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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夫君是只老狐狸-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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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怔了片刻,轻轻点头,眉目间浮起几分淡淡的寂寥。
  “幸好有你。”他的目光渐渐幽深起来。
  却见她一蹦三尺高,一脸义愤填膺:“真他奶奶的不公平!我也想要运筹帷幄啊!我也想要洞若观火啊!我不嫌无趣啊!怎么不把这样的脑袋给我啊!”
  少歌轻咳一声。
  挽月蹦跶了一会,自知演技过于浮夸,尴尬地收拾了物什,搬去隔壁门栓完好的屋子。
  他生火准备午饭时,她借口烟熏,躲到了外边。
  她坐在干涸的田边,虽然背对着屋子,但她知道少歌就站在窗后面看着她——他怎么会放心让她离开视线呢。
  她心中有些烦乱。倒不是怪他捉弄她。
  林少歌……
  他太冷静,太淡定。她从来没有见他失态过。
  她不知道,在她露出那些狼狈的模样时,他的心,是否和他的外表一样平静?
  他明明已经解了毒,却一动不动,任她在他唇齿间胡作非为,这样的时候,他究竟有没有一点鄙视她?有没有一点暗暗的嘲笑?哪怕万分之一点。
  这段感情中,他占据绝对的主导。在一起这么久了,她连主动亲吻他,都会羞涩到手足无措,但他从来都是那样从容,想吻她就吻她,想碰她就碰她。
  任何事,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包括她这个人,她这颗心。
  他和她,不对等啊……
  确实,他是良人,值得放放心心托付终生,但她奢望更多,她想要和他并肩携手,那一天,好远……
  少歌做好了饭,立在窗前等了一会,不见她有动静。
  她的背影看起来十分单薄,在秋风中更显萧瑟。
  像一只孤单的小动物。
  他有些明白了。她看着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其实在她心底,深深藏着敏感和骄傲。所以那一次,她不惜以身犯险,故意再次落入轩辕去邪手中,只为了扳回一城。
  那么,现在困扰她的,是什么?是否他运功自行解了毒,又让她觉得她没什么用?
  林少歌懊悔不已,心下暗忖:需找个机会,狠狠中个剧毒,让她救命才好。
  他想到了什么,复又扁了扁嘴,有些委屈。若不是她喂药时,那香软的唇舌勾得他几欲发狂,他又何苦强行运功解掉身上的桎梏?直到此刻,经脉中仍旧火烧火燎地痛。只好夜里再找她算帐了……
  再一转念,龙爷今晨派出五百先锋,尽数被俘,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夜里少不得要来扰自己好事。这般想着,目光渐渐冰冷,屋中弥漫起森然煞气。
  想得入神,挽月推门进来时,他还有些恍惚。
  听她“嘶”一声,抱住胳膊打了个冷颤,他急急回过神迎上前,将她重重揽进怀中。
  挽月四下望了望,奇道:“一定是被他们这神神叨叨的弄出幻觉了!进屋时,只觉得阴森森地,浑身发冷,可一眨眼间,却又正常得不得了。肯定是幻觉——你在屋里呢,什么鬼魅敢进来?”
  少歌微笑着弯下身子,双手抓住她两个小小的肩膀,目光和她平齐:“小二一身正气,什么魑魅魍魉见到你,都得退散的。”
  194章 秦挽月的自白
  秦挽月的自白——
  也许每个女孩年少的时候都幻想过白马王子。
  我也一样。只是我更务实一些,曾仔细分析过,一名白马王子,需要包含哪些要素。
  他是个王子。王子,便代表着财富和权势。
  拥有财富和权势的,不仅是王子,更有国王。那为什么不是国王呢?哦,年轻,王子意味着年轻。
  财富、权势和年轻,还不够。王子往往还有其他的兄弟,他们或许是好人,或许是坏人,但一定有一个共同之处——长得没有我们的白马王子英俊。
  所以,作为白马王子,他还需要英俊的面孔。
  那么,他为什么要骑白马?骑马,意味他不是一个病秧子,他身体强壮,甚至武艺高强,而白马,则代表了他的品味——尊贵的、纯净的、超凡脱俗的。
  拆析之后,我感到绝望。原来那些美丽的幻梦,是经不起细细推敲的。原来,心中对未来共度一生的男人的期望,只是一堆条件的组合。
  很多女孩更早看清了这一点,她们更加务实,将一个“白马王子”拆成了数项择偶条件——金钱、权势、外表,或者能力。然后选择一样或几样自己认为最重要的,将其作为择偶标准。
  是不是很幻灭?
