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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部分

将明-第2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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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黑闼听到这句话脸色骤然一变,急切问道:“出了什么事?”

窦建德一把拉着刘黑闼的手说道:“特意来寻你下山帮我,如何?”

刘黑闼皱眉问道:“你倒是先说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大业十一年,李密率军围攻东都洛阳,邀请高鸡泊大当家高士达共同出兵,窦建德极力反对无果,高士达欣然率五万大军前往。行至清河郡,却被本来打算北上救驾的隋六郡讨捕使杨义臣所败,高士达兵败被俘斩于清河,五万大军灰飞烟灭。杨义臣趁势率军猛攻高鸡泊,闻高士达身死,叛军皆溃,窦建德只带百余人杀出重围,杨义臣急着要去雁门关救驾,并未派人马追杀。

高士达被杨义臣击败,窦建德逃亡,此事竟然比历史上早发生了一年,而且缘由也有所改变。

历史,悄然间发生了变化。

草原上的夜色浓的几乎如化不开的墨,黑暗中往四下里看过去,深邃的放佛被困在海底最深处,让人充满了无力的感觉。不时有几声野狼的嚎叫声从远处传来,凄厉而惊悚。在这样的草原黑夜中,极容易迷失方向。

草丛中有不少黑影快速的朝着前面有灯火闪亮处潜行过去,他们弓着身子,手中的横刀也用葛布裹住,这样是怕雪亮的横刀会反射出月亮的微弱光芒。草丛中,他们穿行而过,就如同一只一只盯住了猎物的饿狼。

灯火闪烁的地方是一个规模只有三四百人的小部族,他们是为了躲避奚人和契丹人的战祸迁到此处的。因为部族的规模太小,以至于根本就抽不出男人参加突厥始毕可汗率领的南征大军。事实上,部族的首领已经六十岁的阿拉汉知道始毕可汗的命令,但他同样知道,自己的部族太小了,小到经受不起战争。

阿拉汉拎着一袋子烈酒,站在自己帐篷前面看着天空。

“速该!”

他回头说道:“看到月亮周围那一个白白的还发着光的圆圈了吗?”

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壮汉走到他身边,抬头看着月亮嘿嘿笑了笑道:“当然看见了,我说老阿拉汉,你不会又要说自己看到了月亮上有神仙在跳舞吧?”

他的语气似乎对首领并没有多少尊重,但事实上,这个老人在部族中有着绝对的权威,只是这部族太小了,小到每一个人都特别的熟悉彼此。所以在与首领说话的时候,叫速该的青年显得十分随意。

“放屁!”

阿拉汉微怒道:“我什么时候说过看见过月亮上有神仙跳舞!”

“你每次喝多了都这么说!”

速该辩驳道。

阿拉汉脸一红,讪讪的笑了笑:“不说这个了,你看见那光圈了吗,这是伟大的长生天给咱们牧民的启示,明天会有一场大风,不过你看那光圈有个缺口,这说明明天的风不会持久。你去告诉大家伙,把羊群看护好。”

他有些担忧的说道:“越是这种天气,草原上的狼就越是会变得疯狂。”

速该笑着应了一声道:“知道了,睿智的老阿拉汉。”

说完,他转身往远处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笑道:“老阿拉汉,你的酒喝完了吗?如果喝完了,过一会儿我通知了大伙后再给你送一些来。”

他走了几步,却没有听到老阿拉汉回答他的话。

速该回头看去,火把下面哪里还有老牧民的影子?

速该的第一反应是狼群来了,他立刻将腰畔的弯刀抽了出来。然后从身侧的帐篷上将火把摘下来,一边呼唤着老阿拉汉的名字一边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他听族中的老人无数次提起过,野狼吃人会从后面突袭。当发现有东西拍你的肩膀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因为只要一回头就会被野狼咬断了脖子。

这样的故事速该从小听到大,所以铭记于心。

他手持弯刀,一步一步的往前挪。说不怕是假的,他的心砰砰砰的几乎从嗓子里跳出来。可是一想到老阿拉汉有可能被野狼吃掉,他心中的愤怒就战胜了恐惧。

忽然,他看到面前的草丛晃动了一下。

“该死的野狼!”

