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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芳草觅天涯-第52部分

小说: 芳草觅天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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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是隔了多少年后,当事人老了或者死了,人们才渐渐说开来的。恰比如此次他弄出个大乌龙的“小世子”,便是出事后二三十年才能令人公开品评……跟他喝酒喝茶聊天儿的老家伙们,现在也不过是而立不惑之年罢。

王谢忍不住哀叫了一声,洛城他不是不熟,只是三十年后才特别的熟,现在么,可真要越陌帮衬着开一家医馆了。

王大夫微妙觉得,就好像他有一块珍宝,一直藏着捂着不让人见,不料有一天这块珍宝突然大放异彩,衬得原主人黯然无光……哼,他可得看紧喽!

 第七十二章 尴尬的宽衣解带

车辆走得并不快。

王谢虽然很想策马狂奔;但考虑到前后还有一大家子人,只得作罢。

这次出来,除了宁林二人。风魏二人;裴回小康之外;还有四位大夫;四名小学徒;一行人粗粗算来就有十四五个,不是每个人都会骑马,而且再轻装简从,这些人的行李加起来也装了三辆车。

这次出行对于别人而言是急了些;于王谢来说,他是再也不觉得有多仓促的,相反,真个是恨不得肋生双翅,只一扇便飞到越陌身边儿去。

风依涵和阿魏自告奋勇轮流去探路,王谢不晓得他俩打着将功补过的主意,以为这是去寻越陌留的暗记,也不阻拦。既然着急是徒劳,再怎么急也早到不了,他只好耐着性子,跟大夫聊聊天,跟小学徒讲讲古,逗逗小康,再逗逗裴回。

裴回是第一次骑马,骑的自然是林虎峰的宝贝坐骑,裴回看着这马比人高,雄壮威武,又摇头摆尾不许他接近,心中有些退缩。林虎峰大咧咧的不在乎,往裴回手里放了半只啃去核子的大脆枣,一边吹口哨,一边示意裴回站在侧面,把枣子慢慢送到马口边。

大黑马鼻孔扇了扇,白牙一露,舌头一卷,枣子进肚,偏过头蹭蹭。裴回试着把手搁在它鬃毛上抚摸,它也没拒绝。

“明白了吧,追风就是嘴馋!别以为它总是高傲不爱搭理人,其实拿果子一勾引,立刻就跟人走,这没出息的!”林虎峰嘴上嫌弃,手里动作可不是嫌弃的样儿,给马儿梳着毛:“来吧容翔,坐在车里多无聊,我教你骑马!”

裴回再老成,也有几分少年人心性,见追风果然没有咬他,也胆子放开了:“好——可是我怎么上去?”

“左手给我,抓着鬃甲毛,右手扶后鞍桥。”林虎峰手把手带裴回,“左脚踩蹬,抓好了没有?来——上!”

裴回果然翻身上马,顿时视线高出一片:“真威风!”

“当然!”林虎峰飞身坐在裴回后面,双手绕过对方的腰,一并拉起缰绳,将身体贴紧了,纠正,“别紧张,挺直腰就行,你这腰都僵了,一看就是新手。追风鬼得很,知道你是新手就会耍心眼不走路。”

“那,接下来怎么办?”被林虎峰这么一说,裴回更紧张,腿都木了。

“有我在,保你没事!你就贴我身上,跟着我一起动作,跑一次就明白了。”林虎峰说着,微微俯身,不觉将裴回半个身子都包裹起来。

他双腿一夹,一抖缰绳:“大哥,我先走一步!”追风与主人心意相通,“嗖”就蹿了出去。即便背上多一个人的重量,也如电火行空,跑得飞快。

裴回顺着林虎峰下压之势,身体稍微前倾,随着马身颠簸调整上下起伏,两只手紧紧攥着鞍桩头。迎面的风呼啦呼啦的,道路两旁行人一个个往后退去,裴回先是小心翼翼,后来放下心,他从未有过这般急速的体验,兴奋得叫:“追风好快!好威风!”

这马儿似有灵性,听懂了他的赞扬,四蹄撒开跑得更欢实了。

“当然威风!”林虎峰洋洋得意,追风是他养出来的,裴回夸追风,当然就相当于夸他。

两人这一跑,足足有小半个时辰,裴回新鲜劲儿稍退,后知后觉想起来:“糟了,我们走得太快,他们多久才能赶上?会不会走岔路?”

