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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部分

明器-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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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骂够了没有?不语,董不语?”等到那人一通臭骂之后稍稍平静下来,宁霜才笑吟吟地问道。
这时候阳光照在那草绿色的人身上,这是个极为英武秀美的青年,一身剪裁极为合身的鹦绿紧身装衬托出他英气勃勃爆发的活力,只是现在他嘴唇上的齿痕让他张牙舞爪的形象显得有些可笑。他怒气冲冲骂了一阵子,宁霜却始终笑嘻嘻地并不生气。终于青年泄气地一摔手,在宁霜身边坐下来。
“你是我的小狼狗。”宁霜晶莹如玉的手轻抚过青年棱角分明的面庞。
“我是一条最下贱的癞皮狗!就该死在臭水沟里。”青年气乎乎地道。
“我就喜欢癞皮狗,肮脏的癞皮狗!”宁霜媚眼如丝,将湿热的嘴唇贴近青年的耳畔道。
青年不顾一切地将宁霜按倒在地上,疯狂的吻如雨点般落在她的脸上颈上。宁霜闭上了眼睛,叹息似地出了一口气,在青年要有进一步动作的时候猛然攥住了他的手,道:“不语!我有婚约的。”
青年的热情象三伏天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立刻熄灭了,他坐起身来,呸呸地吐了几口带血的唾沫道:“好,好,好!我走了。”
宁霜也不挽留他,等他站起身来才道:“帮我做件事。”
青年舔着嘴唇道:“我就知道!没有脏事你不会找我。说罢,这次是杀谁?”
宁霜慢慢站起身来,凑在青年耳边低语几句,青年听了不禁动容道:“他?我没有把握。”
宁霜嗤的一笑道:“我见过你的身手,世上还有你杀不了的人?洗月大师的弟子如此不中用么?”
青年低头看了一会儿自己的脚尖,当他重新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表情十分郑重,眼神也清澈明亮,不是先前狂热的样子了,他盯着宁霜道:“霜,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天下无敌。如果这世上还有几个人是我没把握对付的话,这个人就是其中之一。不过,为了你,我愿意做任何事情。”他停顿了一下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替你做事了,你不该先付点酬劳给我么?”
宁霜微笑道:“你要什么?金玉珠宝?名剑骏马?武功秘笈?还是美女?”
青年盯着她的目光带上了森森寒意,道:“你知道我要什么的。”
宁霜叹口气道:“这人真有这么可怕,让你都开始跟我讨价还价了?好吧,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情,就当作利息吧。我的未婚夫就是剑池唯一的亲传弟子,如果这次你能够成功,我就告诉你他的名字,只要你能在堂堂正正的决斗中杀了他,我就是你的人了。”
董不语深深地注视着宁霜,好像要将她的音容笑貌永远铭刻在心中。
忽然他一声唿哨,一匹高大雪白的骏马自天边奔腾而来,青年披上一领雪白的披风,翻身上马,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下的一人一马如同天神下凡,青年且行且歌道:“太阳宫里生长的漂亮的树木如果没有枝叶的陪衬
多么光秃
性情温顺的包金花姑娘
要是和我结成夫妻
多么幸福嗬
太阳宫里生长的漂亮的松树
如果没有枝叶的陪衬
多么光秃
性情温顺的包金花姑娘
要是和我结成夫妻
多么幸福嗬
月亮里生长的粗壮的檀香树
要是没有枝杈
多么光秃
性情文静的包金花姑娘
要是和她永不分离
多么幸福嗬
月亮里生长的粗壮的檀香树
要是没有枝杈
多么光秃
性情文静的包金花姑娘
要是和她永不分离
多么幸福嗬”
他稍做停顿又放歌道:
“站在高高的苗岭,
放眼望着四方,
江水清悠悠,
奔流不停息。
苗家是美丽的故乡,
是我生长的地方。
我望着不愿离去,
她将永远挂在我心上。”
草原上飞鸟不惊,走兽止步,青年金色嘹亮的嗓音久久回荡在草原上,沉郁雄浑的曲调迟迟不散,听到他歌声的人们都放下了手中的工作,痴痴地听着,直到歌声消失在天边,好久才回过神来继续手头的事情,却个个失魂落魄,好像喝过了醇酒一般醺醺然了。
宁潜不知什么时候悄悄来到了宁霜身边,道:“爹爹以前一直反对你结交这种江湖上的人,现在看来是爹爹错了,能唱出这种歌子的人必定胸襟开阔,气度非凡。但是为什么他的歌声中流露出一种慷慨赴死的意思呢?”
