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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晚云归-第18部分

小说: 晚云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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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千万别学我女朋友找男生吵架,就是玩儿。”
  大家围在一起看每个人写出来的顺序。何欢写的是,大象,猴子,孔雀,狗,老虎。郑学彬写的是:大象,狗,老虎,猴子,孔雀。白洋写的是孔雀,猴子,狗,大象,老虎。
  汝玉和他只差在大象和老虎的次序上。
  大家对每个人评说了一遍,那个年轻的男人拍拍郑学彬的肩说:“哥们,你真行,怎么把孔雀留到了最后?这要是我做出来的,我女朋友肯定乐死。”
  “对啊,孔雀最没用,你怎么想的?”汝玉也很好奇。
  “我按照它们强壮的程度排出来的,孔雀最软弱,如果我能带着它就尽量带着。”
  何欢听了,陷入沉默,郑学彬到底知不知道郑叔叔和母亲的关系呢?
  无法言说的忧伤象是迷雾渐渐的笼罩了她的心头。

  转身回到最初的寂寞里

  当晚将近十一点钟,郑学彬一行四人返回了吉林市内,白洋的爸爸派车将他们接回家。汝玉从小和白洋一起长大,两人的家离得很近,她执意要何欢去她的家住。
  盛情难却,何欢便跟着汝玉走了。
  到了汝玉的家以后,她的父母都没有睡,两人正坐在沙发上等着女儿回来。看见跟在汝玉身后的何欢,夫妇俩十分热情,端出早就准备好的饭菜重新加热,汝玉和父母的感情非常好,一回家就开始撒娇,吃饭的时候,盘里的鱼都得爸爸帮着把刺挑好后才吃。汝玉的爸爸很有耐心,先挑好一条鱼给何欢,然后又给女儿挑了一条,惹得汝玉直说爸爸偏心。这一顿饭吃完,何欢内心颇有感触,自已和汝玉一样的年龄,汝玉这样的家庭生活对自已来说却是如此的陌生。
  回到房间以后,汝玉拿出自已的新睡衣给何欢,两人一起去大浴室洗了澡。
  本来已经很晚了,汝玉却不想马上睡觉,兴奋的拉着何欢说东说西,洗澡的时候她曾试着说服何欢留下来玩几天,何欢没有同意。她说她得抓紧时间陪着何欢玩,其实是抓紧时间让何欢陪着她玩。
  “何欢,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想送给你一个礼物,可是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汝玉问道。
  何欢想了想,说道:“不用礼物了,我能认识你心里就觉得很高兴了。”
  汝玉自言自语道:“我问过郑学彬,他说你喜欢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就不明白了,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什么呀?”
  何欢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他可真能胡扯。”
  汝玉摇头表示不同意,“他不是胡扯,他肯定是最懂你的人,只不过我听不明白他的话。”
  汝玉从书架上拿下来一个大竹根做的花瓶,“要不然,我把这个东西送给你吧,这是我去黄山的时候买的。”
  “不用了,汝玉,你从那么远的地方带回来的东西,自已留着吧。”
  汝玉不听,找出报纸将花瓶包好,“我觉得这个东西大概能算是乱七八糟的东西。”
  何欢见了,心头一热,便不再推辞,她从手腕上褪下一只细银镯子帮汝玉戴上。“我没别的东西给你,这两只镯子是我去逝的老师给我的,我送给你一只吧,你别嫌弃。”
  汝玉高兴的接受了,“何欢我好喜欢你啊。当时你为什么不和郑学彬一起去南京读大学呢?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叫桑梅的,整天板着个脸,她干嘛要考到我们学校。”
  “我学习没有他们好。”何欢低语。
  “才不是呢,郑学彬说你非常聪明。”
  “他经常说到我吗?”何欢问道。
  “也没有,但是他不太和女生来往,”汝玉说,“不过我除外哈,他和白洋是朋友,我们三个人经常一起玩。”
  “我真羡慕你。”
  “羡慕我什么?”
