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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清·梦缘-第13部分

小说: 清·梦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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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激地看向他,他实在是个聪明人,能猜中别人的心思。这簪子,我确实是想收着的。这是这三天留给我的一个纪念。
  摩娑着依旧光滑的表面以及尖锐的断面,忽然感觉自己又回到了昨天晚上,回到了那个黑黑的房间,又闻到了那刺鼻的药味和淡淡的血腥……
  是了,还有个人呢?
  连忙问十三爷:“四爷呢?他怎样了?”
  “他没事,就是身上伤太多,御医已经看过了,没大碍,你放心吧。”十三爷答道。
  “那就好!”朝他一笑,忽然脑中又一个闪念,我又急急问道:“元寿呢?元寿没事吧?”
  心棠得意地一笑:“没事,小家伙活泼着呢。感谢我吧,帮你照看地好着呢。”
  正要道谢,却见心棠又调皮一笑:“你不知道,我们家灵灵可喜欢元寿了,她自个弟弟弘暾也没这么喜欢过,成天跟在元寿身边,一个劲地叫弟弟。我看等你好了要回府的时候,她八成也得哭着要跟过去呢。倒不如你就在这府里多住上几天,咱姐妹俩也好亲近亲近。”
  灵灵?是她的孩子吗?住这里?也好啊。其实在哪也都差不了多少。
  于是点头应下了。
  到如今,我已在十三爷府上住了半个月了。
  还是只住着我、团团、方方和圆圆四个人,却比我那小院热闹多了,因为每日心棠都会带着灵灵来玩。
  灵灵长的粉嘟嘟的,遗传了心棠那对酒窝,特别讨人喜欢。她真的很喜欢团团,整日整日地守着他,也不做什么,就那么静静地看着,那姿态好似农夫守着稻子成熟,每每看在我眼里都只觉好笑。
  心棠则是总爱拉着我的手,讲好多的笑话,可每次都是我还没笑她就自己先笑了。她实在是个聪敏机灵的姑娘,真是怎么也看不出已经做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而且还即将有第三个……
  十三偶尔也来,然后就和心棠斗嘴玩儿,每次都是心棠赢,他则是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她。我知道其实是他让着她的,故意挑起战争又故意输了给她,只是为了让她开心。他们实在很相爱,也很相配。
  团团一直被照顾地很好,从我被虏走那晚十三爷就从四爷府接了方方圆圆过来,熟悉的人照料地总是好些的。对这一点我是很感激的,团团可谓是在这里最深的牵挂,十三实在是个细心的好人。
  有时候也会想起四爷和十四爷,想知道他们的伤都养得怎么样了,不过我还是没有问。也许是觉得我问不问都一个样,总之我是知道他们一定会好起来的。
  无意识的捏捏手中的帕子,现在我用的是另一条,上面绣着的是上次去崇福寺路上看到的雪松,圆圆的手艺实在很好,这几株雪松也都一样憨得可爱。
  忽然听见有人喊我,转过身看去,原来是十三爷。
  “外面这么冷,你在这做什么?当心身子。”十三爷走近前问道。
  这几日摸透了他的脾气,也不行礼,直接答道:“透气。”
  十三爷笑笑,似乎是预料到了我的回答,然后学着我也靠起栏杆来。
  靠了一会,我问他:“那天那些刺客后来都怎样了?”
  十三爷说:“有几个逃了,其他都死了。”
  这是想象得到的,接着问:“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天地会里有我们安插的人,那些饭桶,花了三天才查到把你们关在哪,我实在到地太晚,害你和四哥吃了这许多苦。”他语气里有着深深的懊恼和歉疚。
  “不晚,你来的刚刚好。”我看着他认真地说。是真的不晚,他来了,这已很好。
  回我明了一笑,他是懂我的意思的。
  “有个叫吴子青的,是逃了还是死了?”对于他,我还是想知道结局的。
  “没听说过这么个人啊,什么样子?”
