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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摇滚青春-第29部分

小说: 摇滚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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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妹妹,摇滚演出就是这样子的,第一次可能不习惯,但时间长了你一定会喜欢这种宣泄的方式的!你看看我,不照样是这样子!”说罢,王紫潆抬起胳膊,展示出上面的多处瘀青。

“算了吧,我宁愿用另外一种方式舒缓压力,而不是在这里玩命。”冉佳楠并不领情,噘着小嘴仿佛快要哭了出来。待这阵不愉快过去后,冉家楠看看表说:“太晚了,我要回家了,一会你去和周健翔说一声,他为了这次音乐节也没少忙碌,就让他痛快地玩一会儿吧。”

王紫潆左右看不到秦暮楚的身影,心想这小子肯定也在里面撒欢呢,索性决定和冉佳楠一起回家。临走前,王紫潆不忘了和余冠南等人告别,还告诉余冠南如果一会秦暮楚和周健翔出来后,就和他们说我们先回家了,叫他俩甭担心。

余冠南点了点头,随后,两个花容月貌但疲惫不堪的少女携手前往公交车站。

第一天的演出结束了,本地来的观众带着疲惫的幸福感离去,而外地乐队和外地来的歌迷直接杀奔“悦来宾馆”。

余冠南今天的生意不错,手里的存货卖掉了一半,他把剩下的货暂时寄存在酒吧里,准备第二天继续贩卖。同其它人一样,余冠南和他的伙伴选择了到“悦来宾馆”住宿。而秦暮楚和周健翔也不打算回家了,就留在宾馆,这样大家在一起也热闹一些。

演出结束并不代表狂欢可以结束,除了少数体力不支的人紧闭房门呼呼大睡外,大多数人选择了在宾馆的三层继续喝酒谈天,期间穿插着几个拿着箱琴的歌手做即兴演唱。(由于宾馆三层以前是赌场,所以没有被分成一间间小客房,而是一个宽敞的大厅。)

此时,秦暮楚正在与谷戈拼酒,虽然秦暮楚还是个少年,但酒量很是令人吃惊,把谷戈灌得说都不会话了。胡朋也在狂欢的人群中,只不过他只身一人喝着酒,除了偶尔和身旁的人打招呼,几乎一言不发。

秦暮楚端着酒瓶凑上去问:“胡朋大哥,你们乐队的其他成员呢?”

胡朋说:“他们恐怕要明天才能过来,因为他们有些人还是另一个乐队的成员,武汉今晚有一场演出,他们要去赶场。”

秦暮楚点点头,继而和胡朋谈天说地,二人聊了很多关于音乐与人生的话题,彼此都很尽兴。秦暮楚也知道了“TNND”乐队这个名字的含义,原来是一个骂街的词。

大家其乐融融地团坐在大厅的地板上,不知在谁的提议下,大家一起唱起了熟悉的歌曲。随着节奏,人们互相勾肩搭臂轻轻摇摆着身体,显得如此的欢乐祥和。此时,秦暮楚体会到“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句话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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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很快就来了,大家收拾好随身物品再一次奔向“紫禁城”酒吧——那个令人快乐的摇滚战场!

由于第一天的演出非常成功,不知道谁引来了一家媒体的采访——当然不是什么很知名的媒体,只是一家小网站。康百年不善言辞,所以把秦暮楚推出去应付采访,秦暮楚认为这是一次宣传自己的机会,于是欣然接受了采访的邀请。

记者是一位年龄不大的女孩,戴着眼镜,长得很一般,只见她从书包里取出一个小巧的采访机,放在二人中间,开始了采访。

记者:“你好,我是XX晚报的记者,请问你为什么要举办这样一个音乐节?”

秦暮楚:“这次音乐节是我和一个朋友聊天时萌生的一个想法。在荆州,做摇滚演出的酒吧就我知道的仅有‘紫禁城’酒吧一家,而专门的摇滚音乐节在荆州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就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记者:“好大的口气!听说你除了作为这次音乐节的策划外,还是一支乐队的主唱,能否介绍一下你们这支乐队?”

秦暮楚:“当然可以,我们的乐队名为‘打口带’,刚刚成立几个月,由我、贝斯手Vicky、鼓手周健翔组成,风格以‘New Sclool Punk’为主。目前乐队处于襁褓状态,缺乏演出的经验。”

记者:“‘打口带’乐队?很独特的名字,能介绍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吗?”

