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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部分

(修真)破戒-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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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阴阳挪移镜回到域外飞舟上,朝歌顺手将这一面挪移镜扔入星空,继续操控飞舟返回小夜潭。
  素和抱着简小楼进入舱室。
  朝歌则将蛋壳棺材放置在自己屋内的圆桌上。
  “你耗损了三成法力,不需要休息么?”时光在圆桌对面坐下,托着腮仰头看他。
  “我修为涨的慢,胜在根基深厚,不需要。”朝歌双手撑在棺材两边,淡淡道。
  时光一直盯着他看:“其实我也有点不能理解。”
  朝歌回看她一眼:“不能理解什么?”
  时光探手摸了摸面前蛋壳棺材上的纹路,她先前还奇怪为何朝歌对简小楼这么好,原来小楼肚子里的,是他孙女,那么之前手持七日时光签的十八阶神秘人,岂不是他儿子?
  她歪着头道:“像素和说的那样,你若坚持不肯生孩子,就不会有孙女,如今为了孙女逼不得已去生孩子,确实很不着边际啊。”
  “我何时坚持不肯生孩子了?”
  朝歌苦涩着笑了笑,摇头,“我最喜欢小孩子,尚未成年时就将儿女的名字给取好了,只是一直也遇不到我的姻缘罢了。我早有打算,若等到十六阶还遇不到,就在我们族中娶一个,身为族长,我肯定是得有个子嗣的。”
  “你也活了上万岁了,就没遇到过喜欢的人?”
  “自然遇到过。”
  陈年往事,朝歌没有多说的意思。
  一千来岁时,他喜欢上一位棕色龙女,央着父亲去人家族中求了许久,那龙女终于成了他未婚妻,却宁愿给夏江江主做妾,都不想嫁给他。
  当时朝歌既伤心又气恼,认为自己遭到了背叛,使用卑劣手段将夏江江主给杀了。
  剜眼拔鳞,残忍至极。
  随着他渐渐成长起来,对此事十分后悔。
  由始至终只是他一厢情愿,人家龙女并不喜欢他。而他也未必懂得什么是喜欢,得不到就想看着她毁灭,心里才痛快。
  他开始认识到,这是他身为妖的低劣本性。
  是以剃了头发跑去迷途寺拜师,潜心苦修了几百年禅。
  了愿禅师直言他有佛性,可他对自己、对大千世界充满了太多好奇,注定是个红尘中人。
  还俗以后,他又遇到几个喜欢的龙女,最终皆因各式各样的问题没能有个结局。
  说到底,只是彼此都没有那么喜欢罢了。
  一万多岁,按照正常龙的年纪,已经称得上老年,朝歌更没了什么风花雪月的心思。
  直到先前遇到简小楼几人,感受到小孙女带来的血脉相连,得知自己就快有个儿子,他心中的小火苗又烧了起来,想着自己期盼已久的姻缘终于是要来了。
  没有谁愿意孤独,谁爱孤独谁孤独,他反正不喜欢孤独。
  所以他从来不会静下来清修,终日里四处奔波拜师学艺,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钻,从落拓和尚到医仙西河柳,身边数不尽的至交好友。
  却怎么都想不到,他等来的并非姻缘,而是一场因果。
  是因果又如何,谁又能说这其中没有缘分呢。
  人无论年纪有多大,有多沉稳睿智,此一时做过的事情,总要彼一时才能看透许多东西,所以人这一世想要不留遗憾,是不可能的。
  朝歌敛下心思,微微垂着头。
  目望棺材盖上斑驳纹路,黑色的瞳仁幽深沉静。
  这口棺材是他们小夜潭祖传的法宝,因为经常有龙蛋由于意外破损,对于蛋生的物种而言,蛋壳一旦损坏,孵化将无法完成,幼崽最终死亡。
  几代先祖们提取破损龙蛋物质,耗尽心神造出这么一个法宝,就是为了给那些蛋壳意外破损的幼崽一条生路。
  也是由于此宝存在,经常耗损法力和资源,族中没有出过十七阶以上的龙。
  没办法,他们小夜潭的龙不惧生死,但从来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同族。
  若是朝歌此时真有个孩子,被蓝星海抢走复制海心,不,即使不是他的孩子,只是小夜潭内任何一个族人的孩子,他和他的族人肯定是要闹个天翻地覆才肯罢休的。
  哪怕实力悬殊,哪怕阖族被灭,也必须抗争到底。
  这无关理智,这是他们的信仰与传承。
  朝歌收回覆在蛋壳棺材上的手,同时收回思绪,低头看着时光:“你能不能先从符娇意识里出来一下?”
