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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重生之蜡香满园-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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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喜并没有想过要坏严大力的好事……要让江易晨答应她,她费的力气未免有些太大,而且,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损人不利已,这样的事情,只有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第37章 学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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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喜便很爽快地答应了。她可以得到免费的装置,而严大力也不用担心他的蜡因为得罪了个小姑娘导致卖不出去……双赢啊,是不是?

严大力走后,阿喜自然也不用去烧开水倒茶了,家里的活,也基本上都做完了,但这时,王周氏却指使阿喜,让阿喜去烧水,她想喝茶。

喝茶?家里有茶叶吗?阿喜心中腹诽着,难道刚才不是要给客人倒茶,只是奶奶自己想喝?

阿喜只好郁闷地去烧水。用柴火烧水真的很痛苦,要守在灶前,一停添柴灰好大的说……到了厨房,阿喜突然看到灶前的那个罐子,不由得眼前一亮。这是个瓦罐,乡间的灶的结构,在大锅前方,还挖了一个小孔,放着这个瓦罐,里面盛着水,利用浪费的火力来烧开水用的。讲究些的人家,还会在瓦罐上面盖一张粗纸。而一般人家,就直接将瓦罐放在上面了,也不盖个东西,所以难免会落些草木灰什么的,但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农村人哪有这样讲卫生的,再说了,老话说过,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老天保佑,上餐饭烧的水还有……阿喜揭开那张已经变脆的粗纸,探头一看,果然,里面还有水呢,满满的一罐子。看来是上餐烧的水,根本没喝。

阿喜太高兴了,有现成的,她就不用再烧了,拿过一只干净的粗瓷碗,倒了半碗水,端去给奶奶。

可是奶奶竟然不在门口绣花。奇怪,每天她没事的时候,都会搬把凳子坐在门口绣花的,今天……难道是出去逛去了?那这碗凉开水怎么办?

是不是在屋里呢?阿喜走到屋里一看,果真,奶奶正坐在桌前,可惜是背对着门口的,不知道在做什么?

阿喜轻轻喊一声:“奶奶,水来了!”却见奶奶惊慌地收起一个什么东西,塞到了她的针线篓子里。阿喜将水递给她,王周氏一摸,却生气了,骂道:“小丫头就知道偷懒,我要喝茶,你倒凉水来做什么?”

阿喜很委屈,她就是烧了开水又能怎么办,还不是得等它凉了喝——那不一样是凉开水?要喝茶,也得有茶叶啊!家里有那个东西吗?还不如直接喝凉的,后世营养学家可说了,凉开水是好东西。

王周氏起身,从她自己的一个小箱子里,摸出一个小纸包来,层层打开,却是一小包晒干的菊花。

她抓了一小把,放在倒光水的瓷碗里,说:“就用这个,给我泡一碗茶来。”

还喝花茶呢!奶奶好时髦啊!阿喜心中叹道,这个时代,难道就有采菊花卖的?还是,这些菊花,是奶奶自己做的?

而且奶奶,这两天也是非常的奇怪。刚才她藏起来放在针线底下的是什么东西?好像是张纸,她还叠了叠……

对了,刚才桌子上面还有笔……还有已经研好的墨……难道奶奶在写信?可是她给谁写呢?

奶奶识字,阿喜是一直知道的,可是,现在她还写信,这就比较奇怪了。这信,能写给谁呢?肯定不是写给爷爷的,奶奶一提起爷爷,那就恨不得咬他一口,所以,不会有事专门写给他的;奶奶这样大年纪了,应该也不会有什么相好的人了……难道是奶奶的家人?可是从来没听说过奶奶有家人啊,好像奶奶跟着爷爷到了王家村,就再也没有回过娘家,娘家也从来没有人来看过她……

这样神秘的奶奶……阿喜边摇头,边烧着火。刚才那一瓦罐的凉开水,她全部倒进了一个瓷盆里,虽然奶奶不肯喝,但是等阿娘和阿爹回来,却是极为解渴的……而且阿喜有感觉,奶奶并不是不想喝凉开水,她平常也是这样喝的,只是今天想支开她罢了。

支开一个小孩子,什么事情比让她烧一壶开水更好呢?