  还有更幻灭的。往往女孩子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会发现他根本不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而且,这个男人,通常是个骗子或者人渣。
  就如同前世的高书远。一个身兼骗子和人渣二职的小人。幸好我不爱他,和他在一起仅仅是因为他外在条件还不错。
  这一世,在遇到林少歌之前,出现过一个辛无涯。彼时以为他是个穷书生,他长得很好,比前世的高书远帅得多。果然,我是一个俗人,我的择偶标准,就是颜值。高书远如是,辛无涯亦如是。就连林少歌……当初对他动心时,可不也是因为他好看?
  我这样一个俗人,一个肤浅的颜控,究竟何德何能,能够得到林少歌这样的良人?是幸运?
  幸运让我感到恐惧。
  无论是上天的眷顾,还是命运的垂青,这样的恩赐,得来容易,失去更加容易。
  接受了赏赐,即意味着恭顺和服从,也就意味着对方随时随地可以收回恩赐,甚至,夺走更多。这个对方,可能是人,也可能是老天,是命运。
  我向来只相信自己一步一步踩过的路,一点一滴的积累——无论物质还是精神,这些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是天意和命运都不会从我手中夺去的东西。
  那么,我心爱的男人呢?我要做什么,我要付出什么,才能心安理得坐拥如此良人?才不会如此患得患失,在内心的最深处,瑟瑟发抖?
  我不敢寄希望于命运的安排。我并不是世界的主角,怎么可能将便宜占尽?
  天地不仁,并不会特别眷顾某人。其实,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我心底,深深藏着不安。
  我心爱的王子,真真正正的王子,完美的、超越我所有期待的王子,我该怎样做,才配站在你的身边?
  在这样一个中午,我独自坐在田埂上,望着眼前干涸的土地,在虚无苍茫的精神世界中,寻找我想要找到的答案。
  林少歌……他是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一个人,他的亲吻他的拥抱他的……他的一切,让我的灵魂都为之剧烈颤抖。
  但,他又是那么不真实。完美得就像上天在跟我开玩笑。
  我从来不相信,一份不对等的感情,能够走得长久。
  灰姑娘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是故事的结尾,基本上,故事到这里,也是他们两个爱情的结尾。
  现实就是——
  要么,灰姑娘乍然拥有了从前无法想象的权势财富,她欣然接受,乐在其中,像一个暴发户,露出了藏在灵魂最深处的丑陋模样。王子失望地发现,千辛万苦找到的人,其实比那些贪婪市侩、一心想要攀附他的贵女们,吃相更加难看——贵女们好歹平日也是饱足的,不会胡乱抓到什么都往嘴里塞。他对她失望至极,而她对他,也是失望至极——“你说过,要给我最好的生活。你说过,你会永远爱我。我过上你给我的生活,我有什么错?!”
  要么,灰姑娘守住了本心,不愿意过那样奢华的日子,不喜那些繁复的、仪式一般的宫廷礼节,不爱穿那些把腰勒得比腿还细的重裙子。王子迁就着她,适当地改变着自己的生活方式。然后在某一天,他开始羡慕另一个王子身边,有个身份相当、礼仪到位,言笑晏晏间,就为他化解干戈、赢取拥戴的好妻子。而家中的她,只会抱怨——“什么宴会又让你在外面待那么久?那些无聊的谈话繁冗的礼节就让你那么着迷?”
  这才是真实的人生,是性格决定的命运,是历史的必然。
  现在,我还没有真正走进他的生活中,就已经感觉到了深深的无力。两个人在一起,应当是互助互益的,一加一大于二的。但每一次,我都成了他的负累。这样的关系,真的可以长久吗?
  可以的。林少歌是个好人,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好人。再苦再累,他也会自己默默扛下。只要我装作视而不见,自欺欺人,一定是可以安安稳稳待在他的身边,受他照拂,蒙他庇护。这……真的是我想要的?
  况且,现在他只身在外,身上还没有背负起重担。将来呢?待他成为歧地之主,他的身后,是族群,是歧地万千子民。我,又能带给他什么帮助?