宁霜扑进宁潜的怀抱,低声道:“爹爹,爹爹,不要问我,不要问我,我不知道。”长这么大,她第一次流泪了,为了那个白袍白马披着一身金光的青年人。
“傻孩子,你既然喜欢他,就不要逼他。”宁潜轻轻拍着女儿的背叹息道。远方那白衣白马青年的身影渐渐模糊,宁潜只觉得这桀骜的青年的背影无比孤单。这时从宁家宿营地传来了一阵清亮的少女的歌声:“山也把你留水也把你留,朋友啊朋友你不要走,
朋友啊朋友你不要走,
你不见阿妹有话想要说,
你不见阿妈还在煮着酒,
相处的日子虽然太短暂,
深厚的情意却结满心头,
深厚的情意却结满心头,
山也在挥手水也在挥手,
朋友啊朋友你慢些走,
朋友啊朋友你慢些走,
祝福你一路平安多保重,
祝福你万里前程似锦绣,
相处的时光永远忘不了,
重逢的等待不会太长久,
重逢的等待不会太长久”
“是琬儿,这小丫头太野了,得好好管教管教她了。”宁潜摇头道。
“哪个少女不怀春呢?由她去吧。”宁霜低声道。
“那么这位董不语怎么办呢?他是你选的如意郎君么?”
“女儿曾经立誓不嫁,现在也还是这话。”宁霜斩钉截铁道。
“霜儿真是好气量,你有这份胸襟,爹爹也真正放心将宁家交在你手里。”宁潜露出一个宽慰的笑容来道。
宁潜想起什么来似的道:“那个苏华真是个出色的女子!虽然最后没有从凤来城弄出来苏中,不过有她在也不错,或者比苏中还好些呢,尤其她带领的那五百名战士,都是千锤百炼的精英,比咱们宁家的战士可强得太多了,一定要好好笼络住了。”
宁霜道:“我晓得。阮香对苏中是势在必得,看来苏中这次的确是气数已尽了。何况苏中此人背主弃义,虎狼之心不可不防,这个结局或许是最好的,这个苏华更年轻,也更好控制些。听说她和苏中兄妹相称,军中威信不下于苏中,那些战士也只听她的命令,我原想从中收买一些,架空苏华,不过似乎并不管用,世上竟真有不爱贿赂和美人的,真不知道苏氏兄妹是怎么带这些兵的。而且,他们一直保持着苏中军的那些破破烂烂的衣甲,给他们配备的新甲具全都搁置起来,这不是成心给我添堵么?”
宁潜道:“不可操之过急,若是被苏华发现你的小动作就不美了。这些人以前的生活环境决定了他们只有抱成团才能生存下来,今后随着环境的变化,心态自然不会一成不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弱点,何况五百人呢。”
宁霜点头道:“还是爹爹老辣,这个缓缓图之的办法好,我就不信他们真的是铁板一块。”
宁潜又道:“可惜这些人如果真的变节的话,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持原本的骁锐。”
宁霜冷笑道:“爹爹这番担心却没什么道理,我以万斛粮食才换回来这么点人马,能为我用者自当用之,不能用者当去之,难道果真容许军中之军存在么?”
宁潜默然,良久叹息一声道:“家里的事情反正交给你了,这天下是年轻人的天下了。”说完就走开了。宁霜看着父亲有些佝偻的背影,只觉得父亲的确是老了。
“宁小姐,咱们营地周围鼠辈猖獗,不如我带几个人清理一下?”还真是想谁谁就来,宁霜正琢磨的时候,苏华冷不丁出声还真吓了她一跳。
苏华年纪虽轻,经历过的战阵却不少了,整个人如一柄出鞘的利剑,冷冽而带着杀气,时间虽然是夏季,和她站得近的宁霜还是感觉到了一股寒意,加上心中有鬼,宁霜心中竟然有些畏惧的感觉。其实她内心里对苏华一直是有点难以把握的感觉的,总觉得她难以收服,就像她从来猜不透苏华冰山般平静的外表下到底在想什么一样。有时候她觉得苏华这人真是让人看不透,按说她抛弃了凤来城陷于绝境的苏中跟随自己来到草原上,怎么也该有点对苏中的怀念甚至愧疚意味才对,但是苏华表现实在太过于平静,平静到不近情理,而且她手下的那五百骑兵也无一例外对凤来城和苏中闭口不谈,这让宁霜颇为难解。
好在苏华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她对宁家能救出凤来城的一部分人还是表现出了应有的感恩戴德的,一路上一有什么麻烦事,总是抢着去做,但是她越是这样,宁霜就越不舒服,苏华的做法就好像要赶紧把那一万斛粮食的欠债还清了似的,所以苏华越是积极地请战,她反而越不肯让她和她的人出动,这一次也是一样。宁霜淡淡道:“不过是几个小毛贼,几个手下人就解决了,不劳苏姑娘大驾了。”她有意不称呼苏华的官轶职务,只以姑娘二字轻轻带过,正如苏华也从来只是客气地称她“宁小姐”一样。
事实上宁霜真应该派苏华出去巡视一圈的,以苏华的老于军阵,必然会发现这些毛贼和以前的那些有什么不同。
此刻吴忧离宁家的营地不过百里。
他分别将阮君和莫言愁差了出去,而哈迷失侦察宁家营地刚刚回来,正眉飞色舞向他汇报。
“主公!以前只听人说中原世家大族的豪富,今日才算真正开了眼!以前联军抢掠的那些汉人土豪简直就是没有见到天日的老鼠,啧啧!”
