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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通房丫鬟要爬墙-第100部分

小说: 通房丫鬟要爬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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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正午时分我都会来给大家说上一段,你那时候来就行。”
  自然,茶馆中还有不少人在议论当日宫宴之事,孟薇心中乐呵,从宫宴过后的第二日,她就知道外面有传闻了,但是没想到过了这么几个月,竟然还会有人拿来作为闲暇的消遣。
  孟薇轻啜一口茶,小二正巧端上孟薇要的点心。
  如之前一般,孟薇先是观其色,而后再尝其味。
  这倒点心的名字叫做密三刀,属于甜点一类。
  茶馆的点心不像酒楼那般以鲜咸为主,酒楼的那些酒菜是为了下酒,而茶楼的糕点则大多数以甜为
  主最为佐茶。
  而密三刀,则是一道蜜制的甜品。
  观其外表浆亮不粘,轻尝其味香甜绵软,芝麻香味浓厚,十分可口。
  自然,现代也有这倒甜点,本以为她在现代尝的就已经算是正宗的了,但是比起这回尝的,只能说不如现在的三分之一。
  相传这甜点在宋朝时被苏轼命名后就名声大噪,但最早之前是什么时候有的,谁也不知道。
  密三刀用的食材是小麦粉和饴糖,油则是用的花生油,虽然食材简单,但是对食材的分量和都是一项考验,自然,还有最后上饴糖的时候的温度可以说是重中之重。
  古代不像现代有温度计,甚至在现代,一些厨师为了精益求精,还会花大价钱购进一些能够精确计算温度甚至定时的仪器,只为了把食物的味道做的更为完美。
  但是这古代竟然做的比现代她吃的那家顶级餐厅味道都要好,想必除了食材之外,师傅的火候功夫也定然掌握的如火纯清。
  茶楼的糕点自然不可能很多,要不然每个人品茶点一碟就够了,况且这密三刀的食材简单,没有云吞的那么负责昂贵。所以价钱还是很合理的,一小碟只要二十文。
  不过还要加上茶水还有给说书人的钱,孟薇也大方,直接给了五十文,而后这才离开。
  如果说一开始孟薇还有点怀疑那个小乞丐话的真假,那么现在孟薇倒是信了。
  因为密三刀不错,倒是让孟薇开始期待另一个小摊上的东西有多好吃。
  出了茶馆没多久,孟薇便到了小乞丐介绍的那个小摊山,老大娘的衣裳洗得有些发白,但身上的衣着却很是爽利干净,就连那小摊上也干干净净没有什么脏污,看着倒是让人放心不少。
  可能是过了正午时间,摊子前只有两人,二人接过摊主递来的东西便离开。
  孟薇见此,一边数着铜板,一边脚步轻快的上前,将铜板递给那位大娘:“大娘,我要一个驴火烧。”
  “我要一个驴火烧。”
  与孟薇声音一同响起的,还有另一道男声,声音很好听,让她下意识的转头看去,就见一个面色微冷,但相貌堂堂的年轻男子也伸手将手中的铜板放在大娘的小摊上,而后亦是朝她看来。
  孟薇愣了愣,一眼便认出这人是谁。
  前世本就因为时常接待不同的客人,且她的酒店,能让她亲自作陪的都是身份不菲之人,所以孟薇虽然说不上过目不忘,但却也会下意识的注意几分。
  当然,之所以对这个男子注意,则是因为宫宴当日他就坐在叶子川不远处,与宓兰芝正对面的地方,当时楚惊风还私下里看她对宓兰芝不喜,就悄悄地指了对方告诉她,这是宓兰芝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宓苑霆。
  护国侯府和镇国候府本来就是针锋相对,想起刚才在茶馆听到的说书,孟薇未免对方因为她之前为难宓兰芝的事情报复,孟薇故作不认识对方,连个招呼没打就转过脑袋。
  孟薇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小丫鬟罢了,既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家世,再说这
  离宫宴都已经过了近三个月,对方应该不可能记得她。
  可惜很快,孟薇便被打脸了。
  “你也爱吃驴火烧?”
  孟薇看去,确认对方在和自己说话,依旧想要混过去,不可思议的指了指自己:“这位公子,你是在和我说话?”
  对方定定的看着她,点了点头:“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想我妹妹你应该熟悉,我妹妹叫宓兰芝。”
  “这。。。。。。”她真倒霉,出来逛个街都能遇到拐着弯的对头,这人不会真的是来替妹妹出气的吧?
  那知对方继续道:“你那个对子真的是听人说的?而且也真的不知道下联?”
  对方都说的这么明白,她要是再装傻也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对于这个问题,孟薇再傻也知道不能说实话:“宓小侯爷怕不是忘了,我不过才学认字没多久,字都不一定认的全,再说那上联也不是我出的,能记住上联就够我沾沾自喜的,至于下联。。。。。。我听说宫宴过后没多久,四皇子就想出了下联,怎么宓小侯爷不知道?”
  孟薇这话可不敢有任何挑衅的成份,而是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以第三人的口吻叙述罢了。
  可谁料她话音才落,就见对方沉了脸:“你在叶子川面前也是这么说话的?就算他宽容不计较,但是你一个小丫鬟胆敢不自称奴婢,不怕主家将你发卖吗?”
  听出对方并非问责的语气,孟薇也放松不少:“宓小侯爷,我在我们小侯爷面前自然不是这么称呼的,只是一来,我不是镇国候府的丫鬟,二来我也已经除了奴籍,所以在外难不成买个吃的都得说,大娘,劳烦给奴婢拿个饼?”
 