  “所有的,一切。”
  “何欢,暑假的时候我和白洋去找你们俩玩吧。”
  “好啊,我知道很多好玩的地方。”
  “何欢,你和郑学彬也算是一起长大的,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一辈子都和他好,会很漫长很无聊。”
  “没有想过,我都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这样的机会可以一辈子在一起。”
  汝玉和何欢聊天,直到夜里四点多钟才睡觉。
  第二天,郑学彬和何欢又在两个小主人的陪伴下来了一个吉林一日游,晚上两人坐夜车离开。
  回到大连以后,郑学彬住在奶奶家,白天他陪着何欢出去玩,两个人经常去以前玩过的地方,如今两个人都觉得自已长大了,心情自是与往日不同。
  过了大年初七,郑学彬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南京去。启程的日期定在了两天以后,临走的前一天,两个人去金三角花市,郑学彬为何欢买了一盆茉莉花,嘱咐她好好照顾。上火车前,他抹去何欢眼角沁出的泪珠,亲吻着她,“别哭了,几个月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何欢含泪不语。
  “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趁机交几个男朋友,比较一下,谁好谁不好。”他说。
  “你也会这样做吗?”何欢问。
  “我不会,我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大麦穗,牢牢的抓住就行了。”
  “那好吧,我就多找几个男朋友,每天一个。”何欢赌气。
  “这才叫有志气,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一盆花吗?”郑学彬自问自答,“我在杂志上看到的,茉莉花的花语是:你是我的。”
  “每一盆花最后都会死掉。”何欢眼神忧郁的看着远处的灯火。
  “别总是这样悲观,伤感,自已的生活自已选择。保守点说,至少有一半的机会可以得到幸福,我们为什么不努力呢?”
  “郑学彬,我看过古龙的《绝代双骄》,那里面的小鱼儿曾经把很多的金银财宝洒得到处都是,他说这些东西都是累赘,扔掉它们以后就会得到自由。有时候我觉得,我们的感情也是这样,对我来说,它就是金银财宝,你对我那么好,可是我又常常怀疑它不能长久,会被人夺走,会被人偷去,如果我放手扔掉了它,那我就不用这样患得患失了,不用再整天提心吊胆的了。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这么做了,你会怪我吗?”
  “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我们分手除非是你不再喜欢我,别的理由都不行。”
  “我以前不把这些放在心上的时候,过得很自在,现在再也找不到那种心境了。我嫉妒你身边的人,白洋汝玉桑梅……所有可以天天看见你的人,我都嫉妒。”
  “傻瓜;你不需要这样,有些人我们天天可以看见,但是他们并不在我们的心里。你别总是胡思乱想了,还是象以前那样生活就好。”
  也许是郑学彬最后几句话给何欢吃了定心丸,她的情绪慢慢的转变了,她主动的亲了一下他的脸颊,对着他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让生命永远找不到后悔

  当时折下的杏花枝,如今已经开出了一朵一朵粉白色的小花,那些花因为羸弱,开得都不够长久。花瓣落下来时,何欢也不捡拾,任凭它们安静的躺在窗台上,地板上,然后渐渐的失了颜色。
  好多事她并不强求,时常抱着随它去吧的态度。然而她认真的养护着郑学彬留下来的小茉莉,期待有朝一日它可以为她盛开。“想你/好象也没有什么分别/在日里在夜里/在每一个/恍惚的刹那间。”偶尔她会想起席慕蓉的这首叫做《茉莉》的小诗。
  刚开始,有时候在夜里,她会因为想念郑学彬而掉泪,事后她又会嘲笑自已。每当热切的渴望与冰冷的意志交战时,她就趁机说服自已:与其做一个因思念而悲伤的小姐,不如做一个学会放下的快乐村姑。
  当然她不能做一个完全的村姑,她好象是被关在桃花岛时期的周伯通,经常玩左右手互搏的把戏,悲伤的小姐和快乐的村姑各有输赢。
  开学以后,桑雨宣布要退学,打算在秋季的征兵中入伍。他说他无法忍受这种不死不活的大学生活,他认为这是几十万人在集体浪费生命。何欢想起前些日子陪着常洲去祭拜朱天文时,常洲说过的话。“人的肉体可以随处存身,灵魂却经常是无处安放。”可不是嘛,每个人都有一缕不安分的灵魂,这一生忙来忙去,不过是为了让它得到栖身之所。
  离秋季征兵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何欢便问桑雨打算怎么渡过这一段时期。
  桑雨说:“不记得我说过要合伙在胜利地下开店的事了吗?”
  “你开玩笑吗?几个月以后你去当兵了,那个店怎么办?”
