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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末日枪手-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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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塞拉明显的不愿意穿上这身被自己称为龙虾套装的伯爵礼服,在塞拉看来,没有什么比军装更舒适。
    “不行,我不穿这种龙虾服,我又不是小丑!约翰!把我的军服拿过来!”塞拉决定再也不和这个老头子罗嗦了,虽然不是见丈夫,但是能见到老爸也是不错的,要不是这个啰嗦的老头子一定要自己穿上讨厌的伯爵服,自己早就跑过去了。
    “长官,您的军服”约翰无视博伦的存在,帮助塞拉整理好军服,递上墨镜。
    “你怎么可以为一位女伯爵整理衣服?!你只是一个侍从!这是侍女做的事情!塞拉伯爵,我马上给您找几个合格的侍女。”博伦第一次看到约翰替塞拉更衣,感到这实在是有失体面。
    “奇怪的老头子,塞拉下士是我的长官,我为她整理衣服有什么错误?侍女?可笑的理念,军队哪里有什么侍女存在?”约翰跟着塞拉时间长了,也不在乎这群老头子。
    “别理他,我们走,约翰。”塞拉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很满意,于是便领先走了出去。
    “是,长官。您在这儿继续发呆吧,老先生,我们先去见亲王殿下。”约翰露出一嘴白牙,笑嘻嘻的给博伦打了个招呼便追着塞拉跟了过去。
    “嗯,好、好……哎?不对,塞拉伯爵!等等我啊!”博伦还没有从那份震惊里面清醒,听到约翰调侃的话之后,赶紧追了过去。反正这是女伯爵自己选择的服装,自己虽然是公爵,但是没有塞拉面子大,到时候亲王怪罪下来,呃,算了,扛着吧!
    “我父亲在哪?”随着声音,内室的大门被推开,一个身穿人类黑色作战服,戴着黑色宽沿牛仔帽,脸上罩着一副大墨镜身材高挑的年轻金发女子一脚踩进了内室,身后跟着一个身材高大,全副武装的黑人士兵。
    “……”这次轮到纳逊亲王郁闷了,这是自己的女儿?大腿上挂着枪套,里面塞了把大口径自动手枪?穿着作战靴?仔细一看,靴子旁边还露出一截刀柄!身后的黑人全副武装的端着一把M4,虽然说枪口是对着地面的没错,可亲王的眼睛看到了枪上的保险可是放在连发的位置上的!
    这是一名血族女伯爵吗?怎么看怎么像人类以前那种很有势力的大毒品贩子啊?这是认父亲还是来打劫的?看那表情好像是两样都有。纳逊亲王实在是没办法把眼前这名简直就是女强盗的女人和自己的伯爵女儿联系起来,更不要提什么救世主了,这一点都不像嘛!
    其实塞拉也在犯嘀咕呢:“这个老头就是我老爸?看起来蛮有钱的嘛!居然把我扔了这么多年,这次不让你放点血就对不起我救世主的称号!这么有钱,早来啊,早来我就能买更多的东西来救济那些可怜的狼人了。怎么他眼神儿这么怪?看什么看啊?没见过人类装扮的血族?”
    “你是……”大眼瞪小眼的两人同时发话,然后又同时停下等待对方下文。
    “我是……”两人等了半天对方都没有下文,然后又同时想先介绍自己。
    “哎呀!真麻烦!算了算了,我就是塞拉,你是那个把我扔在人类城市的不负责的老爸?”塞拉看了看这样简直就没办法谈嘛,干脆也不管什么了,直接连珠炮一样的自顾自的说了起来。
    “呃,如果你是萨默尔…塞拉…纳逊…妥芮朵的话,那我的确就是你说的那个很不负责任的老爸。”纳逊亲王也稀里糊涂的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塞拉很不客气的问道。
    “我是纳逊亲王,妥芮朵族族长。”
    “那就没错了,很好,看来你就是那个很不负责的老爸,为了弥补你犯下的错误,准备给我多少补偿?”塞拉从詹姆斯那里已经知道自己的名字里面含有氏族的名字,既然眼前这老爷子是族长,根据詹姆斯的话来推断,那他就是自己失散多年而且极不负责的老爸。
    “呃……补偿?”纳逊亲王彻底石化了,这是自己多年不见的女儿吗?哪有父女相见这么对话的?这简直就是打劫嘛!
