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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明朝好女婿-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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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自己这么多年来在外奔波运作,为区区功名熬干心血,却一事无成,还真真如这词中所说“山一程,水一程。”

就有人心中一颤,小声地复读。

“身向乡关那畔行,夜深千盏灯。”

旁边的屋子里,娄妃的眼泪终于滴下来。落到刚才所写的那个山字上面,纸面上的墨色顿时濡开,如同自己离开家乡,嫁去宁王府那天的夜色。

毕竟贵为王府王妃,在丫鬟面前掉泪有失体统,娄妃慌忙抹了一把眼睛,悄悄朝旁边看了一眼。

还好,小丫鬟依旧痴痴地立在那里,好象已经呆住了,却没有看到。

她忙提起笔以一手擅长的行草飞快地记录这这首《长相思》的上半阕。

但一双眼睛却透过纱幔落到旁边那屋,落到那个叫苏木的秀才身上。

纱幔上画中一副山水画卷,那边的灯光虽亮,可依旧看不清楚苏木的模样。

只见着那个长身玉立的少年一边饮着酒,一边高声吟唱:“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等到苏木将这一曲《长相思》念完,所有人才感觉到这首词的妙处。

上半片最后一句“夜深千盏灯。”说句实在话,在词中尚显得有些依尤为尽,可连着“风一更,雪一更”读,却是呈上启下,将整首诗的格局铺开了。

这词,上半片只不过是说离开家乡,山水相迭,一程接一程,是空间上的延续。等到下片,风雪交加,一更接一更,写的却是时间的流逝。依依不舍,总想着能慢一些离开,总想着再多看一眼故乡的景物。但身在旅途,行色匆匆。

故乡是越来越远,只能在梦中见到。

可即便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却是聒碎乡心梦不成。

在风雪交加的夜,在呼啸的北风中,“园无此声”,那有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温馨,令人留恋的甜蜜和温馨。

依旧是长久的静默,这样优美的词句,即便是多说一声“好”,也破坏了其中清新隽秀,自然超逸的氛围。

娄妃依旧在飞快地写着,眼眶里有异彩涟涟,只感觉自己手中的笔就好象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不由自主地写开去。

这字,却比往日要好上许多。

她也没想到自己的书法能提升到这种境界,一笔一画,都有神在。

这个时候,隔着屏风,她看到那个姓苏的书生将手中的杯子一扔,潇洒地一拂衣袖子:“酒不错,告辞了!”

长笑声中,人已下楼。

这个时候,娄妃下意识地走着窗口向下望去。

却见,天上的星星更亮,有一袭白衣在夜晚的微风中飘飘而起,如果羽化飞升的仙人一般。

是的,也只有这样人物才能写出如此清丽率真,如夜来风潮般回荡激烈的诗词!

第一百七十三章吴老二的快活

“苏公子这首词作得真好啊!”出了酒楼,吴老二跟着苏木走了一程,终于忍不住说话了:“哈哈,你看龙公子那群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痛快,真真是痛快啊!”

苏木也不回头:“老二,你也懂得诗词?”

“怎么不懂?”吴老二有些不快,哼了一声:“我家老爷子可是堂堂举人出身,我五岁开始就跟他读书,不说读书破万卷,破百卷总是有的。只不过我志不在此,功名于我如浮云而已。再怎么说,我也继承了咱们吴家的家学啊!虽然不能写,可一篇诗词文章的好坏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原来吴公子家学渊源啊,失敬,失敬。”

“客气,客气。”吴老二依旧笑嘻嘻地说着话。

苏木看他越发地不顺眼起来:“只可惜你吴家的学问可都被你姐姐吴小姐给继承去了,老举人的十分才华,你连一分也没得到。”

“那是那是,我姐什么人,不是吹牛,单就学问而言,在女子中当排第一。”吴老二依旧改不了爱吹牛的性格。

说起自己家事,吴老二这才好奇地问:“对了苏公子,前日咱们离开京城的时候,我家老爷子怎么想着找你说话,他可是从来不出门的,这回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叫人好生奇怪。”

