处不在。当他转身起跳投篮的时候,他又感觉好像有一只大手罩在了他的球前,无论如何都没法躲开。
甘国阳不断的背身、运球、假动作、翻身、起跳,投篮,几乎每个球都能进,但他还是觉得瑟蒙德如影随形。
“不行,还是太慢了,根本没法逃脱瑟蒙德先生的魔爪……”甘国阳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他没有想过,NBA中能够逃脱瑟蒙德大手的人又有几个?
“嘿,朋友!你的跳投不错!”
这时,从路边的灯光外传来说话的声音,应该是对着甘国阳说的。甘国阳回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发现在路灯下有一条长影越来越短,是有人在走近。
“你好,年轻人。你的投篮真的很不错,是高中生吗?”走来的是一个个子和甘国阳差不多的黑人。长着方方的脸,有着厚厚的嘴唇,嘴唇上方还有一瞥一字胡,显得庄重威严。
他身上穿着当下流行的米黄sè格子西服和棕sè喇叭裤,以及一双锃亮的黑sè皮鞋,显得非常有派。
“你好先生,谢谢你的夸奖。不过我还是觉得我的速度不够快。”甘国阳看着他说道。他也是实话实话,他确实觉得自己应该太慢了,虽然按照高中的水平他已经比较快了。
“哦,你想要更快一点?就像李小龙一样!你是不是来自中国?”陌生人又问道。
“是的,我来自中国,现在在帕罗奥图高中上学。”
“这是什么高中,我从来都没听说过……不过我很少看到打球打的像你这样好的中国人,我以为他们只会做菜和功夫。”
“不是的先生,我们也很喜欢打篮球。”
“哈哈哈,是的是的,你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篮球手,你的转身技术相当不错,不过…确实有些慢,慢的我想上去踢你的屁股。”
“谢谢你的鼓励先生,如果您踢了我的屁股能让我像个驴子一样转快一点的话,我宁愿脱下裤子让您踢一百下。”
“哈哈哈,真是有趣的家伙。好吧,为了防止我踢爆你的屁股,就让我来教你两招吧。”
甘国阳本以为这个人只是闲着无聊来调侃自己几句,没想到他竟然要亲自上阵教自己两招!
他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放在一边,只穿一件衬衫。然后从甘国阳手里接过了球,开始在外围运球。
“嘿,过来防我,过来,尽全力。”他运球运的非常熟练,再加上他的身高,看来是个经常打球的人。
不过甘国阳可不是吴下阿蒙了,经过三个多月训练的他,已经是个专业篮球运动员了。一般人面对他的防守,连出手都会很困难。
甘国阳看着这个穿着皮鞋喇叭裤的国字脸,放低自己的重心,做出了防守的姿态。
“很好,相当完美的防守姿势。我要来了!”
话音刚落,这个国字脸就一个跨步从右侧向内突破。不过大概是因为穿着皮鞋的缘故,他的速度不是特别的快。
甘国阳迅速跟上脚步,紧紧贴着了他。同时左手还去掏他的球。
国字脸一个转身,来到了背身状态,用屁股死死卡住了甘国阳。而甘国阳也不示弱,死守自己的下盘,不给他太大的空间。
“嘿,你的顶人技术真不错!”国字脸还不忘夸赞甘国阳几句。
而就在他说话的当口,国字脸突然一个右转身,在转身的同时他已经跳到了空中,出手,球进!
而此时,甘国阳还在原地一动未动,眼睁睁看着国字脸把球投进了篮筐。
“耶斯!一个漂亮的进球!看到了没有,这才是真正的翻身跳投。”国字脸看着甘国阳,有着一丝丝得意。
“真是非常的快……您是怎么做到的?”
“我可以教你啊,不过能不能学会就要看你自己的了。”
甘国阳一听国字脸愿意叫教自己,立刻来了jīng神,现在的他不放弃任何学习的机会。
“你要知道,当你转身投篮的时候,要有一个完全的支点,然后看准篮筐,再跳起来投篮。你也是这样做的,而且做的很不错。但是,像你,还有很多人做的那样,实在是太慢了!”
“首先,你们都是用足尖做支点旋转,而我是用我的脚后跟转的。你可以去试一下,如果你稍微抬高你的脚尖,以你的脚后跟作为支点,我敢向你保证你转身的速度会更快。”
“第二,当我转身好之后,我不会将脸对着防守的人,我会马上跳起来。也就是说,在你转身的时候,你就要开始跳了!而不是先转过去看看后面人那难看的脸再跳,你不怕自己被吓得跳不起来吗?”
“最后,你需要有非常快的出手速度,在对方反应过来,并把手伸向你的球的时候,把该死的球扔出去,扔到篮筐里。好了,就这些,你明白了吗?”
