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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喷神-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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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一些赚钱机会也要忧国忧民”的家伙。

    作为一个高级法官的女儿,在周天音的三观里,那样有才又有德行的男生,简直完美。

    也正是因为刚刚对冯见雄的期待已经很高了,当冯见雄说出他的第二步计划依然和“自导自演”有关,周天音的失落落差才会这么明显。

    “算了,再看看吧,说不定小雄这次还是为了忧国忧民,亲自试验那么一两次新模式后,就会再去《法学研究》上**文揭露这种商业模式,为国家立法部门堵漏吧。那样的话也算是好事了。”周天音内心如是对自己说,不知不觉就为冯见雄开脱了。

    “商标,我的下一步‘自导自演’商业计划,本来是准备放在商标领域。”趁着小姐姐还在胡思乱想,冯见雄却是趁机揭露了具体答案,

    “你知道的,我对知识产权法领域比较熟;知识产权圈子里,无非就是商标专利著作权这点破事。专利的瓷已经碰过了,兔子不吃窝边草;版权和软件著作权不是没利可图,就是控制在顶级巨头手上。

    只有商标权不管公司大小都要维护,可以找到一些规模相对不是很大、但是在具体圈子里响当当的‘小而美’公司合作。”

    周天音和其他两个妹子都默然不语,稍微想了一会儿,似乎若有所悟,实际上又完全没摸着头脑。

    史妮可跟冯见雄最久,业务上又熟,当下好奇地问:“雄哥你刚才不是说‘经过今天的事儿,你有个更好的想法’,那莫非你的计划还可以跟今天那个找你麻烦的家伙结合起来么?”

    史妮可提到的“找麻烦的家伙”,在场所有人自然都门清,指的是刚才在招行找骂的邓长春了。但大家都很难想象,对于那种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冯见雄能如何在自己赚钱的同时,顺手给对方添堵呢?

    冯见雄谨慎地说:“看情况吧,没了解过对方具体做什么、有哪些竞争对手、存不存在他被人商标侵权或者他潜在侵权别人,我怎么好贸然下结论?”

    周天音点点头,接过话头思忖着说:“刚才听那人自称是‘隆盛食品,邓长春’,后来我趁他倒了的时候,见银行的人为了联系他的亲友,拿了那人的名片,应该就是本市的企业。要查查他具体做什么的么?”

    冯见雄微笑地不置可否:“你可以查到?上网?我自己查好了。”

    周天音一副“那你也太小看我了”的表情,莞尔一笑:“不用上网,我给我妈的朋友打个电话问问就好她们税务局的,本市企业什么东西查不到?”

    冯见雄一拍脑门,心说忘了这妹子家里有税务局的,倒是更省事了。

    他们本来就是来吃晚饭吃得比较早,如今外面还没到下班的点呢,所以也不虞打扰了别人休息。周天音没有客气,花了几分钟就调取到一大堆信息,发到了她自己的邮箱里。

    冯见雄也不在乎看一遍,然后想想看自己当初的计划能不能套到这一行上。

    “这个邓长春是一家名叫‘吴越隆盛食品’的公司的老板,本来在东瓯做,嗯,后来为了摆脱卖假冒伪劣的嫌疑,把公司迁到了省会钱塘。目前主打产品是海鲜腌渍和其他腌渍类风味食品……”

    一看对方就是个东瓯卖海鲜出身的,冯见雄顿时有些失落,这种行当品牌意识是很淡泊的,国内也没啥牛逼品牌值得人仿冒。

    他又花了好几分钟往下看,越来越觉得貌似这人对他的计划没什么帮助,直到看到最后,心中忽然一动:

    “这家伙名下的公司,居然还卖‘干妈味腌制海鲜’?就是那种麻辣罐头之类的东西?名下还有包括‘海鲜干妈’、‘老姨妈’在内的一些商标权?”

    史妮可听了,似乎想到了冯见雄的着眼点。

    而冯义姬和周天音不懂法,也不吃辣,一时半会儿还没反应过来:“这有什么问题吗?”

