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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将明-第27部分

小说: 将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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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字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件难事。

李闲的汗水慢慢的蔓延到了全身,而他在半个时辰的对练中至少“杀死”了铁獠狼三次,也被铁獠狼“杀死”了七次之后,那种汗出如浆后的痛快也渐渐的夹杂了一丝疲劳。

“停下吧!”

达溪长儒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围观的血骑兵当中,他瞪着眼睛骂道:“都滚回去洗个澡喝两口酒,妈的,真以为自己都是铁人冻不死吗?”

达溪长儒说的没错,如果两个人继续打下去等疲劳感越来越浓之后,身体的温度反而会下降,再加上凛冽的寒风,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身体上的汗水就会冻成一层冰。那个时候伤的就不仅仅是皮肤,两个人说不定都会被冻伤了肺腑。

李闲和铁獠狼击掌一笑,然后兔子一样蹿回自己的房间中。

不用达溪长儒吩咐,血骑兵自发的去给那一大一小两个疯子烧热水送过去。

李闲冲进自己房间后一跃上了床榻,然后扯过被子裹住身子。

“想死啊!”

达溪长儒跟在后面走了进来,将腰畔那个能装下四斤烈酒的酒囊甩在李闲身上。李闲从被子里伸出手将酒囊扭开,然后一口灌进嘴里。辛辣的酒浆顺着他的喉咙咕嘟咕嘟的灌进去,也从嘴角溢出来沾湿了被子。才凸显出来的喉结一上一下的动着,看起来竟然带着几分动人心魄的豪迈。

感觉胃里有一股火烧起来,一直烧到嗓子眼李闲才停下来。将酒囊放在一边,对达溪长儒咧开嘴嘿嘿的傻笑了两声。

“真他妈的痛快!”

他笑的很傻很傻,很二很二。

“给我个理由。”

达溪长儒将酒囊拿过来喝了一口,在椅子上坐下来。

“什么理由?”

李闲歪着脑袋问。

达溪长儒瞪了李闲一眼:“你心里不安静,刚才你和铁獠狼练刀,看似龙精虎猛一刀比一刀快,其实你心里乱的一塌糊涂,如果真的是以命相搏的话第三招的时候铁獠狼已经一刀剁下了你的脑袋!”

李闲笑了笑:“第三刀么?我以为第一刀自己就该死了的。”

达溪长儒道:“不会是因为大风不能出行这么件小事影响了你的心绪,你的性格我了解,纵然说不上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也断然不会乱的连握刀的手都不稳!”

李闲叹了口气:“师父,您还真是知心大姐类的人物啊,心里有些许小事都瞒不住您的眼睛。我看咱们血骑改行吧,开个医馆专门安抚失足少女寂寞少妇什么什么的。”

“闭嘴!”

达溪长儒怒道:“有什么事赶紧说,信不信老子现在把你扒光了丢到外面去。”

“您看……少女什么的就喜欢您这么霸气的男人了。”

李闲笑了笑,将酒囊从达溪长儒手里要过来狠狠又灌了一大口。他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起伏,眼睛亮的就好像夜空中最璀璨的那颗星辰。

“其实也没什么。”

他笑了笑:“就是有点自卑。”

他看了达溪长儒一眼:“男人的自卑。”

“自卑?”

达溪长儒皱眉:“说清楚。”

李闲有些懊恼的垂下头:“我比较小。”

达溪长儒怔住,随即爆发出一声长笑:“安之,你脑袋里整天在想什么?你才不到十三岁,怎么可能大?”

李闲也是一怔,随即也笑了起来:“师父,您误会了,我说的小,并不是那个小……”

他紧了紧被子,靠在床上道:“昨天和您说过了,我在渔阳郡的时候见过那个叶大家。而且短暂的交谈过几句,有几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当时我以为她是一位青楼女子,并不知道她竟然会是打造兵器的权威啊。所以当时她的话虽然给我震撼不小,却没现在想起来这样让人心里都不宁静。”

“小家伙,男人大不大,还是要看前程如何。”

李闲歪了歪头叹气:“离开渔阳郡已经一年半了,我发现自己其实一点长进都没有。说实话,我都怕见到她的时候被讥笑。”

他很认真很认真的说道:“我觉得自己真的还很‘小’。”

达溪长儒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李闲的眼睛说道:“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很没心没肺的家伙,对所有困难和坎坷完全不在意不介怀,现在看来,原来你也有经不住打击的时候。”

他站起来,拍了拍李闲的肩膀:“她不知道你是谁,当然,如果她知道或许还会这么说,但有一件事你要记住,如果……如果她不是看得出来你的与众不同,何须跟你废这些话?”

