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特种兵生涯 >

第68部分

特种兵生涯-第68部分

小说: 特种兵生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夏美用力的点点头。
“那鲨鱼还不是被我杀了”?金峰说道。
“对啊,金峰哥哥能把鲨鱼都杀掉,对付‘辽帮’的人一定没问题的,金峰哥哥好厉害的。”夏美说话的语气很单纯。
有了老者的草药还有夏美的精心照顾,金峰的伤恢复的很快。半个多月后,金峰又生龙活虎了。
老者召集了十几个胆比较大的青年,他们都表示愿意一起对抗‘辽帮’这些青年因为一直从事体力活,所以看上去个个都很结实魁梧。而且这些人从小就跟着父母东躲西藏,见过很多‘辽帮’屠杀华人的血腥场面,所以杀气比一般人要重。这一点金峰比较满意。
金峰直接就教他们练刀法,就是李南教的那一套‘闪电剑’最实用的刀法。大家同仇敌忾,所以学的特别快,几天时间都学的有模有样了。
很快‘辽帮’的人也杀到他们这个村了。那天金峰将大家召集起来动员道:“弟兄们,保护全村的任务就交到我们手上了,我不想说太多,只有一句话,等‘辽帮‘的人杀过来的时候,大家跟着我上”。
“好”。大家异口同声的说道。
所有的人都守卫在村口,等着‘辽帮‘的人过来决一死战。村里的老人和妇女从早到晚给他们送水,和食物。
金峰将衣服撕成一条一条的,将刀紧紧的绑在手上。其他的小伙也学他的样将刀和手绑在一起。
金锋转过头看看身后的这群年轻人,又看看自己手上绑着的砍刀,他手上的并不是他以前用过的那种军刀,而是类似与国古代的那种大刀。还有些用的是西瓜刀,金锋看着这架势,感觉有点象是黑社会街头斗殴。也是第一次感觉到,其实黑社会有时候也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
更是一次感觉到,有很多事情国家是无能为力的,就像这些曾经在抗日战争为了祖国,为了民族捐赠的华侨的。国家已经尽了很大力量在关注他们。我们的总理主席,日理万机,但是不管有多么繁忙,只要是牵扯到华侨的事情都会高度关注,不遗余力的保护华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总有些地方是顾忌不到的。这个时候就应该有民间组织出面。而这就应了袁帅经常说的一句话——说话要和气,手里要拿着刀。换句话说,只有手里有刀,人家才会给你和气的讲话。这是一个简单的却又是充满哲理的一句话。何为公平?公平就是当人家拿枪指着你的鼻的时候,你用刀架在人家脖上,这时候对于双方都是公平的,否则根本就没有公平可言。
‘辽帮’的人一路杀来,沿途的村民纷纷作鸟兽散,只有到了这个村的时候,才看见一群年轻人气势汹汹的站在村口。
看到这个气势,拿着刀,棍,冲在前面的小罗罗立刻分开两边站好,迎候他们的老大。在N私藏枪支也是属于犯法的。所以他们在斗殴的时候大部分还是用的刀。
过了几分钟一辆吉普车缓慢的向村口开来。一个梳着分头的小罗罗立马上前打开车后门。毕恭毕敬的鞠着躬,嘴里叫着老大。
那个被叫做老大的人还没下车,嘴里已经在问了,“怎么回事啊,怎么不走了”?
