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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部分

草清-第6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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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浩瀚天际向下细看,此刻在峡谷东南方,两股烟尘正高高扬起↓十骑追,数十骑逃。

“杀!追上就直接开火!”

范六溪咆哮着,怒火充斥心胸,生番就是不可理喻,不可沟通之人,桑主薄的大道理,王祭祀的大仁义,压根就不能用在生番身上。别看他们长着人涅,内里跟虎豹之类的禽兽有什么区别?之前还只是远远撞上,现在都直接摸到天门外了,绝不可留!

眼见两队人马已接得很近,一股巨大的尘浪却骤然撞出,将两方隔开。

“野马群!”

范六溪勒住缰绳,失声惊呼道。

之前只从大洋公司转述的西班牙人资料中知道这事,浦州一带从未见过野马,可现在看到,即便只是数百匹野马,也觉挟带着上天那浩浩荡荡之威,只能避其锋芒。

“混蛋……嘶……好马!”

正恼怒生番借机逃脱,范六溪的目光忽然被马群中一抹色彩攥住。

黑亮如绸,马鬃飘飞,马蹄飞扬间,一股不可言说的力度之美浸透了范六溪的心神,几乎让他忘记了前方的仇敌。

这匹神骏黑马显然是头马,领着滚滚马群疾驰而过,不知道是嘲笑分在两侧的人类,还是人类胯下的同类,还昂头嘶鸣着。

刹那间,人马似乎心灵相通,范六溪被激怒了,或者说,是被征服之欲撑满了心胸。马已是浦州人生活的一部分,拥有这样一匹神骏,对每个策马驰骋在广阔大地的男儿来说,都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更何况这是一群马,如果擒住了头马,说不定就能拿下整个马群,浦州男儿就不必再骑那些矮小如驴的蒙古马了→番追不着,这匹神驹算是意外的收获吧。

范六溪两眼赤红,驱策坐骑直奔那匹黑绸马而去。部下也知心意,赶紧跟了上去。

套马索扬起,范六溪就准备奔马疾驰间拿下对方。

“笨拙的海边人,竟然打起野马的主意来了。他们的先祖之灵被什么邪魔污染了?”

红了眼的并非范六溪,本在逃跑中的生番也退下来,依稀见范六溪等人去追那匹头马,领头的一个头上顶着锦羽,背上披着五颜六色羽衣,脸上还抹着道道黑红油彩的生番脸上满是惊异。

“眼光真不错,那真是匹好马啊。”

即便是部族首领,“狂狼”的坐骑也远不如那匹黑马神骏。他也对黑马动了心,但他没急着行动。在他看来,范六溪那帮“海边人”笨手笨脚,一点也不懂套马之术。等他们被马群踩成了肉泥,自己再出手,敌人和神驹都能到手,一举两得。

果然,那海边人一套没中,坐骑还挡了马群的去路,差点被马群淹没,不过看到那人偏过马头,直接混入到马群中。“狂狼”也咂了咂嘴,赞叹着对方的灵巧。

接着他就笑了,那人再一套,却被早有所觉的黑马轻盈地一个侧跳避开,马群跟着黑马行动,顿时撞上那人坐骑,连人带马翻滚出马群→死不知。

“可怜的海边人……”

狂狼一边为自己的敌人默哀,一边挥手准备招呼族人上去,手臂还没举起却又放下了,那人居然没事,换了一匹马接着又上了。

狂狼忽然觉得,这是个值得尊敬的敌人,至少他的勇气已经颠覆了他对“海边人”的认识,或许……这些人不是以往那些海边人?

疑问在脑子里闪过。却被不甘心压驱散,那人有了经验,直接插入马群,看架势很快就要得手,这可不行!

狂狼也冲了上去,当他混入马群时。范六溪下意识地拔枪就要开火。可对方早有戒备,单手端着长枪,两人遥遥相对。

见对方的枪口朝那黑马指了指,另一只手也晃着套马索,不必言语,范六溪也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先看谁套住这马……

比就比!虽然比不上你们一辈子都在练这本事,可这一年多里,我是日日苦练,怎么也不会比你们生番差!