他笑着,脸上的伤疤都没有那么狰狞了:“你的前程将来有多大,谁也无法预测。但我可以很认真负责的告诉你,如你这么大的少年,我从没见过比你优秀的。如果你因为一个女人一句扯淡的话而影响了心绪,我只能说你让我失望了。她看人不肤浅,而你也不是肤浅的人,再看它二三年,看这世间有几人能阻止你步步登天?”

李闲笑了笑:“师父,扯蛋这个词千万别用在女人身上,挺不斯文的。”

他笑得很委婉:“我只是想尽快,尽快尽快的成长起来,然后拍着胸脯问那个女人,妞儿啊,你看我大不大?”

“然后她心悦诚服:大,真的很大啊!”

达溪长儒哈哈大笑:“那就他妈的别扭扭捏捏像个娘们,心里敞亮些,等你长得和我一样高的时候,你会如天地一样大!”

第三十五章至于么

“天地一样大?脸放在哪儿?”

“都天地一样大了,还要脸做什么?”

达溪长儒难得的说了句笑话。

李闲靠在床榻上傻笑,身体上感觉着被子带给他的温暖也越来越清晰起来。

“师父,万一叶大家不答应怎么办?”

“你应该这样想……”

达溪长儒站起来,打算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笑了笑说道:“万一叶大家答应了,你岂不是太走运了。”

李闲点了点头:“如果将结果成败寄托在运气上的话,那么……我倒是有点信心了。”

“躺一会儿,别赖在床上装死,一会儿跟我出去到林子里走一圈,这样的天气,随便走走都能捡到些被风吹傻了的狍子,今天晚上好好炖一锅吃,明天一早太阳露出来咱们就出发。”

“如果风不停呢?”

“那就当我没说过好了。”

傻袍子真的抓到了不少,傻兔子也抓到了不少,所以当天晚上血骑所有人都美美的吃了一顿,喝了烫嘴的肉汤之后又美美的睡了一大觉。

当月亮还挂在树梢上的时候风就停了,才刮了一天半夜,说起来这在草原上简直算不上一场像样的风,猛烈但不持久,比起隆冬时候一刮就是几天几夜的白毛风根本就不算什么。因为风吹过的缘故,所以一大早天空就显得干净而透亮,看着蔚蓝蔚蓝的天那种透彻让人忍不住想要大声喊几句才痛快。

让独孤锐志和东方烈火两个人留守营地,达溪长儒和李闲带上二十名血骑兵收拾好装备,一大早就离开了营地朝着西北方向出发,五十几里的路程,轻装而行以血骑的速度用不了半日就能到达。

一路上李闲难得的没有嬉笑,安静的就连大黑马都有些不适应。达溪长儒知道李闲心里有些担心,说实在的,他自己心里也没有什么底气。毕竟那个叫叶怀袖的女子太特立独行了些,往往认为可能的事在她那里就绝无可能,而往往认为不可能的事她偏偏要做出来试试。

比如根据江湖间的传闻,当初她父亲叶无风是说什么也不肯让她继承手艺的,叶无风总觉得一个女孩子家站在火炉边锻造兵器是很难接受的事。就算这天下第一的手艺失传,他也不愿意女儿抛头露面干在他眼里并不算高雅艺术的粗鄙事。

但叶怀袖偏偏就不肯听话,不但没有将叶家名号坠了,反而让叶家草庐的声誉达到了一个巅峰,以至于名传塞北。

而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窈窕女子在火炉边轻衣薄衫,挥臂间香汗淋漓曲线毕露的样子总是能给人无尽的遐想,至于是不是这样,那便谁都没有见过了。叶大家铸造锻打兵器的时候外人不得观看,可越是这样神秘就越是容易让人幻想。想象一下,叶怀袖那般水一般的女子打铁,其情景该是多么的令人血脉喷张。

而叶怀袖这个女人为什么从江南到了北方,又出塞进入草原是个迷。她一个女子和幽州罗艺,阿史那去鹄这样的大人物有着密切的关系更是让人想不明白其中关键。所以,她的神秘感越大,人们对她越是好奇。

如果知道叶大家在渔阳郡一座破旧的青楼中做了三年招牌,只怕也不知道会有多少江湖豪杰一怒将那座怡红院拆了,也不知道那个怡红院背后的老板被揪出来之后是被打成残废阉成太监又或是直接来三百泡骚黄尿活生生浇死。白衣叶怀袖,红衣张婉承,在中原这两个女子论名气后者强于前者,论号召力,前者无疑有着巨大的优势。

就因为这个女子太独特,而达溪长儒从根本上算不得江湖豪客,他跟叶怀袖的那次见面也纯属意外甚至还带着点尴尬,现在贸然求上去,其实他比李闲还紧张些。

只是,一块如此好的陨铁若是没由这天下最出色的人物来锻打,岂不是太暴殄天物?

