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我要做皇帝 >

第611部分

我要做皇帝-第611部分

小说: 我要做皇帝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当年周吕、淮阴,战功赫赫,麾下猛将如云。

    甚至其中还有着曾经跟项羽单挑过的猛人。

    然而,当淮阴被诛,诸吕被灭后,这些人的旧将,就被排挤出汉家政坛,甚至被清洗出去了。

    只有少数几人。在今天依旧活跃。

    所以,汉军之中,有着极为明显的派系和山头。

    今天的薄世,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个新兴山头的领袖的模样。

    “吾准备让你再去一趟乌恒、鲜卑,与乌恒鲜卑两国国主,商量,寻找乌孙下落,并将他们带回新化,你可愿意?”

    “都督有命。末将万死不辞!”张未央躬身拜道。

    他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只想着明天不要饿肚子就好了的邯郸游民。

    他现在有家有室,还当了兵,做了官,自然知道。上面的命令,没有愿意与不愿意。

    只有努力执行跟拼命执行两个选项。

    “善,你下去准备一下。带甲队出发,前往乌恒、鲜卑出使联络!”薄世满意的点点头。

    乌恒跟鲜卑。这是薄世准备在未来必定要处理的两个外部威胁。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更何况,身为一个武将。手里头要是没有军功,回到长安,说话都会不自觉的小三分。

    这次派张未央过去,也算是试探。

    就看乌恒与鲜卑,谁不听话。

    其实,薄世更希望,两个都不要听话!

    这样,他就可以以此为借口,出动军队,消灭他们。

    最少也要将他们驱逐到远方!

    现在的鲜卑跟乌恒,距离怀化太近了!

    …………………………………………

    张未央辞别薄世,回到家里。

    他现在将家,搬到了新化城里,这也是每一个护濊军军官的福利。

    至于城外的土地跟家园,他则将之,交给了自己的丈母娘一家去照料。

    “夫人,我奉命要出一趟远门,大概要一个月才能回来!”一进门,张未央就从自己怀里,取出了刚刚领到的军饷和安家费,足足一大吊的五铢钱,还有几个金角子,交给自己的老婆,叮嘱道:“这些钱,你拿去,去西北都尉那里,买几个倭奴回来,耕地也好,浇水也好,总之,粗重的活计,就让倭奴们去做吧!”

    西北都尉陈嬌,前不久押着数千倭奴回到了怀化。

    本来,大家都在看他的笑话,觉得隆虑候大概是疯了。

    这些倭奴,虽然老实乖巧,但又蠢又笨,还没力气。

    隆虑候劳师远征,捞回这些赔钱货,恐怕要有的哭了。

    结果,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因为,那些倭奴虽然确实又蠢又笨,力气也不如野濊野鲜卑。

    但是,他们有一个优点——好养活啊!

    隆虑候从燕国拉回来了十万石不要钱的发黑腐烂的陈米。

    这种米在中国别说人了,就是牲畜都不吃!

    但是,倭奴们却能吃的津津有味。

    一顿饭,用点陈米,混杂些麦麸,放点野菜,加点盐,人家就能美滋滋的吃光……

    更重要的是,他们虽然又蠢又笨,但听话顺从。

    不管怎样的命令,怎样的苦差,人家都愿意去做。

    单单是这点,就比很多的野濊强了。

    在这些优点面前,蠢一点,笨一点,力气小一点,反而成了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许多人,像朝鲜君、韩王还有西部都尉陈须,都已经准备,组队一起去倭奴之地抓倭奴了。

    毕竟,又听话,又耐劳的奴工,这可是很难找的!

    这年头,你养头驴子,都得喂它吃豆子跟麦子,还得隔三差五,加点鸡蛋鱼粉进去,给它补充营养呢!

    更何况,那倭奴之国前的元海中,有着无数巨鲸的传闻,也催动着相关各方,纷纷将视线投注过去。

    鲸鱼油脂提炼的防冻膏,在这安东,可是跟黄金一般的硬通货!

    但这些事情,与张未央这样的低级军官,没有太大关系。

    反倒是,那些倭奴的出现,让他这样的家庭,也有了能力,购置奴仆,来给自己种地了。

    依照天子诏命,夷狄奴婢,只需要一算税赋。

    护濊军的士卒将佐,更有一个到十个不等的夷狄奴婢免税名额。

    像张未央这样的级别,就享有三个夷狄奴婢的免税名额。

    现在,倭奴便宜!