  他的父亲是专情于他母亲一人,可,歧王妃背后的母族,是歧地最强大的世家,那是两族的联姻,让歧地数十年稳若磐石。
  而他的二哥二嫂,就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我相信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但出身低微的沈薇,很显然和整个王府格格不入,以致终于铸成大错。她的今天,会不会是我的明天?
  林少歌,除了爱,我还能给你什么呢?


第195章 镇宅神兽
  挽月怔了许久。她抬起眼睛望着少歌,像在沉思,又像在发呆。
  终于,她迷茫地问道:“少歌,你是说我……一身正气吗?要是把我娶回家,是不是可以当作镇宅神兽来用?”
  他漆黑的眼眸中划过奇异的光彩。
  他呼吸有些急,心跳有些快。动了动嘴唇,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终于,淡定点头:“嗯。”
  她傻乎乎地笑了,片刻后,眨了眨眼睛,奇道:“少歌,你的耳朵怎么红了?一定是有人在背后讲你坏话。我猜……定是谢倾宁!”
  他轻咳一声:“祸害遗千年,他定是不会有事的。”
  “那我们呢?”挽月直直望进他的眼底,“我们会不会有事?少歌,我们现在的处境,究竟是怎样的?”
  他敛去了笑意:“小二,你想到了什么?”
  “我想到——你想要回京都,一定是很简单的。”她走到桌旁,用手指沾了水,轻轻画在桌面上,“无论走水路或是陆路,我们都可以绕过江东回京都去。轩辕镇宇现在还没有能力拦住每一条路,他的手还伸不了那么长。”
  “嗯。”他微微眯起双眼,望着桌面上的水痕。
  “但想要回歧地,却绕不开京都。”挽月抬起眼睛看他。
  “嗯。”
  “那么——你不回京都,只有一个原因。京都比江东更危险,危险百倍。为什么?”
  “你发现了。”林少歌唇畔浮起一抹笑意。
  “为什么呢?”挽月一脸不解,“轩辕去邪有这么厉害吗?皇帝会任他胡作非为?皇帝要是知道他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私人恩怨就想置你于死地,不是应该把他捉进天牢锁起来吗?”
  少歌明知故问:“为什么?”
  挽月不假思索:“因为歧地很重要。皇帝宁愿扔了一个儿子,也不敢扔了歧地的支持。”
  少歌清冷一笑:“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歧地于大昭,终究是心腹大患。”
  “你是说……无论轩辕镇宇还是轩辕玉,都想要拿你做人质,威胁你父亲?”
  少歌眉眼间浮起冷意:“那倒不如杀掉我,嫁祸旁人来得方便。”
  挽月倒抽一口凉气:“朝廷不敢、也没有名目对歧地动手。但,如果你死在轩辕镇宇手里,不用等轩辕玉发话,你父亲一定就会主动请缨‘平叛’……到时候拼个两败俱伤……而他轩辕玉也不用公然背上弑父的名声……但这一切的前提是,轩辕玉得知道轩辕镇宇还没有死,而且,轩辕镇宇得有和你父亲一战之力。”
  少歌笑了笑:“小二,你无法想象,一国之君手中握的,究竟是怎样的权柄。不过,日后你会知道的。”
  她定定望了他许久。
  “林少歌,你心真大。我们这是四面楚歌啊,轩辕镇宇要灭你口,轩辕玉要杀你嫁祸轩辕镇宇,轩辕去邪处心积虑要你死……这江东,处处是瘟疫、盗匪,我们现在就在一处匪窝里,还正要被卷进两伙土匪的战争……你竟然……竟然……”
  “竟然怎样?”他精致的唇角浮起一抹笑。
  “竟然还笑得出来!”挽月翻了翻白眼。
  “不止是笑得出来,我还打着许多坏主意。小二,你可知道是什么?”
  “什么?!”
  他忽然俯下身来,热热的呼吸扑在她耳后,低低地笑道:“夜里要吃人。”
  挽月瞪大了眼睛,被他噎得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笑得身子乱颤,将她按在椅子里:“吃饭。”
  午后,西一里聚了许多人,给今日死去的人办后事。
  一共十七个。林子里哨兵十六个,加上中箭身亡那一个。
  林中哨兵死状凄惨,像是受了许多折磨。那五百来人冲杀出来时,顺手把这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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