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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你是我的棉花糖-第6部分

小说: 你是我的棉花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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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我并不认识他。    
    那时,夏天刚刚来临。空气里流淌着植物的芬芳。我在一个音乐电台做兼职。主持一挡节目,夜上浓妆。一些文字,关于音乐感受,瞬间心情,沉寂在心里没有来得及发生的过往。不讲述故事,我不喜欢故事,故事的情节结构和人物时空都有所不同,但其中隐含的那些因素,爱,生命,行走,空气,雨水,轮回,日升月落。它们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还有一些音乐,ENYA,王菲,或明或暗的背景。我把那些文字译成声音,传递给相通的心灵,我们一起听歌,或者沉默。三十分钟的节目。一种很重要的表达方式,与爱情无关。    
    和我一起主持节目的女孩子是也是新来的,和我一样是兼职。橘子。    
    叫我橘子,她笑着我对我说。这不是我的名字,但是,小昔,叫我橘子。    
    这是个独特的女孩子,很独特的笑容。身上散发很独特的香水味,后来她告诉我那种香水叫POISON,毒药。    
    橘子说她喜欢住楼层很高的房子,那样,离天空很近。    
    承住十二楼。那栋楼只有十二层。承说,这样,可以远离街道车流还有人群。有时我会爬楼梯上去,很久,很累。从来不用钥匙开门, 我总是敲门,喜欢打开门的那个瞬间,承站在门里,微微地笑。我说,小昔来了,到承这里,要这么久这么远。    
    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坐在楼梯上等他,等他回来,等他回来做饭给我吃。白色松软的米饭,还有番茄鸡蛋汤,酸菜鱼头汤。这是他惟一会做的两样菜。    
    小昔喜欢吃承做的饭,也喜欢和承一起吃饭。我坐在他的对面,很认真的告诉他。    
    他放下筷子,拍拍我的头,笑了笑。    
    第一次带我去喝西藏红酒那晚,他举起透明的玻璃被子,眼睛在红褐色的液体背后,也是这样笑了笑,说,小昔,为了寂寞。    
    我们都已经寂寞太久。我,承,还有橘子。    
    两个人一起做爱的时候,还是会感到寂寞。承,和橘子,都这样地对我说,一样的语气和神情,平静的声音消失之后是轻轻地叹息。    
    我们摊开掌心,向生活无止境的索取,于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生活给予我们的一切,包括那些无法改变的东西,诸如时间,宿命。    
    下雨的时候我们喜欢站在阳台上看着雨一点一点从天空洒下来,又往地面上坠落。承,小昔已经寂寞太久,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陪小昔看雨了。    
    有次,一群野鸽子从我们眼前掠过,我说,承,你说野鸽子的家在哪里。    
    天空。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野鸽子的黄昏,我和橘子在郊外的一片野棉花地里。白色的絮状的像云朵一样的浮在稀疏的枝条上还有零落的叶子。一声响亮而悠长的哨声划过天空。是野鸽子。橘子仰起脸。野鸽子,小昔,野鸽子就住在天空里。它们属于天空,还有不停地飞翔。我看见她的脸上,挂着大颗大颗的泪珠。她说小昔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你叫我橘子吗。我的男人他就这么叫我,我特别喜欢吃橘子,他吻我的时候就总会说橘子的味道,橘子的味道,我就叫你橘子。橘子,我就这样叫你好吗。以后每次看见野鸽子我就会想起橘子的眼泪。    
    鸽子飞过去了。天空依旧是沉重的铅灰色,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我趴在栏杆上,望着街道和人群还有车辆,拥挤而从容。从没有方向的地方奔来,奔向没有方向的地方。    
    我喜欢看见人群和车辆在街道上奔流,它让我觉得世界是活着的。    
    我不在这里。不在这里,小昔,我不在这里。承背靠在十二楼的栏杆上,左手里拿一支点燃的七星烟,背对着我说他不在这里。    
    承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一个人到外地读书,工作,然后辞掉工作开了一间碟行。等赚够了钱就去西藏。一个人住在十二楼,养了一盆细刺的荆棘植物和一盆仙人掌。他说它们都不需要太多的照料,只需要一点点水,就可以活得很好。喜欢吃青菜,喜欢穿灰色的棉布衬衣和袜子,喜欢西藏的红酒和ENYA的音乐。    
    还喜欢吃棉花糖。他说,小的时候很喜欢吃棉花糖,很喜欢那种软绵绵的感觉,很温暖。可是那时候家里经济不好,只有过节或者考试考得很好的时候才吃得上,而且那时候的棉花糖就只有一种,像虫子一样的,乳白色的。    
    我经常给他买很多棉花糖,乳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虫子一样的,圆形的,卡通的,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软绵绵的。很甜,很甜。    
    喜欢棉花糖的孩子,小昔让你把你小时候想吃没吃到都吃回来。他吃的时候很认真,很香,像个孩子。我坐着看他吃,有时坐在他对面,有时在旁边,有时在他膝头上。    
    你是我的棉花糖。他抱过我,在我耳边悄悄地说。    
    


