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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第21部分

小说: 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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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齿渐长,每思及所犯之孽,无不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后得智光先师点化,遂散尽家财遁入空门以赎前罪。得佛祖垂怜,罪孽如吾者,亦得寿永。

    年逾古稀,死则不为夭也,然思前事,尤感孽不可消,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吾发掘冢墓毁人尸骨无算,常恐身后亦遭此报,祸及子孙。

    恰逢夏党项族嵬名氏大将殁,其后辈子弟行堪舆奇术,立“七星引煞立勾陈”大局,欲其安息且长旺氏族。余思之,若无党项蛮夷扰吾边关,损吾军力,堂堂大宋何至有徽钦之耻,彼亦为吾大宋之仇敌也。损敌利己,此非亦为正道乎!

    是故,余访嵬名氏后人,献“勾魂直道”及“大衍阵图”,为其督建此穴,后假死得脱!待其下葬,余携族中子弟,寻其疏水之管,溯而上之,则入其墓。

    尽洗明器,贷之以资乡民。复移其棺,欲残其身取其珍,孰料始移之,方开其椁,尚未及发,已有尸变之兆,料其杀孽过重且枉移佳穴,故有此变。未敢发,觅铜椁镇之,于下掘一穴,坠之永镇。

    余自知寿元将尽,且常虑身后之事,逢此良机岂能失之乎!故占此佳穴,乞能全身而佑及子孙也!

    然,君既视此赘言,足证阁下高能,千古佳穴,竟亦不足全,此诚业报也!吾家财散尽,存者,惟一琉璃茶盏,一则吾实爱之,不忍弃,二则料知今日事,实所难免,故存之以馈后世元良。

    君高义,望毋伤吾身。非吾惜此皮囊,实乃为后世子孙计。吾张氏,行摸金之事千载,余亦不能止,惟望能于幽明之中,能保全一二。

    呜呼!掘人冢者亦难逃此报,此岂所及料哉?

    “怎么样,上面写着啥?”胖子看我久久不言语,忍不住问道。

    我长出了一口气,拍着棺材说:“这里面躺着的不是正主儿,丫的给鹊巢鸠占了。现在躺里面的是咱摸金校尉的前辈,在南宋初年还当过淘沙官,也就是跟曹操立的发丘中郎将跟摸金校尉差不多,都是官盗!”

    “啥!敢情咱这老半天的,全是白忙活了!老丫的,今天非剐了他不可!”胖子一听怒了,操起探阴爪就准备开棺毁尸!

     “别介,这事太缺德咱不能干!”我连忙一把拦住气呼呼的胖子,想了想继续说道,“人家也给咱留下个琉璃茶盏做买命钱,我看就算了吧!再说了,他老人家姓张,哥们也姓张,还都是摸金世家,别搞不好大水冲了龙王庙,回头再害到自个,那就不值当了!”

    胖子一听泻了气,把家伙随手一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垂头丧气地说:“那怎么办,咱累死累活半天,就拿一茶碗走人?回头还不给大金牙笑死!”

    “茶碗?你还真别小看这东西,这可是个宝贝!”丫的就是不识货,琉璃是什么东西?可是咱中国五大名器之首(金银、玉翠、琉璃、陶瓷、青铜),佛家的七宝之一,又称药玉。

    “沙和尚记得不?”看胖子那垂头丧气的样,我还真有点不忍心,得激励激励。

    “这还能不记得,丫的还神仙呢,混得也忒差了,打破个酒杯就给人从天上扔了下来!”胖子有气无力地回答。

    “嘿嘿!酒杯?人家打破的那叫琉璃盏!什么是琉璃盏知道不?”我笑着拍了拍棺材,“就是里面的那玩意!”

    一听到这,胖子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扑闪扑闪地冒着绿光。

    我一看有效,又加了把劲,“再说了,这老家伙提到,正主儿的棺材还没有给打开过,这会还埋在下面呢!最值钱的东西应该还在棺材里!”

    我话刚说完,胖子霍地窜了起来,吼道:“靠!那还等什么!”

    
 


升棺发财 第一卷 第三十三章 【开棺发财】
章节字数:2668 更新时间:08…01…04 12:09
    “靠!那还等什么!”胖子大吼一声,操起探阴爪就开始撬棺。

    这次没拦着他,我也想看看里面那位同行给咱留的是什么好东西?琉璃盏这玩意也只是听说,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能值多少?

