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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青玄道主-第24部分

小说: 青玄道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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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一如既往来到客栈大厅时,白玉飞已经上了工,除了比别的伙计看起来更勤快之外,实是没有人瞧得出这是名震天下的大盗。
  当你飞得越高,便会越享受在地上的脚踏实地。
  白玉飞的武功不算绝顶,可沈炼相信,十年、二十年后,他怕是能登峰造极了。
  可惜却与仙道无缘,这并不是一个值得伤心的事。
  因为世上绝大多数人不但与仙道无缘,也与江湖无缘,只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个而已。
  吴管事递给他一个请柬,那是沈若曦诗会的请柬。
  紫色的请柬,代表着尊贵。
  ……
  沈若曦办的诗会,那自是惊动满城。
  也是寒冬清苦,没什么娱乐,本来沈若曦只邀请了几位相熟的大家闺秀,浑然没有料到竟会如此受到热捧。
  那梅花诗会,举办的是沈家一处庄园,当天当真是人潮涌动,宝马雕车香满路,一夜尽是鱼龙舞。
  有才子佳人,有富商豪客,但绝无普通人。
  因为寒冬清苦而无聊的人,绝不会是还在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
  穷人的烦恼,绝不会是在于找不到什么可以娱乐,因为你穷的时候,当真是哪怕晚上吃上一块肉,喝上一杯酒,都是莫大的享受了。
  沈若曦当然不是穷人,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做贫困。
  少女的情怀是充满诗意的,只是穷人家的少女,纵有诗意,也无法表达。
  沈若曦很幸运,她不但能做自己想做的,还有人帮她做。
  区区青州府,本来就是文学荒芜的场所,盛会到了尾声,也没有出现什么惊人的佳作,可是大家的情绪都已经高涨起来。
  “冰雪林中著此身,
  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香发,
  散作乾坤万里春”
  婉转清吟,却掩饰不了诗中的清傲。
  此诗一出,满座之人,皆失颜色。
  纵有几分才学的士人,面对这注定流传千古的七绝,亦不得不为之俯首。
  诗歌的魅力,在于可以跨越等级的界限,跨越贫穷与富贵,甚至跨越不同文化。
  每一个人,生来本性并非浑浊,只是从先天到后天,受了红尘,才会对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斤斤计较。
  一首千古绝唱的魅力在于,能打动大多数人,感受到自身本性中美好的一面。
  沈若曦在高台上,带着面纱,这首诗是她故意放到大家情绪高涨时放出来,立竿见影取得瞩目。
  诗意清幽冷淡,纵然已经背的滚瓜烂熟,此际再听到,她也不禁怅然。
  她觉得对这位表哥,她又多了点了解。
  只可惜沈炼不在旁边,她的目光一一向前方扫去,沈炼亦不在台下。
  却没注意到,一株梅花之后,有人朝她挥手,转身便走,消失在冬夜里。
  已经腊月末尾,立春将至,怕是春暖花开也不远了。


第49章 冰玉
  沈炼再一次去伽蓝山的时候,那对狐仙父女已经了无踪迹,好似从未出现过。
  古庙一片破败,荒废随处可见,甚至蛛网都仿佛结了许久。
  他那日竟没有半分瞧出,当时干净整洁的院落,竟是幻象,由此可见那个老狐仙的法力精深。
  沈炼知道虽然对反离去了,但迟早还会见面,希望那时候他已经入了仙道。
  名剑山庄在东北,青州到名剑山庄的路途,足足有三千里。
  没有水路,沈炼走的是陆路。
  沈炼所处国家唤作大魏,定都北方,向来有游学的传统,沈炼束腰佩剑,面容洁白,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游学的士子。