水烧开后,阿喜倒了半碗,将菊花泡得非常好,才小心地端着去找奶奶。到了门口,阿喜先不进去,而是轻声咳了一声。奶奶既然有秘密,还不想告诉她,那就让她继续保守她的秘密吧。等她想告诉她时,自然会告诉她的。

阿喜在门外等了一会,再进屋去,果然奶奶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那张纸也不见了,估计还在针线底下。毛笔与砚台也不见了,只是……阿喜瞅了一眼,心中想笑,奶奶右手食指上面,还有一块墨迹呢!

王周氏接过菊花茶,闻了一下,陶醉地闭上眼睛。以前的生活之于她,就好像是曾经做过的一场梦。可是那个梦也未免太真实了,里面做过的一些事,她还记得清清楚楚,包括这个菊花茶。

菊花茶还是梦里面那个香味啊……

睁开眼,却看到孙女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她,王周氏难得老脸红了……好像是自己这个做长辈的吃独食,不给孩子吃一样。

她将碗一递,说:“阿喜,来,奶奶不渴不喝了,你喝吧。”

我要这个做什么?阿喜心中泛着嘀咕,手却接过,俗话说,长者赐,不敢辞,这可不就正好是长者赐?

轻轻喝了一口,这农业时代未经污染的乡野菊花味道果然比她后世喝过的大棚里面种出来的要好得多,香味也浓郁一些。那金黄的茶水里,菊花慢慢地飘荡,很是可以写首诗……

阿喜绞了半天脑汁,也没有想出一道应景的诗来,谁让她不是中文系的呢!菊花诗倒有,陶渊明的,“采萄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不过,她要敢用这首诗来冒充是自己写的来谋才女之名,那她离疯掉也就不远了。算了,虚名而已,不如吃肉实在。

“不错不错啊,小阿喜,你竟然还会背诗。”却是江易晨与王泓宇回来了,听见了阿喜正在念陶渊明的诗,笑着开口道。

阿喜脸都红了,这首诗太著名了好不好?她可是十六年寒窗苦读出来的啊……如果连道菊花诗都背不出来,那可真是愧对父母掏的学费了。

“是阿宇你教阿喜的?”江易晨见阿喜脸都红了,不好再逗她,只好问王泓宇。

王泓宇摇摇头:“我没教过她,不过以前我在家读书的时候,她老是喜欢坐在一旁听。”

这个很正常,不管上学的孩子多不喜欢学校,不喜欢老师,可是若是谁家的孩子上不成学,那羡慕别人是不用说的,天天只趴在窗外看着别人上学的……也是有的。后来国家解决了义务教育的问题,可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上学的孩子,仍然是存在的。阿喜自己当老师,也见过那样的孩子。

所以王泓宇说以前的阿喜喜欢坐在他旁边听他念诗,这并不奇怪。几千年历史沧桑,多少朝代幻灭,多少英才成土,但只有人性,亘古不变。家中只能供一个儿子上学,但不代表其他孩子就不想上学。

“你这个当哥哥的真是太失败了。”江易晨摇摇头,“你有空,也教教妹妹啊!”

王泓宇被他说得脸都红了,吭哧了半天,最后对阿喜说:“今天晚上你要是有空,就过来找我,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阿喜赶紧答应。她当然是识字的——包括繁体字,也能识得个八九不离十。可是写就有问题了,简体字写习惯了,而且繁体字的结构,她也确实不太清楚,现在有人肯教她,她岂有不学之理?

到了晚饭时间,阿喜便向父母宣布了哥哥的这一决定,王世安与王张氏大加赞扬,包括一向别扭的王周氏,也难得开口赞成。虽然社会上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多识几个字,总是好事。

于是阿喜洗了碗后便到了哥哥的房间。农村中人不讲究,也没有那么大的地方去讲究,哥哥的房间里,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着不多的几本书,然后有张桌子,有把凳子,再有张床。这两天,王泓宇便是与江易晨挤在一张床上。

江易晨在自己家肯定不用这样挤的,阿喜看过古代言情小说,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那可都是一人一个院子的,住着又宽敞又舒适,可是在她家,却难得要受受苦了。

难怪晚饭时他就说,明天一早就回去,阿爹刚才吃过饭,就去王大水家了。

“哥,你明天也回县城吗?”阿喜问。大哥只怕得跟着船一起走,当然好了,不然,大哥恐怕就会不能及时赶到学院了,村里就王大水家一条船,明天一早走了,后来傍晚才能回来,那哥哥如果要坐这条船,却得大后天才行了。