如果说弱洛水这个极小的弧度转弯处有什么特别的话,也只能说那座勉强算是座高坡的所谓小山。而从一年前这个高坡渐渐的不再平凡无奇,除了高坡下搭建起来一小片木制建筑之外,不得不说的就是有人在高坡下大石上凿刻的七个大字三个小字。而让这个高坡渐渐声名远播的就是这块大石头和在石头上刻字的人。

此处名为玄武峰,

叶怀袖,

不伦不类,不去管苍劲如龙如松的字体,光看这七个字表达的意思肯定会被文学大家诟病。此处名为玄武峰,先不说前四个字根本就是多余,就是玄武峰这三个字就够让人笑掉大牙了。

走不了百步就能顺着缓坡到达顶端,除了刻字的地方之外连块像样的石头都没有的地方居然也敢称为峰?

而且,据说那块石头还是此间主人花钱请了草原牧民从三里外运来的。

可是,事实上自从这块石头立在这里开始,每一个到来后见到字体的人都会或真或假的赞一句:“好一手刚劲笔体!好一座玄武峰!”

这其中有多少马屁的味道不言而喻,有多少为了一睹某人姿色站在石头边幻想着垂青而垂涎于石也不可查。有多少人故作高深莫测盯着字体研究假惺惺感叹着此字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又有多少人对感叹的人白眼唾沫加去你妈的表示不屑。

究其根本,还是因为这刻字的女人实在太美了些。或许人美反倒是其次,美在其名在外。大家都知道叶家有女名怀袖都知道此女很美很美,而一百个知道她的人心中就有一百种美丽的幻想,究竟有多美,其实没多少人知道。

草原人粗鄙不懂得什么礼仪教化,有漂亮妞儿看上了能抢就抢过来才是硬道理。可从叶怀袖到了这里之后非但没有人捣乱,甚至就连在草原上横行无忌的突厥红披风也不敢随意靠近玄武峰。

所谓的突厥红披风,指的就是精锐的突厥狼骑。

狼骑装扮是整齐的黑色皮甲大红色的披风,成千上万的狼骑在草原上风一样掠过就好像一大片红云卷过一样。狼骑是突厥王庭权威的象征,普通的牧民只要远远的见了红披风过来就要让路甚至躬身施礼。狼骑的战力也是毋庸置疑的,比如现在契丹人和奚人之间的战争,双方投入的兵力已经超过五万,可哪怕是三千红披风杀过来这五万人立刻就会溃不成军。当然,其中最大的缘故是因为突厥人在草原上的绝对统治地位,第二才是狼骑强悍的战斗力。

曾经有一个小部族的首领意外发现了这里,然后带了几十个人想要将叶怀袖抢回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里之后又仓惶狼狈的逃回了部族。第二天晚上,五个突厥狼骑的百人队就将那个小部族屠了个干干净净,全族上下近千人口一个都没能活下来。那个小部族的首领更是被剜心鞭尸,被活生生打成了一滩肉泥。

再后来,就有消息传出来。

突厥王庭的一位大人物也在玄武峰隐居,就和叶怀袖住在一起。

这个人到底是谁,是男是女,却无从辩证。

有人说突厥始毕可汗的族弟特勤阿史那去鹄就是叶怀袖的入幕之宾,他带领一万狼骑驱赶走了奚人之后就只身到了玄武峰和叶怀袖双宿双栖。也有人说是突厥王庭最被始毕可汗看重的一位子女在这里,跟随叶怀袖学习。当然不是学习打铁,相对于叶怀袖的才名来说打造兵器天下第一的名号反而不怎么响亮。

她是书法大家,

她是剑法大家,

据说,她还是兵法大家。

传言中的叶怀袖,完美如谪仙般无所不会无所不知。

所以,根据传闻,李闲和达溪长儒一行人并没有贸然的靠近玄武峰怀袖草庐。如果突厥狼骑灭族的传闻是真的,那么极有可能真的有一位突厥王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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