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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小狼狗饲养守则-第11部分

小说: 小狼狗饲养守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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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靖收回手,拍干净上头沾着的鸡毛,冷眼看着那鸡窝里的老母鸡与小鸡仔,“那就把这鸡窝搬出房里去吧。”
    这鸡窝放在房间里,阿羡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看看,实在碍眼的很。
    “外面还很冷,就怕小鸡挨不过去。”林羡婉转的拒绝,她起身穿好鞋袜,拿起外衣系扣子的当口,与林靖说起今天的安排,“咱们一会儿吃了早饭,去城外捡些柴火,拿回来晾干两天,也就好用了,两个人可以走的远一些,应该能捡到不少好柴火的。”
    林靖瞪着那老母鸡,轻轻的哼了一声,没给林羡听见,再开口时又是软软一个乖孩子样,“好,都听阿羡的。”
    “中午回来将柴火晾干了,下午的时间抽出来就将厨房边上的意见小房间收拾出来,比这间是稍微小一点的,同偏客房差不多大,你住着很合适。”林羡手上动作很利落的将被子叠好,后一气儿说出剩下半点的安排。
    林靖有些手足无措,“为、为什么要把房间收拾出来给我住,我和阿羡住在一起很好的。”
    林羡笑起来,声音轻快,“我都九岁了,过了年十岁,你呢,照说起来过年以后也有七岁,古语说‘男女七岁不同席’,是不好再睡在一块儿的,且家里空房子很多,并不是没有,更就要仔细一些了。”
    规矩,又是这些什么烦人的规矩,林靖的眉头拧成一团,恨不得将那什么古言古语都塞回狗屁古人的肚子里。
    林羡见他面色不虞,知道林靖是不愿意的,是以停下会搜中的动作安慰他,“你现在还小,不懂的,等你长大了回想起来就知道了,到时候兴许还要羞愧。”
    有什么好羞愧的,反正林靖觉得照着自己本心作势没有半点儿好羞愧的地方。
    只是他一不愿意在林羡面前显露自己真正的脾气,二又不愿意自己不讨林羡的喜欢,于是扭捏一会儿,等林羡再出言劝哄两句,便也就撒娇顺势勉强应下了。
    吃了早饭,两人背着背篓出门,到了城郊一路深走进去,到了一片临近官道,但中午时候少有人来往的路上。
    清溪镇虽然算是这周围十里八乡最大的一个小镇,可计较起来也到底就那么大一点儿地方,早市一散,就没有什么剩下的了。
    林靖知道多捡柴火林羡高兴,于是闷着头一路捡过去。今天运气不错,背篓里没一会儿攒了不少。
    一个手腕粗的木枝一半斜在官道上,一半落在泥地里。林靖余光里瞥见一辆缓缓行来的牛车,却也不放在心里,只管自己捡柴火。
    牛车上坐着的老汉却是因此道了声谢,又问,“你们两个小娃在这儿做什么?”
    林靖不耐烦理人,扭头不说话,林羡客客气气的答了,与那老头说了两句,得知对方是带着粮食送到城里的米铺卖的。
    “家里还有些存粮,吃不了的就送出来卖了,虽说买的钱不算很多,但总是能够还来银子的东西。”
    林羡自个儿买米买面,对米价粮价都有所知晓,即便知道米铺的价格同乡下收来粮食的价格还有些差异,去也是一问才晓得,差了直是让人瞠目结舌的不同。
    乡下的粮食收上来三百文一石,到米铺里就要翻上一倍,少则六百文一石,年岁稍微不好一点的,能到七百文光景。
    而这来回运送的运费,因着清溪镇周边种粮人家多,路途也多不过三五天,少则一天半天的也就到了,不至于将粮价拉高成这样。
    林羡自小在城里住着,并不清楚乡下的事情,如今一听,又是吃惊又是心疼钱。
    “也没什么办法的,我们自个儿又没办法到城里来卖,米铺那些人不许的。”
    老汉说完这句,从身边拿起一根小竹条,往老牛身上轻轻一挥,牛车重新缓缓行驶起来。
    这到底是一个不足轻重的小插曲,一会儿就给两人忘到了一边。等捡完柴火回到家里,正是日头升到半空中阳光最热烈的时候。
    林羡带着林靖将柴火铺成开来,后给鸡喂了一把外头摘回来的野菜,后煮了一点清汤面,拌了点辣酱吃了个满脸汗珠,同林靖对看一眼,纷纷因为对方狼狈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
    对于林靖来说,日子从来没有一刻比现在更加轻松惬意了。