“前面有个茶寮,我去问问。”林虎峰说着,缰绳一拉,追风从奔驰减为小步快跑,慢慢的走起来,林虎峰再一拉缰绳,马儿停在茶寮跟前,他一抬腿就下了马。

“怎么下去?”裴回低头问。

“跟上马一样反着来,没事,有我扶你。”林虎峰说着,见裴回侧过了身子,拿手托了他屁1股一下,裴回脚踏实地,觉得大腿根儿有点发麻。

过了半个时辰,阿魏的身影出现在茶寮,跟听说书人讲古的裴回和林虎峰打个招呼,再和茶寮老板嘀咕了片刻,掏出一两碎银,还有个小布袋,那老板高高兴兴去了。

又过了一个时辰,大队人马才赶到。

此时裴回才发现自己两个人跑出了多远。

王谢抱着小康,笑眯眯从马车下来。

小康手里还有把湿哒哒的折扇,不消说又是风依涵的,只是风依涵学聪明了,特特准备一把素缎面的扇子,不怕弄污,更不怕撕咬。小康玩了好半天,抱着不撒手,王谢并不阻拦,毕竟小孩儿没有眼睛,凭着触觉感受物件,用嘴探索新鲜玩具,实在是再平常不过。

一出马车,陌生的声音和气味扑面,小康愣了一阵,一只手儿抓住折扇,另一只小手儿立刻捏紧王谢衣襟。

小康虽然没有绫罗绸缎富贵气象的衣着,但是王谢给准备了红红绿绿贴身保暖的衣裳,既合身又漂亮。小脸儿白里透红的,看着也煞为可爱,吸引了不少人注意。

“我们歇歇脚。”王谢抱着小康就进了茶寮。

这茶寮是老夫妻档,加一个小伙计,卖些茶水,也卖些干粮,无非是面饼、豆干、鸡子、咸菜之类。阿魏事先打点过了,王谢坐下没多久,老板亲自端了粥饭过来,再三保证,这是着实刷了锅子,拿客人自带的米,用洁净活水煮的。

出门在外,自然没有在家方便,饮食都得将就,大人还好,小孩儿肠胃娇弱,王谢连饮食器皿都是自备。伙计刚刚烧开了水,王谢将带的小碗小勺烫过一遍,盛了一碗饭,撒上切细后的豆干丁子。豆干拿香油拌过,喷喷儿香,小康便拿着小勺往嘴里挖。

在王谢怀里的时候不显,一旦自己坐在桌旁吃饭,渐渐就有人注意到他的异样,顿时窃窃私语就飘进众人的耳中。

“这么小,眼睛有问题?”

“瞎子?还是傻子?”

“可怜见的,年纪这么小。”……

裴回听着有些心酸,尤其看着小康还一脸懵懂的模样,这是岁数小不明白,再过两年懂事了,可怎么跟对方解释?

王谢浑不在意,盘算着可以给小康准备盲杖,教走路了。

饭后稍作休息,林虎峰见他大哥没反对,拉着裴回又要去跑一程:“这次你来掌缰绳!”

裴回初次骑马觉得新奇有趣,见王谢也没反对,欣然同意。

王谢当然不会反对,心想这样一来,车队还可走得快一些。叮嘱了莫玩得太晚错过宿头,否则就只好自己野外安排食宿。裴回自然是点头应下,林虎峰拍着胸脯打包票,他有经验,即使荒郊野外,也能照顾好小裴大夫,小裴大夫掉了一根头发丝儿都唯他是问。宁芝夏点头,补上一句,倘若出事,后面一路上只能坐马车。

林虎峰应着,扶裴回上了马,口哨一响,追风撒开四蹄一溜烟跑没影了。

“晚上要不要在外面席天幕地睡一回?”风大,林虎峰怕对方听不清楚,贴在裴回耳边问,“我武功足以保你平安!”

这次裴回很是坚定的摇头:“重芳大哥一定会担心。我们的行李铺盖也都在车上。”

况且他是真没觉得席天幕地睡觉有什么好处,夜里又凉,野外吃的东西也不好,还可能遇上野兽不安全,哪里比得上住客栈有吃有喝还能洗个澡,舒舒服服睡一觉合算?

“好吧,你胆子真小。”林虎峰拍拍裴回的头,老成地感叹,“果然还是个孩子啊。”

“我明明大你一岁。”裴回反驳,心想孩子才会喜欢在野外露宿吧。

“追风,驾——”林虎峰又将马匹催快了速度,整整跑了一个时辰,马身汗津津的,速度缓了下来。

裴回虽然瘦弱,还是有百八十斤重量的,一马双骑,追风难免累了。

他二人便下了马,继续在茶寮等车队。林虎峰除了喜欢找人切磋,喜欢策马疾驰之外,第三样喜好便是听茶寮说书人讲古。

不是每家茶寮都有说书人,这家就没有,所以他只好支愣耳朵听周围来往行人聊天闲侃。

裴回起初不觉,这回坐上板凳,大腿内侧就感到隐隐疼痛,又坐了一阵,疼痛加剧。见林虎峰“听墙角”听得入神,也不好意思打扰,低声问伙计后面有没有茅厕,双手撑着桌子站起,分开双腿慢慢地走过去。

林虎峰虽然听得入神,裴回一有动作他就警醒了,只道裴回去方便,谁知好久不见人回来。

林虎峰心急,起来直奔后面茅厕:“容翔,你在吗?怎么回事?”

