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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不如去死-第7部分

小说: 不如去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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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死盯着眼睛看,自己就像这傻子一样,心情只会越来越糟糕。
    说起来,真的盯着别人眼睛看的人,他的视线并不会让人感觉是在看着别人的眼睛。人有两只眼睛,人的视觉一次捕捉到的范围是非常窄的。如果比作相机的话,人眼能对准焦距的范围也只有大拇指指头大小,把这些范围连续起来才构成了视觉影像。看着别人的眼睛,就是不断交互地看着左眼与右眼。
    和个傻子一样。
    对于被看的一方而言,对方看上去就只是个朝着别人不断细微地收缩、放大瞳孔的傻子一样,不想被这么认为的话就不要盯着别人的眼珠子。要想真正要看上去像是在看人的双眼,应该把视线投向对方的眉心到鼻头之间。实际上我也是被这么教的,这样一来就像是看着人的双眼一样——总之看上去像那么回事,所以不少人都这么做吧。
    但是就算这么做又能怎么样?
    到底为什么非得这么做不可?
    盯着别人的鼻尖看到底有什么意义?
    与这种人面对面,总觉得和面对那种目光找不着焦点,不知道看哪里的蠢驴没什么两样。
    与变态跟踪犯的视线非常像,让人厌恶透顶!一动不动地盯着喜欢的异性瞧的那种赶不走的苍蝇似的热切目光也是一样的性质,不然就是新兴宗教的传教士的眼神。越是被那么认真地看,那种感觉就越发强烈。
    看上去就是那么回事。
    总之,总以为自己是正确的,或者连到底对不对的判断都已经放弃的家伙——是盯着人的眼睛说话的。
    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蠢人的证据。
    怕是不少人都这么想吧?尽管如此,却并不停止这种愚蠢的行为。
    因为是被这么教育的吧?于是觉得不这么做的话就是败给了别人了吧?
    看与不看,也可以说是一种胜负之争。
    这就是所谓的会“瞪眼威吓对方”的人了。不是只有行为乖张的混混才这么做,商谈时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已经完全与所谓的“瞪眼威吓”一个性质了。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是互相看着对方的眼睛,还不如说是在互相蔑视对方。
    这种行为,要说策略的话确实也是种策略,不过我觉得这种行为简直不该是文明人该做的,与野兽的威吓行为一样。
    商谈理应是由条件决定的吧,干劲什么的不是只凭外表就能判断的,如果想从外表做判断就要观察得更仔细入微。
    有的人表现得很紧张,但实际很认真,有的人表面上很冷淡,但实际上很会为他人着想。靠威吓来让人服从这样的行为真是荒唐透顶。
    比如骗子的视线。
    骗子们像催眠师一样盯着对方的眼睛说话,强调自己是有道理的,自己说的话不是假话,如果怀疑就是你的不对了,这时候移开目光你就认输了,就要被对方压倒了。
    不是威吓就是欺骗,要不然就是变态或傻子。
    看着人的眼睛说话的人全是这样的人。
    令人无比厌恶!
    这个男人……想移开视线。
    “我听说啊,和人说话时不敢看对方的眼睛就是在说谎。”我说。
    “是吗?没有,我没有说谎啊。”
    “做了什么亏心事吗?”
    “没有。不过,世上真有心中一点儿愧疚都没有的人吗?”渡来说,“我这人自己都不太了解自己,所以也不敢打包票,也许在我没注意的时候做了什么不太好的事,而且,你都生气了。”
    我并没有生气。
    “我没生气哦!我只是觉得你很可疑。你不觉得自己很令人怀疑吗?”
    “我看上去是不太值得相信,虽然我并不是什么坏人,但也没法证明啊,那就是说我不是个好人了吧。”
    渡来似乎不好意思般地笑了笑。
    “那你为什么想了解那个女人——不,亚佐美的事呢?你想知道些什么?”
    “什么都可以。现在想打听已经很难了吧,人都已经死了。”
    “是吧……”
    人都死了啊。
    我把钥匙插了进去。
    “虽然现在不那么冷了,我也没必要站在这种不进不退的地方和你这个可疑男人说话。”
    “我明白。”
    “你进来吧。”
    我打开房门。
    “进来?”