  ☆、212。我可以帮你

  说到最后,孟薇不觉翻了个白眼,她又没有卖身给镇国候府,对方也不是她的金主,她为什么要自称奴婢?
  她是吃多了撑得慌吗?
  不过想到这,孟薇还真是觉得已经有六七分饱了,不过闻到这香气,孟薇表示还能再吃一点。
  许是没有想到孟薇会这么回答,宓苑霆眼中男的带了抹审视的意味,他其实心里猜测当初四皇子对出的下联便是孟薇给的,毕竟那个对联有多难,即便那是在宫宴之后几天才对出来,但他还是觉得时间有些快了。
  只不过他一直找不到证据,所以他也只能是猜测。
  哪想好不容易遇到孟薇,看来他是问不出什么了。
  可想到孟薇是叶子川的小丫鬟,他又忍不住开口了:“你在叶子川身边能够忍受他的怪脾气?如果你想要脱离护国侯府的话,我可以帮你。”
  “宓小侯爷这是何意?”
  孟薇虽然问着,可目光却一错不错的看着大娘熟练的将驴肉装进火烧,用油纸包着递给她们二人。
  “谢谢大娘,”孟薇接过驴火烧,朝大娘甜甜一笑,而后有看向宓苑霆,“那个,宓小侯爷,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至于刚才宓苑霆说的话,孟薇权当没听见,她也更不想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了。
  宓苑霆接过自己的那份驴火烧,看向孟薇:“我的提议你好好考虑,你虽然年纪还小,但是我瞧着你也是个通透之人,与其在叶子川身边当个小小的丫鬟,顶了天及卉后被抬成通房,对你来说倒是可惜了,你若是后悔,可来这位大娘小摊上给我留话,我每月都会来一次的。”
  对方说完,就这么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让孟薇愣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贵妃误会就算了,至少是因为老太爷写的亲笔书信闹的乌龙,但是这个镇国候府的小侯爷这个说法就奇了怪了,她清清白白的小丫鬟,又这么勤勤恳恳的打工,怎么在别人眼里都好似她是为了攀龙附凤?
  就算真的要攀,难道她的目光就那么短浅,一个通房就够了?
  手中的驴火烧隔着油纸将热度传至手中,烫得孟薇回了神,忙换了只手,被烫的手指忙捏了捏耳垂,这才觉得好多了。
  再看拿到越来越远的背影,孟薇撇了撇嘴,算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她的理想可远大着呢,这里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把这事抛诸脑后,孟薇闻着那冒着热气的鲜香驴肉,毫不犹豫的咬了一口,那久违的驴肉,带着滚烫的汤汁,烫的孟薇不由张着口直吸气。却又舍不得吐掉口中的食物。
  好一会儿,那温度冷却下来,孟薇这才吞咽下去。
  驴火烧和和肉夹馍其实看起来很相似,相同的火烧,也就是外边的夹膜,不同的则是肉馅。
  肉夹馍用的肉馅是肉臊子,其馍外观焦黄,条纹清晰,内部呈层状,饼体发胀,皮酥里嫩,食用时温度以烫手为佳。
  至于驴火烧,则是用卤好的驴肉伴着老汤汁加入酥脆的火烧里面。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一来这驴肉比起猪肉来说要贵一点,二来驴肉的工序也要复杂的多,驴肉先以大火后以温火炖,配以近二十种调料,烹煮时间长,熟度透彻,色泽鲜嫩,肉香而不柴,香味绵长,酥软适口。
  驴肉不仅美味,且能够补气血,不少人都尤为喜爱。
  孟薇自然也喜欢,这可是正宗的驴肉,孟薇一尝便知。
  比起后世那层出不穷的牛肉干没有牛肉,鸡肉不是鸡肉的食物,这个要真诚得多,至少肉是真的,且分量也给得足足的。
  孟薇一边吃着,又买了点布料和小东西,这才回了护国侯府。
  早上出的门,但回到护国侯府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再过一个半时辰就要吃晚饭了。
  孟薇歇了会,这才将买来的东西送给厨房里的几人。
  虽然她这连短途旅游都说不上,但是孟薇作为府里难得有假期的人,即便是主子批准的,但是有些富力享受惯了,难免会招来眼红,再说她现在有银子,自然不会吝啬这么一点,如果一点点的银子能够收买人心,她可是很愿意的。
  她给真儿准备的是一对小小的银耳坠,真儿年纪小,但是却和她一样,早早的就有了耳洞,况且真
  儿之前照顾过她,又帮着她做了不少的事情,可谓是小迷妹一个。
  对于这种头号粉丝,孟薇自然珍惜。
  连雨蝶那么大点年纪的人都喜欢臭美,真儿这个三等丫鬟的月钱可没有那么多,所以孟薇就想着先送一对银耳坠。
  至于林婶。孟薇则是选了支木钗子,是刻了个如意云纹的木钗,做工还行,至于其他的人,孟薇都是送的丝帕。
  对别的人来说,可能会有点小贵,但是对孟薇来说还算不上贵,也正适合她们这些时常在厨房里工作的人。
  厨房本就是注重卫生的地方,只不过油烟重,林婶她们之前的帕子都已经旧了,但是怕买了新的又会很快用旧,到时候沾染山油烟还难洗。
  那绢布的帕子自然是难洗,但是丝帕就要比绢布的好一些,不会那么吸油。
  厨房众人都拿到孟薇所赠的东西,她们没有想到孟薇就这么一天休息的时间,还不忘给她们买东西,不由心头一暖,很是开心。
  尤其是林婶,第一次用这丝质的,更是爱不释手:“这丝质的就是好,摸起来这么柔软这么滑,哎哟,我这一抹,没想到竟然勾丝了。”
  林婶可心疼了,这刚买的丝帕就被她掌心的老茧给勾丝了,早知道她就不碰了。
  孟薇见胡婶几人也跟着顿了顿手,观察自己手中的薄茧,也有些不知该怎么办。
  “哎呀,你们别担心,我买来这帕子就是给你们用的,又不是当祖宗供起来,你们尽管用,反正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是?”
  “小薇啊,你这是有什么喜事?我怎么觉得你今天特别开心?”
  “林婶,你真是慧眼如炬。”
 