  “到时候再说吧,实在不行你就自已管呗,我提成,做你背后的大男人。”桑雨想入非非。
  “免了吧,我可弄不了。租一个柜台那么多钱,赔了谁负责。”
  “我负责,我用我妈给我留的上大学的钱做这件事。”他说的胸有成竹。
  开店的事在桑雨的坚持下,最后还是办成了。
  退学手续办完以后,桑雨天天去找何欢,每次何欢都是做出此事免谈的样子。这样过了半个月以后,有一天,桑雨来找她时,终于不再提这件事了,他捂着腮帮子,做出痛不欲生的样子,“何欢求你一件事,就一件事。”
  “那件事除外。”她急忙声明在先。
  “做我女朋友吧。”桑雨突然说。
  “这一件也除外。”何欢吓了一跳,赶紧再次声明。
  “那帮我借一本书吧。”
  “什么书?”何欢被他弄得摸不着头脑。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桑雨把手从脸上拿下来,说出了书名。
  “干嘛,你又不喜欢看小说,难道你想去卖钢材?”
  “你看看我好不好,每次都不把我放在眼里,昨晚暖气太热,我开窗睡觉,结果被风把脸吹歪了,现在是面瘫。保不准,哪天我就全身瘫痪了,先看看书,做个精神准备吧。”桑雨说得可怜兮兮。
  何欢被他逗笑,“你别闹了,开店是你自已的事,你别拉着我,我手里没有一分钱,根本谈不上和你合资。你喜欢开就去开吧,用不着装成残疾人来博得我的同情。”
  桑雨见何欢松口了,打蛇随棍上,“二当家的,别忘了咱们俩曾经是白手起家啊,我怎么能丢下你呢。卖《电视报》那次多成功啊,我就缺少你的金点子。”
  “桑梅不管你,你是越来越能胡闹了。”
  “别提她,一提她我就有挫折感,要是你跟我是双胞胎就好了。”
  桑雨的店,是花了一万块钱兑下来的,地方不大,不过是独立的门面,何欢帮他起名叫:蜡烛亭。专门卖一些女孩儿的衣饰,白天桑雨照看,晚上何欢放学以后去顶替他。
  小店的生意一直不太好,算是那种惨淡经营,起初,桑雨还是老实的看着店面,两个月以后,他跟何欢商量想请一个服务员,何欢因为生意不好,自已都不肯接受桑雨给的工钱,现在看他居然还要另外支付工资给别人,心里不是很赞成。
  腾健来到蜡烛亭可能是天意,当她误打误撞到店里询问需不需要服务员时,桑雨和何欢居然同时说需要。腾健加入以后,蜡烛亭的生意居然有了起色,扣掉每天的摊位费和她的日工资以后,还有了毛利。当然大当家桑雨和二当家何欢的人工费是不做为成本列支的。
  第一次出现毛利时,桑雨和何欢都很高兴,桑雨叫着要请客吃饭。“何欢,你想吃什么?老板我今天请客。”
  “腾健有功劳,问问她想吃什么吧。”何欢说。
  “啊,也对,腾健你喜欢吃什么?”
  “你们俩去吧,我还有事,不去了。”腾健看出桑雨只是想和何欢一起出去,婉言拒绝道。
  “啊,是这样,那我们改天再请你吧。”桑雨马上说。
  腾健的眼神暗淡下来,何欢见了,赶紧说:“那可不行,腾健不去,我们今天就不去了,她是大功臣,应该得到功臣的待遇,我们可以为她改期的。”
  桑雨转头又去劝腾健:“还是去吧,如果你着急走,吃完了,我先送你回家。”
  最后,他们提前打烊,就在胜利的地下三层吃了一顿麻辣烫。吃东西时,桑雨一直忙着照顾何欢的口味,他见何欢喜欢吃冻豆腐,就连着叫了两次。腾健眼观鼻,鼻观心,埋头吃自已的东西,不理会桑雨象是一个殷勤的小八哥,只顾围着何欢转。
  何欢和桑雨同桌三年,早就习惯了他的孩子气,以前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今天看腾健被冷落的样子,才感觉出桑雨行为的可疑。两个人平日的交往,更象是没有性别之分的同性往来,以前桑雨也说些喜欢何欢的话,她只当做疯话来听,并不放在心上。现在看来,桑雨并不是自已想像的那样无所求,恐怕他求的是自已给不出的东西。
  从那以后,何欢尽量减少和桑雨独处的时间,桑雨再提出一起吃饭,她便拉着腾健一起去。她的动机很快被桑雨发现了,有一天晚上,何欢在蜡烛亭打烊时,桑雨说,“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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