自尊心涌上来,范六溪已忘了之前关于“生番不是人,不可沟通”的定论。

两骑一左一右夹住黑马,感应到了危险,黑马不敢继续逗人类玩了,马蹄飞扬,就准备加速逃离。

可面对贪婪的人类,黑马显然太过自大,这时候才想着逃跑,晚了。

狂狼的套马索先出手,却没预估到黑马加速,落了空,范六溪本就揣着小心思,要狂狼先出手,自己再伺机而动,如果狂狼得手,他就要一枪轰过去。狂狼失手,黑马加速,他就调整了自己的手劲,套马索一出,正中马头。

马声嘶鸣,黑马桀骜不驯,不顾自己会被勒伤的,继续朝前猛冲,范六溪被硬生生拖下了坐骑。人在草地上拖得有如水上漂,拉出一道直直烟尘,范六溪就在心中狂叫,完蛋了——!

“松手啊,笨蛋!”

狂狼本在沮丧,见范六溪这涅,又替范六溪发了急。见此人宁死也不松手,就觉得这人真是好汉,他哪知道范六溪已经昏了头……

当范六溪七荤八素地从地上爬起时,就觉胸口肚腹如火灼一般疼痛,低头一看,好家伙,衣服全烂了,皮开肉绽。再抬头,却是那生番套住了黑马,正高踞马上,五彩缤纷的一张脸面看不清表情,就一双乌黑的眼睛盯着自己。

范六溪脑子嗡的一响,就要去拔枪,可惜,不仅他手中原本握着的短铳已经丢了,腰上的短铳也因拖拉而丢掉了。

那生番叽里呱啦一通嚷,然后作出了让范六溪万般不解的举动,他下了马,将手中的套马索递到了范六溪手上。

“这真是匹好马,不过它是你的……”

狂狼很遗憾地说着,看对方莫名其妙的神色,无奈地苦笑,知道大家言语不通。

“我叫狂狼,呜嗷——狂狼,就是我。你应该不是海边人,我们之前是误会……”

狂狼努力地向对方解释自己的名字,同时想作进一步的沟通。

“我们是……科曼奇人,南面的白人就是这么称呼我们的。科曼奇……”【1】

他的努力没有多大成效,范六溪的理解是,这个学狼叫的生番,名字叫科曼奇。

联手安抚住了黑马,范六溪再黑心,也不好现在翻脸,何况自己还有伤,对方的部众也围上来了。于是也只好努力跟对方沟通。

当罗五桂率领大队人马赶到时,看着军容严整的伏波军,狂狼很是不解:“你们到底是不是海边人?现在跟哪一家白人结盟了?”

罗五桂范六溪等人当然是有听没有懂,王祭祀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尽管起初他也是一头雾水,这些生番的语言,跟之前在北方擒杀的生番显然不同。

付出了极大的耐心,王祭祀终于搞明白了一些事,这些人正是之前范六溪在南方遇到的生番,他们跟北面靠海为生的生番是宿敌,之前遇到范六溪等人,见他们的眼眉跟那些“海边人”很像,所以才动的手。

“这个部族叫科曼奇♀个头人叫……疯狂的狼,唔,就叫狂狼吧,他们是可以沟通的。他们迫切需要盐、糖、棉布和武器,所有我们有的东西,估计他们都会要,这可是结交他们的好机会。”

王祭祀这么说着。刚刚裹好了伤势的范六溪却记起了旧痛,范十七就死在对方手上,这仇恨就不管了?

“他们可死了十多人啊,冤冤相报何时了……”

王祭祀叹道,范六溪却不服,生番就是生番,死多少都如蝼蚁,怎能跟自家人一概而论。

“既然他们头人都在这。现在一股脑收拾了正好!”

罗五桂脸色也狰狞起来,朝部下暗使眼色,就准备着动手。

“头人,这些人到底是哪里来的?”

“他们长得有些像我们,可感觉更像那些白人,都很狡诈!”

“不好。他们想动手!”

狂狼这边,族人也在跟他犯嘀咕,而对方的异动,他们也有所察觉。

想到眼前的危机和自己这个部族的前路,狂狼不由悲从中来≡己的部族在南方无法立足,只能边走边找适合狩猎的生存之地,前些年就跟北面的“海边人”发生过冲突,结了死仇♀些年白人继续向北扩张,自己这个部族在南面更难立足,就只能硬着头皮北上,要在北面杀出一块栖息地。

可前年跟这些打扮和装备很像白人的同族遇上,探路的先锋队死伤过半,证明了这些人的强大,他也只好停下了脚步,就在南面海边的平原狩猎。但两年下来,那块狭小平原的野牛和野果都没了,他也不得不鼓起决死之心,再朝北面冲击。

这一次带着精干分队过来,就是想探查清楚这些“海边人”的情况,结果发现,自己遇见的好像不是海边人,而是更凶猛的陌生人。让他奇怪的是,对方却有跟自己一样的肤色和眼瞳,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疑问或许是永无解答之日了,见对方目露凶光,狂狼就准备招呼部下拼死一搏。

王祭祀高声道:“别胡来!忘了我们之前议好的事吗?”