国字脸一口气说了一堆,甘国阳大概是明白了,一、用脚后跟做旋转支点,二、转身的时候就准备起跳,三,更快的出手速度。
“没问题,我想我可以试试。”甘国阳想了想说道。
“哦我的天呐,你这个小子真是充满自信,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来翻身跳投的。换我来防守了。”
国字脸显然对甘国阳的自信很不屑,把球扔给了他,要他来攻一个试试。
甘国阳拿到球,看着松松垮垮站在那儿的国字脸,这个家伙显然没把自己放在心上。
甘国阳学着那个国字脸在外围运了几下球,也一个跨步从右侧突破。
“还不错,就是慢了点!”国字脸跟上了甘国阳的脚步,但他并没有贴上来。
这时,甘国阳也转为了背身,并向后一靠,发觉对方的身体很强壮,但并没有发力。
于是他以右脚的脚后跟为支点,迅速向右转身,在转身的同时,已经屈膝准备起跳。
在他转过来的一瞬间,他没有去观察国字脸的防守,而是一下子弹了起来,跳在了空中,曲臂,出手。
球进!
甘国阳整个动作过程一气呵成,几乎就是国字脸刚才动作的回放——虽然国字脸穿的是皮鞋。
球进之后,国字脸的嘴巴也变成了国字。
“哇哦,我的上帝啊,你竟然把球投了进去,而且是用我刚才的翻身跳投?这…真他妈的不可思议。你是李小龙转世吗?哦,不。”显然,国字脸有些紊乱。
“不,我不是李小龙转世。我能做到这些,是因为您教的好,谢谢你。”
“不不不不,我没有教你什么,这套方法我早就和人说了,可是学会的家伙就没有几个。没想到,你这个小子…真是太让我吃惊了。你叫什么名字?”国字脸问起了甘国阳的名字。
“Sunny?Gump。”甘国阳说出了他在校队用的名字。
“阳光蠢蛋?真是个非常酷的名字,你的老爸也一定很酷。不过我可不觉得你是个蠢蛋。”
“谢谢,没想到今天能遇到您,学到这门技术实在是太幸运了!”
“我想这就是上帝的安排,我从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这么有天赋的小伙子,也觉得很高兴。”
“您叫什么名字?以后可以再找您学习吗?”
“哦,天呐,看来你确实什么都不知道。你以后肯定会认识我的,也许就在明天。当然,我更期望以后和你的相遇。再见,阳光蠢蛋。”
国字脸留下一段莫名其妙的话,就拎着衣服离开了。
留下甘国阳在那里摸不着头脑:“明天我就能认识他吗?”

第十二章 大吃两惊
1981年10月5号,NBA太平洋区的季前赛正式拉开了大幕。在离旧金山不远的奥克兰,金州勇士队将在主场迎战圣地亚哥快船队(洛杉矶快船队的前身)。
甘国阳、甘国辉、陈星三个人,坐着公交车,通过艾森豪威尔跨海大桥,前往金州勇士队的主场奥克兰体育馆(后来的甲骨文球馆)观看这场比赛。
因为这只是一场无关痛痒的季前赛,所以很多门票都会附送的。这几个人的票就是是从瑟蒙德那里弄来的。不过对于甘国阳来说,这依然是他第一次来到现场观看NBA的比赛——虽然是在八十年代。
甘国阳曾经想到过,自己以后一定要来美国现场看一场NBA比赛。不过他没想到,他不是以后来的,而是“以前”来了。
他在公交车上显得很是兴奋,不断问着甘国辉和陈星关于NBA的问题。虽然后世看球也好多年,不过他对NBA的历史并不是很了解,比如他连内特?瑟蒙德都不知道。
“你们俩都喜欢什么队?金州勇士强吗?”
“我们都是湖人的球迷!虽然加州有三支球队,不过湖人球迷占大多数,金州勇士的球迷也很多,但最近他们的实力太差了,剩下的应该都是些死忠了。快船就不说了,建队才十年呢,搬到加州才三四年,成绩还那么差,哪有什么球迷。”
甘国辉倒是把甘国阳问的没问的都说了一遍。
“谁和你一样是湖人球迷!我现在是可是凯尔特人的球迷了!我去年开始,我就决定做个忠诚的凯尔特人死忠!”陈星听到甘国辉说“我们都是”,立刻奋起反驳。
“你小声点!这一车的人我估计有一半是湖人球迷,你说自己是凯尔特人球迷,你还想不想活着去奥克兰看球?”从六十年代起,湖人在八次总决赛中输于凯尔特人之手,两家球队一直都是死敌,球迷也不例外。
“怕什么!我说的是中文,又没人能听懂。”陈星一脸不在乎,甘国辉忘了他们说的是中文。
“你少来,你什么时候成了凯尔特人球迷的?还不是因为凯尔特人今年夏天夺冠,你才风吹墙头草,偏到凯尔特人那边的?你这一偏还偏的真远,从西海岸偏到东海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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