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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重生之换个新活法 作者:季殊央-第12部分

小说: 重生之换个新活法 作者:季殊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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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黎言特想很有节操的昂着头说一句贫者不受嗟来之食,但是一想到自己那个冷冰冰的小屋……话却怎么都说不出来了。他这个时候在里面住着都觉得冷,已经盖了两床被子了,再过一个月估计仨被子都不够盖的。要是有暖气的话……
  “你就做个饭,家务都不用你干,有钟点工。一个月给你……”方筝学乖了,没敢自己做决定,扭过头征询意见的看着季衡之。
  季衡之拿起纸巾擦了嘴,淡淡的报了一个数字。
  QAQ万恶的有钱人!
  “成交!”寒假辛苦一个月,下学期放松大半年啊!
  看着夏黎言那两眼放光的表情方筝就想乐,心情好之余又赶紧看了看季衡之,并未从那张脸上发现任何不悦的情绪之后,他才放宽心。直觉告诉他,自家少爷其实还挺喜欢这个小孩儿的。
  “我是一只企鹅,南极来的企鹅,穿着燕尾服的企鹅,不会飞的企鹅……”
  方筝的手机铃声一响,夏黎言的表情立刻变成了……#真没看出来,方筝的品味还挺独特!
  听见这个铃声,方筝的脸色变了一下,犹豫几秒,还是接了。但是口气,和刚刚相比,冷淡了不止一个档次。
  “喂,怎么了……有事你就说,管我干嘛……成,知道了,我现在就过去搬!”
  “放心,一定不耽误你的好事儿!”
  方筝的表情阴沉的可以滴出水来,语气却是跟表情一点也不相符的冷淡。
  ……赌一块钱,肯定跟他暗恋那位有关。
  挂了电话之后,方筝扯扯嘴角,“季少,麻烦你送小夏回去了。我去肖朗那儿拿东西,得先走。”
  季衡之点点头,什么也没说。
  方筝把车钥匙放桌上,起身要走,夏黎言伸手拉住他胳膊,另一只手指指脸颊:“笑的太僵硬了。”
  “……谢谢提醒。”
  或许是心理原因,夏黎言觉得方筝这一刻的背影在特别萧瑟,冷冷清清的,让人看的难受。
  这个世界上,要找一个能够携手共度一生的人,怎么就这么难呢。夏黎言忽然就伤感起来,他也没什么吃东西的心情了。
  季衡之也放下筷子,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却没有要起身的意思。
  夏黎言头皮发麻,他完全不知道怎么跟季衡之单独相处,勉强开口道:“那个,季……季……”苏莱当时怎么让他怎么叫来着,夏黎言很悲哀的发现自己想不起来了。
  季衡之瞥他一眼,漠然道:“我记得我告诉过你我的名字吧。”
  ……他哪敢那么叫啊!不过既然季衡之发话了,他也就硬着头皮叫了,“季衡之,我吃好了,先、先走了……”
  季衡之终于拿起钥匙,站起身:“走吧。”
  “不用送我了,我正好走着消化一下……”
  “谁说要送你?”
  “啊……?”夏黎言有点晕,想了想,对方好像还真没说要送他。
  季衡之脚步一顿,回头,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淡淡吐出两个字:“搬家。”

