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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仗剑高歌-第109部分

小说: 仗剑高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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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无比,一身的法术武道,已经达到登堂入室境界,哪怕在世界范围来看,都足以傲视同辈。
    虽然初成金丹,可他积累雄厚,哪怕是对上一般的老牌金丹,也不会落于下风。刚才的战斗他们都看了,叶千秋的战术非常的老练,没有任何问题。不过在最后一剑时,为高歌剑光的阴阳变化所yin*,判断错了斩神剑的方位,这才被高歌抓住机会一剑斩杀。
    在众人看来,高歌这一剑虽玄妙非常,却多少有些运气的成分。若再来一次对决,高歌应该没有机会再胜利。
    但这种对决,败了就是败了。哪怕是叶千秋输的再不甘心,也要承认失败。他们虽然觉得高歌赢得侥幸,却也不会多说什么。
    毕竟高歌只是筑基期,最后一剑虽然元气值接近三万,可那都是剑器本身的威力。能以筑基期战胜金丹,高歌的战绩足以自傲了。这种越级挑战,说起来非常的逆天。
    卫青莲哈哈的笑道:“诸位,愿赌服输啊……”卫青莲圆脸本就很有亲和力,这样开心大笑,更是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洋洋喜气。众人虽觉遗憾,却也没人再多说什么。不论如何,高歌进入正选名单的资格无可质疑。
    人的性格虽然不招人喜欢,可在学院历史上,也不知道有多少性格怪癖的天才。相比之下高歌的口舌刻薄,性子桀骜,到算不什么。
    在座的,哪个没有年少轻狂之时。考虑到高歌的年龄不过二十岁,且自幼孤苦,也没有从小受过合适的教育,有几分痞气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这次他们来看热闹,自己却成了热闹,事实证明了,周逊和卫青莲的选择并没错。几个人不免兴致索然,早早的告辞而去。
    等众人都走后,收到八件七阶法器的卫青莲收起了笑容。学院高层的关系虽然还称融洽,可大家却各有自己的算盘,不能团结一心,让学院的管理不免显得太过松散。
    就像这次,一个参赛名额,引得了众人的反弹。要不是高歌的杰出表现,让众人无话可说,哪会如此轻易的了解。
    现在这种情况,也是周逊一向放纵的结果。对于学院很少直接管理的周逊,对于学院的掌控可以说很低。至少,没有化神仙君应有的强势。但过于严肃紧张的氛围,过于强有力的管理,也的确不适合现在的学院。
    万年以来,学院正在从一个门派,逐渐转变成一个学术集中地。其中的战斗职能,不断的退化。到了现在,学院本身的直接战斗力已经非常的薄弱了。
    这是面对一个强势帝国必然的让步,但在虫族再次到来之际,薄弱的战力已经不适合未来的情况。合理的调整学院自身的战力,这是一个难题。
    周逊问道:“青莲,战神甲还需要多久的才能真正完成?”
    卫青莲想了下道:“一旦确定生化路线,其实就可以解决绝大多数技术难关,三年内可以出成品。在经过两年的实战检验,预计在五年内,生化战神甲将会大规模推广。”
    周逊轻叹道:“五年,很快了。唉,皇帝的志向太大了,一心想要光复以前帝国的雄风。生化战神甲的技术本身没问题,但长此以往,帝国很容易沿着这条道路越走越远。可以想象,相对于冗长艰苦的修炼,短时间内改造人体,将会是不可抑制的大趋势。几百年后,也许我们都变成了另一种虫族。”
    卫青莲圆脸上露出一个苦笑,“求新求变,更高更强。这是我们生命最本能的追求。我们只能把握现在,未来,就留给未来的家伙们操心吧……”
    周逊摇头道:“青莲,你太注重技术细节了,要是眼光能开阔些,早在二百年前就能突破到化神境界了。小萱就比你强许多啊,未来的成就,无可限量。她若能成为并世无双的神文大宗师,当能引导世界的走向。”对于卓文萱,周逊期望甚高。
    卫青莲哈哈大笑,“没关系,我积蓄已成,只差一个契机了。天若不绝我,总归能让我在五十年内进入化神。小萱么,我自愧不如。就是高歌,在神文上的天赋也远超过我。”
    周逊道:“高歌此子,身上很有些秘密啊。不过,他这个虽然放诞不羁,却还懂得情义两字。亦有自己的原则,是个可以托付重任之人。叶千秋与之相比,少了几分惊才绝艳,多了几分规矩,未免死板。突然有些羡慕高歌了,恣情肆意,仗剑高歌我这一辈子,也都没机会放纵过……”
    卫青莲嗤笑道:“还没放纵,我可记得上学的时候,你还去偷窥玉清池偷窥过呢?”
