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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学霸有个万能商店-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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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另一边,五班的男生下了体育课后,除去“数学狂热粉”的叶熙明,其余人丝毫没有回教室上课的觉悟,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地往腐败街走。
  李特咋咋呼呼的:“体育课结束上数学课,教务处排课时脑子被浆糊糊住了吧?!懂不懂什么叫从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逃课就逃课。”李泽点了支烟,火大道,“找TM什么理由。李特,你一天少咋呼一会儿成不成?听着想打人。”
  “我声音怎么了?谁不说我低沉磁性男主播,我……”
  “李特你可住口吧!没见人泽哥心情不好。”有男生插了一嘴。
  “怎么了?”李特早上有事没上学,下午才到学校,李泽刚刚的表现都很正常,他还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什么。”等李泽走得远了些,男生才凑到李特耳边小声嘀咕,“安歌,泽哥前女友转到咱们学校了。”
  “切,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事。”李特不以为意地笑出声,随手剥了粒巧克力,“一个安歌至于么?!不是我拍马屁啊,咱们太后那才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美成一朵花!只是她低调,要不然校花可轮不上别人。”
  “要只是这样就好了。”男生眼神瞄了瞄走远的李泽,压低声音,“安歌啊,午休时间跑到咱们班说要追叶哥……”
  “我去!”刚刚剥好的巧克力滚落在地,李特脸上是从未有过的严肃,“这个心机公主病找事呢!叶哥怎么说?!”
  “叶哥啊,和安歌说了三个字……”男生笑嘻嘻的,清了清嗓子,开始模仿叶熙明的语气,“滚出去。”

  ☆、065

  【065】
  安歌转学到一中后; 有人在一中贴吧又开了一个重选校花的投票。
  比起初中时; 她显然长得又精致不少; 暂时以两票之差输给了沈天星,一票赢过谢婉婉成为高二的级花。
  “橘色”酒吧二楼; 李特窝在软软的沙发里; 捧着杯热奶茶咬着吸管; 眼睛紧紧盯着笔记本屏幕上的一中贴吧。
  “什么鬼啊,选校花竟然没我们太后?!”他不满地放下奶茶,飞速登陆贴吧账号; 在投票贴打了串回复; “哪个王八蛋开的帖子?没有高一三班的沈学霸; 竟然好意思叫‘一中校花投票贴’?!!找抽吧!!!!不行!我实名投沈学霸沈沐树为一中校花,高一五班李特; 不服的,单挑群殴任选!”
  “李特; 你干嘛呢?”李泽缓和了许久,总算从安歌追自己兄弟的郁闷里走出来; 握着瓶冰啤坐到他旁边,眼睛瞄向粉嫩的樱桃味奶茶,“不是吧,你来酒吧喝热奶茶?”
  “嘿嘿,跟着叶哥学的,没想到喝久了还真觉得好喝。”李特嘿嘿笑了几声,噼里啪啦在键盘敲字; “这群王八羔子,太后可是我大嫂,校花投票竟敢漏了她!看我……”
  说完他起身嚎了句:“兄弟们!有贴吧账号的立刻去校花贴给大嫂投票,没有的先注册账号再去投票!”
  “给树树投什么票?”数学课下后,叶熙明也逃了第三节课,他顺手把书包扔到沙发,饶有兴趣地凑到笔记本屏幕前,微微挑眉,“校花?”
  “是啊,叶哥。”李特把投票贴拉到一楼,候选人一共五个,还配了图。
  第一个是不知道谁偷拍的沈天星,虽然画面模糊,角度刁钻,可一袭绿长裙的她还是美得令人心动。
  第二个是抱着课本,笑得温温柔柔,眉眼间都是羞涩的谢婉婉,宛若日本纯爱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
  第三个是今早才转学来的安歌,站在学校花园里的红梅树下,白雪红梅衬得笑容甜美的她很是诗情画意。
  第四个是校庆晚会上跳舞的谢园,颜值比不上前面的三人,只是胜在服饰化妆舞美特别古典,颇有点古典美人的韵味。
  第五个是高三某个学姐,走御姐范儿,得票率是第四。
  “不用说,安歌肯定是摆拍。”李泽喝了口啤酒,轻轻抿了抿唇,“之前交往的时候,她也经常让我给她拍照发贴吧。”
  “真是丑人多作怪。”李特低声咒骂了一声,转头看向叶熙明道,“叶哥,我不是狗腿拍你马屁,我真觉得太后比她们都漂亮。不只是脸,而是那种什么……叫什么来着?哦,对!气质!那种漂亮的气质!”