   
第七十八章 失忆


    “我想,我们都需要冷静一下。塞拉,你还记得你醒来之后的事情是吗?”纳逊亲王仔细的想了想,塞拉的表现很奇怪,忘记自己,忘记她的母亲,忘记了自己的丈夫甚至自己的亲生孩子?连最疼爱她的外公也能忘记却没有忘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
    如果是短暂失忆,那么遭到强烈的刺激就能唤醒记忆,按照塞拉说的,差点被人类当实验品,这种经历已经足够刺激了,居然还没有唤醒记忆?这太不正常了!
    “我是记得,我醒来之后就在一座城市的废墟里。那座城市叫普赖斯,据说是用一名人类科学家的名字命名的城市。”塞拉也觉得有点蹊跷了,醒来之前的记忆几乎不存在,只是自己从来不太注意这件事而已,现在听到自己父亲一说也觉得不正常了。
    “这不对,你外公不住在普赖斯。他住在阿拉斯加州的努你瓦克岛上的梅克尤克市郊区,因为那里靠近北极,有着极昼和极夜。长达六个月的极夜对我们血族来说简直就是天堂一样,到了北极极昼的时候,你外公就会呆在城堡里面侍弄花花草草。你最喜欢那里的。”
    “奇怪,你怎么会出现在普赖斯呢?明明把你寄养在你外公那里的……坏了!你外公一定出事了!”纳逊亲王沉思了一下,忽然意识到这件事情不简单。塞拉独自出现在横跨大西洋的普赖斯,那么照顾她的塞拉外公一定是出事了,不然怎么塞拉怎么可能自己跑这么远,而且还是光着身子苏醒的?很可能是被劫持,然后动了手脚让塞拉失去记忆,不过,对一名血族女性这么做,为了什么?
    “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对于以前的记忆我完全没有。”塞拉皱着眉头坐了下来,顺带着让约翰关掉保险,毕竟这是面对自己的父亲,不是敌人。
    “有一个办法可以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希望你的侍从不会对我发起攻击。”纳逊看了看几乎是寸步不离塞拉的黑人小伙子无奈地说道。
    “他不是我的侍从,他是我的勤务兵,标准人类士兵。爸爸,请不要伤害他,他救过我。”塞拉看了看约翰,转过头回答。
    “你是伯爵,不是人类的军官,我的孩子,你应该摆正你自己的位置。”纳逊对女儿不喜欢做有权有势的伯爵却喜欢做人类军官感到不解。
    “有什么区别吗?我很喜欢人类的武器,用起来很不错。而且士兵很好,最少他们很忠诚,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会不听从命令。再说了,军服宽宽大大的,穿起来很舒服,那龙虾装穿上去紧巴巴的,难受死了。”塞拉同样对贵族必须穿那种紧巴巴的衣服感到不解。
    “真不知道到底是谁给你灌输的这样的概念,喂,黑小子,我需要治疗你的长官的失忆症,你不会干扰我吧?”纳逊对约翰抬了抬下巴,轻蔑的问道。
    “这要经过长官的同意,亲王殿下。”约翰回答。
    “我同意,约翰,这是我父亲,他不会害我。”塞拉转过头说道。
    “是,长官,请问需要我帮忙吗?”约翰回答。
    “你的士兵的确很忠心,不过我想我没什么需要你帮忙的,约翰?是吗?”纳逊亲王有些好笑的说道,这名人类士兵很有意思,明知道自己的长官是血族,还是依然不折不扣的执行命令。
    “如果亲王殿下这么说,那么我就不动了。需要我回避的话请吩咐。”
    “没事儿,你也可以看看,血族的能力不是人类能想像的。”纳逊亲王倒不介意约翰在一边看,反正就算他看也学不会,除非他是血族。
    “要怎么做呢?爸爸。”
    “放血,看来我要从头教给你这些技能了。只需要一点你的血液就可以知道你发生了什么,我们血族的血液里面带着我们自己的记忆,只有我们血族才能从血液中了解血液主人的记忆。”
    “那很好,我也很想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塞拉毫不犹豫的从军靴中抽出“丛林王”,在自己手腕上划了一刀。
    “呃?”塞拉看到自己的皮肤上连个红印都没有不由得奇怪。
    “普通的武器伤害不了我们,塞拉。你还是用自己的嘴巴咬一口吧,或者我来咬。”纳逊亲王不由得觉得好笑,血族的皮肤虽然不如狼人坚硬,但是一般的刀具也伤害不了。塞拉居然用刀子割腕,能割动才是怪事。
    “算了,你咬吧。我才不想自己咬自己呢。”塞拉干脆袖子一撸,把雪白的小臂伸到纳逊亲王面前。反正流出来的血也要让亲王尝,干脆直接咬算了,反正不是外人,自己老爸咬一口不算什么。
    “你这个孩子。”亲王哭笑不得:“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懒了?”