速该咒骂了一声,挥舞着弯刀在那片草丛中胡乱劈砍了几下。他们这个小部落信奉的是最圣洁的白天鹅,所以对于突厥人奉若神明的狼并没有几分尊敬。

就在他胡乱劈砍的时候,忽然一个黑影从他身子一侧蹿了出来,一拳正打在速该的鼻子上,顿时,速该就感觉自己脑子里嗡的一声便短暂的失去了意识。

当速该苏醒过来的时候,并不太明亮的火把光芒却耀的他双眼有些刺痛。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绑住了胳膊和双腿,根本就站不起来。他奋力的翻了个身,终于看清原来这还是在老阿拉汉的帐篷外面。而老阿拉汉则同样被人捆的结结实实,就躺在自己身边不远处。

他扭动着身子,费尽力气才坐起来,于是他看到了几乎所有的部族同伴,无论男女老幼都被人捆绵羊一样捆了丢在地上。

在火把最亮的地方,有一个一身黑色长袍的年轻男子站在那里。

那人身材修长,面容俊美,尤其是有一头草原人绝不会拥有的顺直黑发,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特别的明亮。

而那个漂亮的男子此时正对着他微笑。

“告诉我去突厥王庭怎么走。”

那个漂亮男子和颜悦色的说道:“草原上好客的好心人,我们来自中原,想去突厥王庭拜访始毕可汗他妈妈,可是草原太大了些,我们迷路了。”

他说的很诚实认真,速该甚至没觉出他的话有多好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速该咬着牙说道。

年轻的男子正是李闲,他缓步走到速该身边蹲下来,看着速该的眼睛极认真严肃的说道:“咱们做个交易,你告诉我去突厥王庭怎么走,我放了你的族人。当然,你也可以不说的,我会把你和你的族人葬在一起。”

速该脸色骤然变得惨白,看向老阿拉汉。

“我来说!我来说!你不要难为孩子!”

老阿拉汉急切的说道。

一身黑色长袍的李闲站起来,得意的笑了笑对不远处有些郁闷的罗士信说道:“你看,我就说威胁老的不管用。虽然吓唬人这种事很无趣,但也是有技巧的。”

然后他对阿拉汉说道:“我会带上你们所有人一起上路,如果我发现你说了谎指错了路,你知道的,你们的始毕可汗正在我的家园里杀我的族人,所以我杀他的族人绝不会心慈手软。”

老阿拉汉怔住,心中惊恐的在打鼓。他忽然有一种错觉,那个笑得温和漂亮的年轻汉人,是一个恶魔。

第三百四十七章阿史那去鹄的领地(一)

不得不说,阿拉汉是个经验丰富的牧民。第二天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大风就从东南贴着草原地皮席卷而来。本来阿拉汉还狡猾的没有将自己预计有大风的事告诉那些汉人,他本想趁着明日狂风大作的时候带着族人逃走的,可谁想到这支规模庞大的汉人骑兵队伍,第二天根本就没有上路。

阿拉汉的帐篷被加固过,所以虽然外面狂风大作,但帐篷依然很牢固绝不会飞到天上去。看样子阿拉汉期盼着的长生天发怒降下来的狂风把那些可恶的汉人吓一跳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因为那些汉人在帐篷中喝着烈酒,吃着手抓肉,有说有笑,看起来惬意的很。

阿拉汉始终认为,人,是要有敬畏之心的。

所有的的草原人都敬畏长生天,长生天代表着至强的力量,是万物的主宰。可是他在那些汉人脸上没有看到敬畏,他们连长生天都不尊重畏惧,他们果然是魔鬼。

没有敬畏之心,就说明他们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没有敬畏之心,就说明他们没有约束自己的灵魂。

所以阿拉汉感觉到了畏惧,因为他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尤其是那个穿一身黑色长袍的年轻男子,一定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虽然他看起来笑的很和煦,样子温和漂亮,可是他却可以肯定,在杀人的时候这个家伙一定不会心慈手软。然后,阿拉汉看到了那两个站在他身后两个美貌少女。

两个女子背后都缚着一件东西,阿拉汉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猎人,他的直觉告诉自己,那两件东西肯定是用来杀生的,因为他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尊贵的客人,你们要去突厥王庭做什么?”

他忍着不安问道。

罗士信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道:“去讨债。”

“讨债?”

阿拉汉诧异道:“始毕可汗拥有整个草原,怎么会欠债?欠了你们什么?”

