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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家祖坟-第2部分

小说: 我家祖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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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活了。
  “甜甜,你有多久没回来了?你妈做得这鸡真是没话说了,比五星级大厨师做得都要好吃”我边啃边问,“那是,你也不看我妈这是多少年的技术了,能跟别人比吗?说实话,我这几年在外边读书吧,最想吃得就是我妈做得这鸡,好几次都想哭了,我同学都骂我是‘天下第一鸡婆’,唯鸡是图,呵呵。”甜甜也是边啃边说,一脸的满足,“我每年寒暑假都回,前阵子我妈不舒服也回来过一次,倒是你,有将近七年没回吧!每次回来都看不到你,我还真不适应呢,想想我们小时候,那个粘乎劲,走哪都是俩个人,做尽各种坏事,多疯狂多潇洒啊!真是让人回味!有时候真不想长大。”我回头仔细看了她一眼眉清目秀的脸,看样了她是进入青春期的感性一区了。
  话说我们这些刘家女生里边,就数她这个青春期的小女生个头最高,一米八零高的海拔,人体骨架又偏瘦,看起来真得跟竹竿有些形似。
  “我说,你怎么还没长胖啊,你妈看到不知道有多心痛呢,你没事也多吃点,这瘦的跟竹竿子似的,你是不是没钱啊,没钱姐借你点。”我嘴里继续啃着鸡腿手里捏着她那比我细但是比我长的手臂说。“就你那三块钱,还是留着养活你自己吧,没看你妈天天追着你要钱。”甜甜很不给面子的揶揄我。