  ☆、213。爱莫能助

  林婶听着迷糊:“什么什么炬?”
  孟薇便换了个说法:“林婶,我是夸你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我今天在京城里尝了三家味道不错的吃食,其中后两种我最为满意。”
  说着,孟薇将那三家铺子的地址和名字说了出来,林婶她们在京城已经有些年头,一听孟薇这么说,倒是议论纷纷。
  “我听说过牛记云吞,也尝过味道,就一个字,鲜!虽然外边的云吞没有牛记云吞好吃,但也不过十几文钱,可牛记云吞一碗就要一百文,我也只是偶尔去吃一次,倒是你说的另外两个地方,我只听说过那个茶馆,另一个就没听说过了。”
  “我只听说过牛记云吞,不过既然小薇说后面两种更好吃,我觉得下次出府的时候,我也要去尝尝,不过小薇你为什么不太满意牛记云吞?难道是那肉馅不新鲜?”
  “其实也不是不满意,而是第一种大多数靠的是食材本身的鲜味,很容易做,至于后面两种,靠的可就是做吃食之人的手艺与经验,就是我做的话,可能也要摸索好几遍才能到达那种水平。”
  牛记云吞里的馅料,即便有人尝不出,但是吃得多了,总会有人能尝出一些来,材料都不难找,唯一说得上是秘密的则是蚝油的制作,一旦有人也研制出了蚝油,那么牛记云吞就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了。
  几人又说了会话,见时间差不多该准备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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