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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妖孽病王娶哑妃-第35部分

小说: 妖孽病王娶哑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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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的确不错,是该出去走走。”溥颜本想出口的调笑被墨寒羽一个凌厉的眼神骇住,只得话到喉间又换了句,憋笑憋得实在难受,一张俊脸都憋成了猪肝之色。

    心说,师弟,你丫的目的会不会太明显。

    敢做,居然还不准人家笑,好可恶。

    昨日,温家三兄弟才说要带温小姐出门逛街,你也要去,不正好应验了那句……

    “你到底去是不去?”在溥颜局促的目光中,墨寒羽越发的感到不自在。

    他,真有表现得很明显?

    “去去去,当然去。”收起满脸的调笑,溥颜赶紧跟上墨寒羽的脚步,生怕会被他抓住机会,死命的压榨他。

    这厢刚到驿馆门口,那边温绍轩三兄弟带着宓妃也到了门口,“王爷这是要出去?”

    温绍轩注意到墨寒羽的目光落在挽着他手臂的宓妃身上,不由不动声色的侧了侧身子挡了挡,嗓音一如既往的温润如水。

    “嗯,趁着天气好出去透透气。”意识到自己举动过于突兀,墨寒羽略微有些尴尬,又道:“你们也要出去?”

    等话出了口,方才意识到说错话,俊美无双的脸骤然一红,赶紧迈步离开。

    那背影,怎么看怎么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扑哧——

    宓妃没忍住笑出了声,露在面纱外面的双眼,弯弯的,晶亮晶亮的,煞是可爱,她怎么突然觉得这寒王,挺可爱的啊!

    那啥,她铁定是脑子突然抽了一下。

    “妃儿…”温家三兄弟异口同声的唤道,语气宠溺却是不见丝毫责怪。

    “王爷的身子弱,适当到外面走走,晒晒太阳有助于身体健康。”溥颜无语望天,怎么都觉得自己这番解释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话说,他干什么要解释了。

    金凤国地处浩瀚大陆东南方,地理条件好,且四季分明,气候总体偏于温暖。

    皇城星殒城位于金凤国版图的西南方向,气候条件既以南方典型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主,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又偏融合了北方温带大陆性气候,局部以高原气候为主,冬季寒冷,夏季温热。

    因此,星殒城的夏冬两季,夏季极热,冬季极冷,春季较短,秋季最为舒适。

    然,就整个西南方来说,夏季虽热,但时常有雨;冬季虽冷,但也仅仅只有腊月与正月能够欣赏到冰天雪地的景观。

    云梦沙漠与梦幻鬼雾林隔开了金凤国,梦萝国与琉璃国,而琉璃国与北狼国之间,横亘着蛮荒山脉,虚无之海又分开了北狼国与梦萝国。

    换言之,金凤国背靠云梦沙漠,东接虚无之海,南有梦幻鬼雾林,北有蛮荒山脉。自建国至今,占据着浩瀚大陆最好的位置,却也是最容易引发战争的位置。

    整个西南方向多山川,丘陵,盆地,其中更不乏高山峻岭,甚至在如此复杂的地形地貌之下,还有平原地带。

    琴郡,如其地名一样,自古以来便被世人称之为古琴之乡。

    又因其乃是盆地地貌,在地图上,甚至是站在高处眺望它,其形犹如一精雕细琢的玉盆一般,模样很是精致小巧。

    琴郡土地肥沃,许多名贵珍奇的花卉都能在此地养活,故而又得百花乡之名。

    宫中司乐局所用古琴,莫不皆出自琴郡,每年进贡入宫的花卉,十之二三亦是出自琴郡所有。

    纵观历史几百年,琴郡出了不少风雅之人,被世人争相传颂,甚至是载入史册的至少都有五人之数。

    人与人各不相同,但没有意外的,那些人都有一架七弦古琴。

    故而,世人皆以拥有一架产自琴郡而又出名的古琴为荣。其中,尤以各大高门贵族的闺秀为最。

    驿馆建在琴郡最为富贵的一条大街尽头,从正门出发,坐马车不出一刻钟就到了繁华喧嚣的正街之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宓妃初来之时,除了知道自己是谁,父母兄长是谁,大概的家庭背景之外,并没有再接收到原主的其他记忆。