☆、爆炸性新闻

  “你知不知道,我们后山的石牛石马要卖给别人了,奶奶过完生辰就会有人来拉了。”甜甜转头问我,我一下愣住了,“不会吧,村里会同意,以前他们不是不同意卖吗?”我一脸疑惑的脱口而出。那些石牛石马是我们刘家的老古董,历史据说有好几百年了呢,小时候我们最喜欢在上面爬着,勤快的就跟我们一日三餐吃饭那样,以前也有人要来收购,我奶奶跟族里的人都没答应,说是石牛石马是用来守墓的,是不吉利的东西,卖不得。虽说我们这些小辈都不大相信他们的话法,但不管什么样,只要不用卖我们都高兴,现在竟然听到他们会答应的消息,这让我很是吃惊。
  “不知道,前段时间有人来我们这里盗墓,被镇上的警察给抓住了,后来就有人来了,说要收购这些石牛石马做研究什么的,没想到奶奶他们就答应了,只是说要等过了寿辰以后再来拉走。听说好像明天早上就会来吧,好可惜哦……”甜甜也很不解长辈们的想法,她跟着我在石牛石马上爬的次数也不在少数,同样有些舍不得。
  “有人来我们这里盗墓?我们这还有什么可盗的,夜明珠早让盗走了,还有傻瓜来盗?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不知道被抓会有什么处罚?惨哦!”我不由的感叹,众周所知我们的祖辈很有钱,在民国动乱时期就有人在我们后山挖出过夜明珠,结果引来一群盗墓贼把我家祖坟掀了个底朝天,到现在哪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用奶奶的话说,“就剩俩根腓骨”,还有什么可盗的,可他们还是不死心,结果是一批一批的空手被抓。
  “甜甜,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也有个人来盗墓,被抓了以后他怎么做来着……好像是破口大骂,‘什么有钱人,都是些抠门的老财,弄俩石头就把我给打发了,可怜我双手空空,三天没吃饭了……’哎哟,当时,没把我的大牙给笑掉,奶奶还说,我们以后要是不读书,也会像这人那样,饿死!”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我不自禁的大大咧着都快要扯到后脑勺的嘴,开怀大笑。
  “真的,那时我多大,我怎么不记得了?”甜甜也觉得得好笑,却为自己不能记忆表示很苦恼。
  “哪有,我听我妈说,根本就不是盗墓的事,是二伯前段时间,在后山抓了条红蛇,放生以后,奶奶就答应卖石牛石马了。”小妹思思看到我们在这里聊天,她也过来了,倚在我旁边的石椅扶手上坐着,“管它,明天看看就知道了,别乱瞎猜被奶奶听到了,小心脑袋被骂开花。”我摸出小妹口袋里的纸巾,抽了俩张出来,转手递了一张给甜甜,然后擦着嘴巴说,“今天晚上我们可以睡觉吧!”我不是很确定,因为我们这里一到什么大日子,就要有人守夜,男女各分半,昨天我没回,不知道今晚是轮到哪一方睡,“今天晚上你就别想睡了,明天可以一觉睡到天黑。”思思高兴的回答我,刚上高中的中学生好像都挺喜欢熬夜的。可怜我这一把年纪的老青春人士实在是吃不消啊!回头对着甜甜一声哀嚎,“放心,有我呢!”甜甜懂味的拍了拍我的背,即使好长时间没见面,这种小把戏,我们俩还是很有默契,彼此心知肚明的。
  我们三人又胡天海地的聊了好一会儿,在听到二伯母出来叫大家都去吃夜宵的时候,吓得赶紧往厨房冲,那群男兄弟们,可是一点也不会怜香惜玉的,去晚了,等着吃锅巴和洗碗吧!
  这个速度和效率再也不是几年前所能比拟的,大伙中绝大多数的人都经过社会或学校的磨砺,技术都是顶瓜瓜的,用风云际会形容抢饭有点上不了台面,但是此刻就是如此的具有戏剧性。客气与矫情只能让你没饭吃还要洗一大堆的碗,好不容易我抢了个酒酿肉丸子,半道上还被堂弟刘清奇给削了半边去,可恶,仗着个子比我高,小屁孩都敢抢姐姐我的东西了,气死我了。“刘清清……这个坏蛋抢了我的肉丸子……”我虽然个子不高,但我弟的个子可不矮,在身高问题上,他从来都是让着我帮着我。我的一声高吼,吓得小清奇赶紧把那半块肉丸子还给了我,果不其然。“臭小子,长大了啊,我姐的肉丸子你都敢抢,找揍了吧你!”一个嘣响的爆栗子在小清奇头上炸开。
  “我已经还回去了,”可怜的小清奇敢言不敢怒,摸着头小声的嘀咕着,引得众人开怀大笑。
  “好吃……”,我满足的赞叹不已。
  “人间极品……”堂哥刘清剑接着说。
  “只物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啊……”思思是个左撇子,她自己还是上学写字时才发现的这一点,当时傻傻的哭了好久,她左手执筷,指着桌上的众多大碗说。
  姑伯婶娘们的手艺不是盖的,而且做的都是在外面不常吃到的乡下特产,又鲜又美味,再说今天大伙都累了,一群人放开了腮帮子,吃得可欢了。不一会儿功夫锅就见了底,二伯母笑着说:“年轻人真是如狼似虎啊,还好是晚生了几十年,这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房子都会给你们吃空,那时候我们天天连红薯都没得吃呢!”二伯母跟奶奶一样,总是会将现在的社会是如何如何的好,党和国家是多么多么的强大挂在嘴边。
  我们家这一群的妈妈级人物里,二伯母属于心宽体胖型,做的荷叶包鸭那是一绝;四婶子身材高大,她女儿甜甜就因为像她,所以个头就跟雨后春笋似的噌噌的往上长,四婶的拿手绝活是叫化鸡;姑姑年纪最长,头发都花白了,是奶奶的老二,老大是大伯,常年不在家的,辛勤的姑姑爱事事亲力亲为,做得最好吃得是泡米花饭;我妈排行老三,没回,拿手菜是火烤青椒拌皮蛋;大伯母身体不好,平时下厨房得少,也没回;小婶,太年轻,跟我们没什么共同语言。但是她们这些人都是我们这些小辈们从小到大的保护神,有时候甚至跟妈妈有得一拼,大家族就是如此,这大概就是**倡导的‘人多力量大’吧!




