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琅邪之都市狂龙 >

第478部分

琅邪之都市狂龙-第478部分

小说: 琅邪之都市狂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巧手枪都不能替代的震慑力,琅邪曾经用一把加长枪管以便狩猎的沙漠之鹰,轻易将一头两百米外的一吨重鹿悍然放倒。
所以,它的发射力量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控制,普通人若强行连射,恐怕要废掉一条胳膊。
崔懿一挑选沙漠之鹰,就知道这妞肯定很变。态。
“一分钟。”
啪啪啪!
只穿着一件紧身衣的崔懿一个清脆推入弹夹,猛然抬臂,便开始射击。
射击带来的强大后坐力很明显地冲击着崔懿的手臂肌肉。
崔懿面不改色。
中途她仅有一次细微的停滞缓冲,江干戈这样的外行根本看不出来。
近乎完美。
保护江干戈的其他军队精英们一个个流露出敬畏的表情。
1分钟,60中崔懿射出了29发。
20码外的靶子红心被彻底打烂,拖过来仔细一看,只有在红心中。
这种水平,就是所谓的枪枪爆头。
“不错不错。”
吊儿郎当的琅邪摸了摸鼻子,缓缓拿起另一只被分解的沙漠之鹰,以闪电速度装完,用更快的速度扬臂射击。
期间更换弹夹的速度更是恐怖。
留给崔懿一个深刻的侧脸。
坚毅而自负。
硝烟中。
一分钟,51发。
51!