    后来去到药王谷,宓妃翻阅了几乎与金凤国有关的所有藏书,什么史册啊,什么游记啊,什么地理杂记啊…能找来看的,她都大致了解了一番。

    除此之外,对于其他三国的某些书籍,她也有曾翻阅,不说记得清清楚楚,详详细细,至少不会一问三不知。

    此时,听着大哥温柔细腻的声音,一点一点向她介绍琴郡的风土人情,宓妃哪怕心知肚明,断然也是不会明说的,这种待遇跟享受,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虽然,今日跟三个哥哥的出行,多了一个寒王墨寒羽,一个溥颜,甚至是还有一个离慕,的确是让宓妃心里挺不痛快的,不过倒也不影响她的兴致。

    别人之事,与她何干。

    如果只是这样的事情她便要计较,那她活着得有多累。

    “今天可是什么特殊的日子,怎生如此热闹?”透过窗帘看向外面,宓妃习惯性的比划起来。

    一般情况下,宓妃很乐意扮演一个乖巧,恬静的哑巴角色,而事实上她的嗓子也的确还没有好,本就是一个哑巴。

    假如没有寒王等人在场,她倒也不用比比划划的用手语,直接用千里传音说话便好。

    但是,无论是上一次在城北狩猎场,还是这一次在雷县,她的风头已然太甚,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在她尚无绝对的实力之前,适当的显示出自己的弱势,那才是生存之道,王者之道。

    正所谓,慧极必伤,强极则辱,因时制宜的展露锋芒才是成熟的表现。

    上一次,她的手段狠辣而血腥,但亲眼目睹过的人,至今都还在床上躺着,一个个吓得不轻,再次见到她必定是躲都来不及,哪里还有心思为她的‘壮举’去四处宣扬;

    这一次,见过她真正身手的人,该死的人都死绝了。她的三个哥哥肯定不会往外说,他们的侍卫也不会,那便等于没人知道。

    常言道,假亦真是真亦假,真亦假时假亦真,她偏就是要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让人难以看得透她,猜得透她。

    有关她的言论在星殒城那是传得沸沸洋洋,各种各样的版本都有,不过传闻归传闻,事实上亲眼看到的又有几人。

    假如她又换一副脾气秉性出现在世人的眼中,那么谁知哪是真,哪是假。

    即便是有幸亲眼目睹她如何将一个人分尸的太子墨思羽,跟琉璃国的镇南王,他们的说辞又有几人能信。

    更何况,以那两人的身份与地位,一言一行都被受各方关注,压根也不屑去与市井小民争论这些有的没的。

    毕竟,世人大多相信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哪怕是人云亦云,说的时候信了,可当他们亲眼看到的与亲耳听到的发生矛盾的时候,绝大部分人都会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故而,宓妃从不担心自己在狩猎场的举动会做得太过,甚至觉得轻了。

    寒王与她曾见过的太子不一样,出于本能的直觉,宓妃并不想与寒王有过多的接触,因而在寒王的面前,她会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端庄贤雅,恬静乖巧,甚至是隐藏自己的一部分实力。

    在有些人的面前,要装,但在有些人的面前,一定不能装得太过了。

    否则,就太假了,反而显得不真实。

    “三哥去问问,别着急啊。”温绍宇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推开车门就径直走了出去。

    呈井字形的大街上,车流不息,人头攒动,周围商铺林立,几乎都快赶得上星殒城的热闹喧嚣,但今日却显现出几分混乱。

    温绍宇刚跳下马车正准备随便拉一个路人问问情况,不料幽夜已经找人询问清楚,回到马车上向寒王禀报了。

    他们此行出来,一共有三辆马车,此时略显拥挤的街道上,他们与其他人的马车都被迫暂时停靠在路边上。

    走在最前面的马车,自然是坐着墨寒羽跟溥颜,而他们兄妹四人同坐一辆马车,最后一辆马车里则是坐着非要与他们同行的离慕。

    离慕当然是想跟墨寒羽坐同一辆马车,但是人家寒王不乐意。

    因此,她也只能又羞又恼退而求其次的独自乘坐一辆马车。

    当然,哪怕心里再不乐意,面上她仍然表现得很是欢喜,至于内里如何,那也只能问她自己了。

    在这个皇权至上,极其讲究尊卑的时代,宓妃自然不能越过寒王去,故而,他们的马车只能走在寒王的后面,不能越过他去。

    “绍宇,听说今日香阳楼将举行赏花大会,挑选三日后进贡的花卉,制琴大师楚师傅将会带着他的得意之作罗雀出席,你们可有兴趣去瞧瞧。”