  16、临近期末 。。。
  
  搬家,比想象中容易的多。他并没有太多的行李,全部家当,只用了一个大一点的纸箱子就装收完毕。里面有他的书、他的衣服、他的证件,和他的钱。轻装简行,一副随时可以上路的样子。
  事实上夏黎言觉得自己更像是这里的寄居者,只是暂住而已,永远产生不了归属感。但是在锁上那个小小的一室一厅的门时,他的心在一瞬间变的极为空荡,那种感觉奇妙的无法言语,像一根细线扯在心脏上,极轻微的酸楚和痛意,就像是,和过去的某种联系随着一声“咔哒”的锁门声,也被斩断,锁在门内。
  从此,和他再无瓜葛。
  季衡之家很大,离学校并不远,是这一两年才开发出来的新楼盘。充满现代气息和潮流元素,很受大多数年轻一代的青睐。只不过夏黎言心里却更偏爱韵致典雅的设计风格,他理想的房子类型是别墅,围着白色的栏杆,前院铺满草坪,后院种上葡萄架子和蔷薇,放上大大的藤椅,屋子内部的楼梯一律安上花纹繁复的扶手,一楼是客厅,挂一面大大的电视墙,2楼是卧室,露天阳台安装上大大的落地窗,外面摆着厚重的木质桌椅,三楼是健身房,放上他喜欢的跑步机和台球桌。
  这个房子里,住着他和他的爱人。然后可以称之为,家。
  只可惜他这个念头跟周维提过几次,对方却觉得麻烦,只说简单实用的公寓就很好,完全不用大费周章。也因此,他的梦想一点也没来得及的实现,只能一直停留在梦境里。
  抒发感慨的直接结果就是,下午上班迟到了……
  “怎么来这么晚啊?”徐晋一边帮他递要换的工作服,一边问道。
  “嗯,有点事情耽误了一下。”夏黎言没打算跟他说自己搬家的事情,要不然以徐晋的性格,指不定又想到哪儿去了。
  ……虽然,和季衡之“同居”这件事情,他到现在也还没缓过神来,只觉得恍恍惚惚,好似做梦。
  “好好干吧,这周做完以后就不用来了。”徐晋拍拍他的肩膀。
  “咦?”扣好马甲的扣子,夏黎言疑惑的抬头,“不是说到期末么?”
  “我舅舅说不能耽误咱们考试~而且他们差不多也该招假期工了,让咱们都回去好好复习去。”
  这样么,也好,虽然他不怎么担心成绩,但是考试前总得养足精神,这昼伏夜出的,影响发挥。
  徐晋又凑过来,话题已经跳到了考试上:“哎,黎言,你怎么成绩那么好啊,平时都是怎么学的?”
  这个问题……夏黎言还真没法回答他,他的硬件设施本来就比别人好,况且心理年龄又大,比一般同学理解的梗快,重点抓的也准,基本上只要上课听老师讲一讲,他就能举一反三,只是这话说出来肯定没人信……
  他还在犹豫,徐晋就又说话了,“你是不是会猜题啊?要不然也不能每次准确率都那么高,有什么秘籍?教教我呗?”
  夏黎言微笑:“猜题我没办法教你,因为我也不会,不过你有兴趣的话,这段时间可以跟我一起复习,自己体验一下。”
  “成!就这么定了!要是我能进前三名一定请你吃饭!”徐晋高兴的眼睛都弯成一条线了。
  夏黎言想了想,徐晋平时都在前十,还蛮稳定,前三的话……冲一冲不是没可能。更何况他帮自己了不少忙,自己就当是报恩了。
  既然是最后一个夜班,夏黎言自然就打了十二分的精神劲儿去应付。
  跟他们平时一起干活处的还不错的老员工知道后,还都挺舍不得,这几个孩子手脚勤快,性格也好,又不会仗着跟老板有关系就摆架子欺负人,多招人疼啊……这么一想,纷纷嚷嚷着让他们下学期开学之后还过来帮忙,说了好一会儿话,又磨磨蹭蹭的互相留了电话号码之后,这才各自散开,该干嘛干嘛去。
  夏黎言心情好,随手拿起一个苹果,“徐晋,等着,我给你削苹果吃啊。”
  徐晋一言不发的把头扭到一边不搭理他。
  “……”夏黎言把苹果放回去,也转到跟他同一边,问道:“怎么了这是?谁招惹你了?”这孩子从刚才开始就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别扭半天,看夏黎言还算真诚的小眼神儿,徐晋总算开口了:“你有手机我都没告诉我,号码也不跟我说……”
  说白了,这破孩子就是觉得自己没受到应有的重视,有手机这种“重大事情”竟然都没告诉他,太不够意思了。
  夏黎言是谁啊,娱乐圈里练出来的个个都是人精,徐晋眼珠一转就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当下就明了徐晋的想法了,他有点想笑,这平时装的跟个小大人似的,说到底还是小孩子心性,敏感又天真,多可爱。眼瞅着徐晋的脸越拉越长,夏黎言干咳一声,赶紧跟他解释:“你这可是冤枉我了,这不咱们平时都在一起么,我觉得用不上,就没说。班长大人千万明鉴,别错冤了好人啊。”
  徐晋被他这一声班长大人给叫乐了,而且夏黎言说的话也中听,心底下的郁闷之情当即散了一半,不过还是假装板着一张脸吓唬他:“真的不是故意不告诉我?”
  ……孩子你想多了,哥真的只是忘了而已……咳,这话当然不能说,夏黎言只得再接再厉:“哪儿能啊,我就跟你关系好点,故意不告诉你的话我还能告诉谁去?”
  “这还差不多……”带着点小傲娇的语气,心里却被哄的挺高兴,徐晋这才抢过对方的手机,把自己的号码存上去,刚想说点什么反过去安慰一下对方,顺便彰显一下自己的大度,工作间的门就被推开了,有人探头进来。
  “小夏,你朋友找你,1302包间,经理让你赶紧过去。”
  ……
  在KTV这种地方,能找他的也就那一个人。

