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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男-第1部分

小说: 作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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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时间:2001年1月30日    
    采访地点:上海滩某宾馆    
    姓  名:吴超    
    性  别:男    
    年  龄:35岁    
    中央电视大学金融专科毕业,曾任某中外合资企业办公室主任、副经理,梦幻歌舞厅伴舞部经理。现沦为男妓。    
    为了金钱放纵了自己的身体,从一个女人的身上漂泊到另一个女人的身上——偏离了法律和道德的视线,损失了人格和尊严——美国女商人要长期包养我,也就是说我要做她的小情人了——我与她那渐渐衰老而松弛的身体缠在一起,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热情和冲动——官位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要得到真情的爱——身体是爱的圣殿,扭曲了自己的灵魂是非常痛苦的——我抛弃了自己生命的真实感受,去换取金钱物质,当这种金钱成交之时,我就知道了爱情悲剧的扩展——一个人无论是发了财,还是当官,那种成功的快乐无法抵销珍贵的感情    
    我出差到上海住进宾馆,已是深夜11点多钟。突然,我接到一位陌生男子的电话。他带着磁性的男中音说:“小姐,你需要我们服务吗?”我猜想他一定是个男妓,由于职业的习惯,我有采访他的欲望。我说:“你明天下午2点钟陪我聊天,一小时计价50元。不过,我问你的有些问题你必须真实地回答。”他说:“OK,一言为定。”2001年1月30日下午,一位身高1?郾85米左右的风度翩翩的男子出现在我的门口,他自我介绍名叫吴超,专业从事女性服务行业。我仔细地打量着他,只见他是一个强壮刚健的男人,一个本能的、性感的、一个眼神、一种声音就能使女人触电的“男人”。我请他坐在沙发上,敞开房门说:“请原谅,我喜欢开着大门与人交流。”他很敏捷地说:“我们为女性的各种服务,都不是强迫而成的。小姐,请你绝对放心。”我直言不讳地问他:“为什么要干男妓这行业?”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为了金钱放纵自己的身体,从一个女人身上漂泊到另一个女人身上,游离了法律和道德视线,损失了人格和尊严,留给自己的常常是忏悔和遗憾。但我已习惯了这种灯红酒绿的高消费生活。不久,我就要离开这里到美国去,因为美国女商人要长期包养我,也就是说我要做她的长期情人了。她比我大20多岁,是一个很富有的寡妇。若是有一天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就马上回国捐款给希望工程。你不知道因为我是她的情夫,所以她把亿万巨款投资到中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是为国家创外汇作贡献呢。    
    吴超挺得意地笑了笑。    
    骨是我骨,肉是我肉。我卖身女人出钱,愿卖愿买两厢情愿。我也不是用暴力强迫女人,当今是什么时代了,难道还要用孔老二的法则来束缚自己吗?何况生活中有些官老爷们,表面上装得比谁都正儿八经,暗地里比我们还“荤”,变着法儿娶一个、离一个、藏一个、偷一个。他们干了是小节,难道我们干了就是犯罪吗?    