  唯一令人觉得蹊跷处,便是他身旁没有下人。
  沈炼只带了一荷包金叶子,别无余物,比前世所谓背包客还要简约。
  这一场大雨突兀而至,还有三百里便是名剑山庄,沈炼也不想赶路,而是找了一家人进去避雨。
  沈炼找到的人家,却是一座庄院,赫然入目,便是‘苏家堡’三个字。
  他眼睛一咪,心中为之触动,那‘苏家堡’三个字,竟然是以不知什么兵器,或刀或棍或剑,一气而成。
  如行云流水一般,十分自然。
  “这家人怕也是江湖中人。”沈炼心道,就算不是江湖中人,怕刻字之人,也是内气有成之辈,光这一任自然,如若行云的三个字,沈炼自问绝难以刻出来。
  武道到了尽头,当与仙道相通。
  沈炼豁然生出这种感觉。
  那三个字的奥妙,唯独沈炼这种精神敏感的人,才能感受到其中那种如流水不绝的意韵,若论书法而言,字不算好看。
  ……
  此刻沈炼便在苏家堡中,大厅已经有不少躲雨的人。
  春雨森寒,主人家善解人意的升起了炉火,驱走了不少寒意。
  其中一批人,携刀带剑,整齐服装,眉宇颇有彪悍之气。
  领头是个大概二十八九的青年,虽然被其他人围在中间,块头不是最大,却有种难言的气魄,劲装之下,沈炼一瞥,犹能窥见其健旺的血气。
  大厅本有炉火,可是沈炼安坐之时,神意隐然发觉,这个青年人,本身就是个大火炉,当真是配得上一句‘气血方刚’。
  当然凌冲霄是到了‘降白虎’境界,能够锁住大部分血气,反而不会外泄,看起来好似常人,真要是爆发起来,还是远胜过这个青年。
  可是凌冲霄何等人物,青年能与之稍稍相比,也算是高手了。
  除却这一批人之外,还有一个短发头陀。
  沈炼看他的时候,对方也同时对他一笑,似乎没有恶意。
  另外还有三个看不出来历的人,身材高大,颇为凶历。
  那三个人有意无意间,皆在注意被围着青年人的方向。
  神色含着煞气,似乎时刻想要动手。
  而那青年人,同样也在暗自留意这三个人,神色冷峻。
  似乎双方极有默契,在等待什么,暂时还没有动手。
  外面一声春雷,轰轰然,回荡不绝。
  一位眉眼含笑的少年公子,悠然出现在大厅。
  此时虽然风雨交加,寒气逼人,他却手持一把折扇,说不出的神采俊秀。
  光论面容,竟然与沈炼的清秀各有千秋,只是这少年公子更加柔美,还多了一分不羁。
  等少年公子进来的时候,而之前面露凶历的几个,却都现出喜色。
  那三个人纷纷站了起来,青年人那一批也站了起来。
  气氛凝滞,一触即发。
  少年公子指着青年人,玉指莹白如玉,在炉火灯火下,依稀能看到血管,无论是谁,都不会认为这样的人有任何杀伤力。
  “你就是李壮。”
  他的声音很清脆,如若珠落玉碎。
  “正是在下,顺风镖局的李壮,不知尊驾是谁,这跟了洒家一路的漠北三雄,也是跟你有关系吧。”李壮气息浑厚,说出话来,更是铿锵有力,有种大将风度。
  “你怎么知道这三大傻个,跟我有关系。”少年公子懒洋洋问道。
  那三个身材高大,凶神恶煞般的壮汉,便是驰名江湖的漠北三雄,杀人剪草,着实是一等一的亡命之徒。
  三人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更有一套连击之法,这么多年来,少有人奈何他们。
  只是五年来已经销声匿迹,江湖上传闻他们栽在凌冲霄手上,却没想到还活得好好的。
  李壮一开始也没认出来三个人,直到两方交手一次,才认出对方的武功来路。
  他已经折了两个弟兄,心中悲愤,却还是强行抑制住。
  唯独对漠北三雄为何来劫这趟镖,有些不明白。
  直到这位少年公子出现,才有所猜测。
  现在他最重要的是拖延时间,等到援兵。
  “谅漠北三雄本事再大,也不敢来劫我这趟镖。”李壮这话粗中有细,既没有过于激怒漠北三雄,也暗自在试探少年公子的来历。
  “嘿嘿,名剑山庄算什么东西,这千年冰玉乃是我们小主势在必得的东西,你若识相便乖乖奉上。”漠北三雄中年纪最长地说道。
  李壮长笑一声,道:“不知这位小主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令漠北三雄都敢对名剑山庄都不放在眼里。”
