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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部分

炮灰也想活(穿书)-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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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采萱点头,自从秦肃凛离开,她就有点心神不宁,干活儿也没了心思,还不如去村口呢。
  如今的村口算是很安全的,因为每天都特意有两个人守着,于是这边大大小小的孩子挺多,打打闹闹的好不热闹。骄阳看得兴致勃勃,张采萱和抱琴坐在一旁的大石头上,周围也坐了许多妇人,村长媳妇和虎妞娘坐在一起,锦娘将兔子弄回去后也过来了。
  挺热闹的坐了许多人,不过好多妇人都时不时看一眼村口那边的大门,期待着门被人敲响。
  这样的气氛里,张采萱也有点紧张,说真的,今天村里人之所以会出去,秦肃凛在里面出力不小,不出事还好,如果出了事情,结果如何还真难说。
  好在没有让她们等太久,天边的阳光渐渐地变成昏黄时,村口大门被敲响,然后就是守门的张进财过去凑近了门缝看,然后……
  他跳了起来。
  真的一点不夸张,他跳了起来,声音老高带着兴奋,“他们回来了。”
  众人一下子就挤了过去,张采萱只来得及抱住骄阳,免得被人不小心踩到。
  她看到大门打开,马车排着队从外面一架架驶了进来,还是有点不同的。
  比如说……最后面那架马车,可不是今天早上离开的,众人一下子紧张起来,待得看清楚马车前面坐着的人时,瞬间就放松了。
  锦娘已经朝着最后的那架马车扑了上去,“麦生。”
  众人先是一愣,张采萱都有点反应不过来,这是……张麦生又买了马车了?
  可真有银子。
  不过也证明镇上只要有银子,许多东西都能买到。
  秦肃凛的马车走在最前面,到了宽阔的地方后停下马车,从里面陆陆续续跳出来五六个人,还都是大包小包,关键是有肉。好多人围上去询问。
  看到他们手上拎着的猪肉,许多人都眼睛放光,他们已经大半年没有看到过新鲜的猪肉了。看到那粉嫩的色泽,几乎就有口水流出来。
  不过,也有细心的人发现他们身上的衣衫满是灰尘,有些还有脚印,村长的额头上甚至还青了一块,不过精神倒是很好,乐呵呵的拎着一块肉朝村长媳妇走过来。
  时隔这许久,众人去镇上的第一次算是成功。
  为什么说是算是呢?
  因为这一次他们直接就遇上了劫道的,不过大家心理准备做得好,奔着拼命去的,打了一架后,愣是把劫道的打了回去。
  把劫匪打跑之后,众人瞬间觉得,以前觉得不可能的事情,似乎也变得容易起来。
  往后,只要胆子大,聚的人多,完全可以拿着锄头跑一趟嘛。
  大不了就打一架。
  去的人家都很兴奋,簇拥着各家的“功臣”回家,没去的就满是失落,有那心思活络的,还追了上去,说不准可以分个半块呢。
  不过,村长早就说了,今天买来的东西,一律不许拿来卖,只能送人。
  谁愿意将辛辛苦苦买来的肉送人?
  根本不可能嘛。
  且不说这是冒着生命危险还打了一架才得来的,光是肉的价钱也送不起啊,除了爹娘和儿女,哪怕亲兄弟都没得商量。
  他们回来之后,方才还热闹不已的村口瞬间就少了一大半人,留下的人都是家中没有人去镇上的,今天夜里,只能闻着别人家的肉香咽口水了。
  张采萱不知道这些,秦肃凛等众人下了马车,就抱了骄阳上马车,她也爬了上去,马车一路越过村子,往村西去了。
  回到家中,秦肃凛直接把马车架进了院子里,然后才跳下来,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拿进屋子。
  一大块肉,得有七八斤,还有块骨头,一副内脏。
  拎到那内脏的时候,张采萱好奇不已,“你怎么把这个买回来了?”
  秦肃凛又回了马车上搬盐和糖,还有一匹布料,顺口道,“你不是说,有了那个黄金招财果,炒肥肠很好吃吗?”