   17、一醉方休 。。。

  除了方筝那厮还能有谁?
  偌大的总统包里就方筝一个人,音乐声震耳欲聋,啤酒洋酒摆了满桌子……“来,小夏同学,过来陪哥哥喝,今儿高兴,咱们不醉不归啊。”方筝笑的跟花儿似的,直接拿着话筒跟他吆喝。
  夏黎言走过去,在离他不太远的地方坐下,顺便数了数桌子上的空酒瓶,从这个数量来看,他已经喝了不少了。
  这得多高兴才这么往死了灌自己啊……夏黎言暗自咋舌。
  “庆祝我彻底单身,哈哈哈……”方筝拿着酒瓶子对他举了一下,然后直接对瓶吹。
  “咕嘟咕嘟”……一瓶喝干之后,潇洒的拿起另一瓶,一点不带犹豫的继续往嘴里灌。
  “你也喝啊,别光看,多没劲。”方筝眼角眉梢都是笑意,眼睛里亮闪闪的,声音也特别轻快。
  夏黎言默默倒了一杯啤酒,跟方筝碰了一下,慢慢喝掉。
  酒一喝的多,本来就没个正形儿的方筝更是开始变本加厉的胡言乱语起来,“小夏同学,你不是没伴儿么,正好跟哥哥凑一对怎么样?其实我特别中意你,瞧瞧这这小模样生的多好啊,性格也对我胃口,怎么样,考虑考虑?”
  夏黎言懒得搭理他,淡定的拿着叉子吃水果,胃里没东西垫着喝酒得难受死。
  “说好了是来庆祝的你默不作声可不行,来,要不唱一个助助兴也成啊。”方筝把话筒递过来。
  屏幕上正放着一个少女组合欢快的口水歌,夏黎言听着都觉得是折磨耳朵,更别说唱了,他把话筒接过来放到一边,然后又递给方筝一个酒瓶子。
  狗屁来庆祝的,他这情况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是来发泄的,什么庆祝恢复单身,估计说成彻底失恋更靠谱一点……虽然心里跟明镜似的,夏黎言也没揭穿方筝,只是一句话也不说的陪着他喝,虽说上一次在酒吧就知道方筝跟他那个暗恋的人的事儿,但是那会儿方筝可没跟今天这样,笑的失魂落魄的。
  这次一定严重的多,说不定还真是彻底决裂……
  夏黎言猜的没错,方筝和肖朗算是彻底完蛋了。
  中午那会儿方筝接的就是肖朗的电话,肖朗说明天他的小男友就要搬过来了,让方筝赶紧去把他的东西都拿走,别让人家小宝贝看见了误会。
  那其实是一间并不怎么样的房子,肖朗不喜欢每次都跑酒店,于是把方筝带到那里做,一来二去次数多了方筝索性把自己常用的东西都放过去,算是两人的一个小据点。方筝其实还蛮喜欢那里的,在他眼里,那个地方算是肖朗和他的“家”,虽然这种想法只是一厢情愿,但是方筝还是费尽心思的按着肖朗的喜好布置那里,时不时的添置点东西,日积月累下来,竟然也颇有几分温馨的两口之家的味道。
  方筝没想到肖朗会把新欢带去那里,因为那个房子的条件并不怎么样,位置不好也不够大。唯一的优点,大抵是周边风景还算不错。
  他赶到时,那个屋子已经面目全非。
  他精心布置的家具和装饰品被肖朗悉数撤下,凌乱的堆在门口的垃圾箱里。
  那一刻,方筝暴怒的揪着肖朗的领子质问他为什么非得是这里不可,以肖朗对那人的上心程度,打造个金屋他也是舍得的,为什么偏偏,是他藏着最后的念想的地方?
  因为秦阳喜欢僻静一点的地方。肖朗这么回答他。
  肖朗对他还能有多残忍?就算没有喜欢和爱,从小到大的情分,他也一点都不顾及吗?肖朗是医生,对每个人都和颜悦色尽心尽责的照看,唯独对他,一点疼惜都没有,每一刀,都往心头扎,刀刀见血,毫不留情。
  看着那堆了两个垃圾桶的抱枕、玩偶、相框、挂钟、甚至还有台灯,方筝头一次感觉到了心血被狠狠践踏的滋味,而且那个人,是他爱了十四年的人,是他分分秒秒捧在心尖上的人。
  可是就是那个人,用比利剑还伤人的话,一字一字的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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