☆、原先有块白印

  吃过晚饭后,各自回家沐浴洗澡完毕,我们众女子再度聚首祠堂,一排排递增的白烛将高大的祠堂映照的亮堂堂,燃烧在空气里弥漫着一阵阵的香烛味,摇曳着的火红烛光,闪花了我们的眼,大伙平时都用惯了电灯,偶尔用用蜡烛也觉得新鲜。
  奶奶将祠堂大门一关,我们的守夜正式开始,大伙开始该干嘛干嘛,上网的上网,耍手机的耍手机,打牌的打牌,只是有一个不用明说的前提条件,那就是请打哑谜或是用口形,我带了本从以前书柜里找到的小说来,坐在一旁看着,好不容易坚持到半夜二点,实在是撑不下去了,跟甜甜说了一句,拿起她从她家后门偷偷带出来的毛毛毯,倒在神龛下面就呼呼大睡起来,随着夜的深入,陆陆续续的总有人加入了我的毛毛毯中来,我也不反对,挪个位置让出点毯子,继续睡得口水横流,也许那些没见过集体睡觉的人会问:“这么多的人,一床毯子能睡得下吗?”我只能告诉你们,睡进来得那叫幸运,睡出去的那叫不幸,生活本就充满着幸与不幸,睡觉亦是如此,不在乎天和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第二天鸡叫,东倒西歪的我们才从各个角落里钻出来,哈欠连天的散了去睡觉,等大人们追问我们昨天晚上都在干什么,众人不约而同的回答,念经,为刘家祈福,这是我们这一辈里女孩子们的约定,轻易不为外人道也。
  甜甜邀请我去她家睡觉,弟弟昨天晚上也被拉去了堂哥家过夜并没有在家,但我坚决要求回我家的那俩层小居室去睡,好怀念那种久违的温暖。
  躺在那张我从小睡到大的靠窗的小木床上,看着五面墙上我跟姐姐贴的满满的明信片,觉得那时候的我们好傻,当时屋顶上的那些,我们贴着不着,就用拖把棍顶着然后站在凳子上去贴,最终将整个房顶除那一块白印外全都贴满了。这些明信片好多都是同学们送的,还有就是自己买的,想起那个时候,我跟我妈说要买明信片送给同学,原以为我妈肯定是不同意的,没想到她竟是一口就答应,还给我当参谋呢,同学们知道后都羡慕死我了。
  一沾枕头我就有种回到了七年前的错觉,床还是那张床,桌子还是那张桌子,书还是那些书,就连从窗外晒进来的阳光,照在书柜上的角度都是那么的熟悉。一切都原原本本的保持着我们离开时的模样,只一处起了一些些变化,就是我睡的这张床上方的屋顶,那一大块白印,因为这块地方老贴不住明信片,所以整个房内只有这一处是空着的,大概模样是一个坐立着的美女,头发好长但就是看不到腿,那时候,我跟我姐说这是一副美女图的时候,我姐还说我是傻子呢。现在看着愈发的清晰起来,我更加笃定这就是个美女,只是遗憾的很,还是看不清美女的腿。
  想东想西的想了好一会儿,才渐渐的陷入沉睡,醒来的时候发现外面有点吵,这一觉睡得j 够充足,太阳都已经西下斜射到我床上来了,可能是因为之前一夜没睡,现在即使睡醒了头也有点痛,晕晕沉沉的像木瓜一样,翻身趴在窗户上想看看到底是谁在吵些什么,“嘣”的一声,我脑袋里响了一下,神智立马清醒,外面站着的这对男女,我无比熟悉,分别是我的大学室友和学长,女,李岚,我大学时期的睡在我上铺的人,曾经中文系的系花,男,叶刚,我们学校研究生在读的学生,考古系的系草,也是我堂哥刘清辉的高中同学。
  他们怎么会到这里来?自俩个月前我毕业以后,就跟他俩没见过什么面,原来都分崩离析各奔前程了,没想到在我的老家给碰上了,这到底是说这个世界太小,还是说我们真得很有缘份呢,真够雷人的。
  话说,李岚这个男朋友还是我帮她追到的呢,这小姑娘害羞,天天默默无闻的等着,最多也就是眼巴巴的在心上人必经之路上偷看几眼,却从不敢跟人家告白,当时我看不过去,就送了她一斤二锅头,于是乎,俩人成其好事,我成红娘,戏说,他俩结婚还要给我打红包呢,只是没人知道,在叶刚是我堂哥刘清辉高中同学的时候,我就有点看上人家了,只是我比李岚小姑娘还要矜持,连偷偷去看一眼的胆量都没有,我总觉得他太优秀,太难以接近,也太不可能成为我想要的菜,看到他也只是让我心情好点,并没什么特别,反观李岚小妞,足足暗恋了人家八个年头,简直是爱他成痴,我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那就如尘土般渺小,再说,李岚她可是个扎扎实实的美女,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而且家境又好性情又温柔,就是有时候脑袋有些犯浑,爱做点傻事,人也直来直去的,迷糊的可爱,就这种女子恐怕是任何男人都不能抵挡的吧!
  他俩在一起属绝对般配类型,远观女的俊俏,男的儒雅,简直就是男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完完全全的金童玉女,让人想忌妒都下不了这个狠心。
  随着他们讨论的激烈,聚拢的人越来越多,我本就不是一个爱凑热闹的人,对他们在讨论些什么话题根本没多少兴趣知道。想着等他们完事了,再去跟他们打个招呼,现在肚子空落落的有些难受,得赶紧去补充点食物,于是,我一骨碌爬起来穿鞋,翻身的时候才发现因为一天没吃东西导致低血糖犯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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