“一群不知死活的村名拦在村口,弟兄门等你的指示呢。”分头边说话变哈着腰。
“恩?”还有这种事情?”这老大可能习惯了一路如入无人之境。忽然听说有人拦在村口。可能觉得有点新鲜,也可能是像展示一下老大的派头。慢慢的下了车,向金锋他们走过来。要说那老大的架势那是在很不小。黑色的风衣,黑色的墨镜,大背头,嘴里还叼着一根雪茄。看样周润发的英雄本色对整个东南亚的影响都不小啊。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不过那老大的派头虽然很像老大的样,走路的样却是十足的一个地痞像,一摇一晃的。边走在从从怀里掏着什么,走刀金锋身边才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
“要是在战场上,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金锋心想。
老大可能是想在手下面前显摆显摆,不过他的显摆时间也就在他从车里刀金锋面前这一段路。确切的说,应该是到金锋的刀够的到的位置。因为在他的枪刚对准金锋的时候,金锋扭腰转跨,刀从右自左,从下往上,划出一个弧度。只听见一声痛苦的呻吟,一只还握着枪的手就掉落在了地上,一股殷红的鲜血喷射在金锋脸上。‘辽帮‘的手下们还没反应过来,实际上在‘辽帮’老大还没有倒在地上之前,金锋右脚滑步向前,左手环住老大的脖,右脚脚尖在老大掉在地上的手枪握把上轻轻一垫,手枪一股翻身就翻在金锋的脚背上,金锋脚轻轻一勾,将手枪勾了起来,右手稳稳的接住手枪,抵住‘辽帮’老大的太阳穴。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潇洒之极。大声的叫道:“都不许动,谁懂我就毙了他”。
那个所谓的老大完全没了刚才的‘小马’哥的气势,左手紧紧的握着还在不断流血的右手,脸色煞青,吓的双脚打颤说话都不流利了,就差尿裤了。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金锋是会开枪的,因为金锋在砍他的手的时候,没有半点犹豫,手起刀落,干净利索,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只见颤颤巍巍的说道:“都别动,都别动。”然后又小心翼翼的转过一点点头,求饶的跟金锋说道:“老大,有话好说,有话还说。别冲动,千万别冲动”。
金锋本想直接一枪结果了他,但是他毕竟还是受过不对教育的人,还是有别于冷血的黑社会或者是雇佣兵团伙。或者说他也不想华人跟他们之间永远这样厮杀下去。几年的特种兵生涯已经让他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他只想安安稳稳平平静静的过完这一辈。
他假装犹豫了一下,跟‘辽帮’老大说道:“让你的手下先退下”。‘辽帮’岂敢不从,马上就喝令他的手下退下。然后又求饶的说道:“老大,他们已经退下了,现在可以放了我了吧?”
金锋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你给我听好了,以后离华人远点,要不然下次断掉的就不是手了,记住咯,我叫金锋,国岳飞帮的老大,要报仇找我。”金锋不知道怎么忽然冒出个岳飞帮来。
“是是是,不敢不敢,有老大您在,小弟哪里还敢在来冒犯”。老大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滚吧”。
那家伙一阵烟就跑了。
打退了‘辽帮’的人,一旁的小伙们都开心的大叫着。不过还有几个人担忧的说道:“老大,你放了他他一定会卷土从来的”。但是一个光头说道:“怕什么?有老大在,他要是在敢来,就把他脑袋砍下来。嗖。”那光头说完还学着金锋刚才砍‘辽帮’的样划出一个弧度。
“其实我刚才也想一枪崩了他,但是我们国人凡事讲究冤家宜解不宜结,凡事忍让三分。如果他下次还敢来,就绝对不会让他活着离开了。”金锋意味深长的说道。
“金锋哥哥,你好厉害哦,你看那家伙狼狈的样”。夏美冲过来拉着金锋的手说道。一旁的人都瞪着眼看着夏美拉着金锋的手。夏美看见大家都这种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才感到自己的动作有点失态。羞红着低下了头,红霞满面,含羞似醉。
几十年下来,华人难得的一次胜利,阿贡村的村民门在海边燃起篝火,男人老少们穿着民族服装载歌载舞。
江族不属于国56个民族之内,但是穿的衣服极像国内的彝族服装,颜色鲜艳,以红蓝居多。跳的舞蹈也极像彝族的火把舞,大家在篝火前围成一圈,不管男女老少手拉着手,来回的转着圈,一会踢一下腿,一会儿踢一下腿。金锋更像是贵宾一样被大家簇拥着。
只是金锋对于舞蹈实在是一窍不通,脚步生硬的随着他们一起摆动。跳了一会儿,金锋实在难以适应这种舞蹈,坐在一旁喝着当地村民自己做的包谷酒。包谷酒很香但也很烈。跟二锅头差不多,是金锋喜欢的那种味道。
“阿带,听说你是在祖国当特种兵的?”一个看上去有50多岁的年男拿着酒走过问金锋。他们称国是祖国,虽然他们已经离开自己的祖国已经一百多年,他们可能从来没有回到过自己的国家,连祖国的具体位置都不知道,也不再是国的国籍。但是一样称国是自己的祖国,这一点让金锋很感动。有多少海外游,他们生活在世界各地,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在哪里,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家——国。
金锋举起酒杯敬了一下年男说道:“是的,我是偷渡来N的。”
年男眼神一下就黯淡下去了:“阿带,你在国内多好啊,你不知道,我们这些海外游做梦都想回到自己的祖国,那是我们炎黄孙的根呐!为什么要偷渡来这里呢?这里不适合华人居住,这里是华人的梦魇。”说道这里年男的眼角露出一丝悲伤,眼睛里噙着泪水。
金锋看在眼里猜到了年男在这里肯定有自己伤痛的回忆。于是试探性的问道:“老哥,你怎么了?”