秦暮楚:“我们主要是想通过这个名字来诠释我们的青春是双面性的,既有甜蜜也有苦涩,而且是带缺陷的,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可能十全十美。”

记者:“说得不错。作为一个摇滚新锐,请问你的理想是什么?”

秦暮楚:“新锐谈不上,不过理想还是有的,就我个人而言,我希望自己在摇滚乐方面做出的成绩能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就整个摇滚乐市场而言,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关注摇滚、喜爱摇滚、参与摇滚,让摇滚乐的理念和思想传播到每一个人的心中,让摇滚乐不再被人们视为洪水猛兽!”

记者:“好宏伟的理想!有人说摇滚乐就是反政府、反传统,那么你是怎样理解摇滚乐的?”

秦暮楚:“摇滚乐作为一种娱乐的方式,首先就是让人们感到娱乐,感到开心,感到自由。其次,摇滚乐确实需要表达一些什么,但表达出的这些东西都是美好的、善良的。其实摇滚乐并不是反政府或者反传统道德观念,而是反对不平等的制度和抨击这个社会的丑恶,比如战争、破坏自然环境、过度开采能源、压榨劳动者等等。”

记者:“请问这次音乐节作为主办方能够得到什么收益?”

秦暮楚:“实话实说,筹办这次音乐节耗费了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主要感谢‘紫禁城’酒吧的老板康百年的大力支持,没有他提供场地和设备这一切都无从谈起。要说收益,我想这次音乐节我们不会有太多的盈利,甚至做好了亏损的打算。”

记者:“如果这次音乐节你们没有赚到钱,甚至赔得很多的话,那么你们会不会继续做第二届、第三届‘荆州摇滚音乐节’?”

秦暮楚:“我想应该会的,首先音乐节并不是以赚钱为目的,而是为喜爱摇滚乐的人提供一个聚会的场所、一个交流的平台。无论这次音乐节盈利还是亏损,类似的活动会继续筹办下去,包括平日和周末的专场演出或者拼盘演出。其次,我们有信心繁荣荆州的摇滚市场,并从中分一杯羹。”

记者:“最后感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这次音乐节圆满成功,也祝愿你们乐队能够更好地发展下去。”

秦暮楚:“谢谢!”

第047章 摇滚狂欢(五)

虽然是第一次接受采访,但秦暮楚并没有因此而紧张,反而平静地出乎了人们的意料。就在采访的时候,秦暮楚的身边聚集了不少好奇的观众和乐手,他们在羡慕秦暮楚的同时,更多的是对这个孩子有着与他年龄不符的睿智而产生嫉妒。

采访完毕后,秦暮楚起身和这位记者握了握手,记者拿出照相机对着秦暮楚拍了几张照片,又到酒吧内部拍了些照片,走了。

秦暮楚并没有意识到这次采访有什么特殊之处,因为在他的脑海里早就想好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以及答案,他知道,自己早晚都会面对记者,被人关注只不过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次日的演出与第一天大同小异,没有什么新的亮点,大家都在期待着“打口带乐队”的压轴表演,因为大多数乐手和观众都没有领略过“打口带”乐队的现场魅力。

秦暮楚心知肚明,自己乐队的水平远远比不上其他的乐队,只不过是因为这次音乐节筹办方的身份才引起瞩目。他暗想:今晚的演出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失误,那样会令自己、酒吧以及乐队的形象大打折扣。

看着舞台上卖力表演的乐队,秦暮楚感触颇深:世界上有无数支摇滚乐队,他们有的受人瞩目、活跃在全世界的演出市场;有的闻所未闻,昙花一现,甚至没有一首属于自己的作品。每天都有新的乐队诞生,也同样有老的乐队解散,在摇滚乐这个大殿堂里,大多数人只是匆匆的过客,只有少数人可以做到永远长青。而自己,就要做一棵摇滚常青树,将摇滚进行到底!

夜色很快就沉了下来,周健翔为此次演出特地染了头发,王紫潆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还是弄了招牌性的刺猬头,只不过脸上多了一张摇滚贴纸——用来挡住她脸上那道令人伤心的疤痕。

与二人相比,秦暮楚没有过多地在外形上下功夫,而是把经历投入到如何演绎好每一首曲目以及和观众的交流上面。

台下的观众耐不住寂寞,自发地喊着乐队的名字,秦暮楚一面调音一面与近处的观众调侃着什么,很是开心。

突然,秦暮楚高高跳起,腾空弹出一声音符,演出开始了!