“好了,先别吹,到底看见什么了,把你高兴成这个样子。”吴忧就受不了哈迷失一副乡巴佬的样子。
哈迷失现在满眼都是金灿灿的影子,似乎连话都说不好了,吴忧都不知道这么个贪财好色的东西怎么躲过了宁家的耳目跑回来的。有顷,哈迷失终于从失神中恢复过来,口水流得有一尺长,弄得吴忧只好看向别处,分散恶心的感觉。
“主公,宁家营地里共有五千名战士,您知道吗?他们的军官都是百锻白银铠,锦绣万花袍,黄金盔,雉鸡翎,那叫一个华丽啊。普通士兵个个都是具装两裆明光铠,外罩大绵甲,小牛皮糅制的靴子,别提多舒适了。武器全是百锻钢刃,真正的吹毛断发啊。还有弩弓,十发连弩啊,乖乖,您知道他们用的弩箭是什么样的么?真正上好木材,绝对仔细的刮削,一根毛刺都看不到,纯钢的箭头,弓矢用的是正宗的雕翎,桐油浸泡,纯钢箭头,您就用尺子比吧,绝对不待弯的,没看过人家那弓,不知道什么叫好弓!我看他们练箭,那稳定性,那射击轨道,那准头,啧啧!没得说,一个白痴拿这种弓也能射下天上的大雁,还有人家那战袍,啧啧!还有人家那马铠,啧啧!还有……”
哈迷失完全迷失在一个梦幻世界中了,说到激动处,滔滔不绝的口水劈头盖脸涌向吴忧,吴忧完全被这个乡下人的口水攻势给击败了,他只感到脸上发烧,呼吸困难,整个人都要被哈迷失的口水冲走了——太丢人了。吴忧简直都怀疑,是不是到时候只要宁家拿出一套盔甲来招招手,哈迷失就会屁颠屁颠跑去投诚了。
其实也难怪哈迷失如此激动,在粮秣武器样样短缺的联军中,只有大将才穿得起铠甲,就这还都是不知道传了几代的老东西,各种奇怪的样式都有,代表身份的作用更大过实际的防护功能。至于下面的军官们,千骑才能配齐皮甲,百骑就难说了,得看斩获情况,普通士兵那是不用想了,所谓“轻骑兵”委实是无奈之举。连联军的盟主兀哈豹都从没穿戴过那种华丽的铠甲,难怪哈迷失会被突然出现的大量精致铠甲晃花了眼。而草原骑兵极少有配备昂贵的弩弓的,弓和箭矢也都是自己削制,铁头的箭矢一般只作为射杀高级军官时候做破甲用,汉人政权对钢铁控制极为严格。联军把稀少的铁和钢几乎全都用在武器的锋刃上。沉重难用的铜制兵器还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使用。联军打破沃城的时候,掠走了城内所有的金属制品,加上从守军身上剥下来的甲胄,再经过兀哈豹多方努力,总算凑起了一支三千人的“铁甲军”,就这支所谓“铁甲军”只是在皮甲外重要部位加缀了铁片而已,不知道羡杀了多少联军将领。与之对照的云州军境况好得多,使用的都是铁制兵器,将官也都着铁甲,只是中低层军官和士兵还都以皮甲为主,不过比起联军来已经是好得太多了,而比起宁家军,那还是天差地远。原本就深为云州军“精良”装备所苦的哈迷失这次受到的刺激太大了,他做梦都没梦到过居然会有这样一支梦幻般装备起来的军队。
吴忧最后总算从哈迷失的胡言乱语中总算总结出了宁家的部队一些情况。也许因为淄州并不产马的缘故,宁家的部队中马匹数量并不太多,只有一千多匹,不过质量都是上乘,可能都是高价从北地购进的。吴忧当然也没忘了那些拉车的马,如果真到紧要关头,这些马解下来一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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