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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建设新世界-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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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爷见过刘二娘的画像,眼前刘二娘真人要比画中的更加漂亮,更加成熟,也更加丰韵。

    “你是李狮子的人?”

    阿剑低头颔首道:“是的夫人。”

    灵梯门口有魔眼监控,还不能动手。

    “先让我看看你包里的小崽子。”刘金凤一脸期待的样子,丝毫没有死了哥哥的悲痛。

    其实那个大舅哥也不是刘金凤的亲哥,只是在孤儿院里跟她一起长大的哥哥,而如今的刘金凤,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她。

    “等等!”

    还没等阿剑打开包,刘金凤又慌忙制止了他,把他拉进屋里后,又说:“好了,抱出来我看看。”

    刘金凤突然有了想法,假如真的是黑云豹,又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阿剑嘴角勾起一抹笑,他没有打开背包,而是看着刘金凤。

    “刘二娘,你哥死了你都不伤心吗?”

    刘金凤皱着眉看向阿剑。

    “你不是李狮子的人?”

    她心里一点都不慌,七等巅峰的女仆就在隔壁,眼前的阿剑修为只比自己高一点,且不说自己身上有好几个保命的装备,就是什么都没有,他也没本事秒杀了自己。

    天爷也没有着急,他控制着阿剑,继续跟刘金凤唠嗑。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李狮子和你哥都死了。”

    他看着刘金凤,可惜只从她脸上看到了诧异,却没有看到悲伤。

    “你是孙虎的人,还是赵家的人?他们死了无所谓,咱们依旧可以合作,我也不计较哥哥的死!”

    刘金凤的话让天爷一愣,他继续问道:“李狮子不是你男人吗?”

    刘金凤却是一笑,看着他妩媚的说道:“如果你是血锋寨的大当家,你也是我男人!”

    天爷通过阿剑看着凑过来的刘金凤,决定跟她多唠一会儿。

    “合作?怎么合作?”

    刘金凤转过身走向酒柜,嘴里解释道:“很简单,你帮我金凤楼劫掠少男少女,我给你们报酬。”

    她取出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杯,往里面倒了半杯酒,一边摇晃着,一边走向阿剑。

    “尝尝吧,小伙子。”

    阿剑接过酒杯没有喝,而是看向刘金凤。

    “男的也要?”

    刘金凤轻轻闻了闻杯子里的酒,看着阿剑笑道:“小家伙,你的好奇心还挺重,你不明白知道的越多,越容易死吗?”

    阿剑皮肤偏黑,但长得很帅,再配上肌肉线条,跟谷天乐长得差不多,显然刘金凤对他有几分意思。

    “我这人喜欢活的明白,再说了,除了神仙,哪个人死不了?”

    阿剑说的有模有样,颇有一股豪迈之气。

    “小家伙,我挺喜欢你,要不你留在我身边,做我男人吧。”刘金凤言语十分露骨,她就欣赏这种阳刚豪迈的男人,封阳城里的男人很多都被压迫的没了脾气。

    “可以啊,不过你得告诉我想知道的事情。”阿剑继续套话。

    “好,姐姐全告诉你,那些少男少女资质好的被训练成死士,资质差的就来这里卖。这封阳城里,喜欢什么样的都有,男人他们也不放过。”刘金凤说着,表情变得有些古怪,就是那种“噫~”的表情。

    “噫~”阿剑很配合的喊了出来。

    主要是天爷有些受不了,太恶心了。

    “哈哈,你也不喜欢?我也是!”刘金凤被阿剑的表情逗乐了,笑的仿佛一个少女。

    阿剑却不为所动,继续问道:“你们开妓院要死士干嘛?”

    刘金凤撇了一眼没情调的阿剑,有些气恼他没被自己勾引住。

    “这封阳城里的势力错综复杂,死士比这些卖肉的姑娘还值钱!而且你以为老娘在这里开青楼是随随便便的?老娘也是有身份有背景的人!”

    又套出一句话!

    “臭小子!你问了我半天,老娘还没问你呢,你是孙虎的人还是赵能的人?”

    “孙虎。”

    “你包里的妖兽是什么?”

    “一只野黑猫。”

    “你来的目的是什么?”