苏木自然不肯同他说吴举人让自己中举人之后找个媒人上门提亲,吴举人之所以没有直接找媒人来说合,一来是自重身份,总归要等男方先提起才算不丢了份儿。

再则,他以为我苏木和吴小姐已经有了私情,也不知道苏木是否当真,故尔放低身段先来探风,让苏木去寻媒人。

这事对吴举人来说本是一桩丑事,苏木自然不好在别人面前提起。

再说,在他心目中,吴小姐不过是一个良师益友,对她更多是佩服和尊敬,却谈不上男女之情,根本就没有要迎娶吴小姐的打算。

不过,这也给他提了个醒,在下次回北京后,还是尽快找个新的住处才好,瓜田李下,日子久了,却有些说不清楚。

看了看吴老二那猥琐模样,苏木心中厌恶:退一万步说,这小子如果以后成了我的小舅子,我苏木这辈子还真要同他纠缠不清了,非被他夹磨到精神崩溃不可!

苏木只淡淡地说:“也没什么,就是说叫我好好看着你,让你少在外面惹祸。”

吴老二冷笑一声:“可能吗,我三五天不着家也是常事,老爷子就没问过一句,你这话说起来也要让人相信才好。”

苏木正色道:“你爱信不信,反正你父亲就是这么说的。老二啊,你虽然不成器,可你毕竟是老举人的亲生骨肉,怎么可能不关心。”

吴老二神色一动,难得起地摆了摆头,然后又将话题扯到刚才酒楼上发生的那一幕上面:“苏公子,看不出来啊。我姐姐和老爷子长说你这人才气是有,人也有灵性,可基础太差,写出来的文章实在不怎么样。却不想,你也能写出这样高妙的词句。”

苏木刚才在酒楼上用这首纳兰词将众人彻底震撼,一回想起刚才龙在他们瞠目结舌的样子,他心中就一阵暗爽:装逼的感觉真是不错啊,即便这首词是抄袭后人名作。

反正纳兰容若现在还没有出生,也不可能跑来找自己找版权。

恩,用他的诗词获取名声倒是一个不错的金手指。对了,也不知道杨慎写出那首《临江仙》没有,如果还没写,那就对不起了。

后世的吴梅村、顾亭林的作品也可以抄上一抄。实在不行,毛太祖的也可以用上一用,不过得小心点,如果一不小心被人当成心怀异志的野心家就麻烦了。

苏木一边想着,一边随口道:“确实,我的文章还作得不够老辣,这东西也急不来,需要一点一点磨,十年苦功却是少不得的。至于诗词,却是天分,跟后天没有任何关系。”

说着话,他又开始回忆明清出名的诗词。

吴老二哈一笑:“苏公子,明人不说暗话,你刚才这词是抄的吧,会不会是从一本孤本残本上看到的宋词?”

苏木心中有事,一时走神,道:“不是抄的宋词。”确实,纳兰性德可不是宋朝人。

话音刚一出口,苏才心中顿时一惊,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

老二却挤了挤眼睛,小声笑道:“管他呢,这事咱们心照就是。能够大大地挫那龙在的威风就好。那鸟人,我呸,什么玩意儿。老子不就是住他家的院子吗,他那么有钱,就算住他几十年又如何。看他刚才情形,我草,简直就是把老子当讨口子一样羞辱!”

苏木急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也管不了这么多,只要能够让他颜面大失就好。”吴老二一提龙在,满脸的羡慕嫉妒恨:“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又是个秀才,又有什么了不起。我爹还是举人呢,当年之所以住在他家的院子,还不是看到他父亲和我爹是同年,这才给他一个面子。现在,哼,在小爷面前得瑟了?”