    西北都尉隆虑候开出来的价格,也才五千钱一个男奴。

    若是小奴,则只需要两千钱就能带走。

    这样的价格,在怀化全境,甚至全天下,都是超低价!

    张未央现在的积蓄,少说也能买上三五个了。

    霍平君美滋滋的收起那些铜钱和金角,乖巧的点点头。

    无论是濊人,还是汉人,对于蓄奴这种事情,都有着天然的热情。

    只是,一想到丈夫又要出远门,她就不免担心起来:“夫君,这次是出巡还是?”

    “奉命出使!”张未央笑着道:“就是上次去的乌恒与鲜卑,夫人放心好了,鲜卑与乌恒,都必不敢与我汉家为难!某有圣天子为依仗,此行,必然是一路平安!”

    霍平君闻言,点点头,这倒是事实。

    现在,怀化郡跟鲜卑与乌恒之间的贸易往来很频繁。

    鲜卑人跟乌恒人,也常常出现在新化城里。

    霍平君甚至见过一个来到家里串门的乌恒贵族。

    因此,她点点头,道:“那夫君早去早回,妾在家等着夫君归来!”

    “嗯!”张未央点点头,然后对自己的妻子道:“等我归来,我就打算跟泰山提亲,赢取两位小妹吧!”

    霍平君闻言,她倒还没怎样,门外,立刻就传来了欢呼雀跃的声音。

    两个小娘,带着一股香风,一头扎进了张未央的怀抱中。

    “我们就知道姐夫一定会娶我们的……”

    张未央怀抱着怀里的那两个小姨子,再看着自己的妻子,心里感到幸福无比。

    “吾要永远守护住这份幸福!”他在心里发誓着。

    作为一个过去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游民。

    他很清楚,这样的幸福生活,有多么可贵和珍惜。(未完待续。)

    PS:等下还有!

第七百七十七节 悲惨的乌孙人(2)

    在后世的大兴安岭南麓的崇山峻岭中。

    一群衣衫褴褛,满脸警惕的战士,隐藏在这群山的山林之间。

    他们的容貌,相当的特殊。

    大部分赤发碧眼,深沟鼻,有些类似猕猴。

    或者说人种特征,类似于后世伊朗和中亚某些国家的人种。

    他们的眼窝很深,肤色也不同于中国,甚至不同于草原上的许多民族。

    介于黄白之间,色素比较浅。

    他们就是从阴山战败后,一路东逃到此的乌孙残部。

    乌孙人,本来居住在河套地区。

    后来被东胡人袭击,部族尽毁,仅有少数人带着少主猎骄靡出逃到匈奴。

    其后猎骄靡被冒顿收养,作为义子抚养长大。

    等到老上单于时期,更在灭亡了月氏后,送给了这个弟弟大量的月氏战俘和塞人奴隶,将其安置到西域,让他恢复乌孙王国。

    所以,其实,现在的乌孙人,跟以前的乌孙人,除了王族外,其实就是两个不同的民族。

    过去,曾经威震西域,能跟匈奴掰腕子的乌孙国。

    此刻,却只剩下了不到两千人。

    其王族成员,也基本死伤殆尽。

    最后一个成年的王族,在一个月前,感染死去。

    只留下了一个不到五岁的小孩子。

    但乌孙人依然没有放弃希望。

    “过去,先王之时,乌孙只剩下了三匹马。几十个人,尚且能够复兴!”一个看上去是领袖的乌孙人。对着他的同胞们鼓气说道:“如今,我们还有三千匹马。两千勇士,只要我们辅佐幼主,未来,乌孙依然能够复兴!”

    猎骄靡的故事,确实是个很好的励志神话。

    但,这不能当饭吃!

    乌孙现在的处境,已经是极为危险!

    漫长的逃亡过程里,他们丢弃了所有的牲畜和财富。

    就是曾经视若珍宝的乌孙马马群,如今也只剩下不到三千匹!

    其他的。不是在路上被宰杀,当成食物吃了,就是被匈奴人夺走。

    他们能一路逃到这里,凭借的不是作为乌孙人的信仰和传统。

    而是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一旦落到匈奴人手里,只会被拿来祭祀天神!

