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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假小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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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自己一个人吃不了饭吗。”李明珠冷冰冰的开口。
  “切,我高兴干嘛就干嘛。”
  这是不打算给她解释了。
  李明珠大部分时间拗不过陆遥,对他半推半就的就从了。
  一部分是因为没必要和个智商只有五岁的小孩子计较,另一部分则是看在陆遥这张酷似他哥的脸上,叫李明珠无论多大的脾气,看到这张脸,气就能消了一半。
  林军辉打饭的速度很快,他打了两份过来,坐在凳子上没走。
  陆遥拿起筷子,发现林军辉没走,纳闷道,“你干嘛坐在这里?”
  林军辉听到这句话,简直吐血,“陆哥,其他地方没位置了!”
  陆遥可没打算跟林军辉一起吃饭,这帮男的吃起饭来是狂放派,看的就没有食欲,哪有李明珠这种婉约派吃的好看。
  他四周打量一下,果然,食堂现在的位置已经满了。
  其实按照他们的考试时间来看,陆遥就算打了饭坐下来,食堂也不至于人满为患成这样:队伍都排到了饭桌之间了。
  但因为那个黄毛耽误了一点时间,导致打饭的时候已经晚了,林军辉能这么快打到饭,还是去插队的。
  陆遥心情明显不是很好,勉勉强强的接受了林军辉和他们同桌吃饭的事实。
  结果没一会儿,王淼,吴城等人,都坐过来了。
  林军辉看见陆遥的气压都降到标准大气压之下了,赶紧硬着头皮解释,“这个,陆哥,没位置,刚才打饭的时候还是插队的,就吴城帮忙的……”
  陆遥吃的饭还是别人帮忙端的,就算老大不乐意,也不能真的把人赶下饭桌。
  李明珠已经拿起筷子,细嚼慢咽的吃了起来。
  既然陆遥这小祖宗自愿给她送吃的,她干嘛不吃!
  李明珠可不是一个什么性情高洁的脾气,她这么多年来为了让自己活下去,除了杀人放火不干,连讨饭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当然,那都是小时候的事,长大时讲究起自尊来了,但讲自尊的一切条件,都是要有命活着。
  李明珠就这样看的开。
  吴城和王淼坐下,长桌上就有五个人了。
  吃了没一会儿,众人闻到了一阵芬芳,是和饭菜完全不同的香水味。
  方小诗端着盘子,笑吟吟的坐在陆遥边上,“陆遥,我坐这儿吃行吗?”
  陆遥一看,又是她!
  方小诗笑道,“前几天不好意思啦,我逗你玩儿呢,你就这么经不起逗呢。”她娇俏道,自来熟的夹了一个自己碗里的春卷放陆遥嘴边,“我给你赔罪好不好,吃了就原谅我呗。”
  陆遥拍开她的手,用了些力,他面露不耐之色,“我不吃。”
  春卷被拍在桌上,滚了两下,滚到地板上。
  方小诗看了,面色不改,继续笑道,“好吧,那我只能换个方式求原谅啦?”
  吴城看完这一幕,感慨:我靠,服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一帮高一新生,只在进校门的时候,听说过学校有这么个校花,哪知道校花是个如此脸皮厚如城墙的厉害角色!
  陆遥被她这态度弄得烦躁的很。
  林军辉等人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一头是陆遥,另一头是个美女学姐,他们得罪谁也不是啊!
  况且,他们三个不知道前几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单看方小诗这个态度,很可能就和陆遥发生了什么不清不楚的事情啊!
  万一人家是夫妻俩打情骂俏,自个儿冲上去劝架,最后倒霉的还不是自己。
  林军辉笑了声,“学姐,你怎么没和朋友一起吃啊?”
  他努力的转移话题。
  方小诗眨了下眼睛,“因为要和陆遥一起吃饭啊。”
  陆遥干脆连筷子都放下来,正想说点什么,李明珠淡淡的开口,“怎么,不吃了?”
  陆遥看了她一眼,李明珠吃的是‘任外面吹东西南北风,她自八面不动风’的淡定态度,筷子都没停下来过。
  方小诗看到李明珠,惊讶道,“是你啊,刚才没看见,不好意思啦?”