692 北京第一公子哥
沙漠之鹰的精确性和爆破性建立在牺牲连射效率的基础之上,这一点,是常识中的常识
琅邪今天打破了这个崔懿心中从未质疑过的常识。
“这个人没啥爱好,就是特喜欢在装逼的人面前装逼,你看,一不小心打了51分,又装逼了吧,罪过罪过。”琅邪不理睬目瞪口呆的崔懿,搂着江干戈就走出这家射击俱乐部,心中惦记着刚才那把明显是由马格南研究公司进行特殊镀铬、镀、镀金及抛光处理的银色限量版沙漠之鹰,看来这俱乐部不错,能搞到这样的货
“你真的碰过F22猛禽?”崔懿追了出来,对于一名中国皇牌飞行员来说,面对要超出中国整整一代半技术的猛禽战斗机,崔懿有种偏执的敌视。
“曾经在圣迭戈美国海军母港亲手炸掉过一架临时停驻的猛禽,编号忘记了。”琅邪耸耸肩道,斜眼看了下眼神怀疑的崔懿,一脸让崔懿想要揍人的无辜,“完了,你又得说我装逼了。”
“真的
江干戈眼睛炙热道,他再城府老道,终究是个青年,而青年多半热血。不管你今天如何麻木冷血如何犬儒主义,你年轻时若从没有一点点憎恨过日本仇视过美国,只能说你可以去换个国籍。
“假地。”
琅邪眨了下眼睛。将江干戈丢进他的那辆奥迪,坐进去后道:“真假不是我说了算,反正我现在还是被美国中央情报局通缉和美军赏金榜前十的人,想要我人头的顶尖赏金猎人没有一百,也有几十。”
“我现在很想说一句话。”江干戈破天荒大笑道:“你丫挺的贼牛逼!”
“世人皆骂我笑我讽我装逼,就你一个人夸我牛逼啊,只可惜我不是个妞,要不然就考虑下要不要以身相许。”琅邪贼笑道,跟这个人在一起,有种站在同等位置同一条战线上对话的畅快感。
“这沙漠之鹰摸起来很不错。跟你求个事,要不帮我弄把?我知道你的狼邪会干贩卖军火这种勾当。”江干戈说道
“没问题,除了航母战斗机,你就是要辆坦克,我都有把握。”琅邪半开玩笑道。
“毒品销售如何?”江干戈拿下那副非同寻常的眼镜,随手用廉价棉外套擦拭。
“因为货源和渠道都被我掌握,所以台湾销量很不错,但是日本、菲律宾和印尼方面成绩不佳。”琅邪虽然贩毒。可从没有把一克毒品卖给过中国大陆,他跟云南黑道土皇帝关系很不错。加上对金三角地带内幕的驾轻就熟,想要纯度高的毒品并不是难事。他兴许在情感上在外人看来是个畜生,可这样面对祖国尊严从未退过半步地铁血男人,比起那些从一而终却碌碌无为一辈子的男人,一个女人,会选择谁?
“我有份策划书。争取十年之内把印尼变成毒品泛滥成灾的罪恶国度,有空我给你,怎么样,你应该不会再要我支付那把沙鹰的钱了吧。”江干戈阴笑道,细眯起眼睛,一种阴森的气质油然而生。与琅邪的黑暗气质相得益彰,不愧是人以群分。
“你要枪干什么?”琅邪笑道,江干戈这种血统再纯正不过的北京青帮,真要斗,也不需要自己动手。再说琅邪不以为谁能够强大到让江干戈这个中央党校的大红人拔枪。
“我有个朋友是枪械发烧迷,他没钱买。天天唉声叹气,我听着烦。”江干戈低头擦拭着眼镜,浮起一抹笑意
“还有人能做你朋友?”琅邪惊讶“我不是那种小说中常出现的自闭狂或者自恋狂,我很正常,有做了十几年地朋友,有不在乎我是不是穷人富人的女人,偶尔会去娱乐场所而已,偶尔也会学着你装逼踩踩北京城那群不可一世的王八蛋公子哥,所以你让我肤浅点,放点血,我不说话,因为我够肤浅了,再肤浅下去,我都不敢跟你跟你在这里侃。”江干戈笑道。
世道变了。
琅邪一阵无语,没料到江干戈这种原本该像独孤伊人这种家伙那样孤僻的国宝级人物,竟然如此入世,世道真TMD变了。
“傻了吧?”
江干戈得意笑道,“得,今天见到你我高兴,我请你吃狗肉,地道,绝对美味。”琅邪奥迪在江干戈的带领下来到一条北京老城巷弄,热闹,市斤气息浓重,在一家小饭店外停下,江干戈刚下车,一个相貌清秀地年轻女孩便跑出来,干干净净,文文静静,不算漂亮,只是像个邻家青梅竹马的女孩,她眨巴着眼睛看了看那辆车,再怯生生瞧了瞧器宇轩昂的琅邪,拉过江干戈弱弱低问道:“你朋友?”
地扰了扰头道:怎么,我就不能有几个有钱的朋友啊。女孩很礼貌地朝琅邪点了点头,陪着他们走进饭店,在江干戈耳边轻声道:“他吃得惯我们小炒小菜吗?”
江干戈笑道:“没事,你爹的招牌煮狗肉,就算是中南海的人要我请客,我一样敢说他们会赞不绝口。”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嫂子,你放心,我喜欢吃狗肉,大冬天地吃正好。”耳尖的琅邪乘机热乎道,那女孩一听琅邪喊她“嫂子”。顿时羞红了脸颊一片,站在江干戈身边,不敢再说话,最后躲进厨房。
“你不厚道,丫请客还是谋私。”琅邪笑骂道。
“别忘了付钱。”江干戈很不义气道,笑嘻嘻给琅邪倒了一杯开水,显然他对这里很熟悉,茶杯,茶水,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还时不时客串下小饭店地服务员。
琅邪错愕,敢情这厮比他还不要脸,果然是人不要皮则牛逼,至贱则无敌
无奈叹了口气,琅邪很八卦地问道:“咋勾引上的?”
“英雄救美。”江干戈豪气丛生道。琅邪很不信任地看了看他那消瘦身板,道:“该不会是救美不成反被救吧?”:
江干戈很尴尬地嘿嘿一笑,不作详细说明,显然心虚。
“其实我跟她是幼儿园就认识的。小学也是同学。”江干戈满足笑道,端着那杯热开水。静静等待着狗肉地上桌。
“她不知道你是?”琅邪奇怪道。
“不知道。”江干戈摇头道。
“我见过一大把一大把因为男朋友没权没钱而背弃爱情的女人,还真没见过因为自己男人太牛逼而放弃爱情地傻女人。”琅邪笑道,果然是非常人走非常路,本以为这厮的妞怎么的也是个牛逼哄哄或者才华惊艳的角,没想到,真的没想到。琅邪善意道:“你总不能瞒她一辈子吧?”
“可以。”江干戈微笑道。这一刻,才有他应该具有地自负,还有一抹温情。“我不信,结婚你总得让你家人参加吧,你父母总得见见他们儿媳妇吧,中国不认识你爷爷的。恐怕手指头都数得出来。”琅邪喝了口白开水,兴许,爱情真的是如饮水,再荒唐再冰冷的水,也有人觉得温暖。联想自己。琅邪很快释然,爱情固然是强者的禁锢。但每一份爱情都有其可敬之处。
“我跟她说过,我家人都死了。”江干戈一本正经极其严肃地跟琅邪说了这句。
琅邪足足愣了一分钟。
噗!
憋了半天的那一口茶水终于喷出来。
琅邪捧腹大笑。
这种话都能说得出口,不愧是江干戈。
江干戈倒是一脸无所谓。
“怎么了?”把狗肉端上来的女孩见琅邪笑得诡异,不禁小声问江干戈“别理他,有狗肉吃,乐的
江干戈柔声道,“伯父要不要我帮忙,我看现在店里挺忙地,你还要考公务员,要不我这段时间过来给你们帮忙吧?”
琅邪又乐了,考公务员,江干戈啊江干戈,别说是你爷爷,只要你一句话,你的女人还不是一步登天?
不过那样就不是江干戈了,琅邪叹了口气,吃了口狗肉,鲜,对胃口,就跟江干戈这厮对他地胃口一样。
“我考公务员而已,又不是做什么需要通宵达旦的事情,再说你又没失业,等你真找不到工作,我不介意你来帮忙。”女孩笑道,这笑跟倾国倾城颠倒众生无关,很平淡,却很实在。
江干戈哦了一声,就痛快吃起狗肉。
他女朋友坐在他们身边,给他们盛饭,浅笑低语,很温柔的一个女孩子
“看来要填饱肚子,真的是我们人不那么容易的把自己看作上帝的原因。”啃着狗肉地琅邪舒心道。
“正解。”江干戈赞同道
这个时候走进几个流里流气的小地痞模样青年,大摇大摆找了张桌子坐下,一个个把脚放在椅子上,十足的大爷姿态,其中一个发型像是自己用菜刀塑造出来的家伙吼道:“老板,把你的狗肉端上来!”
琅邪眼神一凛。
一身棉裤棉鞋棉外套的江干戈拦住他女朋友,把另一锅刚从厨房端出来地狗肉接过去,朝那群青年走去
琅邪瞧了眼满脸紧张的女孩,心道,怕啥,你这个在你看来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男人,可是北京排名第一的公子哥啊!