年男发现金锋看出他的伤痛,慌忙的擦着自己的眼泪说道:“没什么,没什么”。说着就走开了。
“钟大叔一家三口,老婆两个女儿都被‘辽帮’的人给害了。当时钟大娘还怀着孩呢。他们用西瓜刀给钟大娘开膛破肚,钟大娘怀的是个男孩。钟大叔的大女儿14岁被十几个‘辽帮’的人轮奸致死。小女儿5岁,他们要他的小女儿说华人都是狗,他小女儿说‘辽帮’的人是狗,结果他小女儿被削尖的木棍挑死了。”说道这里刚才过来的小伙在梗咽着再也说不下去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金锋将拳头捏的咯咯作响,气得全身发抖:“我本该剐了那畜生的,我本该剐了那畜生的……金锋气的连话都说不出口了。忽然好想又想到了什么,你怎么会知道的那么清楚的,当时你们在干什么?”
那家伙用拳头砸着自己的脑袋痛苦的说道:“我们当时就在不远的林里面躲着,亲眼看见他们对钟大叔一家施暴的,可是我们当时为了自己可以活下来,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看着他们……”
“你们,你们还不如一个5岁小女孩来的有骨气,我真为你们感到羞耻啊”。金锋痛苦的闭上眼睛。“你们知道不知道,正是因为你们的懦弱和自私才让‘辽帮’的人肆无忌惮的将杀戮和暴行强加在我们的同胞身上,如果你们一直这样懦弱下去,这暴行总有一天会落在你们和你们的亲人身上的。”金锋厉声的说道。
“别说了,阿带,一年多来我的良心一直受到谴责,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见,钟大娘和她女儿无助的眼神和悲惨的叫声。一次次在噩梦被惊醒。啊带,一会你带着我一起干吧,让我给钟大叔一家报仇,让我的心灵可以得到救赎。”小伙一边说着一边狠命的抓着自己的头发,表情十分痛苦。
金锋看他痛苦的样也不忍心再去责怪他,反而略带安慰的问道:“怎么称呼你?”我叫方晓天,大家都叫我小天。
“小天,越是在异国他乡,我们国人就越是要团结不能让这些老外看扁了。”金锋说道。
“我知道,我以后一定会做一个跟我们的祖先一样的真真正正的国人的。阿带,你就带着我们一起干吧,大家都憋着一口酒希望有个人可以带着我们一起干。在N这个地方跟我们的祖先一样打出一片江山。”小天表情坚定的说道。
金锋没说话,他退伍本来是想好好的过自己平静的生活,生活却阴差阳错的让他卷入了另一场是非当,作为一个男人,他已经没有选择。
第二天村里来了一群警察,挨家挨户的搜查金锋,带着警察的就是那个梳着分头的家伙。
夏美急急忙忙的跑回家对着急的对金锋说:“金锋哥哥,外面有好多警察找你,带头的就是‘辽帮’老大狗腿,黑八,你快躲一下,不然被警察抓走了麻烦了。”
“金锋扶着夏美的肩膀说道:“夏美,没事的,警察是讲道理,我想只要去警察局说清楚就会没事的。更何况我要是躲起来一定会连累大家的。”金锋冷静的说道。
“不行的,金锋哥哥,警察跟‘辽帮’都是一伙的,你被他们带走一定会没命的。你快躲起来吧”。夏美急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夏美,相信我,不会有事的”。金锋安慰道。
实际上不管怎么样警察来找金锋对金锋都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金锋本来就是一个偷渡客。被警察抓到轻者遣送回国,重者被弄死在监狱也不是不可能的是,在N很多的偷渡客被警察活活打死,或者被看守所里别的国家的犯人打死。
夏美还在劝他躲起来,但是警察已经到了他们家。
“就是他”。那个叫黑八的狗腿指着金锋嚣张的说道。
一个警察用鄙夷的眼神看着金锋傲慢的说道:“就是你将森不巴的手砍断的?”
金锋要看那警察的样首先就想到了四个字——警匪一家。他知道跟他们解释也是多余的。
同样用傲慢的眼神看着那个警察道:“没错”。
“带走,那警察神气的说道。”手下的鹰犬如狼似虎一般将金锋拷了起来。这是其他的跟着金锋练刀法的小伙们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