罗五桂顿时一脸纠结,范六溪皱眉问:“什么事?”

王祭祀走向狂狼,连比带划,向狂狼传递着这样的信息……

“我们……是亲戚,嗯,没错,亲戚!”

王祭祀一身长袍,长须博冠,面目和善,在狂狼看来,就是先知一类的领袖,他的话有莫大的权威,当然,这信息也格外地震撼,让他怀疑自己理解有误。

“我们是失散了一万年的亲戚啊!”

王祭祀伸展双臂,摆出一副拥抱亲人的涅,狂狼终于确定,自己没理解错。

失散了一万年的亲戚……

狂狼使劲比划着自己的手指头,还想用上脚趾头,一万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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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三章东洲记:我们需要这个亲戚

更新时间:2012112811:36:09本章字数:4674

日期:10月21日

,nbsp;罗五桂看着煞有其事的王祭祀,还有怔忪难明的生番首领,荒谬绝伦的心绪就在胸膛里一**拱着,就觉得不呕不行。

失散一万年的亲戚,你还真说得出口啊……

时间拉回去小半日,场景转到天门的浦州乡公所里,他和通事馆蔡新、范四海、桑居九、王临,以及一干官员学者和士子们都在。

在场众人既有经手实务的专家,也有专搞大义名分的学者,“英华如何与东洲生番相处”这个议题,很快就转为“华人与生番到底有什么关系”,当然,实质就是“需要有什么关系”。

然后就有学子援引《居延盟誓》,认为可以将其扩到东洲生番上。

《居延盟誓》是在居延大战后,英华吸纳漠北蒙古所订立的纲领文件,确立了英华对漠北蒙古的统治权。盟誓更重要的部分,也就是为国中不少“汉粹”所抨击,大多数人也认为矫饰虚无,无甚意义的前言里,宣告蒙古诸部为华夏苗裔,与藏、苗、瑶等族共为华夏子民,与汉人同享华夏,共尊天道。

这个盟誓是薛雪主导,内里蕴着英华处置各族事务的政治原则,也就是民族大义。国中各方对此有不同理解,主张英华该是纯汉之国的“汉粹”自然难以接受,而他们的解读也带动了一些神经敏感之人,他们就认为,蒙古人能是华夏子民,那岂不意味着满人也能是华夏子民?这不是坏了英华的立国大义?

不过这些人终究是少数人,大多数人都下意识地将这项原则跟传统的“华夷之辨”融合起来看。入华夏者华夏嘛,既然蒙古人入我英华,尊华夏天道,那就是华夏子民,可称为同胞。至于满人什么的。他们一心要奴役汉人,自居一国♀于华夏鼎革后的道统。那当然就外于华夏。

而热血之人和军方也很欢迎这项原则,很明显,这项原则是符合英华扩张所需的大义名分。有这项原则在,异日英华插手准噶尔≌复乌斯藏,那都有“道义”支持。

国中主流舆论更批驳了“汉粹”。还深度剖析了诸如苗、瑶、藏等族随同英华一同立国,一同征战的历史,认为英华不分族裔n以鼎革道统立国。而盘石玉、陇芝兰和龙高山、格桑顿珠等各族将领对英华所作的贡献也清晰地显示,英华非一族之国。更多人还提到了盘金铃,至今大家都当她是瑶家女子,瑶人更尊其为女娲转世。

不少“有识之士”却暗中嘀咕,嘴上说得光鲜,可朝廷贯彻的“各族互通”之策。却在推动汉人入少民之地,苗瑶少民不习汉文。不通汉律就难分沾一国之利□至各族土司都得仿效汉人县府,立起族老会议,明颁法令,法事**,根底其实是推着少民跟汉人相融。

根底是根底,但“不分族裔,天道立国”的原则却是国中大义,因此公开歧视他族,宣称英华只是汉人之国的言论,都要引他人侧目,闹得大了,还要吃官司。

所以,《居延盟誓》在国中没有引发太大的波澜,而这项由薛雪推动的民族原则,也已经扩之湘西、云贵、四川等各族土司之地,之前属于缅甸的蒲甘,也以此为法理,重组了政府,纳入到英华直属国土体系中‖时英华还以此为桥梁,正跟**、班禅以及乌斯藏世俗贵族沟通,推动乌斯藏“回归”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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