    “要是被人看到了……”
    不太好吧?
    已经到了邻居回家的时间了。
    隔壁的女人几乎都和我同一时间回家,上班走的路线不一样所以搭的电车不一样,不过有时候会一起从车站回来。
    隔壁的女人比我年纪大,也比我威风,好像是在哪家卖教材的公司当电话销售。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推测。
    邻居——塙恭子,以为自己知道的事情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所以她从来不会和我说明、解释,她以为自己的常识就是全社会的常识,自己的水平就是全世界的标准,所以凡是对她而言理所当然的事情她什么也不会对我说。
    只能从只字片语中拼凑信息。
    而拼凑出的她的世界,其实非常小。
    在那小小的世界里,她活得忽喜忽忧。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她也算个人畜无害的好人。但是,如果碰到超出她狭小世界的事就另当别论了。那时,她就会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
    真让人头疼。
    现在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发展成让人头疼的局面。
    刚才经过她家的时候,她屋里灯还没亮,估计是买东西去了吧。
    这样的话……
    不想被她看到现在这个场景,要不不知道会被怎么歪曲。现在这样子,要消除误会也很难,更确切地说是解释起来很麻烦。
    非常非常麻烦。
    带这家伙出去也不安全。如果在楼梯正好与她擦肩而过,事态就更难以收拾了。现在这样子还能说些什么糊弄过去,如果被看到和他走在一起,那才真是说不清楚了。
    邻居不是个让人省心的人。
    “进来吧。”
    我扯着渡来的袖子。
    “呃,不过,你是一个人住吧。”
    “是一个人住又怎样?”
    半拖半拉地让他进来,看了眼楼梯那边之后,我关上了门。
    玄关很窄,还摆了鞋子,这样一来我和这个男人便靠得很近。
    “这样不太好吧?”
    “是不太好啊,但站在外面说话不是一样不太好?那是正门口哦。”
    “哎呀……”渡来咧了咧嘴,又挠挠头。
    习惯性动作?
    我把他的身体挡开了点儿,脱下单鞋。
    鼻尖掠过男人的体臭味。
    “我还是回去吧。”
    “你现在回去的话我有点为难啊,不只是为难,估计我接下来麻烦要大了。”
    至少等到邻居回家,没什么动静以后……
    “你不是有事想问吗?关于亚佐美——鹿岛小姐。”
    “你肯告诉我吗?”
    “不过我也没什么能说的。这之前你得先告诉我你和亚佐美的关系吧,不是男朋友的话是什么?你说你和她不熟,如果交情这么浅,又为什么她都死了好一段时间了,你还到处打听死人的事情?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唔……”他缩了缩脖子。
    “我们只是认识而已,只见过四次。四次——吧。怎么办?”
    “是睡了四次吗?”我大胆地问出难听的话来,平时我是不会说这种话的。
    “我没和她睡哦。”
    “那四次干了什么?”
    “我说了就是见面而已。”渡来说。
    “就像很早以前情人约会一样,手牵手吃吃冰激凌看看电影?”
    “啥?”
    渡来露出一副无语的表情。
    “啥什么啥?”
    “约会要去看电影什么的吗?”
    “你几岁了啊你!”
    我转身背对着渡来查看了下房间。
    不乱,卧室的门也关着。
    厨房也很干净,到处都很整洁。
    从拖鞋架上取下一双拖鞋放在门垫上,我抬起头。
    “二十四岁。”渡来回答道。
    “哦?”比我小六岁。
    “以前是这样的哦。”
    “是吗?”年轻的闯入者说道。不像在开玩笑,而是……好像是瞧不起我——他给我这种感觉。
    “怎么?”
    “没有,我这人真的不太懂这些东西,女人什么的太麻烦了,我平时都躲得远远的,所以才知道有这么回事。”
    “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吧?”