  难道是化名?“三十不到,样貌清秀,像个书生,左手手背上有一颗小痣。”
  “应该是逃了吧,报上来的尸首里好像没这么个人。”十三爷皱皱眉头。
  我没再问问题,继续看着冰面发呆。
  沉默了一会,十三爷开口了:“四哥这次受这么重的伤,若不是你,真不知会怎样。”
  “四爷是吉人自有天命,和我没什么关系的。”我语气淡淡,我是真的觉得和我没什么干系,我相信他完全有能力自救。就像那三天,他一直是奉行了“拖”字决,他知道在天地会里会有朝廷的奸细,所以他只是努力地拖延时间,等十三爷去救他。这也是我才想明白的。
  他总是事先都算好了的,就像刺杀那个守卫。不由地又摸上了那个锦囊。
  十三爷看看我,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而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寒风吹来,我忽然有些厌倦起这肃杀的冬,厌倦这惨白的冰雪世界,想念起春的五彩,夏的深绿以及秋的金黄……
  忽然又想到曾经非常喜欢的小鱼儿,想起他身上那一百多道伤疤,每一道伤疤都有着它的故事……
  悄悄抚上脖颈,吴子青给我上的药实在是好药,好的很快,现在只留下很浅的两道粉痕。
  只是我心里的伤呢?那样温柔地陪我下棋、陪我吃饭、给我上药、给我簪发、给我穿衣的一个人,到最后却是要利用我……
  那套汉服连同披风已经洗净收好,有机会我还会再穿汉服,却是再也不会穿上这一套的了……
  我自顾自地想着心事,十三爷也一直陪着沉默着。只是不知道他在想的是什么呢?该是朝堂上的事吧?男人,想的多是那些个大事,不是吗?
  站了好久,脚都僵了。我扯扯他的袖子:“我们回去吧。”
  他直起身来:“好。”
  并肩行了一会,我对他说:“你安排下,三日后我便带着元寿回府了。”
  又走了几步,他才回话:“好。”
  他是个聪明人,我也不笨,我们之间有许多话没有必要说地太明白。一如我不会问他为什么没有将我与四爷一并送回四爷府,因为我知道在这边我能有更好的照顾;一如今日他突然和我提起四爷,却又并没有建议我回府,我也能懂得他的考虑,我到底是四爷府上的人,陡然被虏走,后来又在外面住了这么久,怎么着也得回去报个平安不是?说是一家人,实际上还是有人是主子有人是下人的,就算自家人不说什么,也难保别人怎么说。
  二月初三这日上午,四爷府上有马车来接,我抱着团团带着方方圆圆回去了。
  走的时候,灵灵哭地跟个泪人儿似的,拽着我的衣角,不让走,后来还是十三把他给拉开了……
  送我上车的时候,十三对我说:“得空再过来住住,那院子我给你留着。”心棠则在一旁死命地点头。
  这一家人……暗叹一口气,着实羡慕这样的幸福。

  出府

  回到去,首先去见了嫡福晋。
  她看了我好一会,才开口:“回来就好。你那院我已经叫绿荷带人打扫了下,看过四爷就住回去吧。”
  抱着团团弯腰:“是。”
  四爷显然伤还没养好,面色还是青白的,不过精神气倒是好的,我去的时候正靠在床头看书。
  见我来,他也没将书放下,仍然慢条斯理地读着。
  我抱着团团在一旁无事可做,便又神游起来。
  这是我上次下雪来过的那个院子,进门就看到那株红梅,已经完全盛开了,肆意展开的花瓣围绕着点点黄色花蕊,空气浮动,枝叶摇曳,那娇艳的花瓣好似成了有着大大裙摆的公主裙,而那细嫩的蕊心则成了贵族女子纤盈的腰肢,让人仿佛看见一场华丽的“圆舞”(古代欧洲宫廷盛行的一种舞蹈)……而那沁人心脾的梅香则更加撩人。
  现在呆的这间屋子也不同于上次,那间是书房,这间是卧室。布置地极为简单,一个衣柜,一个床头柜和一张床。甚至连我坐着的这张椅子也该是暂时放在这的,因为看着颜色格调不一致。这些日子来看望他的人应该不少吧,不然这张椅子不会一进来就见到,而会是临时搬来,只是都有些什么人呢?该都是些趁机讨好的人吧?有些权势的人总会有许多人凑近前来,阿谀逢迎,溜须拍马,再找些机会送了钱财事物,这些由古至今从不曾变过,不是么?
  恍惚间听见有人说话:“这一次,你做的很好。”
  回过神来,看见他已经放下书本,端起一杯茶,却没喝,只捏着盖子在杯口划着圈子。我谨慎地答道:“此次得以全身而返,皆是仰托四爷洪福,故琴儿不敢贪功。”
  他没接话,依旧划着圈子,待又划了几圈,啜饮一口,才又开口:“我说你有功就是有功,说吧,想我赏你点什么?”