    匈奴人对敌人的手段,每一个乌孙人都很清楚!

    那绝对是地狱里的魔鬼,才会做出来的事情!

    而乌孙的肤色和容貌,在整个草原。都是独特的。

    他们跟西域各国尤其是月氏人和塞人长期通婚,使得他们的容貌,跟匈奴人、东胡人,都完全不同。

    非常容易辨识!

    而。当他们逃到这里,确认了匈奴人不再追来后。

    很多人立刻就丧失了继续抱团在一起饿肚子的勇气,纷纷逃散。出去自谋生路。

    短短三个月,部众就逃散了三分之一。

    再这么下去。乌孙作为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民族。恐怕就要不复存在了。

    所以,有识之士,都清楚,必须要做点什么,来团结人心。

    然而,他们丢掉了家园,失去了部族和妻子儿女,许多人甚至就连对王族的忠诚和恭敬,也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先王?”有人愤愤不平的说道:“要怪就怪先王跟大禄还有昆盾!”

    “原本我等,在西域牧马,虽要受匈奴盘剥,但也比其他人强多了,就是单于庭,也要给我等面子,结果呢?先王为了一己之私,与匈奴开战,导致我等失去了家园、部众还有妻子儿女!”

    “依我看,杀了猎骄靡的后代,然后,咱们各自谋生去吧!”

    此人的说法,立刻就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

    对乌孙现在多数的部众来说。

    他们恨匈奴!

    但更恨将他们引上这条绝路的王族!

    要不是猎骄靡跟他的儿子们,打起了挑战匈奴的主意,想要取而代之,结果不自量力,落得如今的下场。

    他们一死百了,却苦了自己!

    却全然忘记了,当时,全族上下,都在怂恿和鼓动,对匈奴不服,要取而代之。

    只剩下极少数的王族忠臣和侍卫,看着这个景象,每一个人都是绝望无比。

    尽管不愿意承认,但,这么多天来,每每夜深人静,他们也难免会去憧憬,若当初没有跟匈奴翻脸,而是支持匈奴西进,哪怕是当炮灰,也比现在这样强!

    而那个只有五岁的小男孩,则看着这一切,瑟瑟发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目光所及之处,那些过去的部众和手下,看向他的眼神,都透着种种不满和恶意,让他蜷缩成一团,只能闭上眼睛。

    “你们眼中,还有没有先王?有没有乌孙?”此刻,一个高挑的倩影猛然站起身来,她拿着一柄长剑,猛地刺进了一个叫的最凶的人的胸膛,然后一脚将他踩在地上。

    “在阴山时,先王,为了让大家活命,甘愿赴死!”她的深色眼睛里透出些冷然的杀意:“在狼居胥山,大禄为了断后,又率领百骑,迎向追兵!”

    “在兰湖,为了给我们找吃的,昆盾舍生忘死,带人引开了东胡跟楼兰的追兵!”

    “先王跟王族的诸位,为了我们,为了乌孙能延续,不惜送死,你们就是这么对待先王的子嗣的吗?难道就不怕天神震怒?”

    “况且,乌孙还有复兴的机会!”她抽出长剑,然后将之展示给部众看。

    “制造这把剑的国家,能帮助我们……”她大声的道:“就像当年冒顿帮助先王一样,乌孙,一定能报仇雪恨,将军臣还有尹稚斜,以及他们的子孙后代,全部抓起来,砍掉四肢,将头颅插到木桩上,就如同当年的月氏王一般!”

    看着这个女子,所有人都沉默了。

    甚至退避了。

    不为什么。

    就因为,她是现在乌孙部族里威望最高的人。

    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她是匈奴人。

    她的母亲,是老上单于的女儿,作为羁绊政策,嫁给了猎骄靡,然后生下了她。

    换句话说,她是现在乌孙王族里的最后一个女性。

    而能从这万里追杀中活下来,这个女子,当然依凭的不是美貌或者温柔。

    而是狠辣和冷酷。

    在昆盾死后,她就一直以莫大的毅力和冷静果敢的判断,带着族人,克服了种种困难与艰辛,跋涉到此。

    在这个过程里,她曾经受伤,曾经頻死。

    但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