  唤作‘小主’的少年公子,微微笑道:“我是谁,你还不配问,这千年冰玉,其实也没什么了不得之处,也是他叶流云自信不够,想要凭借它走过那条‘问心路’,所谓江湖第一公子,看来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不敢说流云少庄主是什么江湖第一公子,也不知什么事‘问心路’,但他学识,武功,人品,都是在下生平最敬重的,小主阁下想来定然是对他有什么误会。”李壮神色凛然。
  “我能有什么误会,平生见都未见过,你也不必拖延时间,我知道你出身伏魔寺,乃是这破庙,两百年来,第一个在三十岁不到,练成大力金刚掌的人才,又把金钟罩练到第六层。这样吧,我让你先对我出一掌,看看我这身板是不是比你的金钟罩要强一点,如果我没事,你再接我一掌,若是你受伤了,东西给我,我也懒得多造杀孽。”


第50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沈炼有些奇怪,发生这么大的事,苏家堡中主人家也不露面。
  难道是因为怕了这些江湖恶人,所以夺了起来。
  他心中疑惑,却见到那短发头陀,双眼眯着,好似睡着了一般,这里发生这么大动静,都跟他无关。
  李壮被‘小主’道破心思,心中惊诧,更多是对这位‘小主’深深忌惮。
  他的大力金刚掌已经能够开碑裂石,一口气能够劈坏十三匹青砖。
  哪怕这‘小主’是铁打的,听过他的名头,也不该如此托大。
  至于金钟罩练到第六层,更是寻常刀剑难伤。
  若没有这点本事,他也开不起这顺风镖局。
  而对方话发在这里,他若是这都不敢应战,将来还有什么脸面立足江湖。
  只是要是就这么上去给对方一掌,又好像不够英雄,况且对方够胆这样做,难保没有什么阴谋诡计。
  李壮心念一转,抱拳拱手道:“拳脚无眼,若是伤了公子,可怎生叫某过意得去,不如咱们切磋切磋,以武会友,若是公子真的技高一筹,在下也无话可说。”
  他是打定主意要拖延时间,若是对方不肯,那就只好刀兵相见,这‘冰玉’是名剑山庄点名要的物件,要是丢了这趟镖,他李壮不但丢了顺风镖局的名声,更是连伏魔寺千百年的脸面也一并丢去。
  ‘小主’嫣然一笑,如若花开,竟然使满堂又明亮了一分。
  李壮不禁神情晃动,心中免不了想到,要是这人是个女子,怕是祸水。
  他大敌当前,竟然还想到这些,可见‘小主’颜色。
  “算了,你什么人物,给脸不要脸。”小主一挥折扇,一笑过后,便神情冷然。
  好似七月流火,到了腊月霜天,脸色说变就变。
  那折扇描金,高贵华丽,更加衬得小主,肌肤堆雪,若如琉璃。
  李壮不敢大意,凝神戒备。
  “去,把长眼的都解决了,这个大力金刚掌留给我好生玩玩。”小主嘴角微微弯曲,冷酷俊峭。
  李壮只看到那位小主,哗然间,便成了一叠重影,径自朝他而来。
  顾不得漠北三雄,他见识非同小可,知道对方光这身法,便可当世一流。
  气沉丹田,精炼多年的大力金刚掌的掌力,刚猛无俦,如怒海狂涛,双掌推出,不敢留力。
  这一下好似将真空抽干一半,沈炼固然在远处,也不禁耳膜一紧。
  大力金刚掌虽是至刚至猛的掌法,却非外家硬功,乃是由外入内,上乘武功。
  练到极致,也当不会差别于道家降白虎的肉体功行。
  这既是掌法,也是内功。
  又与金钟罩相铺相成,威力当真大的很。
  那一叠重影,同时消失,小主就在掌力笼罩范围之内。
  却见到小主身周犹如生出波纹,又好似他体外有无形水罩。
  那掌力落在小主身上,便被尽数卸去,分毫威力都没有显现出来。
  李壮骇然失色,道:“护体罡气,怎么可能。”这时他才知道面前‘小主’,如何敢托大,愿意接他一掌,原来是练成了护体罡气这传说中的神功。
  沈炼却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灵觉超乎常人,觉得小主这护体罡气也来得太过突兀,好像是机关一样,浑没有那种神气消耗。
  当初青袍人杨轩亦是练成了护体罡气,可是面对万箭齐发的场景,还是不敢硬抗,因为罡气对精气消耗巨大。
  如若护身罡气能够无休无止运行,不怕消耗,即便面对千军万马,那也是从从容容,如陆地神仙一般。
  李壮一击不成,便欲闪开,夺门而逃。
  走镖局的,生死本就不在心上,可是那东西却不能丢。
  他也是心慌意乱,既然见了小主的轻功,又怎么能够逃走。
  小主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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