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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偷香-第44部分

小说: 偷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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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一切不过是女人对男人些许的好感。

    不讨厌,但谈不上喜欢。

    这是个不一样的男人,没有特意的讨好,也没有刻意的清高,他和她讨论过价值的事情,或许在他的眼中,存在的价值只是保持那分清醒和超然。

    直到他唇边接触到她手指的那一刻,她有如触电。

    自小到大,从未有男人和她有如此亲昵的举动,夕阳下的一幕,温暖的让她不知所然。

    她终于开始对这个不一样的男人有了分好奇,旁敲侧击的从三叔口中知道很多有关这个男人的事情。

    原来他卖身为奴到了这里是因为要报仇,也是为了个叫做甄柔的女子。

    具体的仇恨,她并不了然,但她听到三叔提及的那一刻,心中不知为何,竟有了些茫然,她提及甄柔的时候,一直看着单飞的双眼。

    她看到的只是默然。

    是心灰如死?还是所有的仇恨造成的怒焰滔天?

    她小心的不想再触动他的敏感,或许在她看来,炙热的情感终究会消散,但深邃的情感,不会随着时间而发生改变。

    可他为什么当街与曹馥为了如仙争风吃醋?她很不满!事后知道不过是误会一场,她又有分羞然。

    不过几天的光景,她蓦地惊觉,原来这个男人在她心中,已经不是伊始初见时的不一般。

    她借故让车夫休息,让翠儿去买药,支开二人后,才有机会和单飞共乘马车,他专心驾车的那一刻,却不知道背后有一双脉脉含情的眼。

    从乌青口中得知他受伤的时候,她心急如焚,亲自去药堂抓药,传话让他回赶,然后她又让翠儿取了他的卖身契。得知她决定将卖身契归还给单飞时,翠儿的讶然可想而知,不过翠儿并没有阻拦。

    这丫环看似刁蛮,实际上对她这个大小姐从来都是忠心耿耿,没有埋怨。

    她不知有多么忐忑的到了酒楼前,想好了万语千言,她要告诉他——她不想他赎身,并不是刻意为难,只不过不想他会有什么危险,甄家势力不差,要撼动甄家绝非他一人就可以做到,可他这般拼命又是为了哪般?

    话儿早就想了千遍万遍,但在一下车的时候,她的计划就莫名的发生了改变。

    人生很多时候的转变不过是在一念之间。

    她见到他和莲花有说有笑的时候,心中有了那么一酸,她不承认自己是嫉妒,她也不认为自己应该嫉妒。

    莲花还小,不过还是个孩子,和她曹宁儿根本无法比攀。

    可她为什么还是冷了脸?是因为莲花这孩子感情炽热的让她都感觉骇然?那孩子的灿烂似乎只为单飞一人点燃。

    气愤他为什么对所有人有说有笑的坦然自若,可唯独对她保持着一份恭敬的疏远?除了在她危险的时候,有那么一分的关切暖然?

    马车繁沓,心乱如麻。

    曹宁儿坐在车上,从怀中掏出那瓶刀伤药,刹那间只感觉模糊了视线。不知许久的功夫,马车一顿,翠儿的声音从车帘外响起,“大小姐,到家了。”

    终于回过神来,曹宁儿坐在车上并没立即掀开车帘,她只是快速的用衣袖擦了擦眼角。

    “大小姐……”翠儿在车帘外竭力的向车内看着,却不敢掀开车帘,“大小姐,你……你没事吧?你不要吓翠儿,大小姐!”

    曹宁儿轻咳一声,感觉自己声调恢复正常后,这才道:“我有什么事?就是咪会儿眼睛。”她又擦了下眼角,这才掀开车帘走了出来。

    “大小姐,你眼圈怎么红了?你不是在休息?”翠儿讶然道:“你不会……不会是……”她“哭了”两个字不敢说出来,只因为跟着大小姐从小到大,还真没有见到她流过几次眼泪。

    “你胡说什么。”

    曹宁儿扭过头去,呵斥道:“就是风沙迷了眼。”她自感这个借口实在牵强,也望见翠儿看着车厢怀疑的眼神,显然不认为在车厢里也能迷眼,但不想再解释什么,跳下车来,快步向府中走去。

    “大小姐。”这次叫住她的却是董管家。

    曹宁儿不得已止住了脚步,见董管家也有分奇怪的望着她,不等董管家发问,已经抢先道:“这次我和单飞谈的很好。”

    顿了下,不管翠儿的讶然,曹宁儿补充道:“他的计划很好,若有什么要求,按照他的要求去做就好。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立即告诉我。”不再理会董管家的愕然,曹宁儿快步走进了庭院。

    管家和翠儿的话儿随风飘来。

    ——大小姐是怎么了?