“我明天不走。”王泓宇回答说。

江易晨正坐在床檐上翻书了,听了大吃一惊,道:“明天你不走,你什么时候走?学院马上要开课了。”

王泓宇说:“我明天上午有些事情……明天下午我会走的,走山路,你放心,不会耽误课的。”

江易晨想了想道:“你要不稍微等等,明天我让船家船开快点,到了县城,就让我家的船队来……那船大,快些,估计明天晚上能到,后天收了蜡,下午就能走……你坐我家的货船走的话,当天晚上就能到县城,这样比较好。”

对啊,这样比较好。阿喜听着也点点头。

王泓宇低头想想,抬起头笑道:“那江兄,小弟就不跟你客气了。”

江易晨说:“客气什么?你要再客气,我就不理你了。”


 第38章 一锭银子

阿喜卟哧一笑,这两个人,也怪有意思的。

王泓宇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拿出自己以前起蒙时学过的《三字经》来,找了半天,找到了“喜”字,告诉阿喜,这是她的名字。

阿喜歪着头看着王泓宇半天,才说:“哥,我已经跟阿爹说过了,‘阿喜’这个名字不好听,我以后要叫‘王雅文’。”

王泓宇吃惊地看着妹妹,他离家半年时间,妹妹变化大啊,都有自己的正名啦!

“王雅文?嗯,这名字不错。”王泓宇点点头,问,“这名字是谁帮你起的?是爷爷?”

阿喜摇摇头,说:“我自己起的,有天晚上我做梦,梦里面我就叫这个名字。”在这个时空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前世的事情,也慢慢地隔膜了,可不就像一个梦一般?

可是这个梦太真实了,要她忘记,却是不可能的。

“梦?”王泓宇愣了,这也可以?

“这名字不错,像个女孩家名字,还好听。”江易晨也在那边摇头晃脑,“比你哥哥的还有水平。”

王泓宇听了江易晨这样说,便也不在去管这个名字的事了——反正就是一个名字嘛,叫什么也得叫,虽然农家女孩有自己名字的人不多,但他也知道,有钱人家,比如说江家,女孩都是有自己名字的,正式的名字。阿喜自己给自己起个名字——也不错,看来那时候,阿喜天天搬着小板凳听他念书,蛮有效果的啊。

妹妹是个聪明孩子,如果生在有钱人家,多读点书,也能是个才女吧……多可惜,现在年纪小小的她,却整天要做那样多的活,哪里有时间去读书?年纪再大一点,就算学,也学不进去了。

自己也只能稍微帮帮她,明天晚些,自己要就回县城了……

王泓宇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在纸上写下了“王雅文”三个字,然后开始教妹妹怎么写。

阿喜写了好些遍,不由得有些气馁,毛笔写起来真是麻烦!用硬笔写字写了二十多年,突然换成写毛笔,一不小心,就歪歪扭扭,像条蚯蚓一样……所以她不得不写得很慢。阿喜心里盘算着,明天找只鹅拨跟毛看看,能不能做个鹅毛笔出来,那个东西据说是钢笔的前身,怎么着也应该比毛笔用得惯。

至于前世常用的0。5mm的水笔……那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于是后来,王家村的鹅都遭了殃,总是被撵得到处飞,还老被拨毛……王雅文习字的历史,就是鹅们的一部血泪史啊……

阿喜写了一会儿字,觉得手都酸了,这毛笔根本不是用来写字的,是用来画画的、写书法的,大笔一挥,出来的是漂亮的艺术品……可是用它来写字,真的是太勉强了!

“你拿笔、用力的方法都不对。”江易晨在旁边看了一阵,就等她说累呢,这时候就上前来,示范她怎么用笔。古人只有毛笔可用,当然有省力的方法,不然,抄书的那些书生,有几手双可以浪费的啊?

阿喜看着江易晨很认真的教她的样子,心中却突然起了捉弄他的心思,问:“江大哥,你觉得我家这两天招待你,还算客气吗?”

江易晨一愣,说:“很客气,怎么了?”难道是怕他心里有意见?不会吧,他怎么会是那样小心眼的人。再说,这几天王家也确实是尽力了。

阿喜慢吞吞地说:“我家今年所有的收成,不过得了二十六两五钱的银子,除掉来回的船费等等开支,其实只有二十五两银子。这些天招待你……”

王泓宇听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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