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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部分

我要做首辅-第5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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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檄文,也是一通号角!

通过报纸,很快传遍了大江南北,看过之人,无不热血沸腾,天下之大,不乏能人义士,俺答有什么了不起的,他的老祖宗都被我们打得落花流水呢!要不是朝廷无能,奸臣当道,哪里轮得着俺答猖狂。

马术大赛办得好,大明从来不缺勇士!

压抑的怒火,有了释放的出口,一发不可收拾。

燕赵之地,三晋故土,陕北刀客……数之不尽的民间义士,纷纷带着心爱的马匹,准备一展身手。

当然,民间的这些人只能算是发烧友,看点还在军队之中。

“唐帅有命。岂能不去!”马芳亲点五十名最好的骑士,配上二百匹最好的战马,火速出发。

“我戚家军虽然以火器著称,但骑术一样不落人后,谁也不许给本将丢人!”戚继光威严地教训道。

杨安比他们都简单,“赢了有赏银,输了挨板子,滚吧!”

……

几乎与此同时,蓟镇,辽镇,大同,陕西,固原,延绥……九边督抚将领各自派出人马,还有比他们更快的。

成国公朱希忠领衔,京中的勋贵武臣,即便不能亲自前来,也要派遣子侄,带领着家将前来。

不到两个月之间,天津聚集了好几万人,把巡抚殷士儋忙得头晕眼花,叫苦不迭,来的可都是猛士啊,要是出了点事情,可怎么交代啊,唐毅这家伙真是个害人精!

你提出来的主意,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结果躲在了小站,让我堵在前面,不当人子,不当人子啊!

殷士儋正在骂着,突然有人来报,“启禀中丞,唐大人驾到了。”

第754章老唐驾到

殷士儋气势汹汹,冲到了外面,本想拉着唐毅,诉诉苦,然后顺便把筹备赛马大会的事情都推给唐毅。

天津巡抚的事情够忙活的,又是岁末寒冬,今年的预算也核定,明年的计划要编列,千头万绪,简直能把人逼疯了。殷士儋兴冲冲到了外面,只是令他惊讶的是眼前出现了一队黑色战袄的士兵,一个个身材不高,可格外壮实,透着强烈的杀气,看眼神就知道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神情都刺眼睛。

不对啊,这些人不是俞大猷的兵,从哪里跑出来的?

正在殷士儋吃惊的时候,从队伍中间笑着走出一个人,离着十几步就抱拳拱手。

“正甫兄,小弟有礼了。”

殷士儋突然瞪大了眼睛,差点叫了出来,手下人也不说清楚,来的是老唐,不是小唐!

“是,是子诚——兄啊!”

这个“兄”叫的有点别扭,前几天还拉着人家的儿子兄长弟短的,转眼当爹的来了,总不能开口叫叔叔吧,只是继续平辈相称。

来人正是唐慎,他倒是没有什么不舒服,殷士儋比自己早了三科,又辅导过考进士,要不是早早当了巡抚,品级比殷士儋还高,唐慎宁可自称晚辈,也不敢高攀的。

唐慎这些年来一直记着儿子的一句话,就闷头发大财,这些年出头的人都倒霉了,唯有他不声不响,一直稳坐钓鱼台。

“子诚兄,快快请进。”

殷士儋把唐慎让进了衙门客厅,分宾主落座。殷士儋一边招呼手下人伺候,一边仔细打量,可了不得,十年不见,唐慎微微发福,也续了长须,温文尔雅之中,透着上位者的威仪,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让人心惊肉跳。

不愧是牧守一方的大员,真有威风!

自己虽然也是封疆大吏,可毕竟做的时间太短,还养不出气势来,看来往后还要多多努力啊。

“对了,子诚兄,你怎么有空到天津了?莫非也要参加赛马大会?”

唐慎绷着脸,一本正经道:“我可不知道什么赛马大会,我在福建任上,三次考满,这次进京是要面见陛下述职,等待新的安排。”

“原来如此!”

殷士儋低头盘算了一下,可不是,唐慎从嘉靖三十四年接替浙江巡抚,一直到了嘉靖四十三年,正好是九年时间,三次考评,无论是抗击倭寇,还是治理地方,唐慎都无可挑剔。被人誉为疆臣典范。

再加上他是嘉靖三十二年的进士,徐阁老的弟子,早就有人推荐他入京,只是一直石沉大海,没有音信。

明眼人都清楚,唐慎是徐阶的弟子不假,可是他的儿子更是徐阶的对头,夹在老师和儿子之间,进退两难,不光唐慎不好决定,就连两边都不好安排,索性就把唐慎压在福建算了。

可是压来压去,九个年头过去了,再把唐慎留在福建,岂不是成了土皇帝?