    到了我这一代就已经不一样了。
    我们不会和男人去电影院,在电影院还是约会必去之地的年代,我还是个孩子。
    “渡来先生。”
    “叫我健也就好了。”
    “我可不喜欢叫得那么亲热。”
    又不是情侣。
    “你说你见过她四次,是什么事?是谈公事吗?”
    “我没啥公事要和人谈的,基本算是个无业游民吧。”
    “那你到底是她什么人啊!”
    “就是认识的啊。”渡来说道。
    “认识?什么叫认识?”
    “认识就是认识啊,说起来筱宫和我也已经算是认识了吧。”
    “是吗?”
    算吗?我认真地想了一下。
    “我是觉得算是了吧。反正对我来说,只要见面了,互相都知道对方的名字,又说过话的话,基本就算是认识了。和亚佐美之间,这种情况有四次了。”
    那么……
    “也就是说还在深交之前的一个阶段了?”
    “深交?你是说上床吗?”
    “停停停。”虽然我说的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样的哦。你听好了,我对你是一无所知,最多知道名字,你对我也是一无所知,所以就算我们说过话也不算认识,就算什么也不知道也可以聊的吧。如果知道名字说过话就算认识的话,那能称得上认识的不知道有多少了。便利店的店员戴着胸卡,我们去交水电费的话对方不也知道我们的名字了吗?肯定也会说话吧?但是你能说自己交水电费时和正好在便利店的店员是认识的吗?”
    “不知道。”
    “什么不知道,肯定不能这么说了。就算是常去那家便利店已经混了脸熟了,也只能算是混得脸熟的常客和店员的关系,不能算是认识。如果关系比这个更进一步,才能算是认识的。”
    “要更进一步吗?”
    “要更进一步啊。所谓更进一步那可就还有很多情况了,你们这些年轻人难道跳过这些步骤就直接上床了?”
    “我不年轻了,和你也差不多吧。”
    “你不用客套。”
    是想说我看上去还年轻吗?
    “能称得上年轻的最多只能十来岁吧。”
    “十来岁?”
    “怎么说呢,就比如说,像我这年纪的想进娱乐圈也不可能了吧?就算出道了也不能说是新人了,中学生那样的才叫年轻。”
    “我不是艺人,你也不是。”
    这人也和亚佐美说一样的话。
    我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年轻了。
    两个月前刚满三十岁,亚佐美还活着的时候我还能算是二十来岁的。
    “过了二十来岁后,三十还是四十都没区别啦。”渡来说道。
    是啊。那个女人也说过同样的话。
    “无所谓了。你打算在那里站多久?拖鞋不是给你了吗?”
    “我能进来吗?”
    “这不就表示叫你进来吗,不然你以为是什么意思?”
    我有点不耐烦了。
    渡来看了看拖鞋,说道:“我还是就站这儿吧。”
    “如果只是问几句话,那就站在这里也没事。”
    “你什么意思?想让我难堪吗?”
    “让你难堪?”
    应该不是这个意思吧。
    我在说些什么啊。
    这种话应该对别的男人说——不是对这种来历不明的毛头小子,而是对别的男人,不该对像他这种不知道从哪儿我冒出来的男人说这种话。
    “你的意思是你从来没进过女人的房间?看上去像是这么回事。还是说是客气?因为……”
    我年纪比你大。
    不,这也不是该对这人说的话。
    但是……
    “你不是进去过隔壁的房间了吗,”我说,“四次?”
    “进是进去过——那是因为……”
    “因为你们认识?你要这么说,那按你的标准,不是和我也认识的吗?”
    总觉得,自己变成了讨人厌的女人。
    ——你啊。
    ——为什么总这么冲呢?
    ——到底在争什么呢?我们是什么关系啊。
    ——不用什么都抬杠吧。
    ——真不可爱啊。
    “反正……”
    “反正什么?”渡来问,“你果然生气了。你叫我进来,我其实是想进来,我不是客气,而是不想惹你生气,我不喜欢惹人发火。不过我也知道站在门口像跟踪犯一样谈这些东西挺奇怪的,但是也不知道有什么别的办法,我本来打算如果不成的话就放弃回去算了,也不是想非得问到你发火。”
    “行了行了,进来吧。”
    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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