    我这边还在胡思乱想呢,胖子已经把外面的椁给撬开了。巨大的椁盖跌落到地上,扬起了好大的灰尘。

    我靠近一看,只见里面停放着一具普普通通的白木棺材,看上去毫不起眼,跟外面的金丝楠木巨椁完全不配套。看来这棺材是老盗墓贼自己带来的,原装的已经被封在铜椁里了。

    三两下撬开薄棺盖,千年前同行的遗体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他身着略显陈旧的僧衣,脚穿破旧的芒鞋,双手交叉叠于胸前,头上还有依稀可见的戒疤……

    千年的时光仿佛也不能在这位遁入佛门的摸金校尉身上留下太多的印记,除了老人常见的干瘪,灰暗的皮肤外,他似乎还停留在故去的那一刻,嘴角略略弯起,好象还在慈祥地微笑。

     看了这位老前辈的遗体,我跟胖子不禁面面相觑!黑凶白凶的,我们是见惯了,但保存这么完好,这么安详的尸体还是第一次见。隔着防毒面具,仿佛还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檀香味,弄得我心里一阵阵发虚,直觉得打扰这位老和尚的安息实在是一件天打雷劈的事。

    我心里正犯着嘀咕,胖子的声音适时地传来。

    “嘿,丫的还挺齐整的!涛子,你说这哥们嘴里会不会含着明珠宝玉什么的?要不这都多少年了,咋一点没烂呢!”

    说着还伸出手,在老和尚身上东捏捏西掐掐地试着手感。

    “靠,你能不能消停点!”我一把拍开他正折腾老和尚的爪子,“也不看看咱在什么地方,还珠啊玉啊的,想都不要想!”

    胖子这小子就是神经粗,我这边给震慑得不行,他倒好,把人家老和尚当小姑娘似的捏起来了!不过经他这么一闹,还真轻松不少!靠,管他是不是和尚,该咋整还咋整,最多看在大家都姓张的面子上,不伤他的遗体也就是了!

    说来也怪,我这一想通,再看老和尚,只觉得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干瘪老头,刚那股不容亵渎的味是一点也没有了!

    “你怎么知道没有?没有他能保存得这么好吗?”胖子摆明不信我的话,伸手就去捏老和尚的下巴!

    我懒得说他了,站一旁看他白忙活吧!我们这是在什么地方?陕西省陕北!这地方,除了皇亲贵戚外,死后一贯是不含珠的。为什么?因为大名鼎鼎的崂山就在陕西!

    崂山跟茅山,并列为我国两大道门,皆擅长捉鬼伏妖,压魂镇尸的伎俩。为防止尸变,只需上崂山去求颗定尸丹就是了,哪用得着什么宝珠玉石的,搞不好再引来倒斗的连个全尸都落不着。

     考古那会,跟陈教授去过趟广州,说是那里捉获了一批专门倒腾干尸的同行,让陈教授过去鉴定鉴定。到那一看,还真是长见识了,一排十几具干尸。我看得直倒胃口,这年头,真是什么都能卖钱啊,就这批猪不叼狗不啃的干尸,听说在国外能卖十几万呢!

    陈教授一看那情况,急了,在那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一边翻检着尸体,一边还用他匮乏的语言翻来覆去地咒骂盗墓贼们,浑然忘了我这个正牌的摸金校尉还在身边呢,这不是连我也骂进去了?我听得是直翻白眼,差点没揍丫的!

    老家伙为什么那么激动呢?连风度都不要了?原因很简单,那些干尸给毁得太惨了!一个个喉咙上都有T字型的伤口,有的更甚,连肚子都给剖开了!

    这就叫“本欲长保,反以贾祸”。嘴上含珠,本来是为了长保尸体,不为虫蚁所伤,不与土木同朽,没想到是,反倒招来祸事,死后还遭割喉剖腹。

    当然,当时我是没有这么多感慨,光顾着鄙视那些同行们的手艺了!那手艺也忒潮了点,不就取个珠嘛,至于弄这么大动静嘛,外行!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艺就好多了。别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论到这取珠的手艺,我还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个巧,那劲,叫一个轻!

