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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庭外"审判"余秋雨-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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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要说明的是,郭××是我在武汉大学读书时最要好的同学。他担任《珞珈山文艺》主编时,我任副主编。当时我们无话不谈。在90年代后期,我在上海开会时找过他,他跟我讲过余炫耀自己写过《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文章。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政治历史大搜身”(4)

  郭××在这篇交待中还说:    

  当时,王知常对我说:“×××要为《红旗》搞一篇,余秋雨和石一歌要为儿童版重写一篇前言,还债……。经济组要办评《水浒》的学习班,‘你赶快为《学习与批判》搞一篇,从总体上评一下《水浒》的投降主义”,我要他议论一下路子,他说:“精神都在姚文元那封信里……”    

  从最后一句话可看出,无论是郭××还是余秋雨,都是姚文元“精神”的崇拜者、阐释者。他们读书作文,都以姚文元为“光辉榜样”。余杰说,“文革”不结束,余秋雨很可能走上“类似姚文元的飞黄腾达之路”,余当年的“恩师”胡锡涛说完全不可能。到底可不可能,人们可以自由争论,保留自己的话语权。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把余和“石一歌”并列起来,说明余的身份不再是文艺组外围的“石一歌”成员,而是和那位“要为《红旗》搞一篇”的某君是内围写作组的骨干力量。“还债”这两字也很耐人寻味。这至少说明余是王知常手中得心应手的工具。余到底为王知常还了哪些“债”,写了和修改了那些大批判文章,这是一座“富矿”,有待下次再打官司时努力去挖掘。    

  在开庭以后,又有上海的朋友提供线索,说某单位某人还保留有更完整的《清查报告》,里面有更多揭发余的材料和他本人的检查。我想,这些材料就留在那里,仍然是等余秋雨再告时去取好了。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余秋雨的文革“悔过书”(1)

  在要不要全文披露下面所载余秋雨的交代检查问题上,笔者是有过踌躇的:将这类“文革”史料公开发表出来,似有损于余“永远站在正面”的形象,但他既然在新出的自传《借我一生》中浓墨重彩自暴“文革身世”,我作为一个“文革”文学研究者和“余秋雨现象”关注者,为什么就不能谈谈自己跟余完全不同的看法呢?另方面,余从来就不是也不可能永远站在“正面”。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揭别人的疮疤,有什么必要再让人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岁月或曰痛史中去呢?应该说明的是,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自揭疮疤,在《借我一生》中大谈自己与“上海市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石一歌”还有“《朝霞》事件”的关系;何况,正因为是“疮疤”,公布出来可以使余秋雨不至好了疮疤忘了痛;也正因为是“痛史”,所以更不应该被遗忘。这样一份被保留如此完整的交代检查材料,里面并没有什么“国家机密”。更何况余秋雨直到和我的官司结束后,还在“声明”中说这是“谣源”,这种否认和解协议书所说的“双方无其他争议”的做法,再次说明余秋雨是大不老实的人:昨天刚签自动放弃侵权指控以及索赔十六万元人民币的和解协议,明天就不认账。为了不歪曲事实真相,也为了让读者鉴别,我只好把本来是呈给法庭作证据用、原不准备公开的材料让它见见阳光。这无论是对余还是对于后人,都有特殊的教育作用或警示作用。    

  下面是由于陆女士的揭发,余秋雨很快检查、交待自己炮制署名“任犊”的《贾府里的孔圣人——贾政》一文的经过:    

  此文选题及最初几稿的情况我都不知道。只记得1974年3月,当时临编组(古按:即《学习与批判》临时编辑组)的×××同志交给我评贾政的稿子,叫我看。我看后提了一些写作上的意见,×××同志就叫我改一下。我当时是否提出过要求,记不清了。只听说这篇文章王知常与陆××同志讨论过。后来有一次我在食堂遇见王知常,问他这篇文章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与小陆讨论过,现在稿子中有关贾政的材料都集中了,缺点是比较零碎,比较散。要写贾政表面庄严,实际虚伪,表面强大,实际虚弱。借贾政批刘少奇、林彪、苏修、美帝。现在稿子中虚伪一面写了,虚弱的一面没有写。叫我可以把《独往独来析》(批林彪的一篇杂文)中写林彪虚弱的内容吃一点进去。    