  “还用你说?”叶熙明聚精会神看着屏幕,骨节分明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我家小不点当然是世界第一漂亮。”
  “所以我们给太后投票……”余下的话卡在喉咙里,李特看着数不清的投票帖页面,咂舌道,“我去,叶哥你要不要那么上心?!才几分钟就注册了那么多账号给太后投票!”
  “也不看看对象是谁。”李泽也登陆了贴吧账号,给沈沐树投票。
  于是半夜十二点,投票贴截止时,沈沐树以一千五百票遥遥领先,成为一中的新任校花。一直守着投票帖的安歌看到最终投票结果,“啪”地把手机砸到地上。
  ……
  时间一晃到星期五,从早上开始天就阴沉沉的,直到下午放学都还飘着细细的雨,沈沐树心情却很好。
  前几天她在万能商店买了个“谈判专家”机器人,派到新昌县去买地皮。没想到谈得极其顺利,1000多亩土地竟然以一千万买下。
  虽然那个地方偏远了些,可等过几年修了高铁后,往来会特别方便。接下只需要找个建筑公司承包她的复原洛阳城了。
  不过修建复如此大规模的影视城,她手里的资金应该不够……她要尽快再回一次古代,倒卖珍品古董赚钱。
  只是,要去哪个朝代比较好呢?
  “沐树,一会儿不要忘了哦。”见只有一节课便放学,谢园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是走到沈沐树旁边提醒她。
  “我没忘。”沈沐树微微抬眸,对着谢园弯起嘴角,“不过我只能待到八点,晚了家里不让。”
  “嗯嗯!”谢园点头如捣蒜,只要沈沐树去了后来清吧,她的任务就完成了,她松了口气,“没问题的,我妈妈也不同意我在外面待太晚呢!”
  等谢园走后,沈天星轻轻拉了拉沈沐树的连帽:“沐树,你一会儿要去哪儿?”
  沈沐树想到之前谢园对沈天星的敌视态度,肯定不会邀请她参加生日会,担心她难受,避重就轻道:“后来清吧。”
  “后来?”沈天星眉心微蹙,后来是很火的一个清吧,她曾经去玩过,只是怎么想,都觉得和沈沐树格格不入。
  叮铃铃。
  这时正好打第三节课的上课铃,沈沐树“嗯”了声赶紧回头,唯恐沈天星继续问她为什么要去后来清吧。
  第三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杨荞拿着教案走上讲台,脸上的笑意蔓延开来:“第三节课,上了两节课的你们肯定又疲惫又煎熬,掐着秒表算下课时间吧?!”
  杨荞和学生打成一片,为人特别随和,大家都不怕她,纷纷叫苦连天:“啊啊啊,杨老师,为什么教务处要在下午安排语文课呀?!”
  “哈哈,因为排课老师知道,语文课能驱赶你们的疲惫和煎熬。”杨荞眨了眨眼,转身在黑板上写下飘逸俊秀的粉笔字:念奴娇·赤壁怀古,苏轼。
  “所以今天我们会学一首苏轼先生写的,振奋人心的词,《念奴娇·赤壁怀古》!”杨荞是苏轼的铁粉,声音都拔高了几个度,“同学们都知道,苏先生是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他的词不只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同时也是中国文化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价值连城的珍品……”
  价值连城的珍品?!
  沈沐树记笔记的水笔停了下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价值连城”四个字。脑海里不断循环苏轼那句:兔毫盏里,霎时滋味舌头回。
  要是她回到宋朝,带回宋建窑黑釉兔毫盏,曜变天目茶碗等等喝茶用的价值连城古董,那利润绝对比唐三彩还大!
  而苏轼是她很喜欢的诗人之一,所以她回去的朝代一定要能见到他,也就是要去北宋,那北宋缺什么呢?她皱了皱眉,笔尖无意识在笔记上划出条斜线。
  “苏轼除了是政治家,诗人,还是有名的美食家哦,是他把红烧肉改良成了江浙名菜东坡肉……”
  这时杨荞的声音传入沈沐树耳朵,她一激灵,双眸都冒出亮光,美食!
  宋朝时期还没有辣椒等调味品,如果她带一道辣椒做的经典美食回去,不仅能换东西,还能出售辣椒种子,推广辣椒种植,简直一举两得。
  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下一张临时车票去北宋!
