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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爱我不必太痴心---席绢-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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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忘了我后天要去英国了,我得开始打包行李,清点需要的东西,明天好上街去买。”
  “哦,那,晚安。”
  灰暗的夜空适合留给伤心人去对照呼应,而我,就不必了。我这个没肝少肺的女人是不会有什么伤心事的。
  走到应宽怀住的楼层,突然又不想进去了。我抬起手中的钥匙,七、八只之中,唯一一只金色镶一颗小猫眼石的钥匙正是我已五日未曾回去的地方。
  摸到牛仔裤中有几张钞票,我毅然往楼下踩去。深夜十二点半了,回去向我的小窝告别吧!
  如果我曾经怕被纠缠而落荒出走过,相信到了今天一切也该终结了吧!不会再有楼逢棠,也不会有其他人。我的生命踏入另一阶段,一切都重新来过。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第6节

 
  车子才驶入停车场,竟马上有人跳出暗处,站在车门旁。
  我看到憔悴的方慎哲。
  始料未及的我一时之间不知该怎反应,要是我真有什么交代不清的帐,会前来与我清算的人也不会是眼前这一个。
  “你,怎么来了?”我跨出车子,与他对视。
  “我等你。”他深深地说着,语气中没有怨怼阴沉。
  “好,等到了,那之后呢?”
  他眸子闪动着光亮:
  “我知道你已离开他,所以我等你回来,我也知道我一定可以等到你。”
  他的话夹着双关语。
  我摇摇头,背贴着车身,吁口气道:“没用的,方慎哲,我不是你的对象。你走错了路。”
  “你不试试看怎么可以轻易否决呢?我早已与楼逢欣说清楚了,上一回让你受辱真的很抱歉,但我是真心的。任颖,试着接受我好吗?”他热切地将双手放在我肩上。
  我定定看着他,也不愿再说劝退的话了:
  “如果是肉体的吸引,我可以给你。跟我去旅馆吧!要过了我,你的狂热就会消褪,对你我都好。”
  方慎哲像被火烫着似的收回手,踉跄了两步。低吼:
  “你的身体不是我唯一追求的!我不是要这样!任颖!别轻悔我的真心!”
  我冷笑:
  “男女交往最后不都是上床?要身体与要真心,不能兼得,至少得到过一种。要不要?
  我今晚不收钱的。”
  “任颖!”他又退了一步。
  我逼近他:
  “要吗?”“任颖,求求你……”
  我抓住他衣领,媚笑:
  “让你自己幻灭,你才会知道轻易寄托一分感情是多么可笑的事。没有真心又如何?至少你有过我的身体;据我上一任情人说,我的身体还不错——”
  “任颖!”他甩开我的手。退得老远,白晰斯文的脸上垂着泪水。“不要这样!我知道你在惩罚我!但爱情本身并没有错,你不要以妓女的面孔对我,我知道你只是想逼开我!”
  我倚回车边,淡淡而冷然地笑:
  “不要吗?那是你的损失。”
  “我有钱!我真的有钱。你要多少?我可以给你!”他忧伤地低语:“但,就是不要故意装出妓女的面孔对我,我知道,你有许多面貌,我只要你展现你真正的面孔,而且……爱我。”
  我没有回应他,幽暗的行道树下突然亮起一道火光,点燃了一根烟,我看到了我一直不想见的人——楼逢棠。
  他的出场夺走了我与方慎哲的注意力。他静静地移过来,直走到我身边,侧身靠着我的车,微微星光下,我看到他幽亮冷然的眸子。
  我伸手入他西装内装。掏出一包长雪茄,从中抽出一根,就着他的烟头:“借个火。”
  一会,我吐出悠长的白烟。这真是自找麻烦又扰人的夜晚;其实我该料到会有这种结果,偏又不信邪地要回来印证。
  唯一的误差是多了方慎哲这个人。
  我走向方慎哲:
  “如果我渴求爱情与幸福,那么我会爱你;但我不。爱情、幸福之类的东西从来不被我纳入“快乐”之中。那么,之于爱情,或许只会是我的灾难;我可以给你肉体,却不能给你爱情。早日让你自己解脱吧!我不要爱,也不爱人,并不是我没有,而是这种情感对我而言并没有比其它情分更重一分。你的浓烈,我承受不起。”
  他盯着我,手却指向我身后:
  “那他呢?你依恋他吧?”