  李明珠眼神都没分给她。
  方小诗又加了一片腊肉,放进陆遥碗里,“你尝尝这个,陆遥,高一的都不知道食堂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你肯定没尝过。”
  陆遥看着方小诗放进嘴里的筷子,夹了一块肉给他,仿佛都能看见上头的口水。
  林军辉等人虽然和陆遥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也知道陆遥这个洁癖癌晚期,别说是一双筷子了,面对面站近了讲话,超过了陆遥制定的安全距离,他都要揍人。
  因为在这个安全距离之内,陆遥认为任何人之间的唾液会互相交叉感染。
  他就是这么龟毛。
  方小诗全然不知陆遥有这么个洁癖,还以为是不和陆遥的胃口,自己夹了一筷子尝尝,“真的挺好吃的呀?”
  王淼尴尬的笑了一声,替陆遥解释了,“那个,学姐,陆哥他有洁癖,别人碰过的东西他不吃。”
  方小诗诧异,“啊?我不知道!”
  她连忙道歉,做了好几个委屈的表情,把那块肉夹出来,“对不起呀,陆遥,我夹出来好了。”
  陆遥更不想吃了。
  他认为这碗饭都中了方小诗的毒。
  陆遥硬邦邦道,“我不吃了。”
  李明珠顿了下,皱着眉头,“你才吃了几口?”
  这语气叫吴城吓了一跳,他连忙想要按住陆遥,心说李明什么口气啊,就算是陆遥和他关系好一点儿,也不能这么嚣张啊!
  哪知道陆遥对这个口气没什么反应,害得吴城等人虚惊一场。
  “我不吃别人碰过的东西,我嫌脏。”他吐出这句话,每句话都带刺。
  方小诗就算是脸皮再厚,此时也绷不住了,眼里顿时带泪,美人含泪,楚楚可怜,获得了剩下几个大男孩的怜惜。
  林军辉自告奋勇,“算了,陆哥,学姐她也是不知道,我再给你去换一份吧。”
  方小诗小声道,“抱歉……”她看了眼窗口,这个时间,还能有什么东西,基本都是剩下的菜渣了。
  李明珠站起来,去拿了个空碗,放在桌上。
  吴城没弄明白她要干嘛,李明珠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自己的饭菜分了一半到碗里。
  “现在能吃了吗?”她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什么娇惯的脾气,碰一下就吃不得了吗,能毒死你?”
  对面一排三人石化了。
  王淼道:这简直是在作大死啊!我敬李明是一条汉子,每逢晴明时节,我给您上三柱高香。
  结果,就在众人都以为陆遥会掀桌子走人时,更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陆遥道,“我吃饱了!”
  “吃饱什么?”李明珠提高声音,带了些威严,“吃两口就饱了,吃的空气吗?!”
  陆遥被教训了一顿,想了半天没想出反驳的话,嘟囔几句,端起碗,屈服了,闷闷不乐的扒饭。
  这一变故,让石化的三人干脆被窗外的风一吹,全都随风飘散了。
  ……陆哥,您的洁癖呢?您的暴脾气呢?这个奶里奶气的陆三岁是谁?!


第17章 秋运动会
  中午这一顿饭之后,吴城等人看李明珠的眼神都变了。
  除了第一天闹出了点儿动静,李明珠就这么安然无恙的考完了两天。
  省一中的校园论坛灌水区也刷了整整两天,围绕着‘传说中的学神怎么会出现在食堂二楼来扶贫’,说法各有不同,分析帝数据流纷纷上线,热热闹闹的讨论了两天,礼拜五下午的时候终于结束了话题。
  校园网终于发布了运动会的通知,安排在周六上午九点钟举行开幕仪式。
  李明珠把苏天瑜安排妥当了,早起上学,只是这时候,班里面不是早自习,而是一场脱衣大会,字面意思的。
  “李明,来了啊,这你的西装制服,你看看合身吗?”杜宇轩眼尖,一下就看到李明珠进门,把手上这一套写着她名字的西装制服扔过去了。
  李明珠接住,看了眼。
  她一开始就没打算走方阵,李明珠总是找遍所有理由拒绝参加这类大型集会。
  这对她而言就像是把三千只鹦鹉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在她耳边尖叫,无趣,弱智,还没独立思考的人格,活像个疯人院。
  奈何她没有报名任何的运动项目,如果还不参加方阵练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李明珠冷着脸走了半个月的方阵,也在心里鄙夷这项重复摆臂迈腿的机械运动半个月。