    “来暗杀你。”

    “现在还舍得吗?”刘金凤表现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舍不得,现在轮到我问你了吧?”阿剑面无表情的看着刘金凤。

    “哼,真是个直男,没情趣,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刘金凤有些气恼。

    “算了,不跟你编故事了。”阿剑突然开口,同时释放出夜魇。

    刘金凤瞬间被夜魇饱含灵气的一巴掌拍晕在地,隔壁女仆还没露脸,也被夜魇冲过去拍晕。

    然后新世界的能源通过阿剑的手探出,没多久,刘金凤的灵魂结晶出现在新世界中,而天爷也了解到刘金凤的一切秘密。

    干脆利落,解决收工!

    不是天爷戏精,而是他想试探一下刘金凤还值不值得保留灵智,要知道被他驯化的人类,目前是无法保留灵智的,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至于为什么不继续套话,因为光溜溜的杨小华离开了被窝,正一手捂着胸口,另一只手在自己眼前不断摇晃。

    天爷的意识在新世界里可以跟他的世界一样大,但在无界大陆,他只能粗略地控制两三个身体,平时阿刀和阿剑在身边,都是他在训练自己的意识。

    刚刚他的意识控制着阿剑,面对重重关卡和刘金凤,不得不全神贯注。

    于是他自己的身体就失神了,发呆一样坐在轮椅上面对着杨小华。

    杨小华脱完衣服,躺在被窝里好半天,都没感觉到动静。偷偷扭头看了一眼,发现天爷正看着自己,于是又缩在被窝里。

    过了半天还是没动静,她就轻轻的叫天爷,天爷依旧没反应,最后她不得不起身走向天爷。

    “公子?”杨小华站在天爷面前晃了晃洁白如玉的手臂。

第52章 还是先上学吧(求推荐,求收藏)() 
“嗯?怎么了?你怎么脱衣服了?”天爷诧异的看着眼前十六七岁的小姑娘。

    emmmm,也不算太小。

    杨小华听见天爷的声音,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胸口,不由的脸一红,连忙转身光着屁股跑回床上。

    她缩在被窝里,臊的身体都有些发红,小声的问道:“公子怎么了?还不…过来吗?”

    “你睡吧,别管我,我先发会儿呆。”天爷不咸不淡的答道。

    他的意识再次沉浸在阿剑身上,控制他离开金凤楼,走到无人角落,最后把他收进新世界。

    接着意识连接上刘金凤,叫醒昏迷的女仆后,交代她不要打扰,然后转身回到房间里进入“睡眠”。

    安顿好一切,天爷的意识回到自己的身体。

    他看了眼被窝里睡着的杨小华,转身离开房间。

    没有霸王嫖,结过账后,天爷再次打车返回酒店。

    回到酒店,天爷没有打扰认真学习的二人,他陷入了思考。

    刘金凤已经被驯服了,但金凤楼还不姓天,虽然它名义上的所有人是刘金凤,但刘金凤的背后有其他势力,而金凤楼也是那个势力说的算。

    最重要的是,那些势力不像刘金凤这样好驯服,他们身边不乏六等以上的修士,关系网更是错综复杂。

    天爷算是走了一步臭棋,不仅浪费了能源驯服刘金凤,还要分神控制她,避免露出破绽,最后还不能控制金凤楼!

    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还丢了孩子!

    其实金凤楼的转型方向天爷都想好了,那就是灵膳!

    凭借着新世界的优势,有很多行业都能做,不管是做炼器材料行当,还是驯兽行业,甚至是药品行业,他都能独树一帜。

    不过相比之下,灵膳的优势是最大的。

    要知道天爷创造东西不像工厂流水线,他只要有能源,就可以瞬间造出想造的东西,要多少有多少。

    这样的优势放在材料行业就会成为劣势,材料数量多了会影响市场行价,利润会越来越低,还会惹来麻烦。

    而驯兽行业太麻烦,利润虽然高,但是得一个一个驯服,效率太低。

    药品也不如灵膳,封阳城虽然人多,但药品需求量肯定不如灵膳。

    灵膳的功效就是提供灵气,这种灵气可以直接被身体引导和吸收。

    普通的灵膳,不仅价格高,食材要求苛刻,效果还很差,七等的食材提供的灵气还不如吸收一枚九等妖核,唯一的好处就是省时间。

    说是灵膳,其实只有请客摆宴才会用到,因为它的价格比它的功效差太多!