  我低笑,也回头看了他一眼:
  “你以为他这人会忠贞不二、对女人海誓山盟吗?他只是要我的肉体罢了。”
  “你能自己断言吗?你确定他真的那么想?”方慎哲并不糊涂,尖锐而精明地问我。
  我又抽了口烟,险些被呛着,索性将烟捻熄,丢入路边垃圾桶。
  “当我发现他并不时,你猜我会怎么做?”
  “再度拿刀去将对方的痴心砍碎?”他笑:“一如我的下场。”
  我拍拍他的肩,希望他会觉得好过一些。
  我想,他是好过一点了:
  “我走了,但,仍是会来看你。可以吗?”
  “我希望你一直很忙,没空前来。”我坦白地拒绝。
  结果,他低头,眷恋地吻了我许久,才开车走了。我想,他再度出现的机会等于零;而我后天就不在国内了,有这样的了断也好。
  但另一个“麻烦”才是最难打发的。
  我转身面对他,才发现他早已站在我身后,并且一言不发地拉了我上楼,直往我的小公寓而去。
  “我希望你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否则我不愿让你再度进入我的地方。”在电梯内,我转身面对电梯内的镜墙。
  他由身后贴着我,双手扶住我身边的栏杆,由镜子中看着我,而我也清晰地看到他双眼中的血丝。想来,他恐怕昨日没睡好,今天又办公太累;或者被火辣的新女伴给弄虚了身体?想到这个,我轻笑出声,索性转身面对他,他的鼻子压迫着我的鼻子。
  他第一个动作便是吻住我的唇,让我怎么也没得逃。
  我一直知道他的技巧有令人失魂忘神的功效,所以也不怎么挣扎;结果当我回神之后,才发现他成功地攻入我的小公寓,也上了我的床。
  清洗出来,我擦着头,坐在地毯上问他:
  “你不会也是等了我许多天吧?”
  “这几天你与一个画匠同居?”他问着。
  “是啊。”他怎么查到的?
  我打量着他绷紧却力藏心思的面孔,揣测着他的用意:而他只是一味地盯着我。什么也不说,让我有点紧张。我干笑地打破沉默:
  “你不会是在吃醋吧?就算我与你之间依然不算有了断,但你对我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他很快地嗤笑一声,跨下床,坐在我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吃醋。没有女人能令我吃醋,何况是你这种毫无贞操观念的女人。”
  他的话令我笑倒在地毯上。老天爷,一个放浪形骸的男人控诉一个放浪形骸的女子没有“贞操”?好!我是没有,但有资格控诉我的人绝对不是他。要是卫道人士来说的话比他还掷地有声。
  “你这是双重标准吗?”我支起身,一手指着他肩膀、滑动在他雄健胸肌上。
  被他一手挥落,我看到他一闪而逝的厌恶。
  “你总是轻易上男人的床吗?”
  唷,清算啦!?
  我冷笑以对:
  “事实不就证明了,为什么明知故问?”
  他抓住我,差点捏碎我双腕:
  “从今日起。你最好乖乖守着身体,因为我不要你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味道!我们之间还没有完。”
  我挣脱不开,只是惊异地瞪他。他以为他在做什么?花花公子不是这么当的吧!?
  “楼逢棠,我不想再与你搅和下去,你最好再去找另一个——”
  他放开一只手,转而捂住我的唇,眼光阴惊而复杂,并且似乎有一丝丝自鄙。
  “该死!该死的!”
  没有更多的话了,他用力抱我入怀,双手几乎要勒得我断气,而他发热的胸膛竟是涌着排斥我的气息。
  他不要我,但他同时也放不开我!
  是那样吗?该悲惨的我竟然只有想笑的欲望。我真的把一个花花公子弄得晕头转向了吗?