  在修改时,我没有再去找小陆,因此始终不知道王知常怎么与小陆讨论的,具体授意是什么。我看小陆的稿子,主要批了贾政的虚伪,集中了这方面的不少材料。但虚弱的一面确实写得很少。因此我在文章后半部分加了“虚伪是虚弱的一种表现”,贾政对自己的家庭“一筹莫展”、“束手无策”,“既愚蠢又贪婪,是一个什么学问也没有的家伙”,贾政“极端孤立”,“偌大一个贾府,没有一个人真正与他感情相通”,“是一个独往独来的孤家寡人”,“既是一个欺世盗名的伪君子”,“又是一个不断喟然长叹,经常泪痕满面的失败者”等内容。在文章前半部分讲贾政虚伪的部分,我也加了一些内容,如:“贾政的反动、虚伪和必然失败的命运等等,很能概括孔丘及其信徒的一些共性。直到今天,我们仍然能从这个艺术形象中看到二十世纪中外尊孔者们的嘴脸和行径。”其中两段鲁迅批孔孟之道的话,记得也是我加的。文章的文字也作了较大的修改。    

  这样改下来,文章的基本观点是:1.《红楼梦》一书的反孔倾向,比较明显地体现在贾政这个形象的刻画上;2.贾政是儒家统治思想的化身,作为一个艺术典型,概括了孔丘及其信徒的一些共性;3.贾政表面“谦恭厚道”,实际上大有恶霸作风,如打宝玉就是一例,与林彪之流“破釜沉舟”、“辣手造乾坤”相类;4.贾政表面“泛爱众而亲仁”,实际上贾府逼死了金训儿等许多丫环。所谓“端方正直”、“礼贤下士”、“古朴忠厚”,实际上因薜蟠打死了人而徇情枉法,与贪赃暴虐的贾雨春来往热络,甚至还公然纳贿;5.之所以虚伪,其中一个原因是虚弱。贾政无能,什么能力和学问都没有,实际统治能力很差;6.贾政孤立,没有人与他感情相通,是独往独来的孤家寡人,很像当年孔丘“惶惶然若丧家之犬”,“孑然一身”的情景;7.整个印象是表面庄严,实则虚伪,表面强大,实则虚弱。上溯孔老二下到刘少奇、林彪之流,模样大体相类;8.苏修、美帝也有点像贾政。他们的“大观园”早已危机四伏。    

  我在修改这篇文章时不知道布置者有什么其他政治目的,以为是借贾政批林彪的。发表后也没听到其他反映。“四人帮”粉碎后,在清查和揭批运动中,我进一步认识到,这篇文章把评“红”也纳入了批孔的轨道,因此客观上也迎合、附和了“四人帮”批林批孔另搞一套的阴谋。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效果,是与文章本身存在的问题分不开的。离开了《红楼梦》这本书的形象内涵,离开这本书在当时作者反映的社会现实的关系,侈谈什么“历史经验”、“阶级斗争规律”,这当然就不可能真正评好“红”,也不可能真正总结好“历史经验”,只能为人所利用。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余秋雨 1978年6月12日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余秋雨的文革“悔过书”(2)

  中共上海市委驻原写作组工作组编印过一批给市委常委、市清查办公室、市委宣传部负责人阅读的《清查报告》。这份交代检查便采自第71期。前面没有“秘密”或“机密”二字,属一般性的材料,共印五十份。    

  这“简报”是做具体工作的人向上级反映清查工作的进展和成绩,今天的读者读来则可以增长见识,明白“写作组”运作的诡秘性和文章社会效果的权威性,“影射史学”是怎么一回事,以及“四人帮”及其余党如何利用古典小说《红楼梦》为现实斗争服务,为他们篡党夺权批判周恩来、打倒邓小平服务。    