第一部分我是你的棉花糖(2)

    我总是下午的时候呆在他那里,上节目前就离开。从来不留下来过夜。他的房间里有时会有女孩子的东西,有时是唇膏,有时是梳子。有时是丹寇,同一种气息。属于同一个女孩子。我会猜想那会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在他的唇齿间身体里留下芬芳的气息,那些痕迹证明他们曾经有很深的爱。但是现在那些都消失到某一个地方,他才会感到寂寞。    
    我又笑自己,想这么多做什么呢。    
    冬天来的时候他就要走了。    
    他带去吃温暖的饭菜,给我买手套和围巾还有护手霜大堆的CD几米所有的漫画。他还到我学校帮我把那个老是死机的破电脑拆开摆弄了半天。顺便把空饼干罐装满了熊仔饼,空咖啡罐里倒进速溶果珍。带过来一个松软的大枕头。把书架上乱七八糟的书和磁带碟子整理整齐。    
    我坐在从教室里偷回来的椅子上看者他做一切。    
    他说,小昔。我只能给你这么多。    
    我说我知道。我只是很喜欢和你在一起。    
    我认识你的背影。小昔的背影。夜上浓妆刚开播不久,我去接橘子,你们在广电中心门口告别,她说小昔再见哦。然后你转过身去,我只看见你的背影。和后来在人民广场阳光下一样赤足走路一样的背影,在夜色里渐渐消失。    
    他告诉我的时候是他上飞机前一天,他还说忘记我,原谅我的自私。    
    我说我忘记你原谅你,我的背影它会惦记你,阳光下赤足走路的背影。还会惦记你背心的温暖。    
    我总是喜欢他背我,有个晚上他送我回学校,在学校外梧桐树的影子里,我挣脱他的胳膊,绕到他背后,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说,背我。快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承说,下来了。懒虫。不,我不。我趴在他背上,紧紧搂住他的脖子。我不下来。再背一会,就这么背着,就背一会。他转过头来,紧紧贴着我的脸。    
    当你爱上一个自私的男人,你也会变得自私起来的。如果不那样,你就只有等着被离弃。没有人愿意等着被离弃。小昔。橘子说。但这是在所有努力都显得多余以后。    
    我告诉她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我知道他会离开。我喜欢被他疼爱。喜欢对他好。我只是想告诉某一个人。而橘子会懂。我们的生活态度在别人的眼里是缺乏理智和危险的。在别人心里,我们早已跌得粉身碎骨甚至死了几百次了。但我们依然活得好好的,一样地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    
    我和你一样。小昔。她手里拿着一支未点燃的七星烟。这是她的习惯。她告诉我,我和我男人认识是因为一支未点燃的七星。那次我唱完歌,心情不好,手里的ZIPPO怎么也打不着,这时另一只ZIPPO伸了过来,是现在的他。以后差不多每次来他都为我点烟。一次,他晚上来,我对他说,这支烟我拿了一天,等你来点。那晚我跟他回了他家。十二楼的家。离天空很近。    
    但是现在,小昔你知道吗,我们在一起做爱的时候还是会感到寂寞。他会走,他不属于这个城市。    
    放他走,我会放他走。橘子仰起脸,像在棉花地看见野鸽子那个下午一样仰起脸。我会放他走。    
    秋天快过去的时候,我在承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瓶香水,一种独特气息的香水,黑色的细细颈口的小瓶子,POISON,毒药。    
    和唇膏丹寇一样的气息。    
    橘子在爱着他。    
    恰好这个时候,夜上浓妆快要结束了。我和橘子到广电中心后面的小餐馆吃晚饭,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吃晚饭而不是麦当劳之类的快餐。    
    我们各自点菜。    
    菜端上来了,两盆番茄鸡蛋汤,两盆酸菜鱼头汤。    
    我们望着四盆汤,对着笑出了眼泪。    
    那晚我们要的是啤酒。橘子说,其实我喜欢喝啤酒,有灿烂的会消失的泡沫,然后大口大口地饮进胃里。一共喝了七瓶半,其中有无数的泡沫在杯子的狠狠地撞击中飞扬起来然后跌碎在木头桌子上。最后我们各自吞了一大碗米饭。    
    我们爬到天桥上,天空很模糊,有几点星星,还有凉凉的风,没有一只夜游的鸟儿飞过来,也没有虫子,地面上恍惚流淌的断断续续的车流,显得悄无声息。镇定而从容。灯光在夜风里扑朔迷离。橘子趴在我的肩头,慢慢地说,小昔,在别人的眼里,我们是不是很像扑火的飞蛾,随时都有灭亡的可能?我背靠在天桥的栏杆上,呵呵地笑,飞蛾扑火是因为它想要温暖。至于其他,都不重要啊。    
    我们一起大声唱歌,唱我们喜欢的那些歌,我们站在天桥上大声唱,对着天空还有天上的星星大声地唱,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或者系紧鞋带听远处歌唱。    
    我知道承和你在一起,我一直都知道,我以为你可以将他留下来。    
    那就不是承,承不会为了任何人留下来。     
    承走了以后的第三个星期六,我到橘子唱歌的酒吧,我看见橘子坐在黑色的高脚凳上,穿着黑色的紧身短裙子,化了很浓的妆,深紫色眼影深紫色的唇彩,左手拿着一只未点燃的七星,右手里端着一杯酒,红褐色的液体,晶莹透明,空气里眩目的紫红色在杯底荡漾。    
    小昔,知道这种红酒是用什么酿的吗。    
    青稞。    
    