  张采萱哑然,“问题是,不好收拾啊。”
  秦肃凛失笑,“其实是屠户见我买的多,这些是搭给我的。”
  张采萱满脸不信,现在这样的情形下,别说内脏了,就是最不好吃的猪肺,那也没有白送的,大不了便宜些卖掉。
  不过,辣椒确实可以试试炒菜了。
  那盆花她精心照看着,如今已经摘下来两轮辣椒了,眼看着就不结果了,可能今年就那么多。她还打算全部留种,过段时间种到暖房里面去,先育苗,争取一粒种子都不浪费。
  或许是被村里人的兴奋感染了,反正张采萱挺高兴的,挽袖子进了厨房准备大干一场。秦肃凛带着骄打下手。
  张采萱熬着粥,一边锅中还炖着骨头和萝卜,突突冒着香气,似乎是随意一般,问道,“今天路上还顺利吗?”
  秦肃凛默了下,才道:“不太顺利。不过众人都知道会遇上劫道的,不能怂,总之上去打架就是。”
  张采萱惊讶,“多少人和你们打?”
  秦肃凛失笑,“只有十几个人,他们其实看起来凶而已,其实饿得软手软脚,根本打不过我们。再说,我们每个人都拿了锄头扁担还有柴刀,他们只有拿树枝削成的棍子,气势先弱了,我们这边人又多,没怎么打呢,他们就跑了。”
  秦肃凛说得轻松,张采萱听得想笑,但她知道,真实的情形并没有他语气里的轻松,收了笑容,道:“买了那么多东西回来,辛苦你了。”
  秦肃凛摇头,“不辛苦。”又继续道,“过了这一次,他们应该不会那么怕往外去了。”
  张采萱想起今天那些人回来的兴奋,哪怕身上还带了伤,似乎多了几分无畏。
  秦肃凛往灶里添了几根柴火,跳跃的火光照在他脸上,似乎在发光,“我们回来的路上都约好了,十天去一次,每次都结伴去,提前告知众人,如果人不够多,就再等十天。往后,我们可不会缺肉吃了,等下一次去的时候,我去抓小猪崽回来养着。”
  张采萱含笑看着他,“可要小心,凡事不要冲动,家中可还有我们母子等着你回来呢。”
  秦肃凛看着她的眼睛,认真道:“我记得。我之所以去,也是为了你们。”
  今天去镇上的,还有落水村和李家村的人,如果青山村一直没人出去,外头那些打不过那两村子的人,早晚全部跑到青山村这边路上来,甚至是进村打劫。
  张采萱想起什么,问道:“镇上有医馆吗?”
  秦肃凛点头又摇摇头,“大的医馆全部没开,只剩下巷子里那些小的,医术不知道如何。”
  张采萱默了下,突然想起当初涂良带着嫣儿去看病那次,卖假药的,卖符水的,什么样的都有,巷子里的小医馆,很可能大夫的医术没有保证,要不然,它就不是小医馆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12点
 

  ☆、第164章 第一百六十四章 现状

  所以; 村里能有老大夫,真的是运气。
  张采萱默了下,又问道,“镇上的情形比当初如何?”
  秦肃凛叹息,“越来越破败了。这几年不见有新房子造起来; 原先的那些也还是那样,店铺倒是没少,不过里面的东西很贵。但凡是衣衫褴褛的人靠近,伙计都一脸警惕。几年过去,铺子都破旧很多,路旁的乞丐也比原来多; 也更可怜; 还有许多孩子……被打断了手脚; 还有的只剩下半截; 吊着一口气……总之不能看; 看了会不忍心; 忍不住想要给银子。”
  “只怕给了银子; 也落不到他自己手中。”张采萱语气沉重起来。
  秦肃凛抬眼又看向她,“采萱,我们顾不上那么多。我们要好好的,不能让骄阳落到那样的境地。”
  厨房里气氛沉重。
  张采萱将骨头炖了; 又将肉上抹了盐,还拿到了屋子阴凉处,这种天气; 说不准会臭。其实很不好保存。
  骄阳不馋肉,孩子嘛,总是喜欢吃甜甜的东西,秦肃凛给他带了点心,甚至还带回来一些野果子裹上了糖,算是冰糖葫芦的前身,骄阳很喜欢吃,张采萱也被他喂了一颗,酸酸甜甜的,味道还行。
  半晌后,秦肃凛想起什么,突然道:“其实,村里人挺有银子的。”
  张采萱惊讶,随即了然,他们既然要搭马车,除非很小的东西,要不然都会被看到。
  秦肃凛笑了笑,道:“他们买了挺多东西的,甚至还有人买玉钗。”
  张采萱失笑,又有点疑惑,秦肃凛这个人一般是不会刻意注意别人的,就算是注意到了,也不会说。
  秦肃凛余光看她神情,“其实我给你买了一支。”
  张采萱终于抬眼看向他,“哦?”