  要赏我?赏我点什么呢?好像没什么需要的啊……想了好一会,我才忐忑地说:“若四爷真要赏琴儿,请准许琴儿出去走走。”
  我是真想出去走走,这半年来我看的基本都是四角的天空,只崇福寺一次看到了广阔的天。虽然我是能耐着性子带在屋子里的人,可是不代表我不想出去走走,就像在现代时,总窝在那小套房里,隔个三五天我也会下楼走走。而其他,吃的住的穿的,我都有了,也真没什么需要的。
  他似是没有猜到我的答案,微微皱起了眉。也许他想着一个女人会要的无非是丈夫的恩宠,名分又或是首饰,顶多就是要求回家省亲。然而我并不是此间女子,若是是真正的琴儿,也许这回我也是要回家看爸妈的,只是对于我,最怕的也许就是见她爸妈了,当然不会要了。
  他会答应吗?我心里没底。
  “好吧,这个要求爷准了。不过得过些时日,等爷身体好了,才能带你出去走走。”他同意了。
  其实我是想要一个人随意逛的,只是做人不能得寸进尺,不然以后可就不好再提要求了。于是点头称谢:“谢四爷恩典。”
  “好了,你先下去吧,到时我会提前知会你一声的。”他补充道。
  我抱着团团退下,回到熟悉的小院,心中隐隐期待着那天的到来。
  这一等竟是一个月。
  从没发觉一个月其实也可以很长,原来有了期待,时间便真的好像过地慢起来了。难怪会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难怪会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这月里,我常常郁闷地想将御医的上下三代都骂个遍,然而始终都没有骂,不是因为我不会说粗话,只是因为知道其实不是他们的错,中药始终没有西药见效快,大夫也是无奈,只能一个劲地告诫病人“要养”。
  不过这养看来也确实是有效的,至少当我再见到四爷时,他已经生龙活虎地完全看不出曾经受过那样的重伤。
  阳春三月,草长鹰飞。
  感受着呼呼从耳边刮过的还很有些凉意的风,我开心地直想大叫。
  只是“出去走走”,却不料他将我带到这郊外骑马。或许是他在床上窝了一个半月也想出来活动活动筋骨吧?我很小人地想着。
  “开心吗?”耳边传来低沉蛊惑的磁性嗓音。
  小小的不自然,扭扭身子,“嗯,很开心。”天见可怜啊,实在是因为我不会骑马,才无奈地和某人共骑一骥,自我安慰,就当坐摩托车,不过就是坐油箱罢了。
  “想不想更开心?”那嗓音又再响起。
  “好啊!”我眼睛都亮了。
  “那抓紧了啊。”陡然间风声变大,夹杂着爽朗的大笑声。
  剧烈的颠簸过后,我们下了马,挨着肩席地而坐。
  辽阔的天空,宽广的草场,远远的一线处,有着蔚蓝和碧绿的交汇。
  景色真的很美。
  随手采下身旁一朵小花。这花和这草一样,我叫不出名字。
  见多了中外驰名的各种精致花卉,这小花实在算不上漂亮,纯白的五片小花瓣旋转排列着,轻轻一碰,就掉下一两片来,捏起一片,与手接触到的地方瞬间变地透明。凑近闻闻,也没有任何香味。
  这小花看来好似毫无特别之处,然而认真看去,每一根小草里都伸出了一根细细的花茎,撑着一个小小的花盘。
  无边的绿上满是星星点点的白,一阵风吹过,成千上万的小草伏下了身子,成千上万的小花也弯下了腰,连绵翻滚,像一波波的海浪袭来。
  我完全陶醉了,干脆躺下身,闭着双眼,尽情感受着这温暖的春日阳光,呼吸着这清新的青草味道。
  身旁那人也随我躺了下来,有淡淡檀香渗入鼻息,还好很淡并不冲突。
  感觉到身上热度的消逝,张开眼,原来已是傍晚了。是了,四爷下朝后回府接我出来,算算时间,是差不多了。
  该回去了吧?却舍不得。
  太阳已褪去炽热,温热地染红了半边天空,落日的余晖撒下,大地像覆上了一层闪亮却不刺眼的金色,青草尖上也抖动着金色的光芒,一晃一晃的。
  转过脸看身边那人,却见他也在出神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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