    ——不知道,早上还很高兴,见到单飞后才变成这般,我去问问单飞。

    ——别,你这丫头,还嫌大小姐不够心烦?

    ——那怎么办?

    声音随脚步远离,思绪却随脚步而放缓,无力的靠在一棵柳树旁,曹宁儿眼前又浮出了单飞方才说话的神态。

    那是一种了然,她虽没有看破他,但他似乎除了感情外,什么都了然——因为了然才那么平淡。

    ——我知道大小姐不是因为旁的事情就不顾酒楼生意的人。

    一想到这句话时候,曹宁儿昂起了头喃喃道:“单飞,你说的很对,我不是为了你不顾曹家的人。你要去邺城,我不会再拦。”

    天蓝蓝,秋日暖暖,光线照得进广厦庭院,可穿过扶疏的枝蔓落在树下伊人身上时,多少有分斑驳阑珊。

第71节 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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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飞坐在厨房靠窗的位置,望着秋日暖阳,如老僧入定般。

    香气越来越浓,不知许久的功夫,有欢呼声传来,池惑叫道:“师父,这什么隆江、猪脚好了吧?”

    单飞回头望去,见到池惑孩子一样的雀跃,掀开锅盖不停的嗅着,连连说道:“香、真的香,师父,你怎么这么厉害,做出这么香的猪脚来?”

    走了过来,单飞拍了他脑袋一下,“说过了,不用叫师父。”你比老子要大很多好不好,你不要把我叫老了。

    “你不是师父谁是师父?”池惑叹服道。

    这个头没有白磕,池惑一直对自己当初的果断聪明极为赞赏,他当初一眼就看出单飞是有本事的人,如今看了这多天,竟然没看出他本事的极限是哪里。

    单飞不用几天的功夫,就将馒头、包子、饺子三件套扩充出十多种花样来,现在曹家酒楼门前,每天排队买饭的人和抢赈灾粮一样。

    不但是主食,对于炒菜,单飞显然也很有点本领,一盘简简单单的小炒,就能让人家吃的唇齿留香。

    不过这大半要得益于单飞运回的那些茱萸果,单飞只是将那果子摘下洗净暴晒后再研磨成碎末,然后再组合点别的调料,运用到菜肴中,就成了许都城独有的一道特色。

    不几天的功夫,不但普通人家开始盯上这个酒楼——实惠好吃,就算城中富贾、大户人家都开始到这里品尝美味,一尝之下,赞不绝口。

    董管家知道此事后,第一时间通知了曹宁儿。

    曹宁儿听了,只是回了几个字,“把茱萸都运回来!”

    没主的东西,谁先下手算谁的!

    大小姐亲自出马,竟然带曹府部曲、家兵上阵,将茱萸连同果实疯狂回运储藏,如此一来,再加上罗老爹一帮人的协助,如今几乎将满山的茱萸采光。

    而单飞在这几天的时间里,又开出一道方子。

    那方子竟然是药方,有桂皮、陈皮、丁香叶什么的,再加上茱萸叶……

    池惑看到这方子的时候,本以为单飞有病,没想到单飞病的不轻,竟然将这些和洗净的猪脚一块熬制起来。

    香,真他娘的香!

    这种做法神仙也想不出来。

    池惑闻到香气的时候,才知道单飞又在做一道菜,而这道菜的香气,超乎他的想象。听单飞说这道菜叫作隆江、猪脚,池惑不知道隆江是哪条江,不知道这个地方怎么那么酷,能做出这种猪脚来,可知道单飞这个师父,宫中御厨都比不上。

    单飞对池惑的恭维倒有些无可奈何,他也没想到自己这种三脚猫的手段如今拿出来,竟然让池惑把他和宫中御厨比较。

    那他把当代四大美食、什么沙县小吃、兰州拉面都搬出来,那还不轰动整个三国?