    除非是大土豪,才会不记价格地换那一点时间!

    天爷做的灵膳就不一样了,它们都是最纯净的能源所转化,灵气含量不仅随意控制,效果更是好的一匹。

    打个比方,六等修士吸收一枚灵石要一周的时间,而且吸收过成还会有损耗,大概会损失三分之一的灵气。

    如果是食用天爷的灵膳,只需一顿饭的时间,损耗几乎没有。

    天爷的灵膳不仅效果好,而且味道是最正的,因为食材和调料都是最纯净的。

    至于火候什么的根本不存在,出来的就是最标准的菜肴。

    火候的作用是什么?是让食物分子排列合理,从而让它的口感和味道更佳。

    厨师的水平控制在每一块食材,而天爷的水准是粒子级别的。

    这种差距就像投掷矛与核弹的区别。

    天爷都想好了,金凤楼一共九十九层,前八十层都是餐厅,按照食物的能源含量,分为不同等级和不同楼层,从最低级不含灵气的美味食物,到最高级相当于一枚灵石能源的食物!

    一枚灵石的含量已经很高了,只有六等以上的人才能有资格吃,而且一顿只能吃一道菜,否则会灵气过多造成紊乱,甚至爆体。

    很美好的构想,很有前景的行业

    但是!

    金凤楼还不是他的!

    这就很纠结了!

    “天爷哥哥,你在休息吗?”

    门外突然响起唐莽的声音,打断了天爷的思绪。

    “没有,怎么了,小莽?”

    天爷一副没精打采的音调。

    “那个…我想去上学,可以吗?学费我可以打工赚钱的,不过现在我没有钱…”

    唐莽的声音犹犹豫豫,天爷都能想象出他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上学…

    天爷眼睛一亮,上学好啊,我也得上学!

    “可以,不仅你要上学,风陌也要去,我也去!”

    天爷有些小期待,因为小册子里说,上学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学习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过程,学习可以改变命运,学习能让人快乐…

    金凤楼的事儿放到一边,还是先上学吧!

    不过现在快天黑了,上学的事实放到明天吧。

    “小莽,叫上风陌,咱们出去逛逛,我有礼物送你们俩。”

    天爷想起中午逛商场买的那些东西,尤其是摩托,这俩小子一定喜欢!

    风陌和唐莽看了半天的书,两人也有些疲惫,想出去转转,调节一下心情。

    “等会儿,你们先换身衣服。”天爷不满的看着二人身上。

    黑色破旧斗篷,材质跟抹布似的。

    泛白的粗布衣,上面还有补丁。

    太土,太low,太不上档次了!

    天爷一挥手。

    依旧是神秘风格的斗篷,材质却是柔顺且吸光,显得更加暗淡低调,上面有一根根细若蛛丝的线条组成神秘纹路,当然只是装饰用,天爷还没有阵纹理论知识。

    除了斗篷,里面的衣服也都是用上成的材质做成,虽然看起来样式跟之前差不多,但明显很奢华低调有内涵。

    唐莽则是整个换了风格。

    一身时尚简单的休闲装,华丽且张扬,简单却很有设计感!

    果然是人靠衣装。

    原本的风陌像是落魄修士,现在就像是神秘低调的贵族。

    原本的流民唐莽,换装后看起来像是富家小公子。

    天爷不用多说,永远是一身简单的长袍,偶尔会有一个毯子盖在身上,看起来普通,其实很舒服。

    他倒没什么虚荣感,不过不愿意让自家的“孩子”被人看不起,从而心里有自卑感。

    “漂亮!走着!”

    天爷小手一挥,几人下楼。

    到了楼下,看到唐莽和风陌,周围的人不由眼睛一亮,尤其是唐莽,不仅长得好看,脸上也常常挂着笑容,显得很阳光,很温暖。

    到了门口,天爷一挥手,两辆摩托出现在眼前。

    “摩托!”

    唐莽兴奋的喊一声。

    “试试吧。”天爷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接着看向风陌说:“那辆是你的,你也试试吧。”

    天爷通过摩托的工作原理,把自己的轮椅也改造了一下,灵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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