这一次唐慎提前进京述职,等待嘉靖处置,也有并不恋栈的意思。

殷士儋也算是老油条了,稍微思索一下,也就明白了。

“子诚兄,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呵呵,正甫兄,何必吞吞吐吐,只管说来。”

“那好,我就实说了,俗话说得好,子债父尝,令郎力主要办赛马大会,眼下四方豪杰云集,来了两三万人,他们都带着刀马,进驻城中,万一出了点乱子,我可承担不起。”殷士儋故意苦着脸说道:“还请子诚兄能帮帮我啊!”

唐慎一听,头皮都发麻了。

他能不知道赛马大会的事情吗?

实际上述职还要年后呢,他巴巴地赶过来,不就是给儿子站脚助威吗?只是碍于面子,他没法实话实说,可心里头比谁都着急,赛马大会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唐慎这些年本事和眼光都上来了,看得也很长远。

赛马大会,某种意义上,也是实力展示。唐毅提了出来,马上九边就争相派出精兵强将,火速云集天津。就连晋党掌控的文武也不敢怠慢,另外东南的封疆大吏,世家大族,各地的豪商巨贾,闻风而动。

哪怕没有养过马的,也买几匹前来凑数。

说句不客气的话,就算朝廷下旨意举办马术比赛,也要提前半年筹备,儿子却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该来的差不多都来了。

这一份号召力,就让人动容。

虽然只挂着巡视大臣的虚衔,可是却比一般尚书大学士,还要厉害。唐慎哪能不自豪啊!

貌似这么多年,这小子越来越妖孽了。

就在唐慎的行囊里面,还装着儿子的三本著作,路上只要休息的时候,唐慎就拿出来,哪怕一页都不看,对着书就能笑半天。

我的儿子,居然是我儿子写出来的!

看起来宠爱孩子,在唐家是有传统的。

儿子辛苦筹备的活动。哪能有一点的纰漏,一定要完美无缺。唐慎一听殷士儋所说,居然把参加赛马比赛的人安排到了城里,气得差点昏倒。

“正甫兄,你在想什么啊?”

殷士儋愣了,“子诚兄,这一次赛马大会,扬我国威,来的都是四方勇士,好好款待,让他们大展身手,莫非还有错?”

“呸,什么勇士!”唐慎黑着脸怒道:“普通的百姓,有几个会养马,会骑马的?能来参赛的,我敢说,里面就藏了不少刀客马贼,平时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听说有了比赛,才跑过来,想要混一个功名。好吃好喝,招待这帮人,你不怕他们反咬一口啊?”

殷士儋的脸一下子就黑了,“子诚兄,那还有九边精锐,还有东南的世家公子……”

唐慎不耐烦第摆摆手,“他们?比前面的那些人还可怕!什么叫精锐,骄兵悍将,哪个手底下没有人命?脾气野着呢!杀人跟喝凉水似的,至于所谓的世家公子,说的不好听,就是一帮纨绔子弟,少爷羔子,他们走到哪里,麻烦就到哪里,我的殷大人,你没感到脖子冷飕飕的啊?”

扑通!

殷士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浑身的骨头都被拿出去了,只剩下一摊肉,他真恨不得给自己一顿嘴巴子。

光想着好好招待四方来客,尽地主之谊,宾至如归……哪里想得到,来的竟然是一帮危险分子,自己的行为简直就是开门揖盗啊!

“不对,子诚兄,不是说还邀请了俺答,要是他们的人……”

不用说完,殷士儋竟然吓得又挣扎着跳了起来。

唐毅啊,不带这么害人的!

弄来了一大帮惹事的祖宗,一个比一个厉害,你是恨我不死啊?

“子诚兄,无论如何,你可要帮我啊,天下人都看着赛马大会呢,要是出了一点疏漏,我可没脸见人了。”殷士儋鼻涕一把泪一把,别提多惨了。

唐慎摇了摇头,心里头颇为鄙视,殷士儋就是典型的翰林官,哪怕外放了,也不改书生的性格,总想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不好好想想,来的都是什么人!