693 我就是你说的王八蛋
说实话,寻常人看病恹恹的江干戈就像是外地来北京找饭碗淘金的一个人,穿得土不拉几,既没名表,又没跑车,身边更没有一身到脚名牌装饰的水灵美女,这样的角,别人不鸟你是正常,拿你当回事那才是怪事。端着一锅狗肉的江干戈沉默着将那锅放到那桌流氓青年桌上,在旁人看来很憋气地回到自己位置,一个顾客要埋单,他又拦着女友,去给那桌客人结账。
江干戈的女朋友悄悄松了口气,见琅邪望了她一眼,她略微赧颜地微微一笑
“不想知道干戈那么个老实人为什么有我这么个狐朋狗友吗?”琅邪玩笑道。
“不想。”女孩摇摇头,掩嘴轻笑,显然没想到眼前这位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公子哥会如此评价自己。
“为什么不想呢,爱情不是要分享秘密吗?”琅邪显然对江干戈和她的爱情很感兴趣。
“江干戈很老实,我相信他,所以不管他做什么我都支持,我也不奢望他以后能多出息,我看得出来,你很有钱,人也很好,可我不羡慕,我觉得跟干戈这样过日子就很好,如果非要说原因,也许是因为不是每个灰姑娘都想做公主吧。”女孩柔声道,望着江干戈的眼神,温暖如开水。
“你配得上他。”
琅邪如此略微唐突地评价。便不再说话,这话兴许听在那女孩心中,掀不起什么波澜,可若熟悉琅邪地人听到,非震撼到下巴都掉下来,且不说琅邪的眼高于顶,想想江干戈这个青年的显赫背景吧,也许,北京的卧虎藏龙便是因这样的人形成。
“我叫沈媛,从小就在北京长大。你呢?”女孩很大方道。
“我叫琅邪,小的时候在美国呆了几年,后来就呆在南方学会了怎样做个标准败家子,我皮厚,说出来不怕嫂子你笑话。”琅邪嬉皮笑脸道,一脸灿烂迷人的笑容,看得那桌明显没有他帅的小地痞很不爽。
沈媛终究只是个即将毕业的女孩,哪里经受得起琅邪这种玩笑。脸唰一下子红起来。^
“小媛,别跟这厮接近。他就一祸害,多少黄花闺女都被糟蹋了,天理难容天理难容。”江干戈坐下来歇口气,猛灌了一口茶水。
“有你这么说朋友的嘛。”沈媛轻笑道,给他夹了一块狗肉,虽然不清楚素来不言笑地男朋友今天为啥如此“不拘小节”。但她觉得他是快乐的,这就够了。
接到小姨杨慧愠电话的琅邪歉意道:“不好意思,我有点事情,下次我一定给嫂子拉一大帮人来吃狗肉。”
等到琅邪坐进车一脸笑意地扬长而去,江干戈猛然一拍桌子,道:“丫这厮没付钱!”
“一顿饭而已。”沈媛笑道。
“一般人也就罢了。他这种人不狠狠宰一顿,说不过去啊。”
江干戈面对沈媛,再不是中央党校那个思维缜密言辞犀利、论点论据惊世骇俗的天才学院,再不是能够指点琅邪的那个过度苍老的青年,可以说此刻的江干戈更像是个正常人。他也给沈媛夹了块精肉,道:“小媛。这个世界上有不少人是能够把财富简单看作一种符号的,你要不要我也做这种人?”
“我不觉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