  制服西装是上个礼拜统一在网上买的,由班费出,李明珠打开来,抖落了两下。
  杨可已经在卫生间里换好了西装裙,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和班里另一位女同学手挽着手走回来。
  二人脸上都化了淡淡的妆容,看上去青春靓丽,活力四射。
  男同胞们眼神难以自持的往女同学的大腿上打量了片刻,又像触及到了什么这个年纪不该触及的妖魔鬼怪,一个个红着脸,逼着自己把眼神放在黑板上。
  李明珠找了个无人的角落,三下五除二就把衣服换好了。
  她换衣服时把束胸扣得紧了一些,李明珠虽然是个前后一样平的搓衣板,但是再怎么平,男女都是有差距的,十七岁少女的身材柔软动人,腰线蜿蜒诱惑,肤质细腻如上好的羊奶膏,脱了衣服是男是女,一眼就能看出来。
  所以李明珠通常大夏天的都穿着秋季校服,把自己裹得死死的。
  她穿好了西装,往教室里一站,顾小飞看见了,夸张的喊了一声。
  李明珠身高有一米七,是个传说中‘脖子以下全是腿’的行走画报,一张脸蛋俊俏的雌雄莫辨,侧脸的棱角也不同少女一般柔和,而是像她的父亲一样带着一股逼人的魄力,细细碎碎的头发乖顺的贴在额头上。
  李明珠混到现在,叫别人看不出她是个女人的最大原因,就是这个:她长得实在是太英俊了。
  女人的长相用英俊来形容确实有些不合理,但也确实有这样的人。
  毫无疑问,李明珠就是这样的人。
  她性格又如此薄凉,正是时下小女生最喜欢的冰山高冷美少年,青涩的躯体套上成熟的西装,不加掩饰的赋予她惊心动魄的勾引。
  李明珠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都笔直的很,不像大多数高中生,坐没坐姿,站没站姿,她在一群站的歪七扭八的人群里,显得格外出挑。
  杜宇轩被这闪瞎眼的颜值给击中一瞬间,捂着脸开口,“天,李明,你这样走出去,给不给我们活路了啊?”
  顾小飞哀嚎的更夸张,这厮长到现在也只有一六几,比李明珠还矮一些,西装穿在他身上不伦不类的,“我还想运动会的时候多吸引几个学妹呢!”
  他喊道,“还好我没走在李明身边!”
  饶是从高一到高二,和李明珠做惯了同班同学,甚至曾经也花痴过她的女同学们,此时无一例外,脸红心跳的偷偷看她。
  众人调侃了两句,便没说了,毕竟李明珠的性格大家有目共睹,班里和他关系不熟的,可不敢像杜宇轩和顾小飞这样,不怕死的开口。
  苏晓指挥两男同学拿着一大纸箱进来,打开之后,里面是四十多捧鲜花。
  一部的创新班是鲜花队,手拿鲜花。
  二部的创新班是国旗队,手拿国旗。
  苏晓把鲜花分给众人,杜宇轩又组织起队伍,没等班主任老罗来,就直接自发去了操场。
  省一中的操场跑道一圈有四百米,中间是足球场,边上有两个巨大的篮球场,四百二十平方米一个,看台整整围绕了大半操场,足够容纳六七千学生。
  还没走到操场,就听到了熟悉的运动员进行曲,开幕式正在准备中,各班级方阵就位,鲜花队国旗队已经就位,四个传媒班的主持人已经站在了看台上。
  国旗手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后面一个班就是二部创一班,在下面才是一部创一班。
  九点整,开幕式正式开始。
  主持人的声音响起。
  前面两句念白问候老师同学的,李明珠都敷衍了事,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思绪不知飘到哪儿去。
  直到第四句念白,“金秋十月,秋高气爽,乐曲高奏,彩旗……”
  李明珠一愣,一抬头,就看见看台上难得站的有个正形的陆遥。
  陆遥是B市人,平时说话喜欢带儿化音,听着吊儿郎当,但此时他的声音字正腔圆,清朗明亮,还有这个年纪刚刚变声,压低了的低音炮共振,从话筒里传出来,刺激的周边没有参加走方阵的女同学,捧着脸喊‘耳朵怀孕’。
  杜宇轩也看见陆遥,他甚至还转过头看李明珠,见李明珠神色也复杂的很。
  陆遥光说这么几句,主持的词儿不多,但招架不住他人长得周正,人气也高,桃花眼跟带电一样,看谁都含情脉脉。
  但凡轮到他开口,学生会和校广播台的记者和摄影咔嚓咔嚓的声音都比别人的响亮,估摸着是按了连拍,闪光灯没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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