    下午要收拾出来的房间已经有些年数没有人用,林父还活着的时候,这房间是作为他的书房外加一些古玩器具用,后来他病重,古玩一类多被典当买了,只剩下一些祖父辈就从京城里带过来的书。林羡只取了几本她娘曾经教过她的来读,其他的杂书都放在一边落了灰尘。
    今天都要收拾出来。
    林父少年时,家里虽然已经中落,但还是当成半个少爷来养,于是养成了点收藏的癖好,房里的书架上虽然卖了些,但也还留着几样稀罕玩意儿。
    林羡先取了钥匙将房门上的锁打开,后让屋里通了通气,才带着林靖进去。
    书架和书桌自不用动,房里也有一个炕头,与主屋里的床相比较显得有些狭小,一个人睡着恰好。
    林羡将里头的书都收拾出来,一本一本的用干布擦拭过去,起初都是诗词典籍一类的书,后到几本便显得玄妙些,有说药理的,有草药的,各式各样均有详解。
    可这都比不过最后一本来的让人咋舌。
    林羡捧着那本厚厚的旧书,看着毫不起眼,封面上也只两个字《馥郁》。
    她隐约跟着想起来,祖父家里在京城开过的铺子,那个曾经名动京城的铺子,叫的就是这个名字。

  ☆、第十六章

“杏仁一两,天花粉一两,红枣十枚,猪胰三具。”她默默念出来,将这个稍稍简单的方子一笔一划的记在了纸上。
    林羡花了两天认真的将书颠来倒去的看了三遍,除去中间许多物品不细知其药用,或者有些字还不认识,倒也看懂了个七七八八。
    《馥郁》这本书上,记载的就是曾经林家祖上钻研出来发家的许多秘方。这曾经价值千金的书册,竟就给这么仍在角落里,一放不知多少年。
    林靖站在一边,仔细的看着林羡从书上抄下来的这个方子,后拿着一根细细的树枝,在沙盘里比划书写,偶尔问一句,“这个是天,天空的天吗?”
    写的对林羡就点头,不对仔细纠正,告诉林靖正确的书写是什么样的。她本就有心先教林靖写一些字,一开始并没有立刻将这件事情提上日程,却不想林靖听了她曾经练字的方法,转头自己就去外头找了沙子和树枝,练习的很是刻苦。
    以一天学习十个字的进度,如今已经会写不下三十个字,照这么下去,林羡这个半吊子也不多久就没有什么好教给他的了。
    院子里,老母鸡的窝终于还是给林靖弄到了墙角里。好在小鸡崽子已经褪去了刚出生时软趴趴湿漉漉的模样,如今浑身嫩黄色的绒毛,叫声清脆的成天跟在老母鸡身后满院子转悠。
    “今天要出去一趟,”林羡写了几个字,将家里最后一张白纸用完了,她又探头看看一边认真练字的林靖,“在沙里练习完了,还是要在纸上练一练,握着毛笔靠的是手腕的力道,不用纸笔亲自练习是写不好的。”
    另外还有一个事情。
    “我想将那个方子里的材料买回来试一试,”林羡揉了揉自己的手,冬天里到底冷,洗衣做饭多了,双手又没有其他滋润,难免露出粗糙的模样,看着很不讨喜。
    “我和你一块儿去。”林靖立刻放下手里的树枝站起来,“免得阿羡碰上坏人。”
    他说的一本正经也很真心,却让林羡扑哧一声不带恶意的笑了出来。
    不过说话的时候也很顾及到林靖的心情,“有劳阿靖体贴。”
    她一向是很温和的人,对着外人几乎没有一句失礼的地方。然而林靖看的出来,那不是林羡最真实的情绪。
    她最真实的情绪,比如现在,说话的时候圆圆的眼睛里会带着几分狡黠,很灵动好看,整个人仿佛闪出耀眼的光芒来。
    小太阳一般,散发着融融暖意,光是看着就舒心的很。
    这样的阿羡,只我一个人的,林靖此刻不无得意的想。
    平时出门的时候少,一出门自然要采买齐全的好。林羡小心的从存钱罐里数出一块碎银子与几十个铜板,贴身放在荷包里,嘱咐了小黄看家,后才带着林靖锁了家里的门,并请对门刘婆子帮忙看顾一两眼。
    路上经过镇上唯一的书院时,正好碰上学生们午休吃饭,门口涌出一小群人来,年纪有大有小,三五成群以辈分划分站在一起,其中不乏有林靖一般大的孩子,脸上还带着满满的天真稚气,嘴里还热烈说着早上先生新教授的内容。
    林父曾经想让林羡入学的就是这个书院,只是后来因为林羡是女娃而被拒绝。
    周围人声喧闹,林羡的脚步也忍不住放缓下来,侧脸看着那书院正门口高高悬着的牌匾,字体苍劲有力。她隐约记得不知是哪一位大家写的,可能已经是百年前的事情。
    书院不收她,林羡先是由林父教导了小半年,后转到林萧氏那里,无一不说她学的很好。头两年,林羡已经有些模糊的记忆里,和母亲一起读书是很快乐的事情。
    无论是家里人告诉她,还是林羡自觉的,读书这一件事情上,如果让她走进正经的书院里面,她并不会输给男孩。退一步讲,成绩好坏在几十个学生里总有前有后,却怎么能够因为她是女孩就断定她不宜读书?