    冯见雄解释道:“你们不知道,黔贵省有个省内的著名商标,叫‘l干妈’么?专门做辣酱的。”

    06年的辣酱品牌还没那么出名,辣酱的电商和海外宣传也不多,所以也就几个吃辣的省份人民对这些牌子比较了解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辣酱类的品牌当时几乎没有“全国驰名商标”。冯见雄刚才提到“l干妈”这个品牌时的用词也很谨慎,说的是“黔贵省著名商标”

    因为国家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时候,虽然没有明确的相关硬性条文,但实务操作的时候,却是要求“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的普通人都听说过”某个品牌,才肯认定“全国驰名”。

    所以,别觉得“全国驰名”很容易历史上,因为“上了年纪的人不用qq”,导致连“藤讯”这个商标都在qq诞生后10年的2008年,才成功“驰名”。而“阿狸巴巴”这个商标,更是到了2014年、阿狸集团都已经在纳斯达克ipo吸金200亿美元那年,才成功“迟名”。

    如果用网民的狭隘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那是会觉得非常匪夷所思的尼玛qq用户量都到4亿的那年,“藤讯”才算驰名?

    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只有一类人和使用的人知道的,那是不算驰名的。

    要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社会阶级、都大多听说过,才叫法律意义上的“驰名”。

    周天音和冯义姬用探寻的眼神对视一眼,俩人都是标准的江南水乡柔美型小姐姐,平时是一点不吃辣的,所以对“l干妈”这种品牌只能说是偶尔瞥到过一耳朵。

    “好像是听说过这么个牌子。”俩小姐姐异口同声地肯定。

    “所以,这个邓长春其实是在卖假货,当然,也有可能是在合法地蹭热点。具体属于哪类情况,要我调查之后才能明确。”冯见雄适时地点出了问题的主要矛盾。

    周天音不解:“这不是明摆着地冒用别人品牌么?怎么还有可能是‘合法地蹭热点’?”

    对于这个问题,冯见雄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微微一笑:“所以,法律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才需要律师。我回家上网查完证据,才好给你明确答案。”

    “那咱快点吃,赶紧回去上网吧。”周天音有些好奇,虽然她本人不学法,但毕竟父亲是法官,多少也是愿意被扫盲的。

    一行人吃完,周天音驱车去了冯家,还给母亲打了电话,说今天有点事儿,晚上又跟冯义姬睡。周母竟也没有担心,显然是对冯义姬很熟了。

    冯见雄回家联上网,就打开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检索了各种公示的商标信息,然后就有了眉目。

    他指着刚刚打印出来的一堆材料,开始一条条地分析给诸位妹子听。

第30章 雄哥套路深

    冯见雄指着刚刚打印出来的一堆材料,指点诸位妹子说:

    “你们看,这个‘l干妈’的辣酱商标,是9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用的,但是最初两三年并不是注册商标当时黔贵省的l干妈公司多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过注册申请,但被商标局以‘l干妈只是普通的人身称谓,不具有显著性’为由驳回了。

    后来还是上世纪末,因为品牌做大、仿冒渐渐开始出现,商标局才通过了注册申请。但同样是因为‘不具有显著性’,为了怕商标申请人滥用,当时只给注了第30大类,也就是‘饮料类经济作物、米面谷类制品、面点、冷饮、调味品、香料……’。

    而这个邓长春的‘隆盛食品’申请的‘海鲜干妈’、‘老姨妈’……等等商标,是用于卖腌渍类食品的,并不是单纯的‘调味品’,所以在《尼斯商标分类表》里面属于第29大类。同时,这个商标申请下来的时候,是在‘l干妈’驰名之前,所以属于合法使用。换句话说,哪怕现在黔贵省那个‘l干妈’已经这么有名了,邓长春摆明了是蹭别人的热度,但只要对方还没被正式认定为‘全国驰名’,邓长春就可以继续合法地蹭下去。因为只要一个商标不是‘全国驰名’,就不能被享受‘跨类保护’或者说‘全类别保护’。”

    史妮可懵懵懂懂,周天音也不好意思发问。

    倒是冯义姬本来就没学过法律,也不以不懂丢人,当下就问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人家自己弄的商标,还能因为‘不显著’就不给注册?注册了之后还只能用在某一类产品上?这叫什么事儿嘛!国家法律也太不保护良善了!”