  放学后,沈沐树先是和谢园,王佳佳她们一道去吃了清汤火锅,然后步行去后来清吧。
  她静静坐在角落,听班上女生叽叽喳喳讨论新出的偶像剧,新出的动漫,还有高二分班的事情,虽然和她们算不上熟悉,但也听得津津有味。
  “沐树,我要去楼下取生日蛋糕。”这时谢园拍了拍她,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声音都有些抖,“你能陪我去么?”
  刚刚安歌发短信给她,让她带沈沐树去后来清吧的后巷。
  “嗯。”沈沐树点头,起身穿好大衣,“去哪里拿?”
  谢园深吸口气:“送蛋糕的店家说在清吧后面的巷子等我们。”
  而另一边,叶熙明刚刚和李泽他们吃完饭,准备找个地方打台球。
  “叶哥,咱们好久没飙车了!不如一会儿我骑你的机车,你开我的小红车,比一下?”李特捧着杯热奶茶,兴奋得不行。
  “一边儿去。”李泽嗤笑一声,“你那搓样还敢挑战叶小帅,先赢过我再说吧。”
  “唉唉,不带这样打击人……”
  嗡嗡嗡。
  口袋里的手机微微振动,叶熙明笑着看李泽他们贫嘴,摸出来随意看了眼,在看到闪烁着的“沈天星”时,眸底闪过疑惑,接通了电话。
  “沐树有联系你么?”他还没开口,沈天星急切的声音率先响起。
  叶熙明脸上的笑意消失,顿住步子:“没有,怎么了?”
  “她下午说晚上要去后来清吧,她不像会去那种地方的人,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所以刚刚打了个电话给她,没想到关机了,然后又打了她家的座机,沈妈妈说她还没回家……”很快对面传来呼啸的风声,“不行,我马上去看看!”
  嘟嘟嘟。
  下一刻,手机里传来忙音,叶熙明立刻颤抖着手摸出钥匙,几步飞奔到不远处机车旁,一句话没说就如离弦的箭一般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小不点,你不要有事。
  小不点,求你,你一定不能有事……

  ☆、066

  【066】
  灯红通明的清吧后巷; 围着乌泱泱的人群; 七嘴八舌议论着之前发生的斗殴。
  “真是太惨了; 看那血流的。”
  “谁说不是,被救护车拉走时; 感觉都快没气了。”
  “可不是; 什么深仇大恨才会下那么重的手啊。我在三楼喝酒啊; 都能听到求饶的惨叫声!”
  “唉,现在的小年轻戾气怎么那么大呢?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
  叶熙明连钥匙都没拔; 把机车往旁边一堆冲进了人堆。只见清吧平日堆放空啤酒瓶的地方; 碎了满地的玻璃渣子; 沾满触目心惊的血迹。
  他的血液瞬间凝固。
  也不知是拉住了谁:“刚才有人打架?”
  “是啊。”那人随口应了声,“一个女孩; 四个男生,唉……惨不忍睹; 刚刚警车先来,都给救护车让路。”
  叶熙明手握成拳; 血管都爆了出来:“那女生什么样?”
  “哎呀,血肉模糊的看不清。”那人又摇了摇头,“不过看起来瘦瘦小小的,也挺年轻,应该是高中生吧,造孽哦,唉唉唉; 疼!你这人是不是有病……”
  下一瞬,他感觉手臂都快被捏碎了,很是恼怒回头,只是在看到双目充血,全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少年时,他倏地住了口。
  叶熙明看着沾满血的碎玻璃,声音冷若腊月的冰霜:“哪家医院?”
  “市……”那人抖了抖,“市医院……”
  以一路开罚单的速度飙车到市医院时,叶熙明的脸色比白纸还要白,他冲进医院大厅,值班的护士见他的模样吓了一大跳,慌忙跑过来:“这位先生,出什么事了?”
  “刚刚救护车送来的伤者在哪儿?”
  “刚刚……”护士一头雾水,须臾猛地反应过来,“是不是打架那几位,全身血淋淋的?”
  “对。”
  “在急救室呢!”护士指着前方的楼梯,“到二楼左转直走,你……”她话未说完,叶熙明已经跑远,她不可置信揉了揉眼睛,抿了抿唇,“果然腿长就是跑得快……”
  二楼楼道里很是安静,急救室门前,昏暗的灯光静静打在垂着头的少女身上,她抱着沾满血的外套,像个霜打的茄子一般。
  旁边还有几名警察,拿着笔记本记着什么。
  叶熙明站在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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