第二部分等待爱情(1)

    姚亚兰/文    
    特别的耳洞是一个标记,前世走散了的人还可以找得到。    
    …题记    
    班上的信箱是上锁的,但投递口很宽,用木棍或者木棍似的手就可以伸进去把信掏出来。    
    掏自己的信,这是我整个大一的一项很重要的乐趣。那是个下午,阳光流淌在干净明亮的叶子上,空气里。温暖而芬芳。我掏出一封信,里面是一张照片,树林,林中一棵〃之〃字形的老树,树干矮矮的,平平地伸展着,一个女孩子坐在上面,眼睛望着没有方向的天空,无所谓的样子,短短的白色棉布裙子,小麦色的小腿垂在风中。那是我。照片背后写着:等待爱情。    
    那是于思佳寄给我的。那如小蛇一样的字。    
    于思佳是我的学生。十月底的一个早上,我在学校后的公园里的一块石头上发呆,手里发神经似的抱着一本牛津英汉双解词典。于思佳的奶奶走了过来说,同学……。然后我就成了于思佳的英语家教。我发誓我绝不是心甘情愿的,只是由于他奶奶恳切的眼神,那是奶奶的眼神,里面还包含着对孙子的关爱。    
    于思佳上高三。艺术生,学美术的。酷爱摄影电脑贝克汉姆,而且自诩是贝帅哥的同胞弟弟。他说,姑娘,你知道吗,我踢球的时候,旁边的女孩子都一个劲儿地喊,噢,贝克汉姆,噢,贝克汉姆。    
    做家教显而易见的好处是可以打发周末一个人的孤单。上高中的时候,上大学的人用如诗如画如痴如醉的语言向我们描述大学校园里的情人湖情人谷,多姿多彩的PARTY,女生楼下彻夜不绝缠绵的歌声吉他声,风花雪月般的爱情,青蛙王子灰姑娘白雪公主蝙蝠侠,你都可以是主角。等我进了大学,我才真正悟到,原来文字真的有化腐朽为神奇的独特魅力。    
    而且有些东西,还没有经历就已经厌倦,因为那本来就不是你需要去经历的。    
    大一上学期,我做了两件重要的事,一是和高中的男朋友分手,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二是做了于思佳的家教,从此踏上了误导祖国花朵的不归路。这句当然是于思佳说的。    
    于思佳贪玩贪睡拥有他那个时期的孩子所有的特点;就是感情神经细腻了些;比较敏感。基本是一个好孩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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