“人命。”

罗士信用匕首挑着肉塞进嘴里,他似乎很不习惯没有筷子吃饭。他咀嚼着还带着些腥味的羊肉,用一种很严肃的强调告诉阿拉汉:“始毕可汗欠了我十万条人命,我是来收账的,少一个都不会回去,现在收了一万零七百左右,加上你的部族刚好一万一。”

“不!”

阿拉汉惊恐的解释道:“我们信奉的是最圣洁的白天鹅,不是突厥人的狼神。我们和突厥人完全不同,你不能杀我们,如果你们要去对付突厥人,我愿意为你们带路。”

“他咋咋呼呼的在说什么?”

裴行俨撇了撇嘴道:“是不是还在耍花样?一刀剁了算了。”

很遗憾的事,裴行俨不会说草原蛮语,所以阿拉汉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可他看得懂裴行俨脸上的表情。

“我知道在距离这里三百里左右的正西方,有一个大部族,足有十万人口,那是突厥特勤阿史那去鹄的草场,是最肥美的一块草场,我可以带你们去,只要到了那里,足够你们杀十万人的。”

“你真是个恶魔。”

李闲看着阿拉汉,缓缓摇了摇头道:“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出卖了自己的同胞呢?”

阿拉汉一怔,然后解释道:“突厥人不是我们的同胞。”

李闲走过去笑着拍了拍阿拉汉的肩膀说道:“也不是我的,所以我们应该是朋友。既然是朋友,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今天会有大风?我听你的族人说,昨夜你就知道今天会有大风了。老阿拉汉啊,你不老实。”

他的脸色逐渐变得有些冷,一字一句的说道:“希望从现在开始你能变得诚实一些,会看月亮的不止是你。你应该庆幸,我已经屠掉了三个部族,之所以选择让你来带路,是因为你的部族太小了,带几百人走并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不过你也应该明白,杀几百人,更不是一件麻烦事。”

“我……”

阿拉汉张了张嘴,然后低下头挚诚道:“我记住了。”

……

距离阿拉汉的部族正西三百里不足,是阿史那去鹄的领地。作为始毕可汗的表面上看起来最信任的弟弟,阿史那去鹄的草场足够大也足够肥美。上千里方圆都属于他,在这里,他就是绝对的君主。

阿史那去鹄的部族人口确实超过十万,但这次南下,阿史那去鹄带走了绝大部分的突厥狼骑,如今这个部族中留下的兵力不足三千人。

可即便如此,一个拥有最少七万牧民,三千狼骑的大部族也不是李闲和罗士信这一万联军能一口吞的下的。突厥人悍勇,七万牧民中除去老幼妇孺,最少还有一万五千壮年男子,这些牧民跃上马背就是真正的战士,虽然不如训练有素的狼骑精锐,可他们的射艺绝不可小觑。

要攻打这样一个强大的部族,总得小心一些才是。

阿拉汉带着李闲的队伍到了距离阿史那去鹄领地三十里外就不敢再往前走,这些年突厥人在草原上的绝对权势让所有部族都为之畏惧。突厥狼骑之强大,没有一个部族可以与之抗衡。

李闲下令队伍暂时停下来休息,李闲麾下的燕云寨精骑早已换装成了黑甲,若是再配上一条红披风远远的看过去和狼骑相差无几。而罗士信的队伍本来就是狼骑的装扮,混淆视听这种事他们早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打阿史那去鹄,动静会不会太大?”

罗士信坐在草地上,皱着眉头说道:“一旦搅进去,如果不能速战速决的话想抽身就难了。而且还会暴露咱们的行迹,如今已经到了突厥人的地盘上,万事都要小心。咱们的目标是突厥王庭,相比来说阿史那去鹄的领地虽然也是条大鱼,可相比之下还是分量轻了些。”

李闲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会儿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

“杀进去,不求全胜,将阿史那去鹄的领地杀一个对穿,能杀多少人杀多少人,能放多大的火放多大的火,能抢多少马抢多少马。”

裴行俨严肃的说道:“大汉时期,霍去病进入草原在匈奴人的后方就是这么干的。”

裴仁基道:“我觉得倒是可行,咱们最初的目的就是将突厥王庭中的留守狼骑引出来,这一路上攻陷几个部族的时候故意留下不少活口,可那些部族的损失突厥人或许并不在意。如果是阿史那去鹄的领地就不一样了,咱们只需杀进去,突厥人必然大怒,到时候突厥王庭的人马一定会出来搜索。只要王庭的人马一出来,咱们就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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