苏木有些无奈,自己刚才说失了口,倒当那吴老二坐实了自己抄袭的嫌疑,这事也没办法解释,他也只能加快步伐朝前走去。

现在已经是后世北京时间十点左右,明天再休整一天,后天就要进考场了,这一路走了两天,还没有看过一页书,得抓紧时间休息,明天再突击一下。

吴老二小人行经,一路上又是骂又是吐口水,将那龙公子说得一钱不值。

听了半天,苏木才弄明白吴家和龙家的关系。

原来,龙在的父亲和吴举人同是河间府人,吴家和龙家都不过是小康人家,两人在十年前同时中了举人,然后意气风发地留在京城,准备参加来年的进士科。

龙家在京城又一个处产业,正是苏木现在住的那家大车店。

于是,龙、吴两家就一道住在那里。吴老二和龙在也就是在那一年认识的,说起来也算是发小。

不过,这两人的性子都属于比较恶劣的那种,吴老二是个泼皮,龙在又心胸狭窄,于是两人从小就彼此看不顺眼。

来年春闱,龙在父亲居然中了个赐同进士出身,得了个贵州的知县职务,兴冲冲地带着家人上任去了,可吴举人却是名落孙山。

没办法,吴举人只能继续住在这里,准备来年再考。

如此,一口气考了十年,不但场场名落孙山,还落了一身怪病,将家底子折腾个精光。

相比之下,龙家却是越发地兴旺起来,龙在的父亲由一个知县做起,到如今已经是一方知府,正四品的大官。龙在读书也成,得了秀才功名不说,游学江南时还得了不小的名声。这次回乡参加乡试,如果不出意外,举人功名应该不难。

龙在家如此兴盛,自然瞧不起落魄的吴家了。

龙在看不上吴老二,吴老二说起他来也是满腔子的不满。两个品行不好的人碰到一起,自然是彼此都看不顺眼。

今天苏木压了龙在一头,吴老二也是快活到了极点。

第一百七十四章穿越后的最大挑战

落了两天雨,终于停了下来,到现在已是满天星斗,将整个夜空都照亮了,看了接下来几日应该都是好天气,否则,等进了考场还不被冻出好歹来。

尤其是孙臣还得了重感冒,以他的身体只怕支撑不住。

回到住出之后,众秀才同是问为什么去了那么长时间,郎中怎么没来。

吴老二是个多嘴的人,正要将刚才酒楼上发生的事情说给大家听,以便好好地说说龙公子的坏话。

苏木瞪了他一眼:“老二,还不去拿热水来,给子相吃药。”

老二怪笑了一声:“是,苏相公。”然后伸出手做了个抄书的肢势,意思是说,苏木你是不是怕我把你抄袭的事情说出来呀?

苏木心中恼火透顶,将脸沉了下去。

吴老二见势不妙,唱了个大诺,自去烧水不表。

苏木这才拿出丸药,将去安郎中那里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道:“安先生说了,不过是偶感风寒,不用出诊的,只需服上几丸药就好了。看安先生模样,应该是个名医,想来不会骗我。”

众人连连点头,说子乔办事我们自然是放心的。

再看看躺在床上的孙臣,还是一脸的潮红,但身体却颤个不停,满屋都是他上下牙齿磕击的声音。

苏木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到吓人。

但双手却是冰凉。

等吴老二端来热水,苏木喂他服用之后,这才安慰道:“子相放心,你只不过是淋了雨,出一身汗水就好。”

孙臣嘴唇动了动,虚弱地说道:“多谢子乔,早点休息吧,不要为了我一个人,拖累了大家,后天就是乡试,千万……千万不要为小弟的事情分了心。”

大家毕竟累了两日,也顾不得温习功课,往地上一躺,就睡死过去。

苏木却睡不塌实,时不时起来看孙臣一回。

吃过药之后,刚开始孙臣还颤个不停,渐渐地,额头上就出了一从细密的汗水,又不住地喊热,要喝水。

苏木就将开水一趟一趟地喂过去,这样,孙臣身上的汗水更大,到最后,将身上衣服都泡得透了。

再看他的情形,再不像先前那般虚弱,眼睛里也有神采。

苏木顿时安了心,笑道:“子相,出了汗就好,出了汗就好。”

屋子其他六人的鼾声响得惊天动地,见四下无人,孙臣眼睛里有了一点泪光:“子乔,这次乡试竞争激烈,其实,我也知道以孙臣的才学,根本不可能中举,这次之所以过来,主要是先熟悉一下考场。如果能够在十年之类中举,就算不错的了。倒是子乔你已经中了个小三元,这次乡试对你来应该不难,又何必为了愚弟耽误了自己的前程?”

苏木皱了下眉头,小声道:“子相你说什么话,大家都是同窗,还分什么彼此。你病得这么厉害,难不成我还不管。现在最最要紧的是你尽快将病养好,看安大夫的药很是不错,你就安心吧!”

孙臣点点头,将脸埋进被子里,好象是在擦着眼泪。

苏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喂过他几回水,在黎明的时候又喂了孙臣一道药。

毕竟劳累了这么多天,坐在床边,苏木逐渐睡了过去。

等到他醒来,已是日上三杆,就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

屋里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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