    冯见雄也不嘲笑姐姐,依然非常有耐心地、设身处地地为妹子们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首先,之所以国家对于有‘不显著’嫌疑的商标进行注册限制,就是怕不正当竞争。

    比如假设今天有一个卖酒的,如果他恶意注册一个叫‘酒精牌’的白酒商标,那岂不是将来别的白酒都不能强调自己的酒精属性了?或者说容易误导别的消费者,认为‘酒精’的含量是这个牌子的酒特别高?又比如一个卖酒的如果用地名注册一个商标,岂不是以后别的企业万一产地和他的牌子重合,就连自己的产地都不能宣传了?

    当然,经过特许的特例也是有的,比如茅台是个地名,也是一个‘地理标志’商标,但国营的‘茅台厂’可以被特许使用‘茅台’的商标。又比如沪江卷烟厂生产了‘中华烟’,按说现在任何一家公司再想在别的类型上注‘中华’这种商标,都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但‘中华烟’在《商标法》立法之前好多年就在卖了,所以约定俗成给特事特办了。

    具体到这个案子里,‘l干妈’本来就是一个人身称谓,很多地方的人还有认干妈的陋习,辣酱这种东西在很多省份也都有家庭自制的习俗,所以这个字眼理论上还是有容易被混淆的可能性的,当初国家商标局限制其注册使用范围,原则上也不算错。”

    三个妹子都没学过《商标法》,花了十几分钟才消化了冯见雄这段说辞。

    然后妹子们提出了下一个疑问:“那你说那个‘注册了商标也只许在某一大类产品上使用’时怎么回事呢?听刚才的案例,连‘调味品’上注册过的商标,在‘腌渍食品’上都不受保护,这也太扯了吧?”

    “这个其实也很正常的啊,因为商标这种东西的注册,和著作权、专利权的申请相比,难度显得太低了。

    要申报一个著作权,至少要花费无数的精力去写一本书、一首歌或者一个软件。要申请一个专利,更是要投入不少研发实力。而申请一个商标,理论上只要一拍脑袋想两个字,然后给国家商标局交600块钱规费就行了,这个成本太低。

    所以如果不作限制的话,理论上一个人花个几百万,就能把上万个溢美之词都给垄断了。照此类推,上不封顶,要是有人恶意砸钱,很快所有优美汉字组合都被用光了。

    因此各国的《商标法》领域才会引用一个叫《尼斯商标分类表》的东西,把商标所适用的产品(包括实体货物和虚拟服务类产品)分成45个大类。所以,即使今天有一家公司注册了‘l干妈’这个商标卖调味品,也不影响另一个公司也注册‘l干妈’卖衣服,后天还能有一家公司也注册‘l干妈’卖汽车或者软件如果这个牌子的汽车和软件卖得出去的话。”

    妹子们似懂非懂,但仍然觉得刚才的例子不太对:“汽车、衣服跟辣酱差得很远,哪怕都叫‘l干妈’,也确实不可能让人误会‘此l干妈就是彼l干妈’,但是辣椒酱和腌渍食品差距很近啊,明明是差不多的东西……”

    冯见雄哂然一笑,耸耸肩:“这就没办法了是不是同类,是不是相近,不是让你们用生活常识去判断的,法律是要讲条文的,是否是同一大类,唯一的标准就是《尼斯商品分类表》说了算。

    《尼斯商品分类表》上前者是第30类,后者是第29类,而目前黔贵省那个‘l干妈’还没驰名,综合考虑上述几点,那就是不算侵权邓长春这个法律空子,钻得合情合理当然,前提是他没遇见我。”

    听完这番解释,冯义姬和周天音算是彻底搞明白了。

    “最后一个问题”出声的正是史妮可。或许是因为她跟冯见雄做事的经验多些,额外想到了些操作层面的细节,“对于商标不能跨类保护的原因,我们都听懂了。可是既然黔贵省那家l干妈当初也知道这个情况,他们为什么不把29类、30类乃至其他类都注册上呢?”

    “不是他们不想,估计是当时做不到。”冯见雄先简明扼要地把核心原因提了出来,

    “首先,刚才说了商标局觉得这个‘不显著’,所以肯定是‘能少批一类就少批一类’。

    其次,哪怕有人为了霸道地保护自己的品牌,对自己的商标进行防御性的‘联合注册’也就是像你刚才说的,在自己还没经营的其他类型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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