  时光微一愣:“为什么?”
  他淡淡道:“我准备睡了她。”
  时光当然知道,所以她坐在这里等半天了啊,起身跑去床榻边,开始动手脱衣服:“那来呀,干嘛非得让我出去啊!”
  朝歌转过身面向床:“对着你这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我下不去手。”
  时光脱了外衣,正准备脱中衣,听见这话不乐意了:“我的进化即将完成,可不是什么不男不女的怪物!!”
  “那也下不去手。”
  “怎么,你对着符娇就下得去手了,她想找你借种,想睡你,又觉得你是黑龙玷污了她想杀你,你不觉得羞辱啊?”
  “羞辱什么,我又不是女人,也不是没睡过女人,还在乎什么贞洁?如今并非她来找我借种,是我要借她的肚子生孩子。”朝歌走上前几步,也开始解自己的外袍,微微勾起唇角,“我就当做嫖了,蓝星海伤我族人,我嫖他们公主,想想我也不吃亏。”
  “那……”
  “可是有你在她身体里,我会感觉自己被嫖了,像灵兽园里的麒麟母马一样,那才是羞辱。”
  时光有几分气恼:“都是我做驴子的事情了,你要记到死吗你!”
  朝歌失声笑道:“难道不是你干出来的?”
  时光抱着手臂坐在床沿,气鼓鼓地道:“傻龙,你只知道我没有‘性别’,难道不知我也没有‘性格’吗?我只是一团力量体,逐渐生出意识时,第一个见到的有生命体,我就会变成它的模样。很不巧,我第一眼看到了一头公驴子,我提取了它的因子核,进化成它的模样。”
  朝歌怔了怔:“因子核?”
  时光瞥他一眼:“每一种类型的生物,在漫长的进化史中,所形成的独特身体构造、意识思维,都会记录在体内的因子核上,一代代传递给子孙。”
  “血脉传承?”
  “差不多吧,你们的血脉传承,其实传承的正是因子核。在因子核里,最突出的就是繁衍能力,而我在进化时,最先获得那种能力。被我复制的那头公驴子,喜欢麒麟母马,我才会看到母马就会产生特别强烈的冲动,那是我尚未进化完成、无法自控的缘故。”
  朝歌似懂非懂:“原来如此。”
  时光指了指臀部:“后来我被第五清寒的问情剑插中屁股,进化被迫中断。问情剑气试图渗透我的力量,此剑最初的锻造者是个女人,她还在剑内融入了自己的血。关押在混元城主府的时候,我闲着无聊,从问情剑里提取了剑主的因子核,开始接收属于人类、而且是女人的意识。”
  怪不得渐渐从喜欢母马转成喜欢男人,朝歌恍然:“所以你说要进化成女人,并不是参照符娇,而是问情剑主?”
  “是的,我从符娇脑海里提取的只有记忆。”
  时光的神色渐渐暗淡下来,“其实我并不喜欢进化成人类,人类的情绪太过复杂。我在问情剑主的因子核中,就接收到了很悲凉的负能量,让我想起自己在时光间隙内缓慢凝结时,周围都是无生命物质、冰冷的场景,逐渐产生一种叫做孤独的情绪。”
  朝歌默默无语,觉得自己开始理解“时光兽”这种怪异东西了。
  一面是自己无法企及的高等智慧。
  一面是个咿咿学语、天真无邪的婴孩儿。
  “你来帮我拔剑的时候,那么温柔呵护,那么小心翼翼,驱散了我的孤独感,我就赖上你了啊。”时光又神采飞扬起来,“尔后冲动又占了上风,总想嫖……哦不,总想睡了你。不过你没发现我的进化速度非常快么,我现在已经可以控制自己了,再等等,我就可以脱离符娇的肉身,以力量进化成问情剑主的模样。”
  朝歌抿了抿唇:“似乎是吧。”
  时光抬起下巴,不满道:“我本身并无性格,之前所表现的都是你们有生命体最真实、最毫无遮掩的本能,你们却来嘲笑我,是个什么意思?”