    “反正要给你尝血,我自己咬自己也不知道该咬多深,万一咬深了,留下疤痕多难看?反正你比较熟悉这个,你来吧!先说好,别留下大伤疤,要不然你掏钱找医生给我补好。”塞拉不满的回答。自己咬自己?万一就要一点血,自己咬了自己一大口,留个大伤疤还不后悔死?
    “没听说过血族会有伤疤的,算了,我来吧!难道你不知道血族的恢复能力很强吗?”亲王说着,露出犬齿在塞拉的手腕上咬了下去。
    随着亲王的牙齿拔出,塞拉白皙的手腕上出现了两个小小的血洞,两颗血珠从洞中冒了出来。
    “红色的?我第一次知道你的血居然是红色的!这太令人惊讶了!”纳逊很惊奇,血族的血都是绿色的,塞拉居然是红色?
    “有什么奇怪?一直都是红色,我想你还是先看看我的记忆吧,不负责的老爸。”塞拉不满的埋怨。红色就红色呗,喝了这么多血,哪一瓶不是红色的?这也奇怪,这老爸也太没水准了吧!还亲王呢!
    “好吧好吧,这个问题过会儿再谈,我先看看你的记忆。”纳逊说着,用长长的指甲挑起血珠,送入口中。
   
第七十九章 过去的记忆


    血族的血液里面带有自己在生活中经历的事件的记忆,就像硬盘里面的文件一样,不,说它文件都大了,应该说是硬盘整理时的碎片形式保存在血液中。
    没有人知道血族的记忆为什么可以被压缩到如此之小的地步,人类的大脑开发了3%,在大脑里面,很多回忆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脑细胞容量,而人类一生最长也不会超过200年。人类之所以会死亡,是因为大脑的细胞容量已满,在没有开发新的脑域的时候还要继续接收外界讯息并保存起来。正如硬盘的容量一样,当一个硬盘满载的时候,开机的速度就会变慢,当它超载的时候,机器就会死机,人类就会死亡。
    即使是爱因斯坦那样的天才,大脑领域也只不过开发了9%而已!如果爱因斯坦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一名科学家的话,恐怕他能活到200岁,最少,他不用再去记忆各种繁琐的公式和符号了,那样会省下很多的脑细胞。
    血族大脑领域开发达到了10%,他们的第七感知已经启动,所以他们可以感受到魔法元素的存在,甚至可以操纵魔法元素。当然,血族的法师生命都不超过千年,这也是因为脑细胞已经被那些繁琐的魔法组合公式以及各种魔法符号塞满了的原因。
    普通的血族,也就是不是专门从事研究的那种,他们的生命普遍在千年左右。如果是议会长老级血族,因为很多事情都是属下打理,自然是少动了多少脑子,加之血液细胞同时也负载记忆,生活优越一点,自己再注意一点,活上千年或者更长并不是什么问题。
    其实如果人类可以开发到10%的脑域,记忆压缩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造物主就是这么公平,人类其实比血族要聪明。造物主给了血族10%的脑域开发,却赋予他们一个古板的思维,否则血族拿起武器,人类根本没希望。
    造物主给了人类一个只有3%脑域的大脑,但是却赋予了人类创新进取的思维,所以人类可以开发出各种武器以及民用设施。血族不行,除了他们能在魔法上有些建树之外,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依然停留在古代,虽然他们也使用电灯电话当然甚至还会看人类的电视电影作品。如果你问他们和古代比哪个时代好一点,他们会说:“现在比古代好多了,不过,我们还是喜欢歌剧更多一点。”
    不过这些都是题外话,只是说说,最少我们知道了血族奇怪的特点,不至于因为一滴血就能了解对方而感到奇怪。还是让我们转回镜头,我想,这时候应该看看漂亮的女伯爵的记忆了。
    塞拉的记忆大多都是童年的美好时光,不单单纳逊亲王觉得回到了过去,如果塞拉能回忆起来的话,也一样会认为是非常美好快乐的。
    通过血液,纳逊亲王的脑海中出现了过去的画面。高大巍峨的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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