尽管台下的观众玩了一天有些疲惫了,但还是配合地掀起了最后的“Pogo”,随着人们的呐喊声,随着几个男青年送给王紫潆的口哨声,随着几个愤青的粗口,秦暮楚等人完美地演绎了六首歌曲。

台下的观众非常兴奋,而秦暮楚也非常激动,他一口气喝完一瓶啤酒,并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拿起麦克风对着台下的观众气喘吁吁地诉说着此时内心最真挚的感受:

“青春是一场残缺的梦,但梦中的我们要尽量让它完美!世界是一个无形的牢笼,但它束缚的只是我们的身体,而不是我们渴望自由的心!我们执着,我们倔强,我们顽固到底亦或是假装坚强;我们有野心,我们有冲动,我们会坚定不移意地走在这条充满荆棘的路上!纵然满身伤痕,纵然风雨侵蚀,纵然身心疲惫并且无人左右,只要我们还持有一颗年轻而富有激情的心态,就没有人可以磨灭我们的意志!只要我们的血液还在沸腾,我们的目光仍然犀利,那么,就没有人可以摧毁我们的身体!摇滚乐!摇滚乐不是万能药,但它至少能让你永远年轻,永远快乐,永远热泪盈眶……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躁动吧,给今天的演出赋予一个完美的结局!!!”

看着台下一张张兴奋的笑脸,听着台下一阵阵热烈的欢呼声,秦暮楚的眼睛不禁湿润了。几个月来的经历在他的脑海里迅速掠过:从一个纯粹的摇滚乐爱好者成长为一支乐队的主唱,从一个没摸过吉他的孩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乐手,从一个一事无成的少年成长为一次小规模音乐节的筹办者……这一切的一切,让秦暮楚不禁对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也激励了他坚持下去的决心!

秦暮楚擦干了眼角的泪水,但激动的心情仍然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他拿着话筒,几乎撕裂地喊出一句:“下面是我们演出最后一首歌,《一意孤行》!go—your—own——way——”

秦暮楚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演绎玩这首歌曲的,但他依稀记得,演出完毕后他兴奋地从舞台上跳了下去,被人们高举在半空传递了许久许久,这种摇曳的感觉令秦暮楚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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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的演出气氛更加高涨,由胡朋领衔的“TNND”乐队带来了全新的风格,与秦暮楚第一次看他们演出时相比,现在乐队的风格轻松欢快了许多,加入了Ska的元素,虽然谈不上是一次多彻底的改善,但毕竟做出了大胆的尝试。一支闻所未闻的新乐队让秦暮楚眼前一亮,这支名叫“主人翁”的乐队居然是荆州本土的乐队,而且乐队的成员都是和他同龄的高中生,此次上台是乐队第一次演出,虽然缺乏经验但勇气十足,一点也不怯场。该乐队主要的风格为独立流行/摇滚(Indie Pop/Rock),曲风清新自然,虽没有重金属那样激动人心的节奏,但细细品味后另有一番味道。让秦暮楚感到眼前一亮的还有乐队的鼓手,此人不但鼓技出众而且相貌十分英俊,是一个很有潜质的鼓手。而秦暮楚对此人印象更深的是该人的名字——公冶子申。

演出结束后,秦暮楚在后台找到了正在擦汗的公冶子申,后者对秦暮楚的到来深表意外:“秦大哥,真么想到你会主动找我谈话。”

秦暮楚点点头:“咱们都是同龄人,别大哥大哥地叫,说不定我比你还小呢!”

公冶子申自信地说:“不会的,我曾经问过康老板你的年龄,你比我大一岁,所以我理应管你称之为大哥。”

“哦?”秦暮楚颇感意外:“我只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卒,值得你去如此费心?”

公冶子申摇摇头:“在旁人眼里,也许秦暮楚这三个字毫无特殊,但在我公冶子申的眼里,你就是我学习的榜样!你是荆州第一支朋克乐队,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对了,昨天你们的演出非常成功,尤其是你说的那段话,简直说道我的心坎里去了!”

“谢谢。对了,你们乐队主要的风格是什么?是独立摇滚么?”

“是独立流行/摇滚。或许我们乐队的风格比较温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是媚俗的或是缺乏激情的。不过与其相比,我个人似乎更加偏好喜欢金属乐。”

“哦?你喜欢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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