  “作为妖,这个问题我恰好可以回答你。”
  好笑的捏了捏她的下巴尖,朝歌在她身边坐下,手臂一带将她转了个身,坐在他双腿上,背靠在他怀里,“因为父母都是修者,我们这些妖龙出世没多久便可以化出人胎,而我极度不喜欢化人胎,化了人胎也不穿衣服,已是个成年男子的模样了,还整天光着到处走,我父亲为此将我吊起来狠狠揍了好几顿。”
  时光被他逗笑:“不穿衣服就要揍你啊。”
  “可不是,我为龙时从不穿衣,怎地换个形态必须穿,挨揍也不穿,同我父亲死倔到底。”
  “后来呢?”
  “后来我开始理解何为道德……人类是万物之灵长,我们向他们看齐,才是一种进步的进化,否则身体再强悍,法力再高强,也是低等生物。”
  “这我明白,但我进化之时,先从本能开始,然后才是道德文明。”
  时光认真在与他探讨“进化”的问题,都没有注意自己已经被他给剥了个精光,直到肌肤与肌肤相触碰时刺激的她一个激灵,才微微惊怔着张开了嘴儿。
  她舔了舔唇:“你不撵我离开她意识啦?”
  他低沉说道:“时光,不是我要撵你,我不可能会喜欢你,即使你进化成女人的模样,在我的认知中,你仍是一团奇怪的能量体。我愿意靠近你,只是利用你,像我利用法宝一样。”
  她嘻嘻笑道:“傻龙,法宝是心甘情愿的,就不叫利用。”
  朝歌无话可说:“就因为我拔了问情剑,驱散了你的孤独感,你就喜欢我?”
  “不只喜欢,用人类的话说,我简直已经爱上你了!”
  “那你的‘爱’,来的真是太简单、太随意了些。”
  时光疑惑着问:“那要多复杂、多郑重才算是爱?爱有一个固定的形态和重量么,该怎么去衡量和判断呢?”
  顿住在她身体游走的手,朝歌被她问懵住了。
  许久,他低低笑了一声:“你接管了符娇的意识海,可对肉身有所感觉?”
  “感觉?什么意思?”
  “你有感觉,没感觉,关系到我采用什么方式。”
  时光琢磨了下才明白她的意思,立马道:“我完全没感觉啊,你不要大意的来摧残我吧,随便怎么粗暴都行!”
  朝歌的嘴角抽了抽:“这么说就是有感觉了。”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时光激动的就差诅咒发誓,“你千万不要怜惜我这……”
  话未说完,唇瓣已被咬住。
  她的眼睛大大睁着,感受他湿热的舌头灵蛇一样钻入她的口腔。
  果然和她提取的因子核记录的一样,美妙的销魂滋味啊……
  深吻过后,朝歌黑亮的眸子透出水润的柔光:“那么这种方式你可喜欢?”
  他的人相原本就生的极有风情,如今眉眼间添上一撇情|欲,更是让人骨软筋酥。
  已经软成一滩水的时光,迷迷瞪瞪着半响没吭声,突然直愣愣的从他怀里坐起身来。
  肩胛骨在朝歌下巴上猛地一撞。
  朝歌疼的一蹙眉,他觉得满口牙都要掉了。
  又看着时光一拍脑门,懊恼不已地道:“哎!我总算知道为何那些母马不让我骑,各个都得踹我两蹄子了,原来怪我没亲它们的嘴儿啊!”
  听罢此言,朝歌险些喷出一口血来。
  生无可恋的在心里在想:儿子,为了将你生出来,你老子也真是豁出去了。
  *****
  回到小夜潭之后,简小楼一直也没醒过来。
  朝歌开始有计划的转移他的同族,好在他的同族也不算多。他曾四处游历,在四宿十方之外的界域,想找出片合适的水域栖息并不困难,难的是如今各处界域都是有主地,占一片水域需要得到上一级的准允。
  这个问题医仙西河柳帮他解决了,毕竟星域世界受他恩惠之人不知凡几。
  朝歌将族长之位传给他堂弟,安排好一应事宜,剩下的只有一个问题。
  关于被“灭族”,需要有人传播出去。
  时光通过六星骨片传音,将符荼骗来小夜潭。
  因为朝歌只余下七成法力,先由时光偷袭打破了他的护体罩,尔后朝歌将他控制住,强制吸取了他全部法力,灌入进蛋壳棺材内。
  弯弯已能撑下五百年之久。
  随后将符荼灭杀,至死他都没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朝歌吸收符荼力量之时,躲在远处的符萦看的胆战心惊,转身欲要逃走,却被时光给堵住:“好妹妹,为何躲着不现身呀!”
  “你……你究竟是什么怪物?”符萦撑起防护罩,脸色惨白。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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