  秦肃凛从怀里掏出一个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支精巧的金钗,分量不重,看起来也不笨重,做工精细。
  张采萱见了,唇边就带上了笑容,“金钗?”
  秦肃凛点头,“你不是说,金子会值钱吗?买只金钗给你,如果你不喜欢,下一次我还可以给你换。”
  张采萱起身,走到他身旁接过,拿起金钗细细打量,不知怎的,她觉得秦肃凛此时情绪有些不对劲,手臂上的肌肉崩得紧紧的。有些紧张的样子。
  张采萱收进匣子,笑道:“我很喜欢,谢谢你,肃凛。”
  秦肃凛放松下来,耳朵有些热,“我是你夫君,给你买东西是应该的,你喜欢就好。”
  今天去镇上的各家气氛都颇为温馨,笑闹声隔着篱笆院传出。没去的就闻着隔壁的肉香嚼着饭菜,盘算着下一次是不是也去镇上碰碰运气。甚至还有人起了争执。
  村里人一般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妯娌兄弟,因为孩子,因为巡逻,因为干活,甚至是因为吃饭一个鸡蛋都会吵起来,就没有不争执的,比如今天这样去镇上,都埋怨家中不让去的人。
  去过镇上一次,最大的改变就是,村里人再没有闹着不肯夜里巡逻了。
  这一次去镇上的人,有那话多的,自然是要对镇上的情形大吹特吹的。
  全信就是一个,他是个无利不起早的,这一回去镇上他看到上马车的人多,干脆也挤了上去。“我跟你们说,讹人的最多,我们的马车还好停在村口让人看着,一路走到街上,讹人的就看到三回。还有路旁的乞丐,可千万千万不能有善心,我还看到有人去给了铜板,被乞丐嫌弃少,几个瘦巴巴饿得眼发青的,瞬间就把他抓到了巷子里,巷子口围着好几个人,凶神恶煞的,那眼睛,都瘦脱框了,瞪着人的时候,仿佛要吃人……”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什么,压低声音道,“我去巷子里放水的时候,还听到有人唤我隔壁那大哥,让他快点,还嘱咐他如果出事千万要大叫,镇上已经悄悄的没了好多人了。”他满脸的深知内情你们都不知道太单纯不知事的模样。
  众人被他勾起了好奇心,还有人追问。虎妞娘听了,嗤笑道:“如果是个大姑娘小媳妇的还说不准会被人抢走,一个大男人怕什么?”
  围观的人议论纷纷,好些人附和这话。
  全信冷笑,“嫂子,还真别说,大姑娘小媳妇的如果丢了,说不准还好命一些,毕竟镇上那么多汉子都需要媳妇……”
  这话颇不正经,还带着点取笑的意味。虎妞娘啐他一口,“胡说八道什么?那你说,大男人怎么危险了?大不了就是抓去干活,还能怎么样?”
  全信摆摆手,“大嫂,镇上可不缺干活的人。他们啊……”
  “缺肉吃。”
  众人先是一阵哄笑,待明白全信话中的意思后,面色大变。虎妞娘本来有些恼怒的神情都定住了,满脸惊讶的问道,“你说什么?”
  围观听热闹的人里面有那胆子大的,不相信道:“怎么可能?再怎么缺肉也不至于……”
  全信摆摆手,“昨天我们去买肉,还是运气好刚好屠户搬了肉来,卖得贵不说,瞬间就抢没了。像我们这些人,咬牙还能买上一斤,镇上那些乞丐,别说肉,连骨头都买不起,那他们饿极了又没有粮食,你们说他们吃什么?”
  众人还是不太相信。
  全信声音再次压低,“我一开始听到的时候也不相信,我还特意打听了下,去都城那条路边上有个荒坡,那上头就有人骨头。那边住的灾民最多。”
  虎妞娘再次啐了一口,“天杀得全信,真的是什么都敢吹,如果换了是我,饿死我也不吃。”众人纷纷附和。
  全信不以为然,“那是你没到那地步。”
  虎妞娘冷哼一声,转身走了,去的方向是村长家。
  全信模棱两可的话,两天就在村里传得纷纷扬扬,许多人都知道去镇上落单之后会被人绑了养起来炖,这也打破了许多人觉得当下还是太平盛世的想法。如今外头可是一不小心就要丢命的。
  这传言还传到了张采萱的耳中,是虎妞娘来问的。她说问了村长媳妇,村长说没那回事,但她不相信,跑来问张采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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