    周逊脸一板道:“胡说,那时候虫族甚多,我不过去做个警卫罢了……”
    天坛上,血光消散,露出一片湛然青天。高歌斩神剑既然露了形迹,也不在需要秋浩雨用飞剑承载。白金剑芒闪耀中,已经御剑而起。
    叶千秋等人早已经御剑疾驰而去,只有周君辉、秋浩雨等人还在等着高歌。看到高歌御剑而来,几个人神色变幻,一时表情看上去都有些奇怪。
    近距离接触高歌,才发现斩神剑的光芒明而不耀,白金剑光竟然绵绵如水,不但没有任何刺眼的感觉,甚至感应不到一丝的凌厉剑气。
    众人眼看着高歌在天坛上以此剑横扫群英,当然不会怀疑高歌的剑器威力不够。剑光如此柔和,只能说高歌对剑器的控制已经是收发由心。
    白冰和洛初静此时再看高歌,目光中不自觉的都充满了敬畏。便宜的短袖、牛仔裤,这时却变成了深藏不漏的掩护。重新打量高歌后,也很容易发现高歌身上的优点,明锐如剑的目光,均匀强健的身躯,隽永的五官,一身咄咄逼人的英锐之气,是脸上散淡的笑容所无法掩饰的。
    高歌见众人无语,微笑道:“你们这么专注的看着我,我可是会害羞的啊”
    刘阳反应最快,急忙笑道:“哥,你真是太牛叉了把我们都震蒙了这就叫真人不露相吧以后,你一定要罩小弟啊……”
    周君辉叹气道:“知道你厉害,但不知道你这么厉害只能说佩服。”
    秋浩雨道:“赢的漂亮。”
    两个女人之前对高歌的态度不好,这时想说两句,却也不好意思转变态度,只能是默然不语。不过看向高歌的眼神,却都不由的多了几分敬畏,态度也恭谨了许多,在接触高歌眼神时,自然收敛目光。
    高歌嘿笑道:“自家兄弟,说这个太见外了。不过是借助剑器之利,赢了也没什么可说的。不过今天总算是狠狠的打了柳三那厮的脸,心情大好,哈哈,走,我请客……”
    周君辉对高歌一直很不错,哪怕在柳三的强压下,也没有放弃高歌的意思。一个理智成熟的人,能不为外力所影响,一直支持高歌,不论是为了面子还是友情或是其他,这都非常难。
    秋浩雨,则和高歌交情最好,也是高歌最坚定的支持者。秋浩雨的态度,应该也影响了周君辉。对于这样的朋友,说谢谢就太见外了。高歌也不习惯与这样表达感情。
    至于刘阳和白冰、洛初静,这三个人无关紧要。他们喜欢或是厌恶高歌,高歌也都不在意。
    一行人再次到了一层,找了家档次最高的饭店。这家饭店最拿手就是制作几样妖兽为食材的大菜。水晶猪龙肘,蜜*汁四翼妖狼排,**花香熏铜皮牛心等等。
    坐在富丽豪华的包间中,几个招牌大菜点出去,高歌心却有了滴血的感觉。几道菜点出来,再配上秘制的醉仙醇酒,花费已经尽万元。
    高歌有生以来,还没吃过这么昂贵的饭菜。心里当然是有些不适应,不过转念一想,哥也是亿万富翁了,不差钱。
    在吃饭的过程中,白冰和洛初静发现,高歌也并不只是会一味的口舌刻薄。他这个人机智幽默,席间谈笑风生,虽然并没有刻意关照她们两个女生,也没有特别冷落。
    酒席上,高歌也没有如她们想象的,大肆讽刺挖苦柳三。之前过去的事,就像一阵清风般。高歌甚至提都没提。这不是刻意的避而不谈,而是真正的一种无谓。很明显,在高歌看来,剑败群英,也算什么值得吹嘘的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包厢外却突然有人敲门。刘阳最会来事,急忙起身开门。门外的人一身雪白过膝长裙,银色长发中分成而开,柔顺的披散着,如画般精致明艳的五官,冷若冰霜的气质中却又有让人亲和的开朗大方。
    来的人,正是梅卿卿。梅卿卿进了房间,对高歌道:“高歌,我们能单独聊聊么?”