    单飞哂然一笑,他不会轻视御厨的,但他知道眼下自己的水平不遑多让,不是因为御厨做不出什么好菜,只因为时机不同。

    天下乱中稍安,就在几年前,袁术战败后索要蜜汁来解渴,手下人还恨不得他去吃、屎,天子刘协落难长安、洛阳时,一直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就差点去要饭。

    那时不但地主家没余粮,皇帝家都没粮的。

    但华夏百姓的韧性显然非比寻常,只是几年的光景,许都城活力尽复,但御厨不但少,而且不敢大肆索要食材,铺张浪费还没到时候,而他却可以利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最美味的饭菜来,这点御厨都比他不上。

    老百姓眼中,饭菜还是要简单、实惠、好吃才行。

    池惑早就按照单飞的吩咐将猪脚取出用干净的抹布擦干,看着闪着红润光泽的猪脚,池惑一时都不忍心下刀。

    终于去骨切片,池惑尝了一口猪脚肉,几乎咬到了舌头,“师父,肥而不腻,香气浓郁,让人一口下去,舌尖都为之回味三日。”

    “你得了吧。”单飞笑着推了他一把,你还准备搞个舌尖上的三国不成?

    xxx

    “让我进去!”

    “大公子,大小姐吩咐了,这个厨房除了单飞、池主厨邀请的人外,别人都不能进去。”

    单飞回头望去,见曹馥挣的脸红脖子粗的,见他望过来,叫道:“单飞,单大哥……是我啊,曹馥。”

    那些拦截的厨子晕倒一片。

    单飞哭笑不得,暗想这小子最近往这里跑的倒欢,摆手示意厨子们放曹馥进来,曹馥一进来,就盯在热气腾腾的猪脚上,抓了一片吃了口,噎着脖子咽下去,问道:“这是什么?猪脚吗?怎么这么香?”

    不等单飞回答,曹馥将整个切好的猪脚都放在篮子中,提着就走,池惑又气又急,但不敢阻拦,急道:“师父,怎么办?”

    单飞只是笑笑,“让他去宣传。”

    曹馥怕人阻拦,冲下酒楼这才舒了口气,一路小跑到了夏侯家的酒楼,立即气宇轩昂起来,掀帘进入一个雅间,曹丕、夏侯衡、夏侯懋等人等坐着饮酒,见曹馥进来,曹丕竟然罕见的笑笑,招呼道:“及远回来了,快坐快坐。”

    说话间,曹丕拍拍身旁的座位,曹馥拎着篮子就坐了下来。

    “什么东西,这么香?”曹丕鼻翼动动。

    “许都城,也就是世子最先吃得到,别人都不行。”曹馥横了夏侯衡一眼,见他不但头冠发歪,鼻子也在发歪,心中有着说不出的痛快。

    这段时间曹馥充当着双面谍的角色,不过夏侯家的情报没多少,反倒将本家的消息打探的一清二楚。

    “还有香得过铁蛋的?”夏侯懋咽下口水道:“及远兄,让你拿的铁蛋拿来了吗?”见曹馥从篮子中摸出两个黝黑的鸡蛋,夏侯懋如获至宝的抢过来,被曹丕抢过一个,皱眉道:“油条有没有?”

    “油条算什么?”曹馥一副老子家鱼塘都包了,还有什么拿不下的,“世子,你尝尝这个,猪脚……恩,曹氏猪脚。”

    曹丕一听皱了下眉头,“猪脚有什么好吃的……”他话音才落,见曹馥将篮盖掀开,有股奇异的香气扑鼻而来,曹丕二话不说,伸手就抓了一块塞到嘴里,嚼了几口,嗯嗯几声,连连点头,伸手又抓。

    夏侯懋忙把铁蛋揣在怀中,过来拿筷子夹了一口,咽下去后两只眼睛几乎对在一起,失声道:“这怎么会是猪脚,龙肉也没这么香啊。”

    曹馥本想装作吃够的模样,见状也终于拿起了筷子,三人你一口,我一口的,整个猪脚被吃了半数后,曹丕突然想起什么,抬头向夏侯衡望过去,见他脸色铁青的立在那里,终于放下了筷子,干咳一声。

    夏侯懋还要伸筷去夹,被曹丕瞪了一眼,不由讪讪的放下了筷子。

    本世子还没吃够呢,你小子抢什么抢?

    曹丕压住不满,看出夏侯衡更大的不满,干笑道:“伯权啊,这些天来,我们可为你的酒楼操尽了心。”

    “世子,你还会站在我这边吧?”夏侯衡悲愤道。

    老子感觉有点站错队了。

    曹丕望了眼猪脚,含笑道:“当然。”

    夏侯衡看着夏侯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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