    只见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脸颊,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无名指小指居下顶住咽喉!然后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脑后,稍稍抬高,接着一拍后脑,同时左手轻轻用力。

    “啪”,一个朱红色的药丸被无奈地吐了出来,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别看胖子这两手干净利落,轻松写意,其实是有讲究的。首先捏着两颊的左手必须用阴劲,什么叫阴劲,就是一股柔力,不然的话,用力过猛,很容易伤到死者嘴里的珠玉!

     其次,无名指跟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处,不然的话等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么的就容易被咽到喉咙里,甚至落到腹部!这就是为什么我以前看到的那几具干尸被开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们那样百无禁忌的,跟蝗虫似的,没品!咱不兴毁人尸体那一套,所以就要讲技术了,像刚刚胖子做的那样,就算得到个中三味了!

    我这边对胖子的手艺啧啧赞叹,他却苦着一张胖脸,盯着手上的红丸直看!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说不会有好东西了吧!你丫的还不信。这是崂山派的定尸丹,快,给放回去,别再给咱惹点什么事出来!”我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让他赶紧把定尸丹给放回去,这地方虽然是风水宝穴,按道理不会有什么尸变,但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定尸丹给放回去后,我们便开始在棺材里摸起这次的正主——琉璃盏。

    自古的传统,陪葬的玩意,最值钱的东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脚,最心爱的东西则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头,分别摸开了。

     说到这我倒想起个民国那会流传的笑话来。民国正是我国盗墓最猖獗的时候,倒斗的同行们手上有了钱怎么花呢,逛窑子呗!可往往一伸手,窑姐儿就知道丫的是盗墓的,可以狠狠地宰!为什么?都有职业病,摸女人都是从左肩摸到右脚的……

     棺材里其他地方大包小包的还有很多,不过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纸之类的东西!这尸体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风水好,二是金丝楠木蚊虫不侵,三就是棺材里的生石灰放得够多,这东西吸水,没了水分就不容易变质,这跟我们买的腊肉是一个道理!靠,我这说的都是什么啊!以后还吃不吃肉了……

    一边胡思乱想着,我细细摸过了老和尚的右脚下,除了一双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没有!看到芒鞋我倒记起一句词来:“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轻吗?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呗!

    “涛子,找着了!”我正糟蹋苏东坡的词呢,胖子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一盏淡黄色的琉璃茶盏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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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章末附琉璃盏帖图链接

    
 


升棺发财 第一卷 第三十四章 【富贵险中求】
章节字数:2495 更新时间:08…01…04 12:09
    眼前的琉璃盏,在手电的光亮照射下,折射出一种如珠似玉的光泽,璀璨流动间,把胖子的圆脸映成富丽堂皇的金黄之色。

    细视色泽,体纯净之呼吸;轻扣盏身,则有若金属之音。怪不得古人把琉璃当成至宝,非高官显贵不能拥有。

    “这一看就是个好东西,涛子你看能值多少?”我看得入神,胖子不耐烦了,凑过来问道。

     “你问我我问谁去,这东西咱谁都没见过,还是拿回北京让大金牙伤脑筋去,咱就只管分钱得了!”我随口答道,想了想,又补充句,“不过嘛,这琉璃盏是淡黄琥珀色的,在琉璃中代表尊贵,说是可以招财纳富,应该是比较值钱的吧!”。

    听我这么一说,胖子来兴致了,喜形于色地说:“可以招财的?那咱不卖了,不是要开古玩店吗?等咱回去大金牙那小子应该也张罗得差不多了,就把这玩意当成镇店之宝怎么样?”

    “镇店之宝?好主意,没个像样的东西还真是不够档次,就这么定……”我一听也觉得有道理,顺口就这么一说,说完才觉得不对劲了!

    “琉璃盏拿来当镇店之宝,那咱这趟不是白忙活了?靠,咱哥俩都没米下锅了!不行,还得卖!”说完我不舍地看了看手中的琉璃盏,这玩意我实在喜欢,可是……,形势比人强啊!

    “去,你丫的少装!”胖子一撇嘴,不屑一顾,拍了拍棺材说道,“这底下还有一口棺材嘛,里面的东西这老丫的不是没敢动吗?咱把它倒了不就有钱了!”

    “可是……”我看了看棺材,又瞄了瞄手中的琉璃盏,犹豫开了。

    “老和尚不是说了吗,底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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