    (抱歉,来晚了,还有一更,不过还要很晚才能出来吧~~~~~~~~)
第二十一章 来意
    第二十一章来意
    白裙胜雪的梅卿卿一出现,富丽堂皇的包间似乎顿时一亮。而那些镶金嵌玉的豪奢装饰,在梅卿卿冰清玉洁的气质下,反倒显得了庸俗起来。
    白冰和洛初静也都是美女,白冰青春性感,洛初静气质秀丽,可在梅卿卿面前,就都黯然无光,完全成了背景陪衬。
    两年未见,梅卿卿少了几分少女的青涩,灵动的气息也变得空灵起来。刘阳、秋浩雨、周君辉都礼貌的站了起来,却没有人出声。很明显,梅卿卿就是来找高歌的。
    两年前,高歌曾当众向梅卿卿示爱,被拒绝后,也成为一个笑谈,在学院广为流传。并成为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典型例子。
    两年后,梅卿卿的突然出现,却不知道意味着什么。若是在以前,众人还会以为梅卿卿和高歌绝不可能发生什么,不过再见识了高歌的厉害后,他们当然没有了这种想法。甚至有些为梅卿卿惋惜,在那个时候,没能抓住高歌。
    现在么,看高歌放荡不羁的样子,可他骨子里的骄傲是每个人都能感觉到的。这样的人,难道还会回头么?
    高歌也站起身来邀请道:“要不先一起吃点?都是好贵的菜呢……”
    梅卿卿嫣然一笑,“不了,要不我等你吃完再聊也行……”
    高歌道:“没有让美女多等的道理。”说着对周君辉几人道:“不好意思,先失陪一会。大家放心吃,我会赶回了付账的,哈……”
    众人一笑,秋浩雨道:“你快去吧,不用管我们……”
    高歌对众人点了点头,和梅卿卿出了房间。两人并肩而行,高歌可以很容易的闻到梅卿卿身上纯净淡雅的体香。修炼到了梅卿卿的水准,已经去除体内大部分污秽。而梅卿卿纯净的气息,也代表着她的身体已经达到了一种相对完美的境界。
    两人出了饭店,一路上也引得了不少人的注目。在学院之中,可有大部分的男生都暗自喜欢梅卿卿。梅卿卿在学院人气之高,也是其他女生所不能比拟的。
    看到梅卿卿神态放松的和高歌走在一起,当然也会惹得不少人的猜想。而经过柳三不遗余力的宣传,高歌这两天也是名声大噪,几乎是无人不识。很快的,就有人认出了这个被誉为学院百年来最卑鄙无耻的家伙。
    这样一来,当然有不少人忍不住指指点点。
    梅卿卿和高歌对此当然不会在意,但梅卿卿自有心事,而高歌也不想说话,两个人就这么默默的并肩而行,一直走到了宏伟威严的元始天尊玉像下。
    由于祖师像前禁制嬉戏玩闹,平时无事时,广场上少有人迹,非常的安静。梅卿卿在祖师像下停住,手抚着玉像基座上的云纹图案,柔声道:“两年没见,你还好么?”
    梅卿卿玉手晶莹柔白,放在白玉基座上,竟然比白玉基座还要莹润,修长秀美的玉手,更有白玉基座所没有的灵秀和优雅。
    时隔两年后,梅卿卿出落的更加清丽动人。可不知为什么,高歌却没有了当初那种心动的感觉。高歌微笑道:“还好。”
    梅卿卿微笑道:“两年不见,你的话少了很多啊”
    高歌一笑道:“也不是,见了曾经的初恋对象,总是有些紧张的。”
    梅卿卿道:“今天中午我才出关,就听说你的事迹了。哈,柳三一直自以为是,这把栽了跟头真是大快人心。不过你能打败叶千秋,真让我吃惊啊要知道,叶千秋一直是我的偶像啊……”
    高歌一本正经的道:“那现在你可以崇拜我了”
    梅卿卿玉容微红,想了下也认真的道:“横扫群英,你是值得我崇拜的”
    高歌哈哈一笑:“开玩笑的,活的人只需要尊重。只有那些看不到摸不到的家伙,才高高的待在香案上,供人崇拜。我可不想被架在上面,我还是在泥塘里自由的玩耍才好……”
    高歌的这番话,却是化自庄子的一段故事。不过在这个世界中,绝代宗师庄子却没有讲过这个故事。梅卿卿自然也没有听过,这种无为自在的思想,其实也暗合修道之真。不过万年以来,社会的大形态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在这个社会中,人人奋勇争先,唯恐落后一步。又有几个人,能甘于这种无为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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