  ***
  在二十世纪末,我并不相信男人会为爱痴狂。可是尽管炎黄子孙号称有五千年的历史,依然没能让男人的心性进化,他们依然独占性强、主宰旺盛,血液中流着的是霸道与野蛮。
  所以即使是花心大少如楼公子者,也不会允许我与他尚有肉体关系的同时再去与别的男人寻欢作乐。
  很好笑,这是面子问题,也是花花公子占有欲的标准。如果一个男人想去娶一名女子为妻,总会苛刻地要求对方非得是处女不可,甚至最好连手也没给男人碰过。
  可是一个男人若不想娶某个女人为妻,反而会希望那个女子不是处女。基于处女情结,当了女人的第一个就怕被责任给缠上身,所以不是处女最好;但他会要求对方只为他一人奉献,在他尚迷恋她之时。直到腻了,一把推开,希望那女子立即水性杨花去攀上别人,别来黏他最好。
  我肯定男人在两性的处理上以自私为优先,并且是不择手段的。
  楼公子对我还没有腻,却是十分厌恶;我想他自厌程度比厌我更多。这一点很矛盾,我不明白他在坚持些什么。但他尽可自己去挣扎,却无权干涉我的自由。
  在国际机场入口处,我被拦了下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被跟踪着。
  楼逢棠派了公司安管部门的两名员工在他不在时紧紧盯着我,而我居然一无所觉。
  他将我拉到停车场,不开口,彷佛我理所当然得交代一般。
  我将行李搁在地上,艳阳晒得我裸露的双臂发疼;隔着太阳眼镜,我也只看得到他墨镜中我的影子。
  “你也来搭飞机吗?好巧。”我微笑地问。
  楼逢棠冷笑出声:
  “想一走了之?”
  他在生气,并且极力压抑着。我讶然问道:
  “几时我的人身自由权由你控制了?你的行为像是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我是要走。但那也只是我的事。不是所谓的“一走了之”,我没欠你什么。”
  他猛地将脸别开了下,似乎想甩掉什么。又似乎想理清些什么。然后再度将面孔正对我:
  “你搅得我一团乱。”
  “是你自己摆不平,不必牵连到我身上。”近些天来,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喜欢与厌恶,矛盾的感觉刺得他几乎是坐立难安。他喜欢我,却也厌恶自己竟然去喜欢一名“用来玩”的女人。冷眼看待,其实是他自己的事,可是他却认为我也有责任,真是冤了我。
  我低头看手表。想着登机时间,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这一班;楼公子千里迢迢追来桃园,当然不会白白地放我走。我说过,他不是会做白工、浪费时间的人。
  “找个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着火了。”
  他一手接过我的行李,拉着我上他的车。问也不问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开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长长一口气,忍不住在车上就与他谈了起来。
  “你想要什么结果?娶我吗?”我故意娇滴滴地问着,直向他的火气挑战。如果“喜欢上我”已是滔天大罪,为他理智所不容,那么“娶我”的念头恐怕濒临地球毁灭吧!?我不想验收自己挑战的成果,一手搁在窝边,撑着头看向窗外飞逝而过的青山绿景。
  他绷紧的声音传入我其中:
  “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弄明白。”
  这些话恐怕是楼公子用词中,低声下气的最极限了。
  我轻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画圈圈,描绘他映在窗上的面孔。
  “笑什么?”他问。
  “你曾经喜欢过某个女人吗?”
  “当然,但绝不是你这一类的。”
  我想也是。通常花花公子的配对都是清纯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欢上烟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会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这种结局才有醒世的意义,告知天下女子千万要单纯天真如婴儿,才会有幸去当男人的正室与最后恋人;如果不单纯不天真,不保护好自己那片薄薄的处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出故事中当配角,饰演坏女人,没有当正室的命,了不起给人藏了娇就算好下场。
  可是,当了正室并不代表会是丈夫最后的女人;最后的恋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后与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间没有绝对,女人何必为那不值得的头衔、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买家电一样,也有保证书、保证期限,能担保男人守贞自律,我会完全臣服于那个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会去嘲弄它存在。
  但是呀,时代在变,婚姻也在变,唯一可说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灭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问题;这一点上头,女人后来居上,不让男人专“美”于前。多好,各自找乐子,公平嘛!但,时代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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