“正甫兄,你现在马上下令,就说赛马场地已经筹建差不多了,请大家过去熟悉场地,了解比赛项目和规则,安排报名事宜。多的话,一句不要说。让所有人都去小站。你再给俞大猷下一道命令,让他在小站之外二十里,选一座空旷的荒地,作为参赛人员的营地。等城里的人都被调走之后,立刻在城门安排人手,准备银两和食物美酒,再有人员前来,每人发一坛子美酒,三两银子,再派人领着他们去小站,千万不要让他们入城……”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要是唐毅在这里,都忍不住要给老爹竖起大拇指。当年那个白目的唐慎一去不复返了。几条措施,得体有度,不愧是一方封疆大吏。

相比之下,殷士儋就成了小白,只能频频点头,唯唯领命。

正要下去办理,唐慎要叫住了他,“正甫兄,你告诉下面的办事的差役,见到前来参赛的勇士,务必要客客气气,对了,最好给每人做一个大红花,对了,就挂在胸前,用红绸子做,要喜庆,要尊贵,可别舍不得花钱。”

“明白了,这点钱我还是出得起的,破财免灾吗!”

殷士儋摇着头,心中大叹,他总算找到了唐毅奸猾如鬼的根子,敢情毛病都在唐慎的身上。

啥也不说了,殷士儋立刻下令,天津的差役都出动了,吹吹打打,热热闹闹,捧着红绸子花朵,来到了客栈,酒店。

每个人都跟过了年似的,“您是来参加赛马的勇士吗?真是一表人才,令人钦佩啊。好样的,真是好样的!”

夸奖完了,又告诉他们,正式的比赛场地在小站,劳烦各位前往小站,去报名参赛。有些人贪恋天津的繁荣,还犹豫呢,赶快把大红花挂在胸前。啥时间鼓乐喧天,别提多热闹了,还有专门人员带路。

面子给的十足,谁还能说一个不字,赖在城里啊,纷纷离开了城里。

不过也有那个不开眼的,差役让他们离开,这帮人非但不走,还把差役给打了,红花也撕碎了。

“去告诉你们狗官,老子此来,就是要领教你们汉人的本事,想让我们走,拿出点真本事!”

竟然是鞑子!

唐慎正在巡逻,听到了声音,立刻就带着人马赶来了。

第755章尴尬的见面

在客栈前面,站着一个很壮硕的汉子,满脸络腮胡子,又高又大,看起来像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可是目光清澈,眼眸皂白分明,实际的年龄要比看起来小很多。

这家伙双腿分得很开,上盘和下盘不太协调,有点晃晃悠悠的感觉,凭着多年带兵的经验,唐慎敢说,这家伙一定是常年骑马,造成的双腿变形。

正在打量的时候,那几个差役不耐烦了,敬酒不吃吃罚酒,让你知道我们的厉害!

其中一个挥拳奔着大汉的面门打来,只见此人不屑一笑,等着拳头几乎到了,他猛地一扭头,拳头落空,他的胳膊自下而上抬起,只听咔嚓一声,差役的胳膊肘竟然断裂,痛叫着摔了出去。

其他几个差役一见,纷纷挥舞着铁尺铁索,冲了上来。

“好小子,看我们不打死你!”

这个大汉更不在乎,他双拳挥动,宛如铁锤,三下五除二,五六名差役都被打倒在地,哎哎痛叫。

大汉抱着肩膀,撇着嘴轻蔑十足,“汉人,不行!差得太远了!”

他的声音很大,周围听得很清楚。

“好个猖狂的鞑子,我去教训他!”一个中年人从唐慎的背后冲出来,却被唐慎一把抓住了。

“费那个功夫干什么!”唐慎一声冷笑,“记住了,被狗咬了不需要咬回去,要把狗腿打折,狗屁扒了,狗肉吃了——举枪!”

刷拉!

训练有素的士兵瞬间举起了火铳,一个个黑乎乎的枪口,对准了鞑子。

刚打完人的大汉脸色阴沉,见手下人变颜变色,他鼻子里哼了一声,“怕什么,他们是吓唬人呢,火绳没有点燃,打不出来铅弹的。”

他用本族语言说的,还以为唐慎听不懂,可是他忘了,天津有不少蒙古商人前来,精通蒙语的人也不少,有人急忙告诉了唐慎。

“无知的鞑子。”唐慎突然抓起火铳,对准了客栈门口的石鼓,猛扣扳机。

啪!

一声脆响,石鼓被打得粉碎,溅起的石头碎屑,从大汉的脸边划过,留下了一道血槽,瞬间鲜血就流了出来。

大汉的眼睛顿时就直了,石头能打碎,要是打在自己的身上,还不碎成八块?汉人的火器简直令人发指!

唐慎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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