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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送你一颗子弹-第7部分

小说: 送你一颗子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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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她一页页翻看他毕业几年来不多的几篇文章。她回忆起,在决定天真的去爱,却又觉得被敷衍后的不久,她就去了杭州。他知道后,把跟她有关的东西删得干干净净。想起这些,她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整个生命都空了。“昨日像得到,迟来无归路”?
姐姐说,外面苦,就回来吧,在重庆,至少有吃有喝有住点。今年除夕之夜,中华大地再次礼炮齐鸣,她就23了,如果没有奇迹,她将留在重庆,也终于肯认命。
干一行恨一行
干什么都有代价,吃什么都有条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觉得事事不如意,那么在抱怨环境的同时,是不是也需要反省一下自己呢?
当我第一次听到“跳槽”的说法,着实吃了一惊。尽管不过是一个形象的说法而已,但一想到在槽枥之间跳来跳去……好端端的一个“人才”,怎么把自己形容为畜牲呢?
市场经济初澜乍起的时候,有一种颇为时髦的说法,叫做“一生至少要跳五次槽”,否则就不配称人才。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不少人卷入大跳其槽的行列当中。别说一生,便是不到一年,已跳了好几回。其中跳成人才的固然不乏其人,而跳来跳去终于将自己跳成一个跳梁小丑的,似乎也不在少数。
人才的成长有赖于一定的环境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也是
不少人频繁跳槽的原因之一。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问题在于,并非什么人都能挪活,也不是哪位爷都有人留。人才的成长与跳槽次数的多少不能说毫无关系,但实在没有多少必然联系。一辈子固守在一个岗位,成绩卓著、令人敬佩的,大有人在。而始终处在变动不居之中,干嘛嘛行、吃嘛嘛香的,也不是凤毛麟角。一跳就活的,容易被人渲染,四处流传;一跳就死的,自己都懒得再提。一则调查显示,有近三分之二的跳槽者对新工作更不满意。而碍于“好马不吃回头草 ”的观念局限,或者限于原单位的愤然拒绝,他们没有机会改正自己的错误选择,只能继续跳下去。跳来跳去,少女跳成了少妇,少妇跳成了老妇,终于一事无成,黯然而退。
说心里话,我对跳来跳去的朋友是心怀同情的。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推崇稳定的。谁不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一个稳定发展的事业呢?但凡到了“非跳不可”的地步,一定是有“非跳不可”的原因。那原因,不是外在环境的不能容忍,便是内在心理的不能超越,谁无缘无故跳着玩呢?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期望目标不同,心理承受能力自然也不同。一叶扁舟很难承受大海的波涛,万吨巨轮也不便在池塘里起航。搞清楚“我是谁,我要干什么,我能干什么,我怎样去干”,
从而选准属于自己的生活坐标、工作岗位,那是成功的基本条件。
遗憾的是,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港湾。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是在“志存高远”的名义下,把目标定在了他们力所不及的位置上,这就不免有些悲剧的意味。
在很多情况下,客观环境的改变是缓慢的。一个明智而入世的人,不会天真到指望环境来适应自己(尽管从更积极的意义上讲,环境也应该适应个人、为个人创造条件)。生活中的确有那么一种人,他们自恃甚高,从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领导自然是“压抑人才”的浑蛋,同事也是妒贤嫉能的草包,只有他阁下是卓而不群的凤凰。
这种朋友兴趣广泛、热情很高。他们对什么都喜欢,但喜欢什么都是“五分钟热度”。没干的工作总是魅力无穷,一干之后必然索然无味。当记者舞文弄墨,他们觉得挺好,但一干之下,方知焚膏继晷、呕心沥血,实在不是人干的活儿;做买卖似乎也不错,大把挣钱,大把花钱,何等潇洒,但商场如战场,尔虞我诈、你死我活,比爬格子还险恶,不干也罢;歌星神气,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苦”,太苦;球星牛气,跑跑颠颠,一边玩儿一边就发财,但太累;那么当官儿?那可是一本万利的营生,但一入豪门深似海,今天你算计我,明天我算计你,不是搞掂别人,就是被人搞掂,还没混出模样,已因“健康原因”退出政治
舞台……跳来跳去,实在找不到适合自己的那一行。没干的时候,
他们什么都向往,而且专盯着成功人士的勋章和花环,就是不看人家背后的心血和汗水。他们羡慕别人的钱包,但不羡慕那些人挣钱所付出的辛苦;他们眼馋别人的成功,但不准备为自己的成功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不管多好的工作、多体面的事业,一干之下,他们就心生几分怨恨、愤恨、憎恨。因为在竞争当中,他们从来体会不到胜利的欢愉,更谈不上成功的喜悦。其结果,只能是干一行恨一行。
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好像就是忘了一个最朴素的道理:干什么都有代价,吃什么都有条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觉得事事不如意,那么在抱怨环境的同时,是不是也需要反省一下自己呢?