  这期“简报”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原写作组借评〈红楼梦〉搞影射红学的清查报告》,另有十个附件,其中附件一、二、三是《朱永嘉的交代》、《王知常的交代》、《郭××交代炮制黑文〈大有大的难处〉》。这三人中的朱、王是写作组第一、二号头头,郭则是下属的哲学组负责人。对他们未称“同志”,说明性质严重,相当于敌我矛盾。标题用“交代”而不用“揭发”,表明他们将受到组织处理,即事后一律开除党籍或坐牢。而后面六位均称“同志”,并在题目上用“揭发”取代“交代”,是因为他们犯的是一般政治错误,属人民内部矛盾,只要“揭发”或曰“说清楚”就可以解脱,而余秋雨正属当年写作组文艺组据说是八位“说清楚”对象之一。他写的揭发材料题目为《余秋雨同志揭发炮制〈贾府里的孔圣人——贾政〉一文的情况》。    

  名为“揭发”,其实也有检查和交代的内容。这种检查和交代或曰“揭发”——是一种令人进行精神自戕的语言酷刑,年纪大一点的知识分子都经历过、或写过(包括笔者)。对这种产生在中国特殊政治环境中的交代检查,披露出来无疑有一定认识价值,可使人了解到知识分子当年如何没有独立人格,为了保全自己只好紧跟上头批判别人。在批判完后轮到下次政治运动时,转为别人批判自己,清算自己。为了表示悔改,只好写交代检查揭露别人,用这种“语言酷刑”拷打自己的灵魂,换取自己的清白。    

  这份揭发材料还可说明当时对言论的管制有相当严密的制度。在批林批孔期间,这个制度是以篡改古典文学作品以附和主流意识形态为主要特点。它的发生机制表现为因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废除一切正常的学术探讨。不管原作的真实性如何,一定要按政治斗争的调子重新进行包装。如果达不到这个高度,就必须请御用刀笔手修改,一直到“首长”满意为止。    

  这种交代检查,也可称之为“悔过书”,从余秋雨此文最后一句“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亦可以看出他所表白的悔过之意。    

  至于里面提到“其中两段鲁迅批孔孟之道的话,记得也是我加的”,说明余离开“石一歌”后,仍把“石一歌”歪曲鲁迅的“跟风”手法带到了更核心的写作组本部,并发扬光大之。这正说明他讲自己1973年离开“石一歌”后没写过“跟风”文章,完全不符合事实。里面还提及“在食堂遇见王知常”,这个王知常是《学习与批判》帮刊的主持者之一,余居然和他在同一食堂吃饭,这从一个侧面应证了孙光萱在《也谈“为文和做人的规矩”》中所说的:余“和朱永嘉、王知常同在康平路一幢大楼里办公,和王知常等人同在余庆路食堂就餐,共同商量《学习与批判》的选题计划”。    

  当然,这个“悔过书”在“文革”中不算是最典型的,作者的检查在当时也认为很不深刻,有避重就轻之嫌。以余秋雨在写作组所处的核心地位,他所负责的是帮王知常还稿债和一些重要文章的改稿、统稿重任,说他完全不知道王知常布置此文的写作意图,那他如何改?即使改出来了,又如何通得过?这都是疑问。退一万步来说,余秋雨的确不知道王知常的“具体授意”和“其他政治目的”,却能改得使王知常满意,这个本事该多大!说明其帮派思想已达到了与王知常合二而一的默契地步,这就难怪王这样信任他,在写作组内定下这样一条“规定”或曰帮规:把写得不满意的文章,差不多都要交这位刀笔吏修改。    

  此“悔过书”尽管“悔过”之意严重不足,还留下不少“悬念”叫人猜想,但它毕竟是一份真实的历史文件,它对研究余秋雨的生平和创作道路,仍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著名诗人郭小川的亲属及其研究者在编《郭小川全集》时,就把郭小川在历次运动中的检查交代另编了一大本《检讨书》公开出版,另一个诗人邵燕祥也主动“献丑”,把自己能找到的检查交代编成一本《人生败笔——一个灭顶者的挣扎实录》。    

  当然,我们不能强求余秋雨有这样高的思想境界,因为这不仅需要对历史真相从不隐瞒而不是什么“从不谦虚”的态度,更需要一种精神境界的崇高飞跃。    

  这篇“悔过书”,我曾当做证据提供给法院。在正式开庭时,余秋雨认为这篇检查交代没有他的签名,不算数。他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这是组织上编印的,不可能与本人见面。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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