    林羡有些不甘心,这一份不甘心随着时间延展而渐渐明晰起来。
    而这些没有忧愁的孩子,在林靖看来,脸上的骄傲太过无知了些,毫无防备的向所有人展露着自己真实的情绪。
    卖纸笔的铺子就在书院不远处,林羡带着林靖过去的时候,难免会碰上几个书院的学生。
    却不知怎么就这么巧的,才与她退亲的郑郁文就为首站着,正满面春风的和同学说话。
    林羡与他其实只在很小的时候见面比较多,后面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她虽一眼就将郑郁文认出来,可也只当作没有看见,侧头走了进去。
    “等过了年我去参加府试,将那秀才的身份拿了,家里就能吃的开些。”郑郁文站在一侧书架旁,说的虽然是体贴家里的话,可是其中对那秀才之名十拿九稳的姿态却不免有些过傲了。
    一旁的友人却也附和,笑道,“以宗和的学识,必定手到擒来一般”
    郑郁文笑了笑,没有反驳。
    林靖站在林羡身边,眼睛直落在她身上,哪里管别人在说什么。林羡却将郑郁文的话听在耳朵里,觉得他和郑秀才果然还是父子,还是有些像的。
    印象里的郑郁文是个极其内敛的孩子,过了许多年到底很不一样了。
    “请帮我裁两份纸,再要一直末等练字的笔。”林羡站在柜台下面,对里头的伙计道。
    伙计应声,没有因为林羡是个女孩而显出有什么不同来,自管手脚麻利的取出东西动作起来。
    倒是一边几个和郑郁文说话的半大少年,一起转过头来看向林羡,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
    林靖的余光瞥见这个,眉头隐约皱了皱,不想理会他们,他开口与林羡说话。
    “阿羡。”他拉了拉林羡的衣袖,一派孩童天真模样,“中午我们吃什么呢?”
    林羡转头道,“去街角吃一碗阳春面吧,省的回家生火了。”
    听见林靖叫林羡“阿羡”,郑郁文忽然专注的看过来,经过一阵仔细的辨认,便随即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阿、”他开口,似乎因为有些不习惯而顿了顿,好在后面理清楚自己的声音,“阿羡,你说林家的阿羡?”
    郑郁文的话音一落,还不等林羡反应过来,林靖立刻一步拦在了她的身前,满眼防备的看着郑郁文,问,“你是谁?”
    原本还不太确信的郑郁文因为林靖的反应一下豁然,他笑了笑,没将林靖小小一个放在眼里。
    “原来真的是你。”他上前一步。
    林羡露出疑惑与惊讶的神色,很犹豫的样子,“你是?”
    郑郁文上上下下的仔细看了林羡,发现她并没有因为退婚的事情一蹶不振,便露出松一口气的神色,后对她拱了拱手道,“那桩亲事,是我家里鲁莽失礼了。”
    原本他的同窗并不知道林羡的身份,经过他这么隐晦的一说,却也都想起来郑郁文原本是有婚约在身的,只不过才不久前退了,竟就是面前这个小娘子?
    若是仔细看来,这小娘子眉目温柔眼角含光,琼鼻皓齿一点朱唇,着实是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的好模样。
    虽然模样稚嫩,已经看得出不日就是个妙人。
    郑郁文的同伴们都已经是十四五岁的年纪,一边暗暗动了春心,一边在心里头可惜林羡是个命硬克人的。
    林羡眉头隐约皱了皱,也能明显的察觉到周围人落在自己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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