谢谢收看
八月 12th; 2009 | Category:故事
本来想写国内电视节目观后感的,结果写成了一个长篇回忆录,上年纪的人可能都这样,凡事不从30年前说起就说不清楚。。。 
我人生中最急中生智的一刻可能是6岁那年夏天的一个深夜。那天我又在邻居杨丽丽家看了一晚上电视。先是杨丽丽困了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是她妹妹杨萍萍上床睡觉去了,后来杨爸爸杨妈妈杨奶奶全都困了上床睡觉去了。只有我,一个人,6岁的邻居小朋友,还死皮赖脸地坐在他们家客厅的小板凳上,在黑暗中看着一闪一闪的屏幕,目不转睛地看完了一个又一个节目,直到电视都困了,深夜的屏幕上猝不及防地打出四个大字:谢谢收看。
我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去了,一边钻进被窝一边意犹未尽地回味着电视屏幕上的一切。这时候爸爸问我:你在杨丽丽家都看了什么电视片啊?我思绪翻滚,我想说我看了这个,我想说我看了那个,但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看了些什么,于是脑子里灵光一闪,郑重地告诉爸爸: “谢谢收看 ”。
这件事情说明:第一,当时我们的国家还是相对贫困的,还有很多家庭买不起电视,造成很多家庭间的电视移民;第二,一个小朋友是先学会念字后学会理解它的含义的——她也许已经能够拼读谢谢收看四个字了,但是她不知道这四个字放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就像她被强迫背诵“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但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第三,小时候的我,非常热爱看电视。后来通过我的两个小侄子,我看到了儿童看电视的那种眼神。那个闪亮的方盒子,像个在巫师一样在发功,而他们则被催眠了一样,灵魂一点一点被吸走。目不转睛、目不转睛、目不转睛。你往他们的左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右边一偏,你往他们右边一挡,他们的脑袋就齐刷刷地往左边一偏,甚至没工夫跟你交涉你所站的位置是否合理。动画片当然最好,但是古装电
视剧也行,甚至经济台的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都能看得下去。啊,关键是整个美好世界在那个盒子里色彩缤纷地一闪、一闪、一闪。
初中时代大约是我一生中最苍老的时候。那时候,为了学习,为了争当三好,为了传说中金灿灿的未来,我无师自通学会了“存天理、灭人欲”这个变态的哲学。灭人欲的表现之一当然是消灭一切恋爱的细菌,将一切男生给我抛的媚眼写的纸条以及我对一切男同学产生的情绪波动都毫不犹豫地扼杀在摇篮中,并踏上一万只脚;表现之二就是用非常严苛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穿着打扮。披头散发,是不行地。高跟鞋,那简直骇人听闻。超短裙?我30岁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有一天王勇琴披着头发来上学,我当场质问她为什么不梳辫子,她说她中午洗的头发干不了,我简直气愤填膺,你就不能早点儿洗头吗或者晚点儿洗头吗你为什么要中午洗头呢,骗人!肯定是骗人的!