    墨寒羽暗磁清冷的嗓音自马车内传出,带着几分邪魅,几分沉寂,几分雍容。

    但闻其声,亦不难猜想那说话的男子,是怎样一个俊美清雅之人。

    “琴郡不是每年五月才举办赏花大会,挑选要进贡的花卉么,怎么…”今个已是腊月二十六,怎么着也不该在此时举行赏花大会的。

    接着温绍宇未说出来的疑问,墨寒羽又道:“琉璃国镇南王,北狼国大皇子,梦萝国三皇子出使吾国,这年将会过得很热闹。”

    语气之中,是满满的嘲讽。

    这些人出使金凤国与举行赏花大会有什么关系,正当宓妃心头犯嘀咕,墨寒羽像是知道她的疑惑一般,清冷的嗓音随之又再次响起,“半个月前,琴郡郡守就新培育出能在冬日盛开的菊花一事上书皇上,本也不是什么太重要之事,但梦箩国此番似乎也带来了某种珍奇的花卉前来,故而才有了这场引人注目的赏花大会。”

    “原来如此。”

    若非他们这些天都在疲于奔波,也不至于连这些消息都不知道。

    “妃儿,想去香阳楼看看吗?”温绍云见宓妃蹙着眉不知在想什么,拉着她的手柔声问道。

    “这般盛大的赏花大会,琴郡的百姓应该都会前往香阳楼外驻足观看,咱们今日只怕也玩不痛快。”赏花什么的,其实温绍轩并不是很热衷,他欣喜的是能见到制琴大师楚汉岑,“若能求得楚大师一架古琴,也算不枉我三次前往此地拜访而不遇他了。”

    “那人琴制得极好?”宓妃见自家大哥满眼的期盼之色,不甚在意的撇了撇小嘴,只是有面纱遮挡,倒也无人瞧见。

    温绍云瞥见她的小动作,宠溺的对她眨眨眼,解释道:“楚大师现今已七十高龄,一生制琴没有上百架,也有几十架,其中有两架古琴最为有名。”

    “是吗?”水灵灵的大眼睛眨了眨,宓妃咬了咬嘴唇,这个时代可不像前世,有什么名人传记什么的,她知道的也仅仅只是皮毛。

    “两架古琴其中一之,乃是前韩皇后的心爱之物——扶苏,而另外一架则是至今未有明主的——罗雀。”他们三兄弟里面,大哥擅琴,也极为爱琴。

    曾经三次亲到琴郡拜访楚大师,都没能见到本人,不可为不遗憾。

    “怪不得呢?”怪不得她在墨寒羽提起楚大师的时候,感觉到了他语气中的一丝缅怀,原她就觉得寒王此人不该有这种情绪的,不知其中竟然还有这般渊缘。

    “什么怪不得?”

    抬头对上温绍宇晶亮的黑眸,宓妃微微一怔,而后摇了摇头,软声道:“既然这么有趣儿,那咱们就去香阳楼凑凑热闹。”

    原来大哥喜欢琴,她竟是今日才知晓。

    以前原主因为是个哑巴,性情孤僻到了极点,除了自卑,怯弱之外,甚至到了怨天尤人的地步,别说是学习世家大族贵女该学的琴棋书画,单单就是普通女子该学的女红,温丞相跟温夫人都不舍得强迫她,害怕让她变得越发抗拒他们。

    因此,也使得原主的三个哥哥虽如她的玩伴一般陪她玩耍,却是从不会在她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才华,故而,宓妃是真的不知自家哥哥们的喜好。

    现在,她好不容易知道大哥喜欢古琴,不管怎么样,她都要给温绍轩寻到世间最好的古琴。

    在她眼里,应当只有那世间之最,才配得上她温柔儒雅,气质若仙的大哥。

    “妃儿说去哪里就去哪里。”明天他们就要起程返回星殒城,难得今日遇上如此盛事,怎能不去凑个热闹。

    于是,温绍宇就站在马车上对寒王道:“王爷,咱们就去香阳楼可好。”

    闻言,墨寒羽嘴角难得微微上扬,声如冷玉,却是极其好听,“去香阳楼。”

    “是,王爷。”

    不知为何,赶车的幽夜觉得,若是人家温小姐不愿意去香阳楼,他家王爷就会让他调转马头,直接回驿馆。

    他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好奇怪,简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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