隔着栅栏的小屋里面,传来裴回又是懊恼又是松口气的声音,犹犹豫豫地道:“虎峰……能不能……给我条绳子……”

“绳子?怎么回事儿?”

“我……衣带掉了……”

“哈哈哈,容翔你可真逗!”林虎峰捧腹大笑,“早说啊,腿都蹲麻了吧!你等着——”他找伙计要了条麻绳,正递给裴回,忽然又收回来。

裴回伸手到半路,看见他送绳子的手缩回去,不禁愣住。

片刻后,林虎峰的手二度出现,手上拿着一条衣带,暗红色,三指宽。

衣带尚有余温。

作者有话要说:茶寮请凑合理解为cafe,这俩小孩属于完全不自觉的暧昧中

絮羽扔了一个火箭炮

vivian扔了一个地雷

vivian扔了一个手榴弹

以上么么~~~各种感谢,乃们总是在作者想摸鱼的时候给出鞭策啊~~~~上周灰常心塞的说。

所以周四到下周三继续日更【乃们喜欢这句话咩~~】

ps我去想想怎么感谢一路支持的朋友们

 第七十三章 想不误会真的好难

虽然隔着栅栏看不见人;林虎峰想到裴回红着一张脸窘迫模样,原本递出的麻绳,不知怎的就收回来。

小裴先生用麻绳做衣带……白白净净的、细皮嫩肉的;系一根灰扑扑粗不拉几的绳子……合适?

林虎峰鬼使神差般;将自己衣带子抽出来;替换了麻绳。

“谢谢……”裴回接过衣带;急忙将自己收拾停当,这才红着脸,推开栅栏门,慢慢“蹭”出来。

“你走路姿势不对;这是怎么弄的?”

裴回全然没有骑马时候的兴奋了,摇摇头,很是同情地看着林虎峰:“你天天骑马不辛苦么?”

“当然不辛苦啊。”

“你的腿没事?”

林虎峰跑跑跳跳了几下,好奇:“能有什么事?”

裴回的脸更红了:“我腿磨肿了,是不是挺没用的?”

——裴回在茅厕里,解衣发现大腿内侧磨红,渐渐肿起,一碰就疼。还好他怀里常备着金疮药,赶紧掏药涂药的功夫……手一滑衣带掉下去弄脏了,还有半瓶药也掉了。

“哎呀这个我到是忘记了,你没骑过马,才会磨得厉害,等多骑骑习惯了就没事。”林虎峰赶紧扶他,心想果然小裴先生细皮嫩肉的,还是别这么折腾了。

“当真?”

“没错,我第一次骑马,跑的狠了,也磨破皮肿老高,两条腿都不敢并一块儿!”林虎峰没好意思说自己是纵马疾驰整整一个下午,自己果然皮糙肉厚。

原来自己不算很丢脸,裴回稍微感到安慰了些,又道:“等进了城,我买一条新衣带还你。”他觉得自己用过对方的,不好意思这么还回去。

“不用不用,一条衣带而已,你用完了还给我就行,要不把你的给我一条也行。”

这下,裴回脸红透了,互换衣带,那是亲密之人才有的动作。互相交换衣带,那不就是互相“宽衣解带”的意思?想来林虎峰是不明白的,裴回只好暗中打定主意,买条衣带子,然后找个没人的时候告诉林虎峰,不是什么人都能互换衣带的。

林虎峰带着裴回这一跑,确实令整个队伍行进速度快了不少,对此王谢乐见其成——他也想早点赶上越陌的马车。

天将黄昏的时候,阿魏先过来打声招呼,便进城安排客栈去了。

林虎峰听王谢不久就到,想起一事,忽然苦了一张脸:“容翔,我的好容翔,到时候你得帮帮我啊!”

“嗯?”裴回不明白。

“重芳那个护短的劲儿我见过一回,可吓人了!这次你受伤了,他还指不定怎么对付我呐!容翔啊,不能见死不救啊!”

裴回连连点头,心想重芳大哥有这么厉害?

又过了一阵,大队人马才慢悠悠赶到。宁芝夏走在最前,在茶寮门口带住了马,远远看到林虎峰努力哄逗裴回。自家十来年的兄弟,他再看不出林虎峰的卖力气,这眼力也就白瞎了。往裴回脸上看去,不由微微皱了皱眉,裴回似乎在隐忍着什么?

此时他目光回到跟他打招呼的林虎峰身上,这小子的衣带变成麻绳了?再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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