啊,21世纪的青年们原谅我吧。那时候我想在一切动词前面加上“秋风扫落叶般地”这个状语,那时候我的床头还贴着一个小标语,叫“战胜自我”。一个少女被她所处的时代都给逼得在床头贴出“战胜自我”了,那不但是可原谅,甚至是可心疼的吧。“存天理、没人欲”的最重大表现就是不看电视。我不需要爸妈告诫我不要看电视,也没有学会用这件事作为砝码去讨价还价得到一些东西(真是太缺乏生意头脑了)。每天晚上吃完饭,我像个机器人一样,啪,落入书桌前。啪,开始看书做习题。啪啪啪,做完了一切变态题之后心满意足的睡去。在这个过程中,另
一个房间里《昨夜星辰》、《星星知我心》、《笑傲江湖》、《六个梦》等经典电视剧在如泣如诉地上映。我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星星知我心》那个感人的妈妈有5个小孩,分别叫秀秀,东东,弯弯,佩佩,彬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佩佩”,因为她的名字用台湾腔念起来是那样的,佩——佩——另外我还知道它的主题曲是那样的: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啊,不对,那个是《昨夜星辰》。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的变态哲学导致自己错失了多少东西。上大学以后,在别人都能够搞清楚刘雪华、林青霞、吕秀菱都演过谁谁谁以及萧峰令狐冲韦小宝都出现在哪部电视剧里时,我对这些几乎一无所知。我就这样错过了通过电视剧接受宝贵的爱国主义教育、正确的恋爱观教育以及八荣八耻道德观教育的机会。
上大学以后住宿舍,听电视都不可能了。我的电视时代就这样中断了,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一断就是八年。期间电视上再发生了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只是每年寒暑假回去,隐约看到刘培、张国立、徐帆等人不停地在电视上晃。噢,对了,还有“小燕子”风暴。一群疯疯癫癫的男男女女穿着古装在电视上或发嗲或咆哮,对于当时已经暗暗自诩文化精英的我,真是风乍起,吹皱一身鸡皮疙瘩。要是不小心看到武打剧里一个高人一掌把一座大山给劈了个窟窿,我就接近崩溃了。什么呀,不就是个“武林至尊”地位吗,这么多年了,这么多电视剧了,这么多演员了,还没分出高下啊。别打了,都热兵器时代了,各个门派提高一下研发经费好不好。再说这些长衣飘飘的美男美女整天在山水田野——也就是江湖上——马不停蹄地奔跑,到处搞串联,不用上班啊,不用交税啊,福利国家啊。
等到2000年末,在一个纽约的小公寓里再打开电视时,我悲哀地发现,我已经不爱看电视了。外国的电视剧和中国的一样不好看。美剧分为午间的和晚间的两类。午间的就是美式琼瑶剧——总有一个男青年的爸爸不是他亲爸爸,总有一个女青年在不该怀孕的时候怀孕了,总有一个好人听信了坏人的谗言,总有一个坏人最后变成好人。晚间的电视剧就是美式武打剧——破案。每个城市,纽约,芝加哥,迈阿密,洛杉矶,都有自己的破案系列,每次节目都以发现一具尸体开始,以人民警察光荣破案终。当然了,美式破案剧比中式武打剧还是稍微人道一点:基本上没有考验神经的“嚎啕”片段,而中国的电视剧,无论武打剧家庭剧破案剧历史剧,都有阵发性嚎啕防不胜防地出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大珠小珠落玉盘。不过,美剧在这方面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了。美式破案据里,基本上人人都胸有成竹,面无表情,语气冰冷,那些办案人员,人人都似乎见识过大世面,看到一具惨死的尸体,就象看到一块石头一样无动于衷。我就不信了,死成那样还面无表情?头给锯下来还给劈成了两半。装得很辛苦吧。
让我恢复对电视爱好的,是发现了各类情景喜剧和脱口秀。好看的情景喜剧包括(排名分先后):Seinfeld;That 70s Show;
Will and Grace;Everybody Loves Raymond;Simpsons;Two and
Half Man…排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最流行的 Friends。有一个据说很好看的动画情景喜剧叫 South Park,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怎么看到电视上演。最好看的脱口秀是 Jay Leno和 Connar O’Brien。还有几个据说很有名的脱口秀比如 StephenColbert之类,但是他们的政治观点太左了,我这个反动派实在看不下去。老是抓着布什不放,既没有新意,又安全无比,柿子专找软的捏,太没劲了,有本事你骂奥巴马试试看!
我之所以喜爱情景喜剧和脱口秀,是因为其中的对话特别聪明,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地聪明,那小机智小幽默,那线路,那速度,那弧旋,那扣杀,比乒乓球冠军决赛还好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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