    吴超吸着香烟望着我。我一言不语地盯着他,等待他进入主题。    
    我曾经不看重金钱,是女人们把我逼上男妓路的。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在家排行老五,弟兄姐妹8个。父母为了抚养我们过早地衰老了,每当看到满头白发的父母驼着背在小巷里蜷蜷行走时,我就心痛得流出了眼泪。我暗暗地发誓一定要在父母有生之年,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因此,我在20岁那年高中毕业后,就迫不及待地顶替了父亲的班。当第一个月拿到356元工资后,我一分钱也没有留下全部交给了父母。在工作中我从来不偷懒,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工友们对我很有好感。    
    一天,我拾到一只黑色手提包,打开一看里面有3万元现金和手机以及身份证等等。我就按身份证的地址找到了失主,焦急万分的失主立即取出了5000元作为我的报酬,却被我婉言谢绝。尔后,广播、电视台、报纸把我树为拾金不昧的活雷锋,我在一片赞扬声中陶醉了,决心做一名正直、善良、勤劳的人。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吴超这个神秘的男妓,我想用我的感觉一直看到他的灵魂深处,去探索他走上男妓歧路的轨迹。    
    1995年12月初,我与乔艳恋爱了。她是厂长的小女儿,在化验室工作,她说不上漂亮但很耐看,何况她的父亲是厂长,若是与她结婚,依附着她父亲的关系就能开展事业,实现当厂长的理想。因此,当乔艳的丘比特之箭射向我时,我快乐地接受了。开始她对我很好,别的小伙子谈恋爱,都是男的花钱讨女的欢心,而我却是她花钱,为我买这买那。然而,时间一长,她的自私的本性和对我的占有欲就表露出来了。她总是居高临下地指使我,稍有不从,她便指着我的鼻子吼吓:“吴超,你这个没有良心的狗杂种,吃我的用我的,你有什么权利说‘不’。”为了博得她的欢心,我只有对她惟命是从。    
    乔艳对我心灵刺激最大的是她第一次到我家的那件事。我家穷房子小,也没有什么家当,她一进门就皱起眉头嫌我们家脏,连板凳都不肯坐。那天父母很高兴,弄了不少菜,可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却提出要走,任凭我父母怎么劝也没有留下,弄得我很尴尬,后来才知道她嫌我们家的厨房不干净。这时我忽然认识到自己家境贫穷,又没有社会地位,我和乔艳之间在情感上根本无法平等。乔艳所以找到我,只是因为我一表人才,为她在自己生活圈子里立一块值得骄傲的招牌。我心里想一旦我年老色衰或无意中损容,她对我的爱还会始终如一吗?我考虑再三与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压根儿就没有幸福可言。于是我郑重地提出与她分手,没有想到她竟哈哈大笑道:“你这个穷小子有什么了不起,还有资格提出分手吗?我只不过和你玩玩,你找我,我还要找你说呢。”我想不到她与我恋爱是假,玩弄我的感情是真。当时我肺都要气炸了,真想冲上去狠狠地抽她几个耳光,可一想到她父亲的权势,我就软弱无力了。我们分手三天后,工厂里以人员冗多的理由把我下岗了。我明白是乔艳捣的鬼,那年我只有23岁。这件事对我刺激太大了,一个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绝不能没有钱。有钱就有地位、有尊严、有爱的权利。从此,挣钱就成了我生命的最高准则。    
    吴超哈哈地大笑起来,他那种明明让人笑不出来还硬要笑的玩世不恭的样子,使我觉得他是别扭的轻松。    
    我要找回在初恋中失去的自尊和自信,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没有因失恋而气馁。我怀着对生活的美好希望,认真刻苦地学习,考上了电视大学。我学的是金融专业。不久,我被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应聘;而且还有一个不错的位置——厂长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是为厂长整理文字材料,这正合我的特长,每次语文考试我都是90分以上的高分。    
    厂长是一位40开外的矮胖女人,也许是因为生意的操劳,她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老得多,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郑彩英。我很佩服她的经历和能力,一个女人凭着近十年的拼搏,将一个小作坊变成了目前这个固定资产四、五百万的远近闻名的中外合资企业。在她的奋斗历程中,还遭到被丈夫抛弃和合伙人欺骗的痛苦经历,她以顽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我出于对她的敬仰,在她身边干事非常卖力,也得到她的赏识。她每次外出活动喜欢带着我,我们之间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她向我讲述过去奋斗的历史,我则向她袒露今后的理想,她开给我的工资很高。    
    


第一部分作男(2)

    我禁不住插话道:“你被郑彩英的金钱诱惑了吧!自投她的怀抱。”我仰着脸靠在沙发上笑着说。他的样子多了几分颓唐,少了几分戏谑。    
    我把绝大部分的工资汇给父母,家里的日子也渐渐地好了起来。然而,好景不长,母亲患了肝癌,医生说她只要能做手术可以延长寿命。母亲为了哺育我们辛苦了一辈子,她身患绝症,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被病痛折磨着死去。可3?郾5万元手术费,对我来说不亚于一个天文数字。正在我为钱愁断肝肠的时候,厂长郑彩英派人送来了5万元的支票,还留话说:如果钱不够,再去找她。这使我感到她是一位善解人意的优秀厂长,也是我母亲的救命恩人。    
    事后,我百感交集地去找她,当我推开她那宽大的办公室,只见她与往日不一般,涂脂抹粉,穿着一件透明的裙子,正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有一眼没一眼地看财务报表。她朝我微笑着,示意我坐在她的身边,我顺从地坐下。她放下手中的报表,轻轻地对我说:“我知道你会来,我也知道你会说什么,可我要你什么也不说,就坐在这里静静地陪陪我。”我不明白她要我陪陪她是什么意思?正当我思维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时,她的手向我伸来,没等我反应她就将我揽入她的怀中,两片滚烫的红唇压在我的嘴上。她那滚烫的红唇和温暖的怀抱,使我激动得没有力量抗拒,凭由她的手在我身上抚摸、梳理,在喘息中,我体验了平生从没有体验过的强烈感觉。我宛如快速深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恐惧、疼痛、呻吟,我身不由己地继续往下沉……半个小时的时间是那么短暂,又是那么漫长,郑彩英似乎累了,终于松开紧紧拥抱住我的双臂。我发现她那丰满的胸部快速地起伏着,红着脸对我说:“你现在可以走了,明天晚上七点钟到我家吃饭。”我内心强烈地斗争着,我知道与郑彩英的苟合,无异于自我毁灭。可是,我用了她的钱,除了青春年华别的一无所有了,我能用什么来报答她呢?吴超紧蹙着眉头,从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点上,他猛吸了几口接着说:    
    1996年4月11日晚上,我按郑彩英约定的时间,鬼使神差地到了她的家。落座不久,她从饭店里订的8盘菜就送了进来。郑彩英心情特别好,她跟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也许她看见我已经有醉意了,便借口屋里太热,立即脱下外衣,衬衣领口露出一片白皙的丰满乳沟。我在酒精的作用下,两眼直勾勾地望着那片欲望之地。这时,郑彩英递给我一个眉眼,转身把录像机打开,电视画面上出现男女调情的镜头,一阵强烈的冲动,一股不可抑制的欲望,在我每一个毛孔里扩张,我猛地拥抱住郑彩英,我们兴奋地滚在床上……    
    第二天凌晨,我推开郑彩美的手臂,心里忽然诵出一句诗:一滴滚动的泪珠,叫醒昨夜萎缩的梦。我和她苟合在一起,既有无奈的一面,更多的则是感激她给了我目前的一切。她在用钱上很大方,可在社会交往上却对我约法三章:一、不准随便给年轻女人打电话;二、不准随便与年轻女人跳舞;三、不准随便赴年轻女人的约会。    
    1996年8月9日,我以秘书的身份与郑彩英赴一个舞会。在舞会上,我和郑彩英跳了几曲舞后,被年轻美貌的李可珍小姐热情地邀请,她那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立刻吸引了我的视线,使我觉得她是我的世界,我的家庭,我的欢欣……我们如痴如醉地跳了一曲探戈。晚上回到住处后,郑彩英一改往日对我的笑脸,大发雷霆地硬要我跪在她的床前发誓,今后再也不与别的女人跳舞才罢休。    
    然而,我毕竟还年轻,娶妻的欲望以及李可珍的音容笑貌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郑彩英虽然用金钱和身体满足了我作为一个男人的生理需要,可我的精神寄托在哪里呢?与这个年龄比我大得多又霸道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时间久了,我那麻木的心终于生出了厌倦,与她那渐渐衰老而松弛多皱的身体缠在一起,我已没有了当初的热情和冲动,有的只是不得已的应付和恶心。每当我想起李可珍,就会遏制不住性爱燃烧的烈火。    
    吴超眯着眼睛望着我说:“文小姐,你能允许我喝一杯开水吗?在你计费的时候,可以把我喝开水的时间减去。”我微笑地递给他一杯咖啡说:“只要你所讲的一切都是真实的,计费时间多一点没关系。”    
    1996年9月8日,我趁郑彩英出差的机会,偷偷地约李可珍去湖边游玩。我们租了一艘小船,在湖面上慢悠悠地飘荡。突然,一阵雷阵雨袭来,浇透了我们全身,但湖泊在这个时候仍然无比温柔。湖上的秀丽和湿润的风景使我们俩靠得更近。我们只是默默地眼睛对着眼睛,彼此读懂心中的秘密,仿佛一种温馨涌上我们的心头,并且紧紧地包围着我们。在乌